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致死火灾事故人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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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追究通报罚款

火灾事故追究通报罚款

火灾事故追究通报罚款近期,我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的追究,同时也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罚款处理。

下面,就此次火灾事故进行通报和罚款处理进行通报如下:一、事故情况通报2022年10月20日,我市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一亿元。

经初步调查,此次火灾事故是由工人操作不当导致化工品泄漏并引发火灾,后续又因应急措施不力导致火势蔓延扩大,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此次火灾事故严重违反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失。

二、责任单位及个人处理通报1. 化工厂负责人XXX,因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未按规定安排员工进行消防演习和安全教育,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经查,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并责令对化工厂的安全管理进行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50万元的罚款处理。

2. 相关负责人员XXX未能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并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导致事故的影响扩大。

对其进行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责令对自身的安全管理进行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20万元的罚款处理。

3. 部分工人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未及时上报泄漏情况,造成了严重后果。

对相关工人进行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并进行了10万元的罚款处理。

三、罚款处理结果1.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此次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及个人被依法处以了相应的罚款处理。

罚款的处理结果如下:- 化工厂负责人XXX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相关负责人员XXX被处以20万元的罚款;- 相关工人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2. 对于上述责任单位及个人的罚款处理,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和市消防局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结语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呼吁所有生产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高密曙光路火灾事故原因

高密曙光路火灾事故原因

高密曙光路火灾事故原因一、事故概况2022年5月20日,山东省高密市曙光路一处商业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超过1000万元。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并最终在数小时内扑灭了火势。

然而,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对当地居民和商户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事故调查1. 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立即展开了调查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初步确定火灾起因是楼内一家服装店的电线短路引起的。

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电线短路,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

2. 相关资料调取调查人员随后对该商业楼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用电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核实。

同时,还对服装店的经营状况、用电情况等进行了调查。

通过相关资料的调取和分析,调查人员逐渐揭开了事故发生的内在原因。

3. 相关人员询问调查人员还对商业楼的业主、物业管理方、服装店的经营者以及目击者进行了询问,希望通过他们的口述和回忆来还原事故发生前的情况。

这些询问工作为最终的调查报告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三、事故原因分析1. 电线老化经调查发现,引发火灾的电线已经使用了十几年,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老化迹象。

电线的老化可能导致绝缘层受损,增加了电线短路的风险。

而商业楼的建筑年代较早,很可能在建设时并未考虑到这一问题。

所以,在使用了较长时间后,电线的老化问题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隐患。

2. 电线铺设不规范调查人员还发现,部分电线在铺设时没有按照规范进行固定和绝缘处理,存在裸露和松动的情况。

这些不规范的铺设方式极大地增加了电线短路的可能性。

而商业楼作为一个多功能建筑,对用电需求较大,电线的使用情况也相对复杂。

如果在铺设电线时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极易导致安全隐患。

3. 盲目增加用电负荷调查人员还发现,商业楼的部分商户在店铺改造和扩建时,盲目增加了用电负荷,而并没有对用电线路进行相应的升级和改造。

安全生产追责经典案例

安全生产追责经典案例

安全生产追责经典案例1.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发生大爆炸事故。

该事故由于管理不善、违规操作和监管不力导致,造成173人死亡、800多人受伤。

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2. 2005年11月13日,陕西铜川市铜川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6人死亡、8人受伤。

该矿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作业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3. 2014年12月20日,山西阳煤集团凤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死亡。

该矿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作业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4. 2011年11月28日,四川南充市仪陇县发生煤矿透水事故,造成29人死亡、13人受伤。

该矿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作业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5. 2017年9月25日,河南信阳市固始县发生建筑工地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3人受伤。

该工地存在违反建筑安全规定、施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6. 2013年5月4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

该火灾起因于工厂违规操作和安全设施缺失,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7. 2016年2月14日,江苏徐州市泉山区发生煤气泄漏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3人受伤。

该爆炸事故由于液化气供应站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操作等原因引发,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8. 2008年10月17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发生工地高空坠物事故,造成6人死亡、2人受伤。

该工地存在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9. 2010年7月28日,江苏南通市如东县发生油罐车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5人受伤。

