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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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

劳动定员标准(暂行)

第一部分:生产运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企业生产运行业务的劳动定员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就地监控:是指在风电场设立控制室对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现场监控的生产组织方式。

3.2

集中监控:是指在公司本部设立集控中心,对多个风电场的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远程监控的生产组织方式。

3.3

少人值守:是指实行集中监控的风场,留有少量人员配合集控中心对风机和输变电设备进行巡视、操作、事故处理等工作的生产组织方式。

4 定员标准

4.1 就地监控风场

4.1.1工作范围:

a)风场管理人员:制定、监督执行风场有关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建立风场的执行体系;负责人员管理、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运行技术管理、设备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保障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风场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 企业报税等工作;负责生产指标、设备可靠性指标的统计分析,监督外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落实,风场安全监督网开展人身、设备、防火、交通、保卫等安全监督例行工作;负责开展事故调查,行政事务管理,物资领用及库房管理,费用核算及报销管理,食堂管理和后勤保障管理等。

b)运行人员:设备的巡回检查、填写缺陷单、联系维护单位处理,运行监视、调整、接受调度令,运行日志的填写、运行数据的记录、生产指标的填报,风机起停操作、输变电设备的正常操作、异常、事故的处理,修试记录的填写、办理两票,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并填写记录,召开班前班后会,落实“三讲一落实”等。

4.1.2定员标准:

a)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见表1

b)不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见表2。

表1 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就地监控风场运行定员标准

表2 不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就地监控风场运行定员标准

4.1.3补充说明:

a)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生产运行人员分为4个值,每个值由值长1人、主值班员、值班员各1人组成;实行4值3运转制;40万千瓦以上的风场,每增加20万千瓦(不足20

万千瓦按20万千瓦计算)增加4人,每值增加1人。

b)不具备每天通勤条件的风场,运行值班采取两值轮流值班的方式,值班周期由各单位根据风场与生活区的距离自行确定;每值值班人员分成3组;40万千瓦以上的风场,每增加20万千瓦(不足20万千瓦按20万千瓦计算)增加2人,每值增加1人。

4.1.4补充规定:

a)生产备员:考虑年休假等因素,运行生产定员的备员按运行生产总定员的15%核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4.2 集控中心

4.2.1工作范围:

a)集控中心管理人员:建立集控中心的执行体系,负责集控中心的生产指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等工作以及集控中心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与电网调度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集控中心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集控运行有关的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负责生产指标的分解落实、运行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保障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集控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b)集控运行人员:监视所辖风场运行设备的实时工况,监控所辖风场的实时出力,接受和发布调度令,审批生产现场的操作票,签发生产现场工作票,生产现场运行数据的汇总、上报、对标分析和发布,所辖风场日常运行管理、设备经济运行方式的调整及生产现场正常操作、异常事故处理的调度、指

挥、协调,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审批、上报等。

4.2.2定员标准:

a)挂靠生产技术部的集控中心:见表3。

b)独立设置的集控中心:见表4。

表3 挂靠生产技术部的集控中心定员标准

表4 独立的集控中心定员标准

4.2.3补充说明:生产运行人员分为4个值,每个值由值长1人、主值班员、值班员各1人组成;实行4值3运转制。

4.2.4补充规定:

a)集控中心监控变电站数量超过4个时,每增加2个(不足2个按2个计算),增加值班员4人,每值1人。

b)如变电站接入风机台数较多,容量较大,可根据风机台数适当增加4-8人。

c)生产备员:考虑年休假等因素,运行生产定员的备员按运行生产总定员的15%核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4.3 集中监控下的风场

4.3.1工作范围:设备的巡回检查、办理两票,外委单位的监管,在集控中心的指挥下,完成设备的正常操作、异常及事故处理、异常信息的核对,通信中断时恢复就地监控,运行日志的填写,生产指标、设备可靠性指标的分析,修试记录的填写,开展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安全活动并填写记录,落实“三讲一落实”等。

4.3.2定员标准:见表5。

表5 集中监控下的风场运行定员标准

4.3.3补充说明:风场值班人员分2个值,采取两值轮流值班的方式,值班周期由各单位根据风场与生活区的距离自行确定;值班人员在风场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4.3.4补充规定:

a)集控下的风场,超过20万千瓦的每增加20万千瓦(不足20万千瓦按20万千瓦计算),巡视操作员增加2人,每值1人。

b)生产备员:考虑年休假等因素,运行生产定员的备员按运行生产总定员的15%核定,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第二部分:风机维护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企业风机设备维护业务的劳动定员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

3 定员标准

3.1 风机维护

3.1.1工作范围:危险点控制措施的分析及“三讲一落实”的执行,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的开展,修试记录的填报,设备定期巡回检查、日常缺陷的处理、典型缺陷的分析、备品备件消耗记录、风机技术资料的归档、维护费用的核算与控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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