郑州驱逐五建筑企业揭露房地产开发“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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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经适房领域贪腐黑幕:官员助开发商虚抬价格-近年来, 开宝马住经适房、经适房用地被开发成高档别墅等新闻频频见诸报端。

开发商们究竟是如何绕过层层监管从中渔利, 关系户们又是如何通行道道关卡,轻松拿房,值得有关部门重视并反思。

河南省郑州市一个有393套房源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被拿出来参与摇号的仅200套,剩余的193套均神秘地直接落入户主手中。

这批经济适用房在销售以后,被查出购房者中有的伪造户籍信息,有的伪造婚姻信息,有的伪造房产信息,有的能够核实的所有信息全是伪造的。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适合于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

但近年来, 开宝马住经适房、经适房用地被开发成高档别墅等丑闻频频见诸报端。

我们很难理解,开发商们究竟是如何绕过层层监管,从中渔利;关系户们又是如何通行道道关卡,轻松拿房。

经适房领域的监管,究竟弱在哪里?今年2月,一批涉及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与此关联的行贿系列案件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结。

随着这组经济适用房领域腐败窝案的公开审判,隐藏在经济适用房市场幕后的惊天黑洞被一点点暴露在阳光之下。

郑州掀经适房领域廉政风暴2009年曝光的郑州经适房土地建别墅事件,被视为经适房领域违规操作的典型。

据郑州市政府通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但是该公司却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至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至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甚至还有502.36平方米的住房。

近年来,郑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经济适用房建设上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经适房申请门槛也级级提高。

2003年以后,随着经适房与商品房差价逐渐拉大,经适房日渐抢手。

房地产腐败案例收集

房地产腐败案例收集

房地产腐败案例收集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楼市走向一直是争论焦点,高房价中存在腐败泡沫却是共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到,2009年查办发生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达6451件.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的攀升速度令人触目惊心。

群众不禁要问,如若不是腐败作祟,不愿作为,房价成本为何总是雾里看花?捂盘惜售为何屡禁不止?囤地行为缘何视而不见?没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何以公然销售?这不免让人相信:房价中的某些“成本”是某些人不敢摆在桌面上的。

房地产领域日益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一些官员利用批地、规划、免税等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搞“权房交易”,收受房产,或者以低价购房。

从南京“天价烟"局长到上海多达14处房产的“炒房区长”,从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武龙,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等人到重庆揪出的地产腐败“窝案”,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涉及官员之多,受贿金额之大令人震惊.早在2005年国务院出台的楼市调控措施中,就有关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闲置土地的要求.然而这些政策措施总是落不到实处,达不到应有的效力;会不会是拿了人家好处的官员故意不落实?房地产领域的腐败行为,削弱了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的执行力,损害了其公信力,难怪一些网民感叹“调控”变成“空调”.腐败的存在,也有房地产管理制度上的漏洞.业内人士称,只要“运作"得好,土地招拍挂制度下依然可以如愿拿地。

有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办理一个房地产项目手续竟然要盖166个公章。

倘若每一步都“运作”得好,百姓要为此支付多少腐败成本?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一方面要高举法律利剑,坚决惩治损害民生的腐败行为,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制度建设,搭建防治腐败的制度屏障,特别是要在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带有行政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竞争激烈、回报率高的领域增强制度约束力.挤出高房价中的“腐败”泡沫,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房地产领域腐败行为频现,与监督机制单一不无关系.有些内部的规章制度看似无懈可击,但由于是封闭运行,缺少外部监督,一些腐败行为被披上合法的外衣隐匿起来,其危害更大。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郑政[2002]20号【发布部门】郑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2.11.22【实施日期】2002.1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02〕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全国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与加强法制并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和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房屋拆迁、房地产中介、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处理的原则,标本兼治,使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保障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规范运作的市场环境,保护居民住房消费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住宅与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和市房地局、计委、建委、经贸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工商局、物价局、行政执法局、监察局负责人组成郑州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席办公会议,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房地局。

郑州市房地产调控及长效机制的建立

郑州市房地产调控及长效机制的建立

郑州市房地产调控及长效机制的建立作者:郝振华蔡太义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0期作为经济发展建设重要行业的房地产,在为人们提供高质量生产、生活空间,增加财政税收等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但房地产价格的快速增长却使得人们房产购买负担有所加重,并且对于实体经济也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的房价平稳控制。

郑州作为河南省的省会,也是我国新一线城市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房价水平不但对整个河南经济发展带来影响,同时对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影响也十分明显。

本文基于郑州市在房地产调控中出台的相关政策分析,结合政策应用取得的具体成果,在总结其中经验和问题的前提下,提出了郑州市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立的策略。

