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
上市公司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减持规则上市公司的减持规则是指在股东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减持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减持规则主要包括减持的对象、减持的方式、减持的时间限制、减持的目的等方面的规定。
首先,减持的对象主要是指减持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的股东减持的方式主要有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是指通过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大宗交易是指通过场外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协议转让是指通过与特定买方达成协议进行减持。
其次,减持的时间限制是指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股东不得进行减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后的12个月内,不得减持持股比例。
在此期限届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的比例不得超过每次减持前总股本的1%。
此外,在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股东也不能进行减持。
最后,减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
如果股东减持的目的是为了获利,那么就需要根据减持规则进行披露,以便投资者能够了解减持的原因和影响。
减持期间,股东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减持的计划和进展情况。
减持规则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非常重要。
通过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可以减少投资者的信息不对称和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强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此外,减持规则还可以有效防范股东利用减持行为操纵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减持规则的不足之处。
首先,减持规则的执行力度相对较弱,监管部门对于违规减持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
其次,减持规则的披露要求相对较低,股东的减持计划和进展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投资者难以及时了解减持的影响。
此外,减持规则的适用范围较窄,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持行为没有明确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监管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减持规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大股东、董监高增减持最全操作手册
⼤股东、董监⾼增减持最全操作⼿册本⽂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级管理⼈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减持股份的若⼲规定》、《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整理制作。
导⾔⼤股东、董监⾼增减持股票是常见⾏为,但有不少细节问题需要注意。
⼀旦违规,证交所就会采取纪律监管措施,并向市场公开,影响不可谓不⼤。
本⽂将对⼤股东、董监⾼增减持的法律法规进⾏详细的梳理。
⼀、增持基本法规投资者在⼆级市场增持(竞价交易、⼤宗交易)上市公司股份时,相关规则如下:上市公司已发⾏股份的5%,在该事实发⽣1、投资者及其⼀致⾏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个上市公司已发⾏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报告,通知该上市之⽇起3⽇内编制简式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持股⽐例达到10%、15%,在该事实发⽣之⽇起3⽇内编制简式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2、持股⽐例达到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并在作出报公告后2个交易⽇个交易⽇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告、公告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持股⽐例达到20%、25%,在该事实发⽣之⽇起3⽇内编制详式3、持股⽐例达到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并在作出报个交易⽇内不得再⾏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告、公告后公告后2个交易⽇内持股⽐例达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要约⽅式进⾏,发出全⾯要约或者部分要4、持股⽐例达约。
以要约⽅式收购⼀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年后,每12个⽉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股份的5%。
当持股⽐例达到30%且低于50%之⽇起⼀年后发⾏的2%股份,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为完成之⽇起6个⽉。
证监会新规2015年“股灾”后,为⿎励⼤股东、董监⾼增持本公司股份以稳定股价,证监会于2015年7⽉8⽇发布新规:在⼀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股份的30%的,每12个⼀年后”的限制。
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解读
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解读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减持的新规定,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新规定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进行了一系列限制和要求,旨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股东权益,促进股市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减持股东的资格要求。
根据新规定,减持股东应持有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才能申请减持。
这一举措的出台,有助于减少小股东频繁减持的情况,同时也保护了大股东的利益,防止其恶意减持导致股价波动。
其次,新规定限制了减持期限。
根据新规定,减持股东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完成减持,而不再允许分批减持。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利于减少减持对市场的冲击,减轻市场的不确定性,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
第三,新规定要求减持股东公开减持计划。
根据新规定,减持股东应提前公布减持计划,包括减持比例、减持时间等信息。
这一要求的出台,有助于提高减持行为的透明度,避免减持信息对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新规定对减持所得的锁定期也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规定,减持股东所得的净收益应锁定一定期限,不得用于短期投机。
这一规定的实施,有助于引导股东理性投资,防止恶意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然而,新规定也引起了一些争议和质疑。
有人认为,新规定过于严苛,限制了股东的自由行为,可能对市场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还有人担忧,新规定是否真能起到监管效果,是否能有效防止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对于这些质疑,有必要进行深入的解读。
首先,新规定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市场监管,遏制不当减持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虽然有时可能会对股东的减持行为产生一定限制,但这种限制是有必要的,是为了维护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
其次,监管新规旨在引导股东进行合理投资,避免短期投机行为。