该事故由于油罐车超载运输、违规操作等原因引发,相关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以相应的刑罚。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
的通报
【法规类别】护林防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安委办函[2014]75号
【失效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1.24
【实施日期】2014.1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
(安委办函〔2014〕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

据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保鲜恒温库内沿墙敷设的制冷风机供电线路接头过热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引发火灾。

据初步分析,该起火灾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生产厂房未经正规设计、未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

二是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违规使
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电器线路敷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单位安全宣传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四是应急管理缺失,无预案、无演练。

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安全知识四个一

安全知识四个一

安全知识“四个一”(2014年12月份)一个事故案例山东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记者17日凌晨2时许在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现场了解到,目前,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已经赶到了事故现场。

11月16日晚7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致18人死亡,另有13人受伤正在救治中。

明火已于晚上9时30分左右被扑灭,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予以处理。

该公司官网显示,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建于1998年,固定资产380万,公司驻地裴岭村被称作中国胡萝卜第一镇。

该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生产能力5万吨,建有保鲜恒温库1000吨10座,加工车间12个。

一个安全技术常见危险化学品的闪点:柴油50~65℃,正己烷-20℃,汽油-50~-20℃。

一个管理知识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小于24小时。

一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知识“四个一”(2015年1月份)一个事故案例上海发生踩踏事件 35位遇难者名单公布“12•31”上海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已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

记者2日下午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截至1月2日上午11点,上海外滩踩踏事件49名伤员中已有18名出院,31人继续在院接受治疗,其中重伤13人,轻伤18人;男性7人、女性24人;所有伤员姓名已查明,并已与28名伤员家属或同事、朋友取得联系。

继2日晨公布首批32位遇难者名单后,第二批3位遇难者名单也已初步核实,还有1位遇难者身份仍待核实。

一个安全技术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额度等级为42V、36V、24V、12V、6V。

一个管理知识四新教育是指公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培训。

潍坊消防安全生产事故

潍坊消防安全生产事故

潍坊消防安全生产事故潍坊市是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是国内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

随着城市的发展,各类工业企业逐渐增多,消防安全生产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过去几年里,潍坊市发生了多起重大的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其中,一起发生在某工业园区的火灾事故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事故发生在一家化工厂,由于化学品泄漏引燃,火势迅速蔓延,很快整个厂区被火焰吞噬。

事故发生时,厂区内有数十名职工正在工作,虽然火灾发生得很突然,但消防人员迅速赶到,并展开灭火救援工作。

然而,由于火势太过猛烈,灭火难度很大,导致消防人员抢救时间过长,无法及时将火势控制住。

最终,该化工厂遭到了严重破坏,并造成数十人伤亡,给当地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暴露出潍坊市在消防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首先,化工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

该厂发生火灾前,没有完善的灭火设备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没有进行火灾应急演练。

其次,该厂区的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包括消防栓、消防通道等,并且没有进行定期的消防设备维护和检测。

再次,厂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于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缺乏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潍坊市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

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完好运行。

加强对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要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对相关企业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推动企业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的升级和改造,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潍坊市发生的这起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只有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管,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才能有效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
6.厂房均系违章建筑(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据核查,龙源食品厂没有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批复等相关合规性手续,属违 法建筑。由于没有消防设计审查,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防火间距等事项均无 法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且疏散通道狭窄,仅能供一人通过,也意味着厂区主要 负责人对此次事故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四、火灾事故初步原因分析
4.无应急照明系统(停电后厂房一片漆黑,没有配置自发光式疏散标识)
由于厂房陈旧,龙源食品厂房内没有设置应急照明系统,没有配置自发光式的 “安全出口”的应急指示标识,在事故发生后导致整个厂房由于停电而陷入一片 黑暗中,据幸存人员回忆,大部分人员仅凭直觉逃亡,部分作业人员由于迷失方 向而导致伤亡。
“11.16”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逃生情况分析
车间有四条逃生通道。卷帘门、西侧角门、车间主任办公室与外面相连的南门、冰池的小门。卷帘门被关 闭;西侧角门附近,一直堆到屋顶的纸箱已被点燃,相邻的15号冷库也开始发出爆炸声,无法通行;冰池的 小门位置偏僻且狭小,短时间无法通过多人。对于大多数工人,只剩下最后一条逃生门——南门。
11月16日21时30分 在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下,火灾终于被扑灭,涉事企业负责人当晚均被 (火灾发生2小时50分钟) 警方控制,以待进一步调查
11月17日上午10时许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现场基本清理完毕,确认死亡18人,极重 (火灾发生11小时) 伤1人,重伤1人,轻伤11人,目前伤员均在医院接受治疗
1.氨机房 管理混乱
6.厂房均系 违法建筑
2.安全教育 缺失
发生火灾 成为必然
5.违规使用 保温材料
3.消防安全 管理不到位
4.无应急 照明系统
一、山东寿光“11·16”火灾事故分析

