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出圃及检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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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苗木出圃

【提要】本章介绍出圃苗木的规格要求、苗木产量的调查方法及苗木出圃技术。其中对抽样调查法和苗木出圃各环节行了详细的阐述。

苗木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育,达到造林绿化要求的规格时,即可出圃。苗木出圃是育苗作业的最后一道工序,主要包括起苗、分级统计、假植、包装运输和检疫消毒等。为了保证造林绿化苗木的质量和观赏效果,需确定苗木出圃的规格标准。同时,需进行苗木调查,掌握各类苗木的质量和数量,做好苗木的计划供应和出圃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出圃苗的规格

出圃苗木的质量问题,是关系到绿化建设的重要环节。为了使出圃苗木更好地发挥绿化效果,出圃苗木必须符合造林绿化用苗的要求,对出圃苗木应制订一定的质量标准。

苗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栽植的成活率、养护成本和绿化效果,高质量的苗木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造林绿化苗木质量

1.出圃苗应具备的条件

(1)苗木根系发达。主要是要求有发达的侧根和须根,根系分布均匀。

(2)茎根比适当,高粗均匀,达一定的高度和粗度,色泽正常,木质化程度好。

(3)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4)萌芽力弱的针叶树要具有发育正常的顶芽。

2.出圃苗的规格要求

根据苗木质量标准(表8-1)将苗木分为三级,Ⅰ、Ⅱ级苗为合格苗,可出圃造林;Ⅲ级苗为不合格苗,不允许用于造林,予以淘汰或再培育。苗木质量主要用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的尺寸表示。应用标准时,苗高20厘米以下的苗木,高、径两项指标中,有一项不达标准即降一级;苗高20厘米以上的苗木,衡量苗木的质量以地径为主,如某苗木其高度为Ⅰ级,径粗属Ⅱ级,则列为Ⅱ级苗,其高度属Ⅱ级,径粗属Ⅰ级则列为Ⅰ级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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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林绿化苗木质量

1.出圃苗应具备的条件

(1)苗木的树形优美。出圃的园林苗木应是生长健壮,骨架基础良好,树冠匀称丰满。

(2)苗木根系发达。主要是要求有发达的侧根和须根,根系分布均匀。

(3)茎根比适当,高粗均匀,达一定的高度和粗度(冠幅)。出圃苗的高、粗(冠幅)要求达到一定的规格。

(4)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苗木出圃的根系应发育良好,起苗时机械损伤轻,根系的大小适中,可依不同苗木的种类和要求而异。另外,要求病虫害很少,尤其对带有危害性极大病虫害的苗木必须严禁出圃。以防止定植后,病虫害严重,生长不好,树势衰弱,树形不整等而影响绿化效果。

(5)萌芽力弱的针叶树要具有发育正常的顶芽。

以上是园林绿化苗的一般要求,特殊要求的苗木质量要求不同。如桩景要求对其根、茎、叶进行艺术的变形处理。假山上栽植的苗木,则大体要求“瘦、漏、透”。

2.出圃苗的规格要求

苗木的出圃规格,根据绿化任务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做行道树、庭荫树或重点绿化的地区的苗木规格要求高,一般绿化或花灌木的定植规格要求低些。随着城市绿化层次的增高,对苗木的规格要求逐渐提高。出圃苗的规格各地都有一定的规定,表8-2列举华中地区目前执行的标准,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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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苗木调查

为了掌握苗木的产量和质量,以便做出苗木的生产计划和出圃计划。一般在苗木生长停止后,按树种或品种、育苗方法、苗木的种类、苗木年龄等分别进行苗木产量和质量的调查,为制定生产计划和调拨、供销计划提供依据。

一、标准地法

适用于苗木数量大的撒播育苗区。方法是在育苗地上,每隔一段距离均匀地设置若干块面积为1m2的小标准地,在小标准地上调查苗木的数量和质量(苗高、地际直径等),并计算出每m2苗木的平均数量和各等级苗木的数量,再推算全生产区的苗木总产量和各等级苗木的数量。