河南作为我国的人口和农业大省,其省会郑州的经济发展对于整个省份的经济有着明显的领导作用,郑州市房价变化也是影响郑州全市以及河南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基础因素。

房产不仅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刚需,同时也是人们拥有资产的一种象征。

当下我国所推行的各种房地产政策是在保障人们拥有自己住所的前提下推动经济的平稳发展。

郑州市结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陆续出台了当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本文基于这些政策的成效和问题分析提出了郑州市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建立策略,以便为郑州市当地房价平稳发展以及其他地区的房地产调控提供参考。

一、郑州市在房地产调控中出台的政策分析(一)房屋限购政策及变化针对房地产调控所出台的限购政策,主要是通过购房数量限制、二手房交易税上调、购房条件提高等内容发挥最用。

郑州市在房地产调控的过程中限购政策的出台是在2011年的《关于本市以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郑州市限购商品住房的通知》开始的,同时2010年的3月、2013年分别在限购政策方面作出了进一步的升级。

但自从2014年之后,因为郑州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方向有所转变,限购逐渐被宽松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取代。

但这种现象在维持不到三年的时间之后,又出台了更为严格的紧缩房地产调控政策。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24•【字号】•【施行日期】2017.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打击我市建筑工程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宣贯新修订的《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契机,根据《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工作内容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社会监督举报等活动,全面掌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合同签订履约、企业主要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一)施工合同管理方面。

主要检查是否依法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是否按照合同履约。

(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面。

按照《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主要检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是否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发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的相关凭据、凭证是否完整真实。

二、阶段划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企业自查、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1日至15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安排计划,确保在建项目全覆盖。

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

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

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房地产开发腐败经典案例:1. 重庆万科违建案重庆万科违建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历史上的一起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到的违规建筑面积高达数十万平方米,涉及金额达数亿元。

该案揭露了万科地产在项目审批、土地购买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贪污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2. 北京蓝色港湾案北京蓝色港湾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北京市朝阳区蓝色港湾项目的违规建设和违法用地问题。

该案揭露了开发商和政府官员之间的勾结关系,开发商通过行贿等手段获取违建许可和违法用地,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环境。

3. 上海大厦拆迁案上海大厦拆迁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典型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上海市中心地段的一座老旧大厦的拆除和重建项目。

开发商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获取了拆迁许可和优惠政策,导致众多居民被迫离开原住房,引发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4. 广州花城广场案广州花城广场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广州市中心地段的一座商业综合体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传递利益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导致土地资源和市场秩序失衡,引发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谴责。

5. 深圳华侨城案深圳华侨城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深圳市华侨城旅游度假区的开发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用地和建设许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平,引发了公众的强烈抗议和诉求。

6. 南京恒基国际案南京恒基国际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典型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南京市恒基国际广场的建设项目。

开发商通过贿赂政府官员,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严重侵害了公共利益和市场竞争秩序,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

7. 成都龙湖泊景台案成都龙湖泊景台案是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的一起重要腐败案件。

该案涉及成都市龙湖泊景台的建设项目。

开发商通过行贿、违法拆迁等手段,获取了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建设许可,严重损害了居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房地产开发潜规则

房地产开发潜规则

房地产开发潜规则1. 引言房地产开发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

然而,在这一行业中,存在着一些不为大众所熟知的潜规则。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开发潜规则,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个行业的运作机制。

2. 指标操作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指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有些开发商在操作指标时存在一些潜规则。

例如,他们可能会将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进行混淆,故意夸大房屋面积,以吸引购房者。

此外,开发商还可能通过虚报土地成本、配套设施等手段,来降低税收和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利润。

在购房时,消费者要保持警惕,避免被这些潜规则所蒙蔽。

3. 价格设置房地产开发商在设置房价时,也存在一些潜规则。

他们可能会根据项目所处地段、楼层高度、朝向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以获取更高的利润。

此外,一些开发商还可能通过各种手段抬高房价,例如,人为地扩大供需缺口,创造人为的火爆市场氛围,引发购房者的恐慌心理。

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判断房价是否真实合理。

4. 预售政策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上市时,也存在一些潜规则。

他们可能会选择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时候提前公开预售计划,以吸引更多购房者,从而提前获取资金。

此外,一些开发商可能会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项目优势等手段,来吸引购房者的注意。

购房者在购房时要注意官方公告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信息所误导。

5. 银行贷款在购房过程中,银行贷款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一些开发商可能会与银行合谋,设立购房贷款的门槛,使购房者不得不选择开发商指定的银行进行贷款。