【本果舆情快报】山东寿光食品厂11.16火灾舆情事件分析

【本果舆情快报】山东寿光食品厂11.16火灾舆情事件分析

【本果舆情快报】山东寿光食品厂11.16火灾舆情事件分析[提要]新华网11月17日消息,11月16日晚间从寿光市相关部门获悉,11月16日晚7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致18人死亡。

据介绍,截至17日零时,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其中18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3人受伤正在救治中。

一、舆情综述据山东潍坊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6日19时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

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现场搜救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没有发现新增死伤人员;受伤人员正在医院进行救治,目前病情稳定。

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16日19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明火已于当晚21时30分左右被扑灭。

中新社记者17日上午赶到事发现场,在发生火灾的厂区看到,厂区东西两侧的建筑损坏严重,西侧房屋的屋顶只剩下铁皮和钢架;东侧的房屋有一半的屋顶被烧掉,透过房屋南边的大门可以看到里面还放有很多用袋子装着的胡萝卜,地面上还有很多积水。

一辆挖掘机正在厂区中间的开阔地上清理现场。

“火灾发生时我正在值班室值班,火灾发生后,立即有人报警。

火灾刚发生时浓烟滚滚,后来火势很大。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大门值班员郭大爷告诉记者,发生火灾的厂区中间原本有四个储藏胡萝卜的冷库,但是都被烧毁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马姓员工告诉记者,火灾发生时,他正在发生火灾厂区东侧房屋的洗萝卜车间。

谈及昨晚发生的火灾,正拎着东西准备和工友回家的他仍心有余悸,“我是最先发现起火的,我马上就告诉大家起火了,随后我从厂区大门跑出来。

这个厂区也有灭火器但是在北边,靠近起火的冷库,不好拿;我就去另一个厂区拿灭火器过来灭火。

”“17日中午,12名在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的伤员已分别安全转院至寿光市人民医院和寿光市中医院。

”寿光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牛俊波接受本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该院收治了此次事故中的8名伤员,其中2名重伤人员生命体征比较平稳,正在重症监护室由专门的医护人员负责监控;同时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也组织了专家组对伤者情况进行会诊。

12月份案例学习041--山东寿光火灾事故

12月份案例学习041--山东寿光火灾事故

案例学习041--山东寿光火灾事故2014年11月16日晚7时左右,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着火车间大部分顶棚被烧塌,过火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

事故企业情况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当地7名村民入股成立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胡萝卜的生产、加工和出口。

年加工能力5万吨,2013年销售收入1亿元,员工300人。

企业分南北两个厂区,事故发生在北厂区,有15个冷库,事发时共有当班职工129人,起火点在8号冷库。

事故原因分析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1月27日通报,事故直接原因是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保鲜恒温库内沿墙敷设的制冷风机供电线路接头过热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引发火灾。

该起火灾暴露出了龙源食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严重缺失和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失职等问题。

据调查分析至少存在以下问题:一、生产厂房布置及结构不合理,未经正规设计和报建,也未向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属于违规建设的厂房。

据参与调查的专家表示,该公司在2003年部分厂房进行建设时,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进行消防验收申报,没有通过消防验收。

二、违规使用不合格保温材料,物品推放混乱,隐患重重。

厂房的主要建筑材料是两层彩钢板,中间夹杂保温的泡沫材料,都是易燃物品,且燃烧后产生有毒烟气。

厂房部分墙体是PVC板,装箱车间还有大量的纸箱子和木隔板等违规堆放,可以说是隐患重重。

三、电器线路敷设不符规范,很多线路老化欠修。

据了解,今年三四月份,当地派出所曾来这家企业进行过排查,其中就提出了线路老化等问题,但企业并没有及时整改,而检查监督单位也没有跟进整改的落实情况,最终错失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机会。