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实现,而不是短期波动和投机取巧。
新规定锁定减持所得的期限,有助于引导股东理性投资,推动上市公司长期发展。
再次,监管新规的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
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每一个新规定都需要时间来适应和调整。
减持规定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
减持规定规定了哪些主要内容减持,是股市与期货市场专用术语。
减持规定中,有一些主要的内容是需要人们注意的。
下面由店铺为你详细介绍《减持规定》大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知识。
减持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
根据《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
(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本条仅针对集中竞价减持设立预披露制度,对于大宗交易转让的披露未作规定,相信不受影响。
另外,根据《减持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规定。
本条规定的质押信息披露较之以往规定更加苛刻,是看身份不看数量的,过往规定以深交所主板的上市规则为例,深交所主板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版)第11.11.4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十三)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即以往规定主要看股份数,5%以上的股份质押才需要信息披露,《减持规定》改成了看股东身份不看数量,极端情况意味着即便大股东只有100股股份被质押了,上市公司也要公告。
根据《减持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受到《减持规定》的约束,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减持新规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
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
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减持股份之前需提前向证券监管
部门和公司董事会进行预披露的规定。
该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透明度,防止非法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的发生。
根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大股东在减持股份之前需提交减持计划书,其中
包括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的时间、减持方式等信息。
证券监管部门将对减持计划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如果减持计划符合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将核发减持通知书。
大股东在获得减持通知书后,需在减持前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
预
披露的内容包括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和方式等信息,并同时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书面通知。
公司董事会将在1个交易日内对减持行为进行公告,并将公告内容及时披露给投资者。
减持预披露规则的实施可以提前警示市场投资者,降低对市场的冲击。
投资者
可以根据减持计划的信息进行合理决策,避免盲目跟风或恐慌性卖出。
同时,该规则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信息进行监控和干预,有效防范不法分子的市场操纵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只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股东,不包括其他
股东减持的情况。
此外,该规则并不适用于股权质押和司法拍卖等特殊情况下的减持行为。
总之,大股东减持预披露规则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市场透明度。
投资者可以利用减持预披露信息进行科学投资,而监管部门可以有效监控市场,维护市场秩序。
这一规则的实施对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
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2021-11-22 16:06:50)标签:分类:业务学习目前,对于“大小非”减持主要的规章制度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等。
第一,禁止减持窗口: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仅针对控股股东《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时的禁止交易窗口------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如下表所示: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内幕信息公告前禁止交易——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根据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21]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证券法》相关规定,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减持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公告减持计划公告篇一: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信息披露要点总结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信息披露要点总结上市公司股东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的比例,应向上市公司报告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修订)》(以下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其他监管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时点及披露内容做了规定。
本文结合上述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最新发布的监管规则对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较为详尽的梳理。
一、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一)减持计划预披露根据上交所于2016年1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称“《减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减持计划公告内容详见上交所于2016年1月7日发布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八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以下称“《减持公告》”)。
(二)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前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披露义务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试行)》规定,持股5%以上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告格式及内容参考上交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八十三号上市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大股东减持规定时间
大股东减持规定时间大股东减持是指公司大股东在一定时间内减少其持有的股份,这是股权市场中的一种常见行为。
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监管机构通常会制定减持规定,规定大股东减持的时间和方式,以防止市场出现恶性波动和操纵行为。
大股东减持规定的时间通常是在股份融资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
这是因为在股份融资过程中,大股东可能会增加其持股比例以维持自身控制权。
为了避免大股东在融资结束后突然减持,导致股价大幅下跌和投资者的利益受损,监管机构会限定减持的时间。
大股东减持规定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至1年。