此外,开发商还可能与银行勾结,夸大房屋价值,让购房者得到更高的贷款额度。

购房者在选择贷款银行时要谨慎,对相关政策和利率进行准确了解。

6. 交房质量房地产开发商在交房质量上也存在一些潜规则。

有些开发商可能会降低建设成本,使用劣质材料,导致交房后出现各种质量问题。

此外,一些开发商还可能会在验收过程中故意忽略一些问题,以减少维修成本。

购房者在接房时要仔细检查房屋的质量,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后期维权。

黑暗真相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内幕曝光背后有何阴谋

黑暗真相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内幕曝光背后有何阴谋

黑暗真相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内幕曝光背后有何阴谋黑暗真相: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内幕曝光背后有何阴谋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房地产行业一直被视为是一个利润丰厚的行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保密协议的内幕逐渐曝光,令人们开始怀疑其中是否隐藏了一些阴谋。

本文将揭示黑暗真相——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内幕曝光背后所蕴含的阴谋。

二、背景房地产行业是一个庞大且繁忙的行业,涉及众多利益关系。

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许多公司或机构往往签署保密协议,以约束员工或合作伙伴不得泄露关键信息。

然而,这些保密协议内部的阴谋逐渐浮出水面。

三、虚假宣传一些房地产公司在宣传中常常夸大项目的优势,这是他们为了吸引客户而故意进行的手段。

然而,这种虚假宣传往往伴随着保密协议,以防止员工和合作伙伴泄露真实的项目信息。

这种行为既欺骗了客户,也扼制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四、内部交易保密协议内部的阴谋还涉及到内部交易。

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利用他们的职权,私下交易一些高价值的房地产项目。

通过签署保密协议,这些交易往往不会被员工和合作伙伴察觉到,使他们能够暗地里获取巨额利润。

这不仅违反了道德伦理,也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五、不公平竞争保密协议的阴谋还包括制造不公平竞争的手段。

一些大型房地产公司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同时,要员工和合作伙伴保密他们的市场策略和商业秘密,以阻止竞争对手获取相关信息。

这种不公平的竞争导致市场的垄断和资源的不均衡分配,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逃避法律监管通过保密协议,一些房地产公司和个人试图逃避法律监管。

他们将一些违法行为隐藏在这些协议背后,以规避法律的制约。

例如,一些开发商可能在项目中违反规定,但由于保密协议的存在,这些信息无法曝光,使得这些违法行为未受到法律的制裁。

七、对策建议为了揭示黑暗真相,保障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良好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行业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行业纪律和道德规范,严格打击虚假宣传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2. 建立政府监管机构,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力度,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提升行业的透明度。

房地产行业潜规则

房地产行业潜规则

房地产行业潜规则1. 引言房地产行业被广泛认为是一个赢利丰厚的行业,吸引了许多投资者和从业者。

然而,除了传统的市场规则外,房地产行业还存在着一些潜规则,这些规则往往在业界熟知但不被大众所了解。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行业中的一些潜规则,并探讨其对行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影响。

2. 潜规则的存在和原因2.1 价格垄断在房地产行业中,几大房地产开发商往往会形成垄断地位,通过控制供应和价格来获得更高的利润。

这种垄断地位使得房地产价格往往高昂,使普通消费者难以负担。

同时,这也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和波动性。

2.2 信息不对称房地产行业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等行业从业者掌握着更多关于项目的信息,而普通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劣势地位。

这使得消费者很难获取真实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容易受到虚假宣传和误导。

2.3 关系密切在房地产行业中,人际关系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政府、银行和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密切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这也成为了一些企业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手段,对于那些没有强大背景和关系网络的中小开发商来说,竞争非常激烈。

3. 潜规则的影响3.1 市场价格波动由于价格垄断的存在,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往往较大。

当供应过剩时,房地产价格会出现大幅下跌;而供需失衡时,则会出现价格上涨。

这使得消费者难以准确预测市场行情,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

3.2 群体恐慌和投机由于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和高回报,很多投资者和消费者往往会采取投机行为,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的不稳定性。

当市场出现大幅下跌时,投机者往往会出现群体性恐慌,导致市场进一步恶化。

3.3 资金链断裂由于房地产行业的高投资和高风险性,一旦出现市场波动,一些资金链不稳定的企业很容易陷入困境。

这些企业可能面临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无法完成项目等问题,甚至有可能破产倒闭。

这种情况对整个市场的稳定性和信心造成了很大影响。

4. 如何应对4.1 加强监管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售楼小姐说出房地产行业5大潜规则