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管理不到位,部分安全通道被堵。

事发时车间卷帘门关闭,四条逃生通道中两条打不开;据逃出来的工人说当时火灾造成停电后,四周漆黑一片。

安全知识(四个一)

安全知识(四个一)

安全知识“四个一”(2014年12月份)一个事故案例山东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事故记者17日凌晨2时许在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火灾现场了解到,目前,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已经赶到了事故现场。

11月16日晚7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已致18人死亡,另有13人受伤正在救治中。

明火已于晚上9时30分左右被扑灭,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尽快查明原因,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予以处理。

该公司官网显示,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建于1998年,固定资产380万,公司驻地裴岭村被称作中国胡萝卜第一镇。

该公司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生产能力5万吨,建有保鲜恒温库1000吨10座,加工车间12个。

一个安全技术常见危险化学品的闪点:柴油50~65℃,正己烷-20℃,汽油-50~-20℃。

一个管理知识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得小于24小时。

一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知识“四个一”(2015年1月份)一个事故案例上海发生踩踏事件 35位遇难者名单公布“12•31”上海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已致36人死亡,49人受伤。

记者2日下午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截至1月2日上午11点,上海外滩踩踏事件49名伤员中已有18名出院,31人继续在院接受治疗,其中重伤13人,轻伤18人;男性7人、女性24人;所有伤员姓名已查明,并已与28名伤员家属或同事、朋友取得联系。

继2日晨公布首批32位遇难者名单后,第二批3位遇难者名单也已初步核实,还有1位遇难者身份仍待核实。

一个安全技术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额度等级为42V、36V、24V、12V、6V。

一个管理知识四新教育是指公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的培训。

山东寿光致8死火灾事故3人将被追责

山东寿光致8死火灾事故3人将被追责

山东寿光致18死火灾事故31人将被追责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认定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依法依纪追究31个责任人和5家责任单位的责任。

据了解,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

批复指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表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依法依纪追究以下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裴九志,中共党员,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建议工商部门禁止其终身注册企业(单位)法人;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2.裴九文,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股东。

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柴永富,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北车间主任。

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关增山,龙源公司北车间制冷工。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5.卢猛长,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民警。

涉嫌渎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王建海,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教导员。

涉嫌渎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7.张洪光,寿光市化龙镇经贸委办公室主任。

涉嫌渎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氟化氢中毒事故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氟化氢中毒事故

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1·9”氟化氢中毒事故2016年1月9日21时许,山东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氟化氢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装置基本情况长兴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寿光市侯镇大地化工工业园大九路西侧,占地11700平方米,于2006年5月经寿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万元,职工24人。

主要业务范围为:批发(无储存)硫酸、盐酸、氨溶液、甲酸、氢溴酸、氢氧化钠、水合肼、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液氨、甲醇、1-溴丁烷、N,N-二甲基甲酰胺等;生产、销售1,2,4三氮唑、四氟对苯二甲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其中三氮唑(300吨/年)装置位于厂区东侧,四氟对苯二甲醇(200吨/年)装置位于厂区西侧,两装置(车间)相距约25m。

申达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公司)位于寿光市晨鸣工业园公园北街西首,于2004年2月3日经寿光市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有机肥、复混肥、叶面肥、生物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纯碱、石料、建筑建材、钢材。

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装置由长兴公司于2012年4月建成,同年5月开始试生产,12月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但因产品质量达不到客户要求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013年12月10日,申达公司与长兴公司签订租赁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装置协议,2014年12月10日到期后续签至2017年12月9日。

申达公司聘请一人作为车间负责人,负责四氟对苯二甲醇装置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工作,聘用4名工人从事生产。

长兴公司不参与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的实际管理。

事故发生在四氟对苯二甲醇装置。

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主要原料有四氯对苯二腈、磷酸、氟化钾、甲醇、硼氢化钾、冰醋酸、乙酸乙酯,主要产品为四氟对苯二甲醇,副产氯化钾(90%)、磷酸铵(40%)。

该装置主要由氟化工序、酸化水解工序、酯化工序、还原工序组成。

山东寿光致死火灾事故人将被追责

山东寿光致死火灾事故人将被追责

山东寿光致死火灾事故人将被追责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山东寿光致18死火灾事故31人将被追责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认定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依法依纪追究31个责任人和5家责任单位的责任。