这个时间段可以给公司和市场充分的准备和适应期,避免减持行为对市场造成过大的冲击。
同时,这种规定也对大股东加强了约束,防止其利用减持行为损害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减持的方式也是大股东减持规定中的重要内容。
为了保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监管机构通常会要求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减持,以便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能够及时了解减持的情况。
此外,大股东还需要依据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原因等信息,以便市场能够及时了解大股东减持的动态,从而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制定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没有大股东减持规定,大股东可能会在市场上大量减持股份,导致股价暴跌和投资者利益受损,甚至可能出现市场恶性操纵的行为。
因此,监管机构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大股东减持规定,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的稳定。
总而言之,大股东减持规定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的稳定而制定的。
这些规定规定了大股东减持的时间和方式,以充分准备和适应市场变化,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减持,让市场能够及时了解大股东的减持行为。
从而维护市场的秩序和投资者的利益。
浅析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敏感“窗口期”的监管新政
浅析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敏感“窗口期”的监管新政针对上市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包括年报、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以及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或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考虑到拟披露信息可能涉及股价敏感信息或包含其他可能导致市场波动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信息,在该等信息披露前的特定期间内—窗口期,针对具有获悉相关信息天然优势的特定群体比如上市公司董监高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对其股票交易行为有必要进行特别的约束。
在此方面,证监会于2022年1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2022〕19号)(“《持股变动规则2022》”),对先前于2007年4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项下关于“窗口期”的监管要求进行了重要调整和改进。
沪深交易所分别于2022年1月发布或更新了各板块的自律监管指引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窗口期相关政策调整予以跟进;而北交所已于2021年11月试行的上市规则也有相关规定。
因此,就可能受该等窗口期规则约束的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办等负责上市公司治理合规工作的相关人员而言,需要及时熟悉新规的政策调整及具体要求。
尤其,仔细梳理相关规范,不同的交易所,甚至同一交易所的不同市场板块之间,针对同一问题的规定可能会有若干细节差异,更需要仔细甄别适用。
一、交易敏感“窗口期”限制规则的重要调整在证监会于2022年1月发布了新版《持股变动规则2022》之后,沪深交易所也相应更新了相关的自律监管或规范指引。
其中,上交所于2022年1月发布了《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证发[2022]9号),废止了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上证公字[2012]14号)、《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号)。
减持新规
根据新的减持规定,大股东、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发行股份的股东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每90日不超过2%),全年可以通过两种减持方式减持总股本的12%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的股票的股东(包括定增、并购重组)在锁定期满12月后每年可以通过集中竞价最多可减持4%股权(每3个月1%),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全年最大可减持总股本12%的股权);若持股比例刚好大于8%一点点,通过大宗交易可以减持8%的股权,则剩余部分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比例50%,另外50%只能第3年减持了。
看看市场反应,逐一解读:1.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其持股比例,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这个1%的规定没确定没有变,但是从大股东,变成了特定股东:可以理解为除散户外的所有股东,包括IPO前的股东及定增入股的股东!打个比方,你持股4.99%,按之前的规定算是小股东,可以一下子清仓减持,现在是90天内只准卖1%!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都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现在最多只能减持2%,且接盘方必须锁仓6个月,这风险太大了,估计没多少机构还愿意接这个盘的!也就是说,3个月之内,大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半年,所以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等等。
这个漏洞堵的也好,避免通过野路子玩清仓式减持的!比如董监高,以前辞职半年之后就可以清仓了,现在每年最多减持持股的25%!4.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
2021年减持新规
2021年减持新规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减持行为在股票市场中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现象。
为了进一步规范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减持规定。
本文将对2021年减持新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新规背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减持行为逐渐受到关注。
然而,一些减持行为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减持信息披露不及时、内幕信息利用等,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规范减持行为,2021年减持新规应运而生。
二、新规内容1. 减持信息披露要求更加严格根据新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必须及时披露,且披露内容更加详细。
减持信息应包括减持计划、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时间等相关信息。
这样一来,投资者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减持情况,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2. 减持限售期延长根据新规,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股份减持限售期将延长。
在之前的规定中,限售期为6个月,而新规规定限售期延长至12个月。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减少大股东的减持行为对市场造成的冲击,维护市场的稳定。
3. 公司回购制度完善为了防止大股东利用减持行为牟取私利,新规对公司回购制度进行了完善。
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自己的股份,从而稳定股价,降低大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
4. 减持减持行为限制根据新规,减持行为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首先,大股东连续减持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防止大股东频繁减持。
其次,大股东的减持数量应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以避免大股东一次性减持对市场造成的冲击。