售楼小姐说出房地产行业5大潜规则

售楼小姐说出房地产行业5大潜规则开盘1.开盘没好房子一般来说,新楼盘开盘时,新房价格往往都会低于市场价,其目的就是为了引起购房者的哄抢,为以后上调房价做铺垫。

新楼盘未来的房价高低先不谈,但如果你以为开盘的新房具有高性价比,那可就是大错特错了!其实,新盘开盘时,开发商一般是不会拿出好房子的,而是会先推出一些有瑕疵的房源。

然后,每个月都会慢慢推出几套好房子,但单价上涨会比较快。

除非你有关系,才能买到好房子。

2.抵住威逼利诱为了让购房者尽快交钱签合同,售楼小姐往往会采取各种方法来逼迫购房者买房,就比如向购房者展示厚厚的网签合同,以此来证明楼盘十分抢手,殊不知,这些网签合同都是假的,完全就是逼迫购房者签合同的手段。

所以,无论你面对什么样的手段,都要保持理性,只有当你自己真的觉得没问题了,才能交钱签合同。

扬灰层3.9-11层是扬灰层对于高层楼盘,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认为9-11层是黄金楼层。

这种想法可是大错特错的!其实,这些楼层恰好都是扬灰层,空气质量十分差劲,非常不利于居住者的身心健康。

如果你家中有老人与小孩,最好避开这些楼层,否则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可是无法逆转的。

除了注意扬灰层以外,还要注意楼层高低问题,就比如有老人坐轮椅的家庭,最好选择低楼层。

4.实测面积有猫腻你以为有了房屋实测报告就没问题了吗?其实不然,实测面积可并非都是对的,有些可是存在猫腻的。

要知道房企与测绘局可是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即便少你一平方米,恐怕你也难以发现吧!但是,国家可是只认房企的测绘报告的,你维权可就难办了!绿化率5.绿化率糊弄人绿化率是在看房的时候,开发商给出的一项绿化数据,用楼盘的周围基础环境来吸引购房者,绿化所指的范围很大,树荫也算绿化率,它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是一个不规范、比较宽泛的概念。

绿地率是一个准确、严谨的概念,绿地率是小区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

所以,购房者在看到高绿化率时,不要天真地以为小区绿化很好,而是要重点关注小区的绿地率。

质量事件

质量事件

质量事件作者:暂无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2年第1期皖特大假药案嫌犯淀粉制药片近日在安徽亳州终审宣判的特大制售假药案,有39名被告人被判刑,查获假抗菌消炎药、流感疫苗、人用狂犬疫苗、中成药等36种17万余盒、针剂26890多支。

被告人王军生在郑州市租了间民房,便批量生产抗菌消炎药“阿莫西林”:把淀粉、水等混合,掺匀、晾干,再用胶囊灌装机把晾好的粉末装入胶囊中,然后用包装机把胶囊压板,最后进行包装。

整盒整箱的“阿莫西林”,就这样被“生产”了出来。

建筑领域“潜规则”被曝光近日媒体从部分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评标专家等处了解到,建筑领域普遍存在的一些“内幕”和“潜规则”。

如:暗箱操作,串通投标;签“白黑合同”,“白合同”备案,“黑合同”履行;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

若将行政部门比喻为“老子”,建设单位即为“儿子”,“老子”向上争取而来的项目建设,无论怎么招投标,一般都会落到“儿子”手中。

手法包括以“密”制胜、“轮流坐庄”等。

冬虫夏草价格暴涨造假疯狂被称为“软黄金”的冬虫夏草由于价格昂贵,掺假注水一两就能多赚过千元。

在暴利驱使下,不法商人造假手段隐蔽且高明,有用淀粉、胶水等材料人工合成的,有用不值钱的虫草冒充冬虫夏草的,有商家通过掺泥、勾水增重,更甚的是通过涂抹重金属粉、穿铅丝或铁丝的方式增重。

另据透露,涨价与产量下降有关,主要原因还是炒家在炒作。

有炒家曾以每千克10万元的价格购进50万元的货,囤4个月后卖出便净赚15万元。

3成儿童用品检出重金属国际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联盟近日公布了对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和香港五城市儿童用品重金属抽测结果,在随机购买的500件产品中,163件检出铅、锑、砷、镉、铬和汞共6种有害重金属,这6种重金属可严重危害神经、血液、免疫、消化等多种人体系统,引发疾病。

名牌白酒造假产业链曝光据媒体统计,2011年前11个月,全国白酒产量达近800万吨,产值突破2000亿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的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的案例

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的案例嘿,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的案例,可真够离谱的!
有这么一家房地产企业,叫它无良公司吧!这无良公司在一个项目上欠了好多钱。

