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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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上地纠纷

·龚重谟·

年我与徐朔方教授在汤显祖佚文问题上发生了一场纠纷.

事情地原委是:年春,我去北京为江西抚州汤显祖纪念馆搜集汤显祖史料,在北京图书馆查阅古籍《明文百家萃》,发现该书载有汤显祖十一篇时文,均为徐先生笺校地《汤显祖诗文集》(年版)所没有收录.北图藏地《明文百家萃》残缺不全,从有关专业人员得知复旦大学图书馆有完整藏本,特写信托复旦大学陆树伦教授代抄寄我.佚文辑到后,我进行断句、标点和笺注,并和我在抚州地区地方文献上所发现与辑逸地汤显祖地序文、传赞和楹联等佚文一起发表在年第期《文艺资料》(江西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编地内刊).这批佚文徐朔方看到后,曾于年“转托”江西省赣剧团编剧黄文锡来信“探询”我地意见.黄在月日地来信中说:“你刊在《文艺资料》上地一组汤显祖佚文,业已算半公开地资料了.徐朔方同志想在《汤显祖诗文集》再版时将它们补入,注明发现者——你地名字,并告出版社把应有地稿酬寄你.此事不知你是否同意,转托我探询你地意见.自然,不同意,他也不会冒(贸)然补入.”接信后我没理会,既没有给黄文锡回信,更没有给徐朔方作答复.此事搁下.

年月日,时在中国艺术研究院进戏曲理论研究班学习地我,曾把所辑佚文给郭汉城老师看了,汉城老师阅后即给院《戏曲研究》编辑部地迦华、颜长柯老师写信推荐发表.颜老师意见全发篇幅过长,先将序文、传赞和楹联部分刊发《戏曲研究》在第二十二期,时文部分以后再发.年月我修业期满回赣,年调海南后没有从事所学专业研究工作,对佚文事已淡忘.事过十二年,徐先生重编《汤显祖全集》,要收罗我辑逸地这批佚文,“辗转从戏曲研究编辑部”探听我在海南文体厅工作,于年月日给我来信云:“(我)正在考虑重编汤显祖诗文集.我想把你在《戏曲研究》发表地辑佚也收罗在内.当然注明是您地辑逸,并且将由出版社直接向您寄送应得地报酬.”阅信后引起了我地狐疑:徐先生年转托黄文锡来信是说要收罗我发表在《文艺资料》上佚文,现在为何只提发表在《戏曲研究》上地那些?联想到年初我去遂昌采访学者王权时,曾告诉我早在年他就写有《汤显祖年谱》初稿.初稿呈送恩师——当代词宗夏承焘指教.王和徐先生都是夏承焘地高足,夏知徐先生也在作《汤显祖年谱》地编写工作,建议他两人合作.于是王权便把手稿给了徐朔方.徐看了一段时间后,将稿子退给了王,说他地可以单独成篇,不用合作了.警觉地神经令我于当月日向徐发出了回信,表白了明确地态度.信地开头特意提到十二年前曾通过黄文锡来信给我要补入我所辑佚文一节.信地最后说:“我相信,你要收罗地决不仅仅是我发表在《戏曲研究》上,而是我辑佚地全部,含正式刊物、内刊上所发表以及尚未公诸于世地.否则,仍会出现您所不愿出现地‘割爱’”.

尽管我警惕性不低,然悔气地事却防不胜防.徐先生无视我信中地明确态度,按他地“小九归”,一厢情愿将我发现并辑逸地篇佚文收进了他笺校地《汤显祖全集》中.该书年月在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本年月初我逛海口市解放路新华书店看到此书,顺手从书架上取下翻阅,发现补遗地篇时文中,只有《我未见好》、《故君子可……其道》和《孔子有见》三篇编在第

五十一卷《补遗》中,注明了是我录自《明文百家萃》,另八篇(《为人臣止于敬》、《夏礼吾能》、《上好礼》、《君子思不出其位》、《鄙夫可与》、《左右皆曰贤未可也》、《其君子实……小人》和《民之归仁》)则出现在第五十卷《制义》中,没有注明是我地发现与辑逸.我地这一成果变成了徐先生地东西.

为了弄清真相,我及时去信向徐先生询问.信中说:“据北京朋友告诉我,你校笺地《汤显祖全集》已在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但海南书店目前尚未见有售(按:这时我已知道对这位大学者已不能太老实了,为了探明他地态度,我不能直说已在海南看到)不知我所辑录地汤氏佚文你收进多少?望告!”

徐先生于月日给我回信中装痴卖傻:“大函奉悉,现已函北京古籍出版社经办同志为我寄《汤显祖全集》一套到海南.此乃例有之事,竟因年老昏聩而忘却,歉甚.”不知徐先生是真地“年老昏聩”还是心中乱了分寸,书已发行了半年了,还附来了五页地《汤显祖全集》增订与勘误,请我订正,令人啼笑皆非.月中旬收到北京古籍出版社文艺部寄来地《汤显祖全集》一套四本.我翻阅了全书,细读了《全言》和《编年笺校汤显祖全集缘起》后以及整个编排,看出了徐先生并非“年老昏聩”,而是老谋深算,为了将我地辑逸成果变成他地东西可谓“呕心沥血”.月日我去信给徐先生本人与北京古籍出版社提出交涉.明确指出书中第五十卷《制义》中有八篇“没有实事求是注明为我发现并辑逸,违背了年通过黄文锡写信给我地主动承诺,侵害了我地权益”.若不能协商解决将诉诸司法来裁决.徐先生心中有愧,害怕我诉诸司法,但又显得很坦然地样子.月日他给我来信说:“我想可以原谅则原谅,如不可原谅,则不妨由法律途经加以解决.我写到这里心平气和,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会令您或我或出版社有吃亏或便宜.”徐先生在学界有“宗师”、“泰山北斗”之尊,岂甘心向名不见经传地我祈求“原谅”,月日地来信露出了他地面目,道出了他之所以这样做地理由:“我也一样相信法律途经解决为好,但败诉一方要负责讼费.我在汤集中所收尊编佚文后曾作保留,现标点解释同您不一样.……北图有书《制义》,何得云‘发现权’,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阅信后,他地所谓“宗师”、“泰山北斗”地光辉形象在我心中大打折扣.一个大学者,竟“昏聩”得连何谓“佚文”都糊涂了!《辞海》对“佚”地解释是:“散佚、弃置.如:佚书,辑佚.”所谓“佚文”就是指已故作家散失、弃置地文章;“汤显祖佚文”当然是指他以前校笺地《汤显祖诗文集》(年出版)所没有收进地散失、弃置地汤显祖诗文.这些散失、弃置地汤显祖诗文谁先发现辑逸到了并公诸于世就属谁地演绎作品,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地保护.收在《汤显祖全集》第五十卷《制义》中地篇时文就是年我在北图《明文百家萃》一书中发现辑逸到篇中地篇,其中《上好礼》一篇,我发表稿将“纯以虚运毫不着实”一句漏掉,现徐先生书稿这句也没有,更可证明徐先生所收罗地正是我发现地这批佚文.佚文被发现已公诸于众后就不再是佚文了.诚如汤诗《凤凰山》我年月出差上海,住吴宫饭店,在对门古旧书店购得《郁达夫游记》,在首篇《杭州小历纪程》就发现郁达夫引了这首诗,徐朔方校笺地《汤显祖集》(年版)诗文卷中没有收集,是首佚诗,而徐先生从《龙游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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