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中联重科: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2010-01-25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0-001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月22日,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9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3,162.3万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尽快启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用专、王亚风
联系电话:0731-8899 7399 0731-8892 3908
联系传真:0731-8899 7399 0731-8892 3904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雪涛、牛念宗、王明鉴
联系电话:010- 6505 9636
传真:010- 6505 8239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中联重科财务报表分析
中联重科财务报表分析一.公司简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能源工程、环境丄程、交通匸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重大高新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是一家持续创新的全球化企业。
公司于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简称冲联重科”,股票代码000157)、2010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1157)o是中国工程机械装备制造领军企业,全国首批创新型企业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77.06亿元,员工3万余人。
2011年,公司下属各经营单元实现销售收入近850亿元,利税过120亿元,在全球工程机械行业排名第7位。
二.资产质量分析从总体上看,企业的资产结构基本合理,2011年末的总资产比上年度期末增长14%,其中非流动资产增加比率大于流动资产,这说明该企业有着较为雄厚的资产作为支撑,从侧面反应出该资产结构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2.货币资金质量分析从总体规模上看,企业货币资金在2010年初和2010年末有大幅度的提升,山年初的不足50亿,增加到年末的205亿。
山报表附注中得知,货币资金的增加是由2010年度收到非公开发行A股及首次公开发行H股招募资金所致。
与年初相比,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增幅程度都超过了50%o单从增减率分析,企业的商业债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回款率状况不好,存在着大量的赊销业务。
对比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在营业收入比上期增加了44%的怙况下,应收账款增加了67.81%,说明营业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赊销方式创造的,这可能意味着中联重科的信用政策过于宽松。
山报表附注中得知,企业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大规模提高,是来源于销售规模增长及客户结算。
企业适度调整信用标准,有利于提高销售收入,扩大销售规模。
但同时这也会产生应收账款占用的机会成本、坏账损失、收账费用。
因此, 应收账款规模的确定,应在其增加的利润和增加的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企业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控制。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发生的非购销活动的应收债权,如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 其他应收款数额不应过大。
zhonglianzhongke
公司简介发展史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2年,是在原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基础上孵化出来的新型高科技上市公司,中国工程机械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全国首批103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19.71亿元,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能源工程、交通工程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所需重大高新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其混凝土机械产销量居全球市场第一,中大型塔式起重机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1,环卫机械市场占有率居全国第1,工程起重机市场占有率全国第2位,而且,是全球产业链最为齐全的工程机械企业[1]。
在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主办的2009年中国机械500强评选中,中联重科排在第34位,比2008年上升了6位,位列湖南省机械企业第一[2]。
2008年公司年产值、销售收入达到243亿元,员工20000多人。
最新财务指标主要指标(元)10-06-30 每股收益 1.1767 每股净资产7.3321 每股资本公积金 2.6451 每股未分配利润 3.2811 净资产收益率(%)15.2400生产经营基地中联重科在国内的生产经营基地跨湖南长沙、常德、益阳、上海、陕西以及意大利米兰等地,现已形成十一大产业园区:中联科技园、麓谷工业园、泉塘工业园、常德灌溪工业园、望城工业园、益阳沅江工业园、上海松江工业园、陕西华阴工业园、意大利CIFA工业园等,总面积近300万平方米。
拥有国际一流的超大型钢结构厂房、现代化的加工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线,拥有覆盖全国、延伸海外的完备的销售网络,强大的服务体系。
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获得德国莱茵TÜV认证,在国内建筑机械行业率先按照欧盟标准推行产品CE认证,并获得俄罗斯GOST认证、韩国安全认证。
增长速度中联重科自成立以来以每年平均60%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生产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13大系列、450多个品种的主导产品、产品类别超过同行业任何一家国际知名企业,“中联”商标被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多个系列产品获为中国免检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畅销包含港澳地区的国内市场,并远销海外,深受用户青睐。
XXXX0201中联重科并购意大利CIFA31PP
第二部分 并购的绩效评价
并中 购联
重 科
一、评价指标体系 (一)财务指标分析 (二)同行业分析 二、并购对双方影响
一、(一)评价指标体系——财务指标及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二、营运能力分析 三、盈利能力分析 四、增长能力分析
一、(二)评价指标体系—同行业分析
一、主营业务收入比较 二、净利润比较 三、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
• 产品技术方面: CIFA可以提高中联的技术水平和核心竞 争力;
• 产品制造方面: 中联的巨大产能将促进CIFA规模和利润 的同步增长
三、并构程序—执行过程
2002年,CIFA首次询问并购意向,被拒绝 2007年10月,CIFA遭遇资金困境,中联开始并购 2008年7月6日晚间,中联重科公告并购资金已到账 2008年9月28日,双方达成正式的并购协议
1)混凝土事业部把市场营销也放在米兰,利用 CIFA 完善的销售渠道以及较高的品牌影响力, 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全球市场。
2)CIFA在保持原有代理商的同时,对他们的代 理方式进行了调整,原来的代理商现在不仅可以 做CIFA的产品也可以做中联重科的产品,可以双 品牌运作。
3)CIFA的产品也可以通过中联重科的营销渠道进 行销售,最终达到整个中联重科销售渠道的畅通。
柳工
17,878,280,085.86 15,311,850,300.00
净利润比较
项目 中联重科 三一重工 徐工机械
柳工
2011年
8,065,640, 596.14
8,648,898, 948.49
3,378,628, 483.51
1,321,428, 070.36
2010年 4,665,589,677.74 5,615,461,622.88 2,926,092,014.14 1,543,821,347.10