二、标准行法

适用于移植苗区、嫁接苗区、扦插苗区和条播区、点播苗区。方法是在苗木生产区中,每隔一定的行数(如5的倍数),选出一行或一垅做标准行,在标准行上进行每木调查;或全部标准行选定后,再在标准行上选出一定长度有代表性的地段,在选定的地段量出苗高和地际直径(或冠幅、胸径),并计算调查地段苗行的总长度和每米苗行上的平均苗木数和各等级苗木的数量,以此推算出全生产区的苗木数量和各等级苗木的数量。

应用标准行和标准地调查时,一定要从数量和质量上选有代表性的地段进行调查,否则调查结果不能代表全生产区的情况。标准地或标准行总面积一般占总面积的2%~4%。

调查时要按树种、育苗方法、苗木种类和苗龄等项分别进行调查和记载(表8-3),调查内容包括苗高、地径(或胸径、冠幅),统计汇总后填入苗木调查汇总表(表8-7)。

表8-3 苗木调查记载表

调查人:年月日

三、准确调查法

又称逐株调查法,计数统计法。应用于数量不多的育苗区。方法是逐株调查苗木数量,逐株或抽样调查苗高、地径(或胸径、冠幅)。

四、抽样调查法

为了保证苗木调查的精度,苗木数量大的育苗区可采用抽样调查法。要求达到90%的可靠性、90%的产量精度和95%的质量精度。这种调查方法工作量小,又能保证调查精度。

(一)划分调查区

将树种、育苗方式、苗木种类和苗龄等都相同的育苗地划分为一个调查区,进行抽样调查统计。当调查区内苗木密度和生长情况差异显著,而且连片有明显界限,其面积占调查区面积10%以上,则应分层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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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区划分后,测量调查区毛面积,并将全部苗床或垄按顺序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抽取样地。 (二)确定样地面积

样地是在调查区内抽取的有代表性的地段。根据样地的形状,分为样段(或样行)、样方和样圆。实际调查中苗木成行的(如条播)采用样段,苗木不成行的(如撒播)采用样方。

样地面积应根据苗木密度来确定,小苗一般以平均株数至少30~50株来确定样地面积,较大的苗木一般以平均株数至少15株来确定样地面积。

(三)确定样地数量

样地数多少取决于苗木密度的变动大小,如苗木密度变动幅度较大,则样地数适当增加,相反,则样地数可适当少些。可用下列公式估算样地数量:

)(

E

c t n ⨯=2

式中 n -样地数量(个)

t -可靠性指标(可靠性指标规定为90%时,t =1.7) c -密度变动系数

E -允许误差百分数(精度规定为90%时,允许误差百分数为10%)

由上式可知样地数是由c 、t 、E 三者决定的,其中t 、E 是给定的已知数,只有变动系数c 是未知数,可依据以往的资料确定。如缺乏经验数据,也可根据极差来确定。具体做法是按已确定的样地面积在密度较大和较小的地段设置样地,调查样地内苗木数量,两个样地苗木株数之差为极差。例如,油松二年生移植苗,以密度中等处株数16株所占面积0.25平方米定为样地面积,经调查,较密处样地内株数为23株,较稀处样地内株数为11株。则:

极差R =23-11=12(株)

根据正态分布的概率,极差一般是标准差的5倍,故: 粗估标准差4.25

125===

R S

粗估样地内平均株数X =16

粗估变动系数x S c =

×100%=16

4.2×100%=15% 粗估需设样地数)(E c t n ⨯=2=)10

157.1(⨯2

=7(块)

上述方法做起来较复杂,生产中一般先设10个样地,调查后若精度达不到要求,再用调查得出的变动系数计算应设样地数(n ),补设n -10个样地进行调查。

(四)样地的设置

样地的布点一般有机械布点和随机布点两种方法,生产中常采用机械布点。

设置样地前要测量苗床(垄)长度及两端和中间的宽度,求平均宽度乘长度为净面积。机械布点还要求测量苗床(垄)总长度。

机械布点是根据苗床(垄)总长度和样地数,每隔一定距离将样地均匀地分布在调查区内。其优点是易掌握,故应用较多。

随机布点要经过三个步骤。第一步,根据调查区苗床(垄)的多少和需要样地数量,确定在哪些苗床(垄)上设置样地。例如:粗估样地数15个,共有60个苗床,则60÷15=4(床),即每4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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