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订单合同协议书样本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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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订单合同协议书样
本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服装订单合同样本
篇一:服装订购合同(模板) 服装订购合同书
甲(需求)方:
电话:传真:地址:
乙(供应)方:
地址:电话:传真:帐号:
开户行:[要写清楚支行名字]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服装来料加工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订单内容及价格:
1.1采购订单(见附表一)
采购订单做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产品的交货日期、交付数量、产品规格及工艺要求等以甲方“采购订单”为准。
1.2订单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上的价格执行。其中一方不得随意变动价格,中途不可以以任何借口临时加价或者推迟出货。
二、合同金额:
2.1货物总值: (按采购订单上的单价及数量算总价) 元
三、付款条件:
3.1样品确认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定金;乙方出货,甲方确认收货后1天以内支付5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下次订单确认时付清,截止日期为确认收货后15天;
3.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5‰的滞纳金。
四、交货条款: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4.1每次订货甲方以传真“采购订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甲乙双方认可的时间内将甲方所需产品或样品送达甲方所指定地点。
4.2 乙方要遵守约定的交货日期,如货期有问题时,下单后3天内可以申请调整交货日期。非特殊情况下只能调整一次交货日期。
4.3如需裁单时,乙方应在下单后3 日内与甲方协商。
4.4逾期交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扣除乙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7天还未交货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定金的两倍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5逾期取货:如甲方暂缓要货,乙方将提供逾期交货期后额外15天的免费仓储期,免费仓储期后,甲方仍未安排交货的,乙方将额外的仓库费用。倘若甲方需要暂缓超过一个月,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乙方的同意。
五、货物运输
5.1 乙方负责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产生运费的,由乙方负责。
5.2 运输损耗:在验收前因运输意外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验收后造成的人为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品质保证:
6.1乙方保证产品的质量,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非人为及外界不可抗因素(如天气等)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6.2 乙方买回来的布料要向甲方确认。
6.3乙方应自行检查买回来的布料,如做出的产品存在布料问题时,由乙方负责。 6.4乙方必须向甲方做好产前版确认,将每个码号、每种颜色的样品各一件提供给甲方确认,经得许可后再进行大货生产,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5不良率超过5%时,乙方要按甲方的出售价赔偿。
七、保密约定
7.1乙方不能把甲方提供的有关订单的样衣、纸样、布料资料等转给第三者。产品出完货之后,所有资料都要退还甲方。
八、其他约定
8.1 生产方式按甲方确认的方法为基准,不得以需要变更时应经得甲方同意。 8.2生产数量的限度是订单数量的±3%,超过此限度时,要向甲方确认。 8.3主面料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时,甲方不用给乙方支付定金。九、附加条款:
9.1本合同所带附件同样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9.3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9.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期限为 1 年。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附表一采购订单样板
服装采购订单
1
23.工艺要求及注意事项:
欧码尺码表
领标图
篇二:服装订货合同
服装订货合同
需方(下称甲方):供方(下称乙方):
甲方因购买乙方服装、服饰(以下简称产品),现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明细、服装款式及面料
1、
2、服装款式及面料确认
1、面料成分:。
2、款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成品样衣为标准。
3、质量及服务承诺(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包装方式
包装标准、包装方式及包装材料为:衣架、透明罩带、防尘罩带。
第三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4、保险:由乙方自行决定保险事宜。
产品自正式交付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前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
甲方采取全面检验方式,自产品交付甲方之日起 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同该部分产品验收合格,如遇甲方员工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产品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在以上期间内,如甲方提出
异议乙方应对异议产品予以修改或更换。
第五条货款支付与发票的开具
1、货款的支付时间:甲方自签定本合同之日起 3 日内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遇节假日及双休日顺延,下同)乙方合同总金额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初步验收包括数量差异及产品无表面质量问题) 5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余下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全部返修和更换产品结束后 7 日内一次性付清。
2、发票开具时间及要求:。
3、运杂费和其它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多交付产品的,应事先经甲方书面认可;合同标的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产品的同时,自收到产品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如遇甲方出差或外出培训等情况可延至货品交付之日起 30日内。甲方未在以上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合乎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