中联重科: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11年3月概要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着有利于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决策水平及决策科学性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将不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修改而进行修订,若本细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议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公司投资部对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跟踪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国内外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二拟定《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四审查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投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查报告;(五及时监控和跟踪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委员会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重大进程或变化情况及时通报全体董事;(六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议案;(七公司投资部负责处理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日常事务,为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八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炼石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公告编号:2020-05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0年3月1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2020年4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根据监管要求及更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总额调减1,800.00万元,原拟募集资金总额96,7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94,90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更新方案,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内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核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
关于核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08(000)009
【摘要】<正>2008年9月3日证监许可[2008]1087号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总页数】1页(P7-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关于核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J], ;
2.王玉坤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总监 [J],
3.中联重科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J],
4.持续创新打造国际化企业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J],
5.持续创新打造国际化企业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通知证监发[2001]37号第一章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基本要求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和已上市公司增发股份、配股,以及已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或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以下“律师”均指签名律师及其所任职的律师事务所)应按本规则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并制作工作底稿。
本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增发股份、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供适当的补充法律意见。
第三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是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
第四条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及其他任何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五条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
第六条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的某些具体规定确实对发行人不适用的,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但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变更的原因。
本规则未明确要求,但对发行人发行上市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律师应发表法律意见。
第七条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报送后,不得进行修改。
如律师认为需补充或更正,应另行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第八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用的语词应简洁明晰,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条件”或“除XXX以外,基本符合条件”一类的措辞。
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事项,或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对其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事项,律师应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3•【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施行日期】2014.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3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6月23日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公众公司的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中联重工应收账款案例
中联重工应收账款案例【摘要】:中联重科应收账款高居不下且增幅超过营业收入,对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利润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结合行业竞争、经营战略、销售模式等因素分析应收款困境的深层次原因,并从挖掘客户的内在需求、研发先进的技术、实现产品的智能化、拓宽海外市场等方面提出了应对策略。
近年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因素影响,不少大型工程建设趋缓,导致工程机械制造业出现低迷现象,同时也陆续暴露出该行业过去几年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如行业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等。
其中应收账款若无法及时收回则不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易发生资金链断裂,从而导致破产等严重后果。
本文以中联重科为例,分析其应收款存在的问题,探究造成不利局面的原因,并提出若干对策。
一、中联重科应收款现状堪忧1. 中联重科应收款现状。
本文的应收款是指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的金额之和。
从中联重科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可得,2009 ~ 2012年其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5 073.57、6 947.23、11 658.07、18 900.35百万元,应收票据分别为490.97、626.61、1 138.57、1 720.81百万元。
中联重科的应收款金额从2010年的7 573.84百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20 621.16百万元,变动幅度为172.27%;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从2010年的17.07%上升到2012年的30.76%。
应收款变动率=(年末应收账款+年末应收票据-年初应收账款-年初应收票据)/(年初应收账款+年初应收票据)×100%;营业收入变动率=(本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上年营业收入×100%。
中联重科近三年应收款变动率分别为36.11%、68.96%和61.15%,营业收入变动率分别为55.05%、43.89%和3.77%,其中2011年和2012年应收款变动率均超过营业收入变动率。
应收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年末应收账款+年初应收账款+年末应收票据+年初应收票据)/2],该指标说明一年时期内公司将应收款转化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应收款周转天数=360/应收款周转率,指企业从取得应收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的时间,反映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
