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有关治理松材线虫病的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横沥镇有关治理松材线虫病的合同
甲方:横沥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为切实加强我镇生态保护,治理松材线虫病,建设美丽生态乡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治理松材线虫病事宜达成下列条款:
一、清除区域与面积
甲方将横沥镇三条主要公路(S120线潭头至马岭路段,马岭接X203线至黄沙洞村、X208线排沙至岭下路段)的松材线虫病约700亩委托(承包)给乙方治理。
松材线虫病治理区域:森柏洞村、横星村、霞塱村、马岭村及S120线两边第一重山、海拔100米以下区域。面积小计约700亩。
二、清理费用和付款方式
1、主要用药紫薇清,一切药物由甲方付出,松材线虫病治理预算总价为37000元(大写:叁万柒仟元)。
2、付款方式: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项。
三、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按有固定期限方式确定本合同,从2016年1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为期36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指明治理区或、面积、四至界线,明确治理要求。
2、及时向乙方拨付治理费用。
3、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4、对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管护义务的,
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对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或扣减乙方补偿性支出;对情况严重的,甲方可终止此合同,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依法组织人员对指定区域内的松材线虫病进行治理,加强对治理人员的督查。
2、制定完善、科学的治理方案,有效组织人员施工,有效治理。监测松材线虫病,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保证治理区域内的林木、林地不受破坏和污染。
3、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治理松材线虫病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甲方汇报。
4、履行了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有获得治理费用支出的权利。
5、做好药物喷洒及松树砍伐安全措施。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