比如说施工队的工程款,那可是工人们的血汗钱啊!人家天天辛苦干活,就指望着这点钱养家糊口呢。

结果无良公司不想还钱,就开始动歪脑筋了。

他们找了一些人,假装是购房者来起诉他们。

“哎呀,房子质量有问题啊,要退房退款!”这不是瞎扯吗?房子明明就好好的。

这就好比是有人故意在马路上扔个石头,制造混乱,你说气不气人!这就是典型的虚假诉讼啊,为的就是逃避执行还钱。

施工队的负责人老张那叫一个气愤啊!“他们怎么能这样,我们的钱怎么办!”他火冒三丈地说。

大家也都纷纷指责无良公司这种卑鄙的行为。

无良公司自以为聪明,觉得这样就能躲过一劫。

可他们能得逞吗?法律可不是吃素的!就好像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他们的小把戏最终还是会被识破。

这件事警醒我们,不能让这种不良企业得逞!他们不能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来逃避责任。

我们要坚决抵制虚假诉讼这种行为,维护公平正义!房地产市场需要的是诚信经营,而不是这种偷偷摸摸的手段。

我们要让这些无良企业知道,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揭秘建筑工程种种“黑幕”

揭秘建筑工程种种“黑幕”

揭秘建筑工程种种黑幕坑蒙拐骗、弄虚作假成风众所周知,建筑工程领域涉及的资金量庞大,特别是一些国家专项资金建设的大型工程和财政拨款建设的市政工程,资金少则数千万多则上亿。

对这块肥肉” 一些垂涎欲滴的人总会用尽招数啃上一口。

比较常见的招数有:、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一项工程需要多少工程款,是依据工程量计算出来的。

一位监理工程师告诉记者,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也是建筑工程领域通行的潜规则”尤其是水利、公路、桥梁以及各种市政工程等公家的工程”因为油水”多而虚报工程量的情况时有发生。

虚报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上报项目审批时虚报工程量,目的是骗取上级部门或财政更多的工程拨款;二是建设单位人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互相勾结虚报工程量,由施工企业套取工程款后双方私分;三是施工企业钻建设单位把关不严的空子虚报工程量,套取工程款。

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上马的工程非常多,审批、监督或审计部门不可能对每个工程都进行实地测算、核实,这就给蛀虫”们以可乘之机。

据该监理工程师说,有些胆大妄为者虚报的工程量比实际工程量多很多,套取的专项补助资金或财政拨款数目惊人。

、设计单位为多得设计费有意加大工程造价在对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工程就进入勘察、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5%以上,设计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需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多少。

科学、经济、合理的设计,可以降低工程造价的5%至10%,甚至可达10%至20%。

按理讲,设计人员在为建设单位做工程设计时,不仅要优化设计,而且要在降低和控制工程造价上下功夫,力求做到技术上先进、功能上满足需要、经济上合理且安全可靠。

但据一位对建筑领域的弊端颇为了解的评标专家说,由于工程设计费是按工程造价来计算的(一般是3%),因此,设计单位往往会加大工程的造价以获取更多的设计费。

与一些施工企业偷工减料的行为相反,设计人员在做设计方案时,总喜欢增工加料”。

本来有的工程不必用标准很高、价格很贵的材料,或者不必增加这样那样的工序,但设计人员却有意这样设计,表面看起来是为了工程质量更有保障,实际上是为了加大工程造价。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正文:----------------------------------------------------------------------------------------------------------------------------------------------------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09年8月28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9年9月25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2009年11月9日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实施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开发建设节能环保型建筑。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财政、人防、环境保护、工商、市政、价格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五条市、县(市)、上街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人防、环境保护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求情况等,编制房地产开发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郑州惠济区:政府招商“一女二嫁”,巨额损失无人问津