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3)1.1 背景与目的 (3)1.2 股权架构的重要性 (4)1.3 顶层设计方案的定义 (5)二、股权架构概述 (6)2.1 股权架构的定义 (7)2.2 股权架构的类型 (8)2.2.1 集中式股权架构 (9)2.2.2 分散式股权架构 (10)2.2.3 混合式股权架构 (11)三、顶层设计方案 (12)3.1 设计原则 (13)3.1.1 公平性原则 (14)3.1.3 稳定性原则 (16)3.1.4 灵活性原则 (17)3.2 设计要素 (18)3.2.1 股东权益 (19)3.2.2 股权比例 (20)3.2.3 股权转让与退出机制 (22)3.2.4 股权激励与约束 (23)四、具体设计方案 (24)4.1 股权结构调整 (25)4.1.1 股权转让 (26)4.1.2 增资扩股 (27)4.1.3 股权回购 (29)4.2 股权激励方案 (30)4.2.1 限制性股票 (31)4.2.3 股票增值权 (34)4.2.4 员工持股计划 (35)4.3 股权退出机制 (36)4.3.1 股权转让退出 (37)4.3.2 股权回购退出 (39)4.3.3 股权置换退出 (40)五、实施与风险管理 (41)5.1 实施步骤 (42)5.1.1 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43)5.1.2 股权结构调整与激励方案设计 (44)5.1.3 实施与调整 (46)5.1.4 监督与评估 (47)5.2 风险管理 (48)5.2.1 风险识别 (49)5.2.3 风险防范与控制 (51)5.2.4 风险应对措施 (53)六、结论与展望 (54)一、内容综述本文档旨在为企业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股权架构及顶层设计方案,以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维护股东权益。
我们将详细解析现有的股权结构,识别潜在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
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市场环境,我们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方案,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股权激励机制、投融资策略等关键领域。
商务部关于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437号
商务部关于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6]1437号)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商务厅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湘商[2006]118号)、《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申请批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请示》(湘商[2006]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股东北京佳和联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15.83%股法人股转让给佳卓集团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其他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电机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罔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投资"。
三、同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31日通过的公司章程。
四、同意根据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6月6日通过的股权改革方案,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向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5,408万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3.2股。
五、转股后公司总股本仍为50700万股,其中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2,237,2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6%;佳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7,45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北京瑞新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北京中利四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广州黄埔中联建设机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广州市天河区新怡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持有1,057,3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A股社会公众股持有223,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0%。
中联重科: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0-02-11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0-004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保荐人(主承销商)二〇一〇年二月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及本公司其他信息公告,该等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9名发行对象合计发行297,954,705股,上述新增股份将于2010年2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即2010年2月12日),本公司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于2009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5月21日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于2009年6月19日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于2009 年12月30日召开的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59次审核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月2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 2010] 97号”核准文件。
2010年2月2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0]第01004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571,752,983.50元,扣除发行费用92,331,854.44元,募集资金净额5,479,421,129.06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0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发行股票的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600975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2020-12-17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基地麓龙路8号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02,999.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具体使用计划如下: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超过募集资金拟投资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湖南新五丰存栏4.32万头母猪场项目公司生猪养殖基地采取投资自建、租赁以及“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等多种模式。
本项目系由公司租赁多个第三方建设的养猪场作为养殖基地进行母猪的专业化饲养。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1)规模化养殖是行业发展大势所趋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来以散户饲养为主,行业集中度水平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不符合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要。
中小规模养殖户科学饲养的意识淡薄,精细化管理水平严重滞后,存在养猪场基础设施薄弱,猪场设计不合理,生产效率低,环境治理能力差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鼓励加快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019-中联重科业绩股票计划-0802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业绩股票激励方案新华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02年7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业绩股票激励方案的目的 (1)1.2业绩股票激励方案释义 (1)1.3业绩股票激励方案实施原则 (2)第二章业绩股票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2)2.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 (2)2.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第三章业绩股票激励方案的内容 (3)3.2方案参与对象 (3)3.3奖励基金与激励股票总额核定 (3)3.4业绩股票激励方案的授予条件 (4)3.5考核结果兑现方法 (4)第四章其他事宜 (5)4.1股票的权利 (5)4.2高层管理人员变动 (6)4.3重大变更 (6)第五章信息披露 (7)5.1信息披露时间 (7)5.2信息披露内容 (7)第六章附录 (7)第一章总则1.1 业绩股票激励方案的目的第一条业绩股票激励方案的目的♦使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挂钩,保证高层管理人员的决策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公司的持续发展;♦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
