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驱逐五建筑企业揭露房地产开发“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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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驱逐五建筑企业揭露房地产开发“潜

规则” -

因为没有施工资格,5家建筑企业将被郑州市建委清出郑州市场;但与此同时,企业开始叫屈,称建委此处罚没有法律依据。建委的说法是,“这种处罚可以理解为停业整顿的一种方式”。

然而,另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切的发生,皆因为“潜规则”的存在。

事件

市建委“驱逐”五承建企业

矛盾的产生,源于郑州市建委出具的一则通告。

8月20日,郑州市建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帝湖花园违章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的通报》,六家公司承建了郑州布瑞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帝湖花园东王府1~8号楼及会所工程,在未按法定建设程序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

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筑法》第七条及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扰乱了郑州市的建筑市场秩序。

通告中指的六家公司,分别为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欣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红旗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河南省建设总公司、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文件同时认定,对于布瑞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违章建设行为,市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具进行了暂扣,但施工企业在建设单位的授意下,置法律于不顾仍继续施工,“气焰极其嚣张”。

因此,郑州市建委决定,对前五家公司做出停止在郑施工资格、清出郑州建筑市场的处理,并建议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对其做出降低或吊销资质的处罚。另外,对河南省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做出停止在郑施工一年、建议省建设厅对其降低一级资质的处理。

企业

认为处罚无法律依据

“这个处罚很严重,意味着我们将不能在郑州市场开展业务,对于一个立足河南的企业来说,绝对是致命的打击。”“被逐”的五家企业之一、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负责经营的于经理无奈地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分别联系了各受处罚单位,接受采访的企业都表示对这个处理“难以接受”,并透露,企业将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但采访结束后,被采访企业要求记者在稿件中不要出现他们公司的名字,“最好不要提我们,毕竟公司以后的运营,还是需要良好环境的。”一家受处罚的企业经理告诉记者。

“市建委的处罚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上述企业经理认为。昨天下午,他给记者传真过来一份材料,里面详细搜集了多条法律条文,对于建筑单位在尚未取得建筑许可证情况下施工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施工许可证等。“但就是没有停止在某一地施工资格、清出某地建筑市场的法律依据。”该经理认为。

“我们这次损失很大。”该经理告诉记者,前期建设中,作

为施工单位,他们在施工前付给郑州布瑞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万元的保证金,前期建设中,公司垫资工程款已经1000多万元了,而开发商总共才付给他们50万元不到的工程款,“看目前的形势,这个钱无疑是要不回来了,欠供应商、农民工的钱,都需要我们来出,损失是我们的,现在又要把我们公司逐出郑州市场,对于这个决定,我们不能理解。”该经理说。

建委

处罚体现震慑作用

“作出这个处罚决定,其实并没有具体的法规细则来支持,”郑州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副处长王文芝告诉记者,“这个处罚的前提条件是他们的违法行为,就是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开始施工。”

据王文芝介绍,市建委作出这个处理结果也非常慎重。在形成意见时,也参考了很多相关专家的意见,因为这里面牵涉了几家外省企业,市建委无法降低或吊销其施工资质,所以才有了这个决定。

“至于法律依据,你可以这样理解,市建委其实作出的就是让他们停业整顿的决定,可以理解为这种处罚是停业整顿的一种方式,只不过由于叙述方式的不同,在语言上严厉一点而已。”王文芝认为,至于处理是否太过严重,“应该说他们的违法行为也是很恶劣的。”

王文芝称,在形成处理意见时,他们也考虑到了建筑企业面临的很多难处,比如说,很多施工单位受到业主也就是开发商的影响,不得不施工的情况。

该说法得到了另一家受罚公司负责人的认同,“其实在执法局行动的时候,我们就通知施工队停止施工,但是你要考虑到如果是甲方(开发商)坚持让施工的话,现场施工队是没有选择的,如果不施工,甲方很可能以不付钱来要挟。”

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郑州市建委作出的处罚,相关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王文芝称,市建委也和省建设厅沟通过,已经有企业向建设厅提供材料了,“企业也是有话要说的,这是他们的权利。”王文芝说。

这个消息从受罚企业处得到证实,“我们有各自递交的,也有联合一起的。”一位企业经理说。

剖析

事件突发揭露房地产开发“潜规则”?

正当建筑公司和市建委就处罚问题纠缠不清时,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浮出水面:这些企业在承建帝湖花园东王府项目时,为什么不先了解一下,该项目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呢?

“我们当时也谈这个事情了,”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的于经理说,“对方保证,会抓紧时间把剩余的手续办下来,但是没有想到会这样。”

“不仅仅是帝湖花园存在没有施工证就开工的情况,其实在郑州的房地产开发中,几乎有一大半的项目都是这样做的,都是一边施工一边办手续。”一位房地产知情人士透露,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抢时间,很多开发商在施工时直接预备着罚款,宁可罚,也要施工。边建设边办证,这已经成为郑州房地产开发的“潜规则”。

受处罚企业中的一位负责人说,按这个“潜规则”办事的,不仅仅是一些小开发商,其中也包括河南很多有名的房地产公司,“其实大家都清楚,这就是先上船后买票。”

而王文芝否认了这种“潜规则”的存在。她称,国家近几年已加大了对这个问题的整顿力度,郑州市也加大了查处力度,因此,现在本地企业基本上都不敢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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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5年内不得参与河南公路建设

2004年3月19日,河南省监察厅和河南省交通厅联合举行新闻通气会,通报对许昌—漯河高速公路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意见。

据了解,全长48.95公里的许漯高速是京珠高速的组成部分,总投资9.5亿元,1997年3月18日开工,1998年12月16日建成通车。但许漯高速公路1998年通车不久,许多路段就相继出现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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