郑州惠济区:政府招商“一女二嫁”,巨额损失无人问津

史 =I 小康》 记者 殷云 张 志 郑州报道
巴 年, 地 方 房地 产企 业在 政 府的 号
企 业直 呼遭遇 陷 阱 , 在 利 益 面 前 政
民企投身保障性住房建设
成立于 1 9 9 7 年 的 郑 州 中实 房 地 产 开
被“ 卸磨杀驴” 。 而 政 府 ] ] [ 二 召 一 卜 纷 纷 进 入 到 保 障 房 建 设 的 大 府 随意 撕 毁 合 同 ,
” 到底谁 是谁 非 , 谁 在践踏 着J F 常 的 度 的 房地 产 企 业 。 赔偿 到 位后 , 政府 却将 土地 高 价出让给 议 。
S oCI ETY 社会
建 设 的意 见 , 随后又发布了《 关于贯彻落 方交纳滞纳金……” 实 国办 发 [ 2 0 1 1 ] 4 5 号 文件 精 神 加强 保 障
关 I 5 州 中 实 房 地 产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所 反 映 问 题 的 情 况
以下 简 称 中实 公 司 ) . 先 后 小 康》 杂 志提 供 的 关 于 郑 州 中 实 房 发 有 限 公 司 ( 潮 中, 但 是 在 河 南 郑 州 惠 济 , 定 中 实 公 司 第 一 笔 征 地 款 为 支 付 该 项 目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 同年6 月2 0 日,
该协议 约 定“ 乙方 ( 迎 宾街道 ) 同 意 7 0 0 0 万元整 , 2 0 0 9 年l 2 月3 1 日, 郑 州 中实 该 项 目列 入 郑 州 市 4 委 局 下 发 的 关 于 下 甲方 ( 中实房 地 产公 司 ) 征 用 位 于 郑 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司 向迎 宾 路 街 道 办 提 达 郑 州 市 2 0 1 2 年 经 济 适 用 住 房 预 安 排 项 市 惠济区迎 宾路街道 办事处 金洼村 : 田 供 的预 算 外 财 务 账 户 支付 了7 0 0 0 万 元 征 目 的通 知 》 , 7 月 9日 郑 州 市 人 民政 府 控 园路 以 西 、 滨河路 以南 、 桂 园 路 以东 、 贾 地 款 , 同 日迎 宾 路 街 道 办 给 该 公 司 开 具 制性详规联审联批会议纪要》 也“ 原则同 鲁 河绿化带 以北约2 9 0 . 2 1 3 亩 土 地 … … 了两 张总 计 7 0 0 0 万元 ( 标号为5 2 6 1 5 8 7 的 意 该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 7 l f l 8日时 任 惠 土 地 用 于 甲 方 经 济 适 用 房 项 目建 设 、 销 收 据 金 额 为 1 5 5 1 9 0 0 0 元, 标号为5 2 6 1 5 8 8 济 区 区委 书 记 在 郑 州 中实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售。 ” 同 时规 定 了 所征 土地 综 合 地 价 为 3 l 的 收据 金额 为5 4 4 8 1 0 0 0 元) 的“ 河 南 省 统 限 公司 就 该 保 障住 房 划 拨 用 地 相 关 问题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发文字号】郑建办[2009]119号【发布部门】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9.29【实施日期】2009.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郑建办〔2009〕119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解决安全生产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环境。

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查处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紧急通知》(豫建建〔2009〕1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此次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以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1. 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的;2. 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报监手续的;3. 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4.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5.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6. 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7. 抗拒安全执法检查的。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停止施工、停业整顿或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组织领导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郑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郭庆宽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副组长:姜海市建委副主任赖郑华市建委副主任潘开名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市建委副主任王凯市建委副主任闫建民市建委总经济师杨琦市建委主任助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张秋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7个督查(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督查组(负责各县(市)、区工程)组长:姜海副组长:李世杰成员:付金歧刘宪强江友彬朱宏峰第二检查组(负责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组长:杨琦副组长:远烁成员:王旋汪原力刘明华张之鑫第三检查组(负责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组长:赖郑华副组长:聂孟建成员:姜耀武何建宝陈金照第四检查组(负责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组长:王凯副组长:郑传昌成员:马树强杨政勇宋华阳第五检查组(负责郑东新区工程)组长:潘开名副组长:李锦林成员:张笑冰邓松江李胜沈燕民魏江伟张健刘旭冉第六检查组(负责市政工程)组长:李亚副组长:岳全龙成员:崔明浩王作明陈恒久。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原创版)目录1.负面清单的定义和作用2.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3.负面清单对郑州市建筑业的影响4.应对负面清单的建议和措施正文一、负面清单的定义和作用负面清单,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某些行业、领域或行为制定的禁止或限制措施清单。

它的主要作用是规范行业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提高行业标准,消除不良竞争,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二、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的具体内容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禁止无资质、无证照的企业和个人从事建筑施工、设计和监理等活动。

2.禁止建筑企业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

3.禁止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和地方设计规范,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设计文件直接用于施工。

4.禁止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进入建筑市场。

5.禁止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负面清单对郑州市建筑业的影响负面清单的实施对郑州市建筑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规范了市场秩序。

负面清单的实施,使建筑市场告别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企业间的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2.提高了行业标准。

负面清单的实施,促使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

3.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负面清单的实施,使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更加严谨,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4.促进了绿色建筑发展。

负面清单的实施,限制了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进入市场,推动了绿色建筑的发展。

四、应对负面清单的建议和措施面对负面清单,建筑企业和从业者应采取以下措施:1.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应对负面清单带来的行业变革。