薪酬机制是人才战略的制胜关键,通过股票薪酬制度可以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提高人才忠诚度,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完善公司的薪酬体系,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公司薪酬改革之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 业绩股票激励方案释义第二条本方案所指的业绩股票激励方案是通过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而给予股票奖励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在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超过预定目标的条件下,按约定提取奖励基金给予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作为奖励,以公司流通股票形式发放,它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奖励基金指的是公司在超额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从超额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购买公司股票(本方案为社会流通股)授予高层管理人员的超额奖金。
第四条相关定义:♦本方案所涉及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规划/基建/投资委员会主任、监事会主席,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董秘。
6553149_公司
Frontier ·Information:李雪峰E-mail:*******************康芝药业:2100万全资竞购天合制药康芝药业(300086)公告称,公司以2100万元成功竞得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房产建筑面积约1.69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52万平方米、药品批准文号、商标权等。
公司表示,本次成功竞投是对公司现有产品进行互补,有利于公司发展儿童药品市场,有利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企业的行业地位,更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
按照规划,康芝药业将通过以竞拍所得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约3000万元出资和使用超募资金约5000万元,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承接竞拍的天合制药全部资产。
苏宁电器:溢价定增55亿苏宁电器(002024)公告称,公司拟以12.30元/股非公开发行股票4.47亿股,募集资金总额55亿元,用于公司连锁店发展项目、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四大项目的建设。
截至本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90%为10.97元/股,本次增发价格较高,体现了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强烈信心。
据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苏宁电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近东全资拥有的南京润东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毅贰零壹零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江特电机:签署5.75亿大单江特电机(002176)公告称,公司与山东德州生建机械公司(德州生建)以及中联重工分别签署产品买卖合同以及意向性供货协议,总金额高达5.75亿元,约占公司2010年全年收入的110%。
公告显示,6月10日,江特电机德州生建签订了《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江特电机将在18个月内向德州生建供货2.32万台起重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金额约为1.16亿元,合同的有效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江特电机还与中联重工建筑起重机械分公司签订了意向性《保供协议》,合同总金额高达4.59亿。
国有企业并购案例
国有企业并购案例一、企业并购的常用方法分析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可分为:1、用现金购买资产或股票收购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购买置换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实现并购交易。
它是许多中小型企业并购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也是并购活动中最为直接、简单、迅速的一种方式。
主并购公司在决定是否用现金方式进行支付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流动性;(2)融资能力;(3)货币的流动性。
其优点主要表现在:(1)对目标公司的股东来讲,不必承担任何证券风险,可即时得利(在公司价值没有被低估的情况下;(2)对并购方而言,支付方式简单明了,可减少并购公司的决策时间,避免错过最佳并购时机。
而且并购方用现金收购目标公司,现有股东权益的结构不会因此而变化,也不会导致股权稀释和控制权转移等问题;(3)对并购方未来的发展而言,现金支付可以向市场传递一个信号,表明其现有资产可以产生较大的现金流量,企业有足够的未来现金流抓住投资机会。
现金收购还可能反映了收购者对收购的赢利性拥有秘密的信息。
缺点在于:(1)目标公司股东无法推迟资本利得的确认,不能享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不能拥有新公司的股东权益。
这会影响具有持股偏好的股东接受并购的意愿与积极性;(2)对并购方而言,现金支付是一项比较沉重的即时负担,要求并购方确实有足够的现金头寸和筹资能力,交易规模也受到获现能力的制约。
在跨国并购中,采用现金支付方式还意味着收购方必须面对货币的可兑换性风险及汇率变动风险。
2、换股并购指收购公司按一定比例将目标公司的股权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从此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主并购公司在决定是否用股票方式进行支付时,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股权结构;(2)每股收益、股票价格和每股净资产的变化;(3)公司股价水平;(4)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换股并购的优点表现在:(1)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既可以推迟收益时间,达到延迟纳税的目的,又可以分享联合公司价值增值的好处;(2)对并购公司而言,换股并购使其免于即付现金的压力,不会挤占营运资金,减少了支付成本。
000157中联重科: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7证券简称:中联重科公告编号:2021-045号证券代码:112805证券简称:18中联01证券代码:112927证券简称:19中联01证券代码:149054证券简称:20中联0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六名,公司董事贺柳先生、赵令欢先生、黎建强先生、赵嵩正先生、杨昌伯先生、刘桂良女士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詹纯新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机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同意公司管理团队、高机公司管理团队参与高机公司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中联重科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管理团队、高机公司管理团队分别通过增资平台持有的高机公司股份均不超过10%。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詹纯新先生构成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审议结果:表决票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三、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声明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1、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特定对象的家数不超过十家,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万股,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09年4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询价后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的资金将用于大吨位起重机产业化、建筑基础地下施工设备产业化、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数字化研发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工程机械关键液压件产业升级、工程起重机专用车桥基地建设、散装物料输送成套机械研发与技术改造、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11个项目。