据了解,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

批复指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批复表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依法依纪追究以下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裴九志,中共党员,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建议工商部门禁止其终身注册企业(单位)法人;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2.裴九文,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股东。

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柴永富,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北车间主任。

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关增山,龙源公司北车间制冷工。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5.卢猛长,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民警。

涉嫌渎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王建海,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教导员。

寿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

寿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

寿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寿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寿光火灾死了多少人寿光市消防大队领导寿光管道事故篇一: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来源: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发布 2015-10-29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位于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镇的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厂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4000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2666.2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转载于:写论文网:寿光火灾事故处理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马凯副总理和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务委员批示要求,千方百计做好善后工作,救治伤员,安抚家属,安排好其他工人的生活,同时,举一反三,清理安全隐患。

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善后,尽快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吸取教训,防范事故发生。

郭树清省长等省领导和省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连夜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并对做好事故抢险救治、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分别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督导事故调查、研究防范措施。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11月18日,成立了由省政府安委会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世瑛任组长,省监察厅、公安厅、安监局、总工会和潍坊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政府潍坊市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消防、制冷、特种设备、化工、材料、建筑、电气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全程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火灾事故追责的级别有哪些

火灾事故追责的级别有哪些

火灾事故追责的级别有哪些在社会生活中,火灾事故屡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火灾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

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是指对火灾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调查、追踪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修复损失的一种制度。

火灾责任追究体系包括了政府、企业、个人等不同的主体。

下面就火灾事故追责制度的级别进行一番分析。

一、政府责任追究政府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追究主要包括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两个层面。

1、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对火灾事故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火灾危险区域的监管责任。

地方政府对于火灾危险区域,比如城中村、拆迁地等地方要严格监管,确保公共安全。

(2) 对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监管责任。

城市规划和建设是社会的基础工程,如果规划和建设不合理,就会造成火灾隐患,因此地方政府要对城市规划和建设负有监管责任。

(3) 对于应急救援的责任。

政府要对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和救援的工作,确保出现火灾时救援工作可以及时有效的展开。

2、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

这些部门对于火灾事故的管理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相关部门也要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负有追究义务。

二、企业责任追究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的主体,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火灾的责任负有一定的追究义务。

1、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企业负责人对工厂、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责任人追究如果企业出现火灾事故,那么企业负责人要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企业负责人存在严重过错,需要进行追究责任。

三、个人责任追究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需要对火灾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尤其是在日常生活中要加强火灾安全的意识和预防工作。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火灾事故追责制度中,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都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主体都要对火灾事故有一定的责任,这才能确保火灾事故得到有效的防范和管理。

寿光火灾事故原因

寿光火灾事故原因

寿光火灾事故原因近日,山东省寿光市一家工厂发生了严重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此,我们对这起火灾事故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原因,以期能够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一、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据初步统计,此次火灾事故共造成了10人死亡,20人受伤,另有上千万的财产损失。

这样的数据让人们深感痛心,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接下来我们将对这起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分析。

二、安全管理不到位首先,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与工厂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据了解,该工厂之前曾多次发生火灾事故,但是安全隐患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整改和处理。

这说明工厂管理者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也没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所有企业都有责任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然而在该工厂中,明显存在着长期忽视安全管理的问题。

这种情况必然会导致诸如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员工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

三、设备老化其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也与工厂内部设备的老化有关。

据工厂员工介绍,该工厂的许多设备都已使用了多年,没有及时更换,存在着各种问题。

例如,电路老化导致了电路短路的风险增加,设备漏油、放火的风险也在增加。

这就使得火灾发生的概率大大增加了。

在现代化的工业生产过程中,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设备老化会导致设备的功能不稳定,安全隐患增加,容易造成各种事故,将人员生命财产置于危险之中。

四、用工安全疏于管理此外,工厂用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也存在较大的问题。

据了解,该工厂的员工多为外来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缺失,安全意识薄弱。

无论是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还是出现事故时的应急预案,都存在不完善之处。

这使得一旦事故发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的责任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在这起火灾事故中,工厂管理方对用工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助长了员工的安全意识不足,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及时有效的救援。

