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信息统计表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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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信息统计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报表

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本次期初调整数据采集工作需填报两张表格:汇总数据统计表(表1)和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

二、填报内容

(一)汇总数据统计表(表1)

1.本表用于统计各单位实施新租赁准则对报表期初调整金额,相关数据来源于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的计算结果。

2.本次新租赁准则调整仅需要同时调整2019年期初租赁资产/租赁负债,不涉及期初所有者权益项调整。

3.在新租赁准则下满足以下豁免其中一项条件的,可不进行期初数据调整,不填报本报表。豁免条件:

①完整的租赁合同期限小于1年;

②租赁标的物的市场价值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③自2019年1月1日起,租赁合同剩余履约期限小于1年。

(二)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

本表主要用于各单位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模拟账务处理参考,会计核算人员需要将单个租赁合同相关信息按照填报说明要求填入指定单元格,该表格会根据基本信息的填报和选择的不同,自动计算出2019年期初进行租赁资产/租赁负债调整的金额,并列示相关调整分录以供参考。

三、注意事项

1.关于汇总数据统计表(表1):汇总数据统计表(表1)中的数据来源于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请先将租赁合同信息在(表2)中进行填列,测算出相关调整金额后,在(表1)中进行逐笔填报。同时注意根据出租方名称正确区分集团公司内部租赁、股份公司内部租赁、外部租赁等信息,因为该分录会涉及相关抵消金额的处理,各集团公司在汇总上报时请注意核对。

2.关于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请先填报第一部分“是否适用新准则的判断”:当“承租方是否应按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现“否”时,则该笔租赁合同满足豁免条件,不必执行期初调整,无需执行剩下的工作;当“承租方是否应按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现“是”时,则该笔租赁合同不满足豁免条件,需要执行期初调整,请继续填报剩下的内容,并根据“四、做账分录”中的计算金额,将该笔租赁合同信息及数据填报在汇总表中。

3.关于各项租赁基础数据的填报:模拟账务调整表(表2)中有相关填报数据说明,请认真阅读,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及目前账面实际入账的相关信息进行准确填报,表内设置自动运算取数公式,请不要随意修改,若填报有误,则会影响最终测算结果,请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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