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佛山市顺德区百安公路光华路口改造工程
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本应急预案是针对佛山市顺德区百安公路光华路口改造工程在跨线桥及现状道路上作业中可能发生的车祸、肇事车辆撞击造成桥梁支架垮塌等交通安全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应急响应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突发事故、事件对人、财产、交通和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施工期间为确保交通和周围环境安全,参加施工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
迅速、准确报告事件情况,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防止灾害的发生。
积极合理地调集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援,尽快恢复生产。
加强抢险意识宣传教育,居安思危,妥善发布新闻信息。
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保证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救援工作安全有序、减少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施工生产,组织工作必须贯彻“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
成立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救援领导小组,以确保交通事件发生时,工程管理人员能立即进入岗位,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工作,使其项目部负责人迅速、准确将事件报告集团公司,在最短时间内有效控制险情,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
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现场救援组织机构图
(图一)
突发事件抢险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4.1应急救援队:
救援队队长:杜爱军
救援队副队长:唐波邓昌维
救援队员:一班20人二班20人
突发事件抢险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2.5.1组长程彬:接到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险情报告后、首先用电话汇报上级领导,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告知伤员人数和伤者受伤部位及事故地点、联系电话,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在现场的道口迎接救护车、救援人员、救援车辆的进入。并指挥突发事件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启动紧急救援预案。
2.5.2副组长黄惠龙:按项目经理指令及现场报告的情况,召集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实施抢救工作,小组成员和抢险救援小分队人员正确有序地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做好与外界的协调工作。
2.5.3技术保障组组长黄惠龙:成员朱仕壮、吕兵,负责在技术方面制定有效的抢救方案,并妥善安排组织抢险救援。
2.5.4抢险救援组组长杜爱军:成员唐波、邓昌维,负责指挥救援队长组织抢险队员到事件现场抢救伤员或抢险工作。
2.5.5医疗救护组组长张云生:成员张宝武、王俊林,负责及时联系“120”急救电话和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报告事故地点及伤员受伤情况,并安排护送伤员到杏坛东村医院和杏坛镇医院。
2.5.6现场警戒组组长吴玉宽:成员吴光霞、罗明、赵恩祥,负责组
织现场安保人员进行警戒,协助交警维护现场秩序。并负责与杏坛派出所取得联系,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援。同时负责与配合抢险和提供救援的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突发事件求得援助。
2.5.7物资保障组组长李文宏:成员窦培申、谢志峰,负责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抢险所需物资保障供应,同时为避免事态扩大,需组织人员对危及现场储备的物资材料和设备,调离或搬运离开事件现场。
2.5.8后勤供应组组长周振金:成员吴兰成、黄治平负责组织人员做好生活、生产、后勤保障工作。
2.5.9救援设备组组长廖巧武:成员孙鹏、李庆新,负责组织机械人员,启动应急抢险救援备用的发电机、起重机、电气焊机、灭火器等机械设备。
2.5.10新闻采访接待组组长周振金:成员吴俊峰、葛小波,负责新闻采访接待工作。
本区域以外配合抢险和提供援助的单位。
2.6.1本项目经理部的上级机构: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6.2提供救援单位电话表
2.6.3提供援助的单位有:120急救中心、杏坛交警中队、杏坛派出所、区公安交管局、杏坛东村医院、杏坛镇医院等单位。
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在交通安全突发事件中抢险分工职责。
2.7.1公安部门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采取各种措施,稳定人员情绪、维持秩序,保证在场人身安全。尽快组织非抢险人员撤离事故现场。
2.7.2医院职责:负责抢险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7.3交警职责:维持交通秩序,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安排好交通导流工作,必要时强制封闭交通;
2.7.4 施工单位职责:
2.7.4.1施工现场指挥人员冷静判明事件险情并及时向上级和当地有关部门汇报。
2.7.4.2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身和财产损失为目的,根据现场需要按照抢险应急预案,迅速动员和组织人力、物力赶赴事件现场。
2.7.4.3 施工现场负责人掌握事件现场的发展动态,尽力组织排除路障,以减少对工程和正常交通的干扰,努力保证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现场抢险作业纪律。
2.8.1抢险方案确定前,施工单位抢险队到达事件现场后在指定位置待命,抢险队负责人尽快与抢险总指挥取得联系,掌握现场动态,并领受任务。
2.8.2抢险领导小组成员不得擅自离开事件指挥现场,必须随时保证联系畅通。
2.8.3救援组织领导工作由抢险领导小组指定现场指挥员负责实施救助,参加救援的单位统一服从管理、听从命令,其他人员不得向正在进行抢险救援的人员下达命令。
2.8.4抢险救助过程中,任何人不经现场抢救指挥员的同意,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3、报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为保证施工现场发生交通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控制,抢抓救援时间,缩小损失,减少事件影响,编制突发报告程序,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高度重视报告程序,严格遵照执行。
遵循原则
3.1.1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即由事件发现人立即报告分部经理,分部经理报告项目经理核查后,报告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3.1.2内部逐级、工地监理、建设单位及协作单位并举报告的原则。
3.1.3自助自救,专业抢险和专业救治相结合。
报告程序
为了使突发险情得以准确、及时地上报项目部领导,现场抢险负责人必须先准确填写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报告表(见表一),然后再逐级上报,上报程序见图二《突发事件险情报告程序图》。
突发事件现场情况报告表(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