山东寿光蔬菜车间火灾事故 负责人被控制

山东寿光蔬菜车间火灾事故 负责人被控制

山东寿光蔬菜车间火灾事故负责人被控制16日发生在寿光一家食品企业的火灾事故,受伤的13人中,有2人伤势较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一人未脱离生命危险。

寿光市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17日上午9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的火灾事故现场基本清理完毕,确认死亡18人,伤13人,其中1人极重伤,1人重伤,其他人员为轻伤。

此前的消息显示,11月16日晚7时,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一胡萝卜包装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致18人死亡。

明火已于当晚21时30分左右被扑灭,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涉事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网站的相关资料显示,这家公司建于1998年,资产3800万元,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为主的合作企业,有加工车间12个,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200人。

■焦点1火势为何迅速蔓延?据媒体报道,火花从冷冻室冒出,着火后火势蔓延速度很快,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寿光消防大队副队长李宗金告诉记者,着火厂房建于2003年,使用时间较长,据当事人反映,是老旧冷库的顶棚位置先着火。

火势蔓延快主要由于着火点位于冷库,泡沫保温材料较多并且可燃。

此外,厂区搭建的彩钢板车间,顶棚大多会使用的泡沫夹芯板也属于可燃材料,因此车间过火速度较快。

李宗金说,这个公司一直没有向消防部门申报验收,但车间存在比较严重的私搭乱建情况,即便是这个公司申报验收,也无法通过。

早在今年3月和4月,当地相关部门已进行过检查,也指出问题,但车间并没有真正整改。

2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据媒体报道,昨天下午这家企业当班职工共140人,车间逃生通道是否畅通?周边村民告诉记者,昨晚这家企业的职工都在车间里洗萝卜、装萝卜,周围的人发现车间着火了,都在往外跑。

从火灾现场逃生的甘肃籍工人刘方平(化名)告诉记者,由于当时已下班,车间卷帘门是关着的,发现火情时,火势以很快的速度蔓延,根本来不及逃生,很多人都是砸破窗户跳出,才得以逃生。

3遇难者死因是什么?此次火灾为何造成如此多的人员伤亡?寿光市卫生局副局长任波说,伤员主要是呼吸道的吸入性损伤,烧伤的情况比较少。

寿光饲料厂火灾事故原因

寿光饲料厂火灾事故原因

寿光饲料厂火灾事故原因一、引言近日,我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生命人员伤亡。

为了深入了解事故的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由我市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该事故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

现将调查报告如下:二、事故概况时间:2021年10月15日晚上7点地点:寿光市饲料厂事故描述:当晚7点左右,寿光市饲料厂突然发生火灾,浓烟滚滚,火光冲天,现场的工人们惊慌失措,有些人因为吸入大量浓烟而昏迷在地上,其他人争相逃生。

事故发生后,工厂附近的居民纷纷报警,并赶到现场进行救援。

最后,经过消防队的全力扑救,火势得以控制,但饲料厂内部设施和存货已经被损毁,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三、调查结果1. 设施老化经现场勘查和相关资料查询,发现该饲料厂的部分设施存在较为严重的老化现象。

例如,部分电缆材质老化,绝缘层破损,存在电气隐患;部分设备使用年限已久,未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导致设备损坏和故障频发。

2. 安全意识淡漠饲料厂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是普通操作工,缺乏相关工业生产安全的培训和教育,对于安全意识淡漠,存在在生产过程中忽视安全规定、私自操作设备等行为。

而饲料厂管理层也未能加强对员工安全培训的投入,对生产过程安全监管也不严格,使得安全隐患一直存在。

3. 防火设施不足在饲料厂的现场勘查中,发现厂区内部防火设施不足,紧急疏散通道不明显,消防器材配置不齐全,且长期未进行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使得在火灾发生后无力应对,导致火势失控。

4. 存货堆放不当根据调查发现,该饲料厂的存货未能按照要求进行堆放整理,存货堆放混乱,易燃物料与易爆物料混合存放,存在隐患。

5. 防火意识不强饲料厂的员工在日常生产中对于防火措施的执行和理解不足,操作不规范,存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火源的危险行为。

四、总结通过对寿光饲料厂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是由于多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所致。

首先是饲料厂设施老化,缺乏必要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造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其次是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淡漠,管理层对于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不足;再次是防火设施不足,使得在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后是存货堆放不当和防火意识不强,加大了火灾的风险。