其中部分项目尚需进行项目备案和获得环评批复,部分项目尚需获得发改委、商务部等政府部门的批准,何时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及是否能获得上述部门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目录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5)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10)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30)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中联重科/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国资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指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股票的行为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汇管理局指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本预案指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元指人民币元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1)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工程机械装备的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城市现代化建设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与发达国家完善的基础及配套设施相比较,我国基础配套还相当落后。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家将保持较大的基础建设投资规模,国内市场对工程机械产品的需求量也将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
自2002年以来,国内工程机械行业一直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
2008年虽然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行业增幅有所下降。
但是随着国家四万亿投资计划的出台,新一轮的固定资产投资热潮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正在拉开序幕。
工程机械行业作为国家扩大投资、确保经济增长政策最大的受益行业之一,将重新回到快速增长的轨道。
(2)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工程机械行业属于没有政策壁垒的竞争行业,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的快速发展,众多的厂商竞相加入到这一行业中来。
现有的工程机械厂家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纷纷扩大产能,尤其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几家重型机械设备制造商,无不通过收购、增资、技改等方式扩大产能,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
由于产能的急剧扩张,导致目前工程机械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一个企业要获得竞争优势必然要在产品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等方面提高竞争力。
(3)公司市场地位突出,竞争优势明显中联重科是我国工程机械装备制造龙头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年均60%以上的增长速度发展,公司产品从单一的混凝土输送泵, 发展到全系列混凝土机械、工程起重机械、城市环卫机械、建筑起重机械、路面施工养护机械、基础施工机械、专用车辆、土石方机械等13大系列、430多个品种,成为全球工程机械行业产品系列最全的企业。
公司制定了以“专业化、股份化、国际化”为方向的“裂变-聚变”战略。
“裂变”一是指自身的裂变,形成多个专业化的事业部;二是指通过并购完善裂变,围绕主业,使产品门类齐全。
“聚变”是指国内事业部与国外同专业的企业聚合,形成跨国事业部,实现聚变式发展,以达到“借船出海,里应外合”的战略目标。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公司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工程机械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局面,实现公司提出的发展目标,提出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到的资金将用于大吨位起重机产业化等11个项目。
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类型: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1 大吨位起重机产业化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 建筑基础地下施工设备产业化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融资租赁及服务体系建设3 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4 数字化研发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信息网络体系建设5 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产业升级项目6 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产业升级项目7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件产业升级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建设8 工程起重机专用车桥基地建设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建设9 散装物料输送成套机械研发与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10 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产业升级项目11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销售和服务体系,提升公司技术水平、优化现有产品结构,提高公司产品产能和核心部件的配套能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1、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注: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询价后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认购。
3、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四)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7,175.30万元,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1 大吨位起重机产业化80,060.772 建筑基础地下施工设备产业化 20,000.003 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150,221.404 数字化研发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30,001.455 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 55,000.006 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 60,680.007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件产业升级 30,000.008 工程起重机专用车桥基地建设 10,000.009 散装物料输送成套机械研发与技术改造 51,211.6810 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 20,000.0011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12 合计557,175.30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计划投资的金额,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公司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入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并且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认购。
目前,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公司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湖南省国资委持有公司380,117,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4.99%,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湖南省国资委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持股比例将变更为20.87%(按发行30,000万股计算),仍然保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后,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