三、新规影响新规的出台对资本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新规的出台提高了减持行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有利于投资者更准确地了解减持情况,降低了投资风险。
新规的出台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
通过延长减持限售期、完善回购制度等措施,减少了大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新规的出台有助于提升市场的信心。
规范减持行为,防止大股东利用减持行为牟取私利,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美股原始股东减持规则
美股原始股东减持规则
【原创实用版】
目录
一、美股上市后原始股东的减持规则
二、减持规则的具体内容
1.锁定期
2.大宗交易规则
3.减持超过公司总股本 1% 的规定
正文
一、美股上市后原始股东的减持规则
在美股市场上,当一家公司成功上市后,其原始股东在一定时间内是不能立即减持其所持股份的。
根据相关规定,原始股东在上市后需要经过一段锁定期,该锁定期通常为一年。
在此期间,原始股东不得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二、减持规则的具体内容
1.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原始股东不能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
锁定期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上市后的股价稳定,防止原始股东在上市后立即套现,导致股价波动。
2.大宗交易规则
当原始股东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守大宗交易规则。
根据相关规定,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减持超过公司总股本 1% 的规定
如果原始股东减持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含 1%),则需要提前公告减持计划,披露减持的原因、减持的时间、减持的方式以及减持的数量等信息。
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股东的减持情况,从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综上所述,美股上市后原始股东的减持规则主要包括锁定期、大宗交易规则以及减持超过公司总股本 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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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票锁定多长时间可以卖
减持股票锁定多长时间可以卖
减持股票的锁定期是指股东持有的股票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交易或转让的期限。
减持股票锁定时间的长短是由发行股票的公司和相关监管部门规定的,以保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在中国A股市场中,减持股票的锁定期通常为6个月至12个月不等,具体的锁定时间可以依据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
这些情况包括股票发行方式、股票市值规模、相关政策变动等等。
首先,对于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方式上市的公司,股东的股份通常会面临一个6个月的锁定期。
这是为了防止股东在上市后不久立即减持股票来损害市场稳定。
在这个锁定期内,股东不能出售或转让自己持有的股票。
其次,对于公司其他股票增发或股份配售的情况,锁定期的长度可能会有所调整。
通常,这种情况下的锁定期为12个月,以确保股东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减持股份。
此外,对于创业板等特定市场,减持股票的锁定期也可能有所不同。
在这些市场上市的公司,锁定期可能更长,以保证市场的稳定和机构投资者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减持股票的锁定期只是限制了股东在特定时间内的交易行为,而并不会对其股权产生实质上的限制。
股东依然可以获得公司的分红、行使股权等权益。
总而言之,减持股票的锁定期是为了保护市场的稳定和公平,
具体的时间长短依据公司发行方式、市场规模以及监管政策等因素而定。
股东需要在锁定期过后,才能自由地卖出股票。
公司法 提前15个交易日减持公告
公司法提前15个交易日减持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当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在竞价减持前15个交易日内拟减持股份时,需要对市场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如下:
1. 持股数量及比例:需要披露股东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 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3. 减持期间:通常为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
4. 减持数量范围:公开披露的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范围,通常包含最低数量和最高数量。
5. 减持原因:公开披露的减持股份的具体原因,通常为资金需求、股权结构优化等。
如果是内幕信息导致的减持,需要披露原因并按要求公布内幕信息。
6. 是否影响控股地位:公开披露本次拟减持是否会导致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发生重大变化。
7. 相关承诺:如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通常会作出6个月内不再减持的相关承诺。
8. 相关风险提示:要充分提示本次减持可能导致的股价波动风险及其对投资者的影响。
此外,上市公司也需要在相关信息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大股东减持股票要多久才能卖
大股东减持股票要多久才能卖
大股东减持股票并不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因此时间的长度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大股东减持股票的时间考虑:
1. 法规限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大股东减持股票需要履行一系列的程序和限制。
例如要先向公司提交减持计划,并在一定时间后等待减持的审批批准。
一般来说,整个减持程序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2. 基本信息公告期:根据规定,大股东减持股票前需发布公告,以便公司和股市有关方面了解减持的基本情况。
公告的时间一般需提前提前几个月(根据具体规定),从公告期开始,大股东可以准备减持。
3. 减持方式选择:大股东减持股票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例如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
不同的交易方式有不同的交易周期和限制,完成整个减持过程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4. 市场环境:大股东减持股票需要考虑市场的稳定性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
如果市场环境不稳定或者投资者对大股东减持持谨慎态度,那么大股东可能会选择延缓减持计划,以免对公司股价和市场产生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大股东减持股票的时间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整个减持过程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但也
有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在进行减持操作时,大股东需要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合规要求,以确保减持过程的顺利进行。
减持新规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
减持新规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作者:陆晓雯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08期摘要: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为引进和留住公司人才最常用的一种激励方式,减持新规颁布后对股权激励特别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效果带来了新的影响。
关键词:股权激励;减持新规;激励效果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一种常用激励工具,其主要激励对象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以及其他核心骨干。