寿光车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

寿光车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

寿光车站火灾事故处理报告一、事件概况近日,发生了一起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在寿光车站。

该车站是交通要道,每天有大量的旅客和行李在此交通。

此次火灾事故给车站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也给旅客和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和损失。

事故的发生给车站管理部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详细的处理和分析,并制定了相关的措施和预防措施,以便提高车站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二、事故发生原因分析1. 车站设施老化寿光车站的设施老化严重,各类电器及线路设备运行已久,明显存在老化迹象。

这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2. 安全检查不到位在此次事故前,车站对设施的安全进行了一些检查,但并不彻底,也未对设施的老化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更换。

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3. 人为操作失误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我们进行了调查,发现火灾的发生与人员的操作失误有关,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个原因。

三、处理流程1. 紧急疏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我们立即启动了紧急疏散预案,组织车站工作人员迅速疏散了车站内的旅客和工作人员。

2. 资源调配为了更好地应对火灾事故,我们调动了车站所属的全部设备和力量,组织全员投入到救援工作中。

3. 应急处置针对火灾事故,我们及时对车站设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启动了紧急处置预案,尽全力控制火势,保护现场的安全。

4. 事后评估事故发生后,我们对事故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彻底查找了事故的原因,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车站的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和维护。

四、处理结果1. 车站设施升级为了提高车站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我们对车站的各类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和维护,确保车站设施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

2. 安全培训我们组织了车站工作人员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了应对危险情况的意识。

3. 安全演练为了进一步提高车站安全的唯一性,我们定期组织了各类安全演练,加强了车站内部各类安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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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寿光致18死火灾事故31人将被追责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批复指出,同意认定寿光“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依法依纪追究31个
责任人和5家责任单位的责任。

据了解,2014年11月16日18时36分,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
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

批复指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寿
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
全责任事故。

批复表示,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依法依纪追究以下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裴九志,中共党员,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
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建议工商部门禁止其终身注册企业(单位)法人;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人。

2.裴九文,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股东。

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3.柴永富,中共党员,龙源公司北车间主任。

因涉嫌重大劳动
安全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关增山,龙源公司北车间制冷工。

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2014年12月8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以上人员属中共党员的,建议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
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人员。

5.卢猛长,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民警。

涉嫌渎职犯罪,
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6.王建海,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教导员。

涉嫌渎职犯罪,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7.张洪光,寿光市化龙镇经贸委办公室主任。

涉嫌渎职犯罪,
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8.杨杰,寿光市化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涉嫌渎职犯罪,
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人员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或负有
管辖权的单位及时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9.单林,寿光市公安局化龙镇派出所所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0.李秀峰,寿光市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在治安大队消防科工作)。

建议给予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确定职级待遇)。

11.李宗金,寿光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2.刘建波,寿光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教导员(主持工作)。

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13.刘志勇,潍坊市消防支队党委常委、防火监督处处长。

建议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4.张林林,寿光市农业局生产科科长。

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5.丁立海,寿光市农业局党委委员。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6.苗飞,寿光市安监局工商贸科负责人。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7.王鲁生,寿光市安监局主任科员。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8.徐云华,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化龙所所长。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19.王新华,寿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三中队中队长。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20.徐同松,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1.王永华,寿光市住建局执法办主任。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22.崔世明,寿光市住建局副局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3.
裴升祥,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党支部书记。

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处分。

24.韩令春,寿光市化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
处分。

25.李栋,寿光市化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建议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确定职级待遇),依法撤销其寿
光市政协委员资格。

26.李存启,寿光市化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建议给予党内
严重警告处分,因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另行合并处理。

27.孙亚峤,寿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8.王惠玲,寿光市委常委、副市长。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9.赵绪春,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

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30.朱兰玺,寿光市委书记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对有关人员、单位问责及处罚建议。

31.潘强,潍坊市政府副市长。

由潍坊市委主要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32.责成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龙源公司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33.责成寿光市委、市政府向潍坊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4.责成潍坊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
送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35.责成省消防总队对寿光市消防大队在系统内通报批评。

36.责成潍坊市政府和寿光市政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龙源公司非法违法用地和非法违法建
设厂房依法作出处理。

批复强调,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
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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