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改造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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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改造合同书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改造项目情况:
(一)宗地编号为B123-0001的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位于福田区南园爱华路西侧,总用地面积为5763.45
平方米。原建有6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1503.85平方米,共114户。现地面建筑物已全部拆除,现状为平地。
甲方已委托相关单位与全部114户小业主以回迁方式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补偿部分的性质为住宅、共120套,建
筑面积为12863.87平方米,该部分建筑物以下简称回迁房
本次挂牌出让已征得原权利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二)改造项目重建的土地用途为居住,住宅用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18500平方米,其中,
住宅16040平方米、商业2200平方米、居委会120平方米,邮电
所8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以市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条件为准。
四、改造方式及要求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深圳市规划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已批准的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工程建设费用全
部由乙方承担,
(二)该项目需在2009年10月份前领取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30个月,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
(三)该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后,竞得人须将其中120套住宅、共计12863.87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无偿移交给甲方。其余住
宅部分3176.13平方米及商业部分22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乙方享有其权益。
居委会、邮电所和公厕等公建由竞得人建设,费用自担。建成后无偿移交甲方。
五、乙方以成交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亿仟佰拾万仟
佰拾元(小写:¥元)整的价格竞得该改造项目,该成交价款为本项目改造权及乙
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地价。
在达到合同约定供地条件并签订《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后,上述成交价款全部转为地价款。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一)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