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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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机组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天然气压缩机组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川渝管理处各压缩机组运行、维护管理。

3、管理内容

3.1启/停机组的管理

3.1.1紧急停机(非正常停机)

(1)遇下列情况发生,可操作“紧急停机”按钮:

1)压缩机组有异常的声响;

2)压缩机组发生严重泄漏;

3)压缩机组管线断裂,部件发生损坏;

4)站场发生严重泄漏,上/下游发生爆管;

5)其他严重自然灾害或故障发生。

(2)紧急停机后,应按《压缩机组运行紧急预案》处理,对机组进行检查、维护,恢复机组完好。

(3)在自然灾害、火灾等原因引起紧急停机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做好机组监护工作,确保机组完好。

3.1.2正常启/停机组(计划启/停机组)

冷备机组启机:接到调控中心指令后,应在12小时内完成启机准备。

热备机组启机:接到调控中心指令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启机准备。

经调控中心同意,站负责人确认,运行人员执行机组的启/停机操作,并将执行

结果报调控中心。操作完成后,由运行人员填写启/停机组的站场作业记录,3.1.3故障停机(系统自动停机)

(1)发生自动停机后,运行操作人员应立即记录报警信息,并报站负责人、调控中心、管理处。

(2)做好相应工艺流程的切换

(3)由站长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力量,一方面请示调度启用备机;另一方面检查报警信号状态,研究分析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及排除故障经过报分公司、管理处。

(4)如运行单位无法排除故障,及时上报管理处管道保护部负责组织抢维修。

3.1.4下列操作条件下,应由运行单位编制启机方案,报分公司、管理处管道保护部织实施。启机时指定专人操作,管理处管道保护部应组织人员到场。(1)大修后和重大事故停机后的启动

(2)机组运行条件的重大变(设计更改);

(3)机组重大技术改进后的第一次启机:

(4)压缩机性能测试、驱动机系统调速试验等。

3.1.5站场要保证机组开机率,离心机组开机率应大于99%。设备完好率大于98%和设备维护率达到100%。

按照机组维护保养规程,各站组织专人定期对备用机组进行保养,定期对机组辅助系统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处于备用状态的机组:离心式压缩机组每月运行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确保备用机组及辅助系统时刻处于正常完好启运状态。

3.3压缩机组运行控制

3.3.1压缩机组排量、压力的控制

(1)机组排量、压力控制原则:

1)在机组运行工况允许的情况下,满足调度下达的输(注)气量和进、出站压力要求;

2)尽可能将机组工况调整到设计工况点附近,保持机组较高的运行效率;3)并联机组之间保持相近的运行工况,安全平稳运行;

(2)站场根据调度下达的月生产运行方案、调度令及本站上下游管段运行参数变化,结合机组的特性,优化调整参数并记录。

(3)尽量避免压缩机组长时间处于低压、低负荷运行状态。

(4)往复压缩机在正常情况下,不宜采用可调余隙来调节排量和压力。

3.3.2离心压缩机防喘振控制

(1)运行人员应严密监视机组运行状态,防止机组吸入流量不足,防止系统压力超高,避免机组喘振的发生。

(2)在升压和变速时不能过猛过快;降速、降压也应缓慢均匀。

(3)防喘振系统随机组同时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持系统的完好。

3.3.3燃气发动机空燃比控制

在天然气组分变化较大的情况下,由生产运行处委托燃气发动机制造商提供新的空燃比曲线,并重新调节PID参数。

3.3.4机组运行状态的监测和检查

(1)在机组正常运行中,运行人员应通过站控室计算机HMI 监视机组运行工况,并通过网页监视S8000 大型旋转设备振动监测系统,监控机组振动趋势,预防机组出现故障。经常与上下游站联系,注意工艺系统参数和负荷的变化,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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