2.规范经营行为。

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和标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提高工程质量。

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发展绿色建筑。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

郑州市建筑业负面清单1. 背景介绍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对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有着重要影响。

然而,由于一些不良行为的存在,建筑业也存在一些负面问题,需要加以整治和规范。

本文将针对郑州市建筑业负面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2. 负面问题一:违法违规建设违法违规建设是建筑业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

一方面,一些建筑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取非法手段进行建设,违反了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也导致了违法违规建设的存在。

2.1. 非法建设非法建设包括未取得建设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规占地建设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建设管理法规,也会对城市规划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2.2. 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按照规定的建筑标准和程序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会影响城市形象和市容市貌。

3. 负面问题二:施工质量问题建筑工程质量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然而,一些建筑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存在施工质量不合格、使用劣质材料等问题。

3.1. 施工质量不合格施工质量不合格是指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3.2. 使用劣质材料使用劣质材料是为了降低成本而采取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劣质材料的使用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4. 负面问题三: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城市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4.1. 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空间一些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占用道路和公共空间,给交通和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4.2. 施工噪音和扬尘污染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扬尘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困扰,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5. 解决措施为了解决郑州市建筑业存在的负面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监管和规范建筑业发展。

每日昱言|郑州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67家企业被通报批评

每日昱言|郑州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67家企业被通报批评

每日昱言|郑州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67家企业被通报批评直击地产圈最新动态,点评行业内重要资讯#郑州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67家企业被通报批评#11月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2020年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指出,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着重检查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公司在价格、市场秩序、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从源头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检查历时50天,覆盖郑州市16个县(市)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20余人,成立4个检查小组,对市内5区和各县(市)、开发区进行了检查和抽查验收。

共检查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391个、房屋租赁企业16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38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29家;开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

检查出问题比较突出的开发企业19家,租赁企业26家,经纪机构38家,估价机构10家。

在检查中发现,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案场公示要素不齐全,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公示不明显,销控表、价格表状态显示不规范、更新不及时,违规销售问题有所抬头;二是经纪机构未备案开展业务的问题依然存在,现场公示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现象依旧突出,购房合同经纪人未签字、签字不达标、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挂证、线上签约未留存纸质合同等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三是估价机构办公场所不固定,办公场所无人办公,办公设施与资质等级不匹配,个别公司无法提供房地产估价师社保证明、劳动合同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点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江西省召开地价与房价关系座谈会,将适时推出土地出让新政#近日,江西省房地产业协会官方微信号消息,江西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省房地产协会于14日联合召开江西省地价与房价关系座谈会。

据悉,万科、碧桂园、保利、融创、绿地、中海、联发、新力、东投、中奥、嘉福、鸿海、慧联等13家房企参加座谈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市房管局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到会指导。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8年10月8日郑州市建筑施工企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按照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和阶段性工作部署,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新动向,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把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建筑业企业监管紧密结合,有力打击黑恶势力,切实维护我市建设领域的和谐稳定。

二、治理重点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建筑业企业涉黑涉恶问题、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企业及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黑恶乱问题。

1.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2.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黑恶势力;3.垄断建筑材料供应、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4.建设领域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5.在施工生活区组织“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6.在工程发承包中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以及为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7.其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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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驱逐五建筑企业揭露房地产开发“潜
规则” -
因为没有施工资格,5家建筑企业将被郑州市建委清出郑州市场;但与此同时,企业开始叫屈,称建委此处罚没有法律依据。

建委的说法是,“这种处罚可以理解为停业整顿的一种方式”。

然而,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切的发生,皆因为“潜规则”的存在。

事件
市建委“驱逐”五承建企业
矛盾的产生,源于郑州市建委出具的一则通告。

8月20日,郑州市建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帝湖花园违章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的通报》,六家公司承建了郑州布瑞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湖花园东王府1~8号楼及会所工程,在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
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建筑市场秩序。

通告中指的六家公司,分别为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欣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河南省建设总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同时认定,对于布瑞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章建设行为,市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具进行了暂扣,但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的授意下,置法律于不顾仍继续施工,“气焰极其嚣张”。

因此,郑州市建委决定,对前五家公司做出停止在郑施工资格、清出郑州建筑市场的处理,并建议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其做出降低或吊销资质的处罚。

另外,对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做出停止在郑施工一年、建议省建设厅对其降低一级资质的处理。

企业
认为处罚无法律依据
“这个处罚很严重,意味着我们将不能在郑州市场开展业务,对于一个立足河南的企业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打击。