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股票变动提出的非常严格的要求,这无疑对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监事不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切身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新规”),对董事高管的减持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从而间接影响了董事高管的激励效果。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权激励方式简介目前,股权激励主要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等方式。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以约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且只有上市公司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预定业绩后方可逐步解锁。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股票增值权实施案例较少,不再介绍。
二、减持新规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减持的规定在减持新规发布之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减持就有很多规定,包括:1.“任职离职限售”:(一)在职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2.“窗口期”:公司董事高管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三)自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短线交易”: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在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股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是指,由于未来公司业绩不确定性,为了方便原股东退出,合理规范减持行为,从而保证市场效率,降低市场波动性,规范市场环境。
目前,我国证监会已提出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的相关要求。
下面将对减持规则进行详细解读。
一、减持对象和条件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将减持对象分为三类:股东、高管和员工。
对于不同减持对象,减持条件也不同。
对于股东和高管,减持期限为1年,对于员工来说则是6个月。
同时,减持对象对减持数量的限制也不同,股东和高管的减持数量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而员工的减持数量则根据其获得的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来确定。
二、减持方式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在减持方式上也做出了规定。
股东减持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而高管和员工减持只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而在减持的时间上,股东和高管需要提前15个交易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减持计划,员工则需要提前10个交易日提交减持计划。
三、减持的范围和限制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规定了减持时的限制条件,股东和高管减持不能超过基准日时的总股本的1%和0.5%,员工减持不能超过其持有股票的比例。
此外,对于“洗钱”等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员,禁止减持。
四、减持的效果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规范市场环境,保证市场效率,降低市场波动性。
减少了股东和高管的减持数量,可以使原股东更加稳定,增加公司长期稳定性。
对员工减持数量的限制,则可以保证员工的持股比例,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有助于公司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股票市场的规范化,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提升市场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相关政策的修订和完善,应进一步关注市场行为和交易模式的变化,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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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减持的窗口期汇总
(2010-11-22 16: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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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
证券交易所
杂谈
目前,对于“大小非”减持主要的规章制度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和《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等。
第一,禁止减持窗口: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仅针对控股股东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本次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不得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编制期间对其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股东权益变动时的禁止交易窗口------针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披露时点和交易行为限制如下表所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达到上述披露时点时,还应按照《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报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和信息披露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予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包括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第三,内幕信息公告前禁止交易——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根据《证券法》第74条之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法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根据证监会发布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证券法》相关规定,对于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四,其他相关窗口期
1、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或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和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
售股份。
注:对于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禁止增持股份的窗口期则为: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第五,董、监、高管的减持规定
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能超过自身持有数量的25%;在高管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身持有该股份总量的50%;12个月期满后,将全部解锁。
深圳创业板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份管理以及董监高离任后减持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含第6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含第7个月、第12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