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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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特许人): _

乙方(被特许人): 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总则

一、基本内容

1.甲方特许乙方依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其商标、商号、服务标志、装饰风格、培训体系、营运体系、财务体系、信息网络系统、专有技术系统等经营管理体系,开办甲方的一个特许加盟店。

2. 甲方提供模块化服务定制及一站式解决方案,包括店址评估、投资预算、经营预算、人力配置、资源配置等,乙方须全力配合。

3.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手册》,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经营政策和营运规章,严格依照手册、制度、规章来操作以保证加盟店的服务标准。

4.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承包、租赁等一切方式转让该加盟店的经营权,并禁止乙方以加盟店的经营权设定担保。

5.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加盟店的经营范围。

二、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2.“加盟”,是指单店加盟,如乙方欲开设第二家加盟店,须在已开的第一家加盟店盈利后,提出三年经营计划书,经甲方评估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第二家加盟店的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乙方不得在特许加盟店之外使用特许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3.“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

等。

4.“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5.“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管理制度》、《员工管理手册》等。

第二部分特许经营权

一、许可的权利

1.甲方拥有“网咖”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等,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网咖”特许经营权,专门经营甲方统一设计运营的网咖管理模式,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品牌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酒水、服饰、配饰等)。

2.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甲方“网咖”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甲方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

二、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三、合同期限与续约

1.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方若不同意与乙方续期合同,须在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一个月内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乙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元的续约费;

四、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1.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

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___的区域。

(附件五区域位置图)

2.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3.加盟店的面积为(此处为加盟店对应位置房产证上注明的实际使用面积):

4.乙方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符合甲方规定的要求。

五、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甲方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1.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甲方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两店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米;

2.甲方在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许可,均不构成对“网咖”这一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权利的转让。乙方除行使其在本特许合同经营范围的权利外,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网咖”商标、商号字样。

3.乙方必须严格按加盟店命名规范对加盟店进行命名,且只准使用一个规范名称。

4.甲方保留对“网咖”所有产品调价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价。

第三部分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1.加盟费是被特许人(乙方)为获得特许经营权向特许人(甲方)支付的统一的、不可返还的、一次性支付的费用。(包括:使用甲方的商标、名称、管理模式、运营系统等)

包括:

1)甲方提供模块化服务定制及一站式解决方案(设计、施工、采购、培训、运营、维护);

2)会员资源共享,加盟店和直营店会员同等待遇,享受同等优惠;

3)甲方向乙方提供门店多业态营销支持,提供自有品牌指定产品用于乙方促销活动;

4)甲方提供各类活动方案策划、活动执行支持、组织电竞比赛、共享媒体资源;

5)甲方提供大型活动、电竞比赛的奖品及礼品(部分有偿提供);

6)甲方的管理模式,运营系统及培训系统的使用;

7)“网咖”logo、名称、门头、周边产品,乙方在合同期内可连续有效使用;

8)“网咖”官方微信、微博消息推送,活动信息发布;

9)甲方联盟商家资源共享。

2.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大写),该费用由乙方在加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以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指定帐号,所有应付费用及汇款所发生的税费等皆由乙方承担。

二、管理费:

1.管理费是指乙方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约定的标准和比例向甲方定期支付的费用。包括乙方接受甲方持续指导和帮助的费用、产品配送费、技术指导费、设备维护费等。

2.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内,定期向甲方支付管理费,该费用必须按约定期限汇到甲方公司指定帐号。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日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根据乙方终端机器数量,按每台人民币每月元(大写)标准支付管理费

根据乙方月营业额的标准支付管理费

4.新店正式营业后,在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在一个合同周期内,有2次延期缴纳加盟管理费(接甲方摧缴通知6日内仍未按规定缴纳加盟管理费),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冲抵未缴纳的管理费,并拒绝退还其余保证金,还有权解除合同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保证金(履约担保费)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作为乙方的保证金,(以下简称为“该保证金”),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直接支付该保证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在本合同终止或期限届满时,如被特许人已经适当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和条件,且未发生乙方导致的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之情形,在支付完毕所有所欠特许人的费用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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