”“被逐”的五家企业之一、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经营的于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分别联系了各受处罚单位,接受采访的企业都表示对这个处理“难以接受”,并透露,企业将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但采访结束后,被采访企业要求记者在稿件中不要出现他们公司的名字,“最好不要提我们,毕竟公司以后的运营,还是需要良好环境的。

”一家受处罚的企业经理告诉记者。

“市建委的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上述企业经理认为。

昨天下午,他给记者传真过来一份材料,里面详细搜集了多条法律条文,对于建筑单位在尚未取得建筑许可证情况下施工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施工许可证等。

“但就是没有停止在某一地施工资格、清出某地建筑市场的法律依据。

”该经理认为。

“我们这次损失很大。

”该经理告诉记者,前期建设中,作
为施工单位,他们在施工前付给郑州布瑞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的保证金,前期建设中,公司垫资工程款已经1000多万元了,而开发商总共才付给他们50万元不到的工程款,“看目前的形势,这个钱无疑是要不回来了,欠供应商、农民工的钱,都需要我们来出,损失是我们的,现在又要把我们公司逐出郑州市场,对于这个决定,我们不能理解。

”该经理说。

建委
处罚体现震慑作用
“作出这个处罚决定,其实并没有具体的法规细则来支持,”郑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王文芝告诉记者,“这个处罚的前提条件是他们的违法行为,就是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始施工。


据王文芝介绍,市建委作出这个处理结果也非常慎重。

在形成意见时,也参考了很多相关专家的意见,因为这里面牵涉了几家外省企业,市建委无法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所以才有了这个决定。

“至于法律依据,你可以这样理解,市建委其实作出的就是让他们停业整顿的决定,可以理解为这种处罚是停业整顿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由于叙述方式的不同,在语言上严厉一点而已。

”王文芝认为,至于处理是否太过严重,“应该说他们的违法行为也是很恶劣的。


王文芝称,在形成处理意见时,他们也考虑到了建筑企业面临的很多难处,比如说,很多施工单位受到业主也就是开发商的影响,不得不施工的情况。

该说法得到了另一家受罚公司负责人的认同,“其实在执法局行动的时候,我们就通知施工队停止施工,但是你要考虑到如果是甲方(开发商)坚持让施工的话,现场施工队是没有选择的,如果不施工,甲方很可能以不付钱来要挟。


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郑州市建委作出的处罚,相关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王文芝称,市建委也和省建设厅沟通过,已经有企业向建设厅提供材料了,“企业也是有话要说的,这是他们的权利。

”王文芝说。

这个消息从受罚企业处得到证实,“我们有各自递交的,也有联合一起的。

”一位企业经理说。

剖析
事件突发揭露房地产开发“潜规则”?
正当建筑公司和市建委就处罚问题纠缠不清时,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浮出水面:这些企业在承建帝湖花园东王府项目时,为什么不先了解一下,该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呢?
“我们当时也谈这个事情了,”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的于经理说,“对方保证,会抓紧时间把剩余的手续办下来,但是没有想到会这样。


“不仅仅是帝湖花园存在没有施工证就开工的情况,其实在郑州的房地产开发中,几乎有一大半的项目都是这样做的,都是一边施工一边办手续。

”一位房地产知情人士透露,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抢时间,很多开发商在施工时直接预备着罚款,宁可罚,也要施工。

边建设边办证,这已经成为郑州房地产开发的“潜规则”。

受处罚企业中的一位负责人说,按这个“潜规则”办事的,不仅仅是一些小开发商,其中也包括河南很多有名的房地产公司,“其实大家都清楚,这就是先上船后买票。


而王文芝否认了这种“潜规则”的存在。

她称,国家近几年已加大了对这个问题的整顿力度,郑州市也加大了查处力度,因此,现在本地企业基本上都不敢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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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5年内不得参与河南公路建设
2004年3月19日,河南省监察厅和河南省交通厅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对许昌—漯河高速公路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意见。

据了解,全长48.95公里的许漯高速是京珠高速的组成部分,总投资9.5亿元,1997年3月18日开工,1998年12月16日建成通车。

但许漯高速公路1998年通车不久,许多路段就相继出现质量问题。

经查实,许漯高速在建设过程中,5个标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

对此,有关部门把两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参与河南公路建设。

这两家企业是广东长大公路工程公司和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

建筑业企业考核不合格103家企业被逐出市场
2006年11月24日,河南省建设厅公布2006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结果,河南华发幕墙装饰有限公司等第一批103家建筑企业未过关被逐出建筑市场。

从2006年5月开始,省建设厅启动了2006年建筑企业资质考核工作,重点对房建、公路、水利等总承包企业生产的经营规模、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进行资质考核,及时发现并将考核不合格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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