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安全保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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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通方案

为了加强XX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的安全保通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防止、减少一般安全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特编制本保通方案。

1、落实安全保通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1.1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通领导组织,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安全保通工作。

1.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生产期间,很抓落实,确保安全畅通。

1.2.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保通第一责任人;

1.2.2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保通的各负其责;

1.2.3项目部全体员工共同承担安全保通责任,建立从项目经理到员工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环环相扣的安全保通管理网络,做到安全保通责任人人承担、人人负责。

2、安全保通保障体系

2.1成立安全保通领导小组

组长:雷新斌;

副组长:刘丁文、伍发柏;

组员为:王勇、莫军雄、林湘兵、陈则中、林志雄

赵凡超、沈志洪、游先斌、赵芝中、姚光雄

下设安全保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保通部部长王勇担任,本办公室设两个小分队:安全保通巡检小分队,分队队长莫军雄;安全保通内业小分队,分队队长赵凡超。

2.2小组成员职责划分

2.2.1项目经理雷新斌为第保通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保通各方面工作,制定安全保通方案、措施,落实安全保通经费。

2.2.2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伍发柏负责日常的交通组织管理与协调。

2.2.3安全保通办公室主任王勇负责安全保通具体工作的落实,协同交警、路政及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处理好安全保通各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保通工作的顺利进行。

2.2.3专职安全员莫军雄、林湘兵负责日常安全保通巡检,做好安全保通工作日志的记录工作,有效、快速处理好施工现场的一般性安全保通工作。

2.2.4专职安全员赵凡超负责安全保通内业工作,对各种安全保通发文、来文做好收藏、登记工作;做好保通人员的劳保用品、安保用品的发放、登记工作;及时提醒领导及职能部门有关安全保通方面的信息;做好安全保通资料整理、会议记录。

2.3安全保通相关电话:

项目经理:雷新斌 XX

总工:刘丁文 XX

目副经理:伍发柏 XX

安全员:王勇 XX

富民交警队: XX

者北交警队: XX

富民路政大队:XX

2.4安全保通组织机构

安全保通组织机构框图

3、安全保通重点部位及措施

3.1施工便道的保通及措施

3.1.1、施工现场急弯和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信号装置和落杆;

3.1.2、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3.1.3、在边通车边施工地段,作业人员应在红白相间隔离栅或围挡内进行作业。道路作业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条纹、具有警示标志作用的工作背心,才能上路作业;

3.1.4、便道处于傍山处时,要注意边缘的危石处理,防止滑坡,塌方破坏便道,伤害人员

3.1.5、便桥必须牢固可靠,桥面铺满木板,通过便桥的电线,电缆必须绝缘良好,并固定在桥的一侧。

3.1.6、临时码头应按设计施工,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码头的附属设施如跳板,支撑,船环,柱桩等应牢固可靠。

3.1.7、施工便道属临时性质,载重汽车来往频繁,容易损坏,应及时修补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随时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3.1.8、运输车辆通过路面应硬化处理以及定期清扫,洒水抑制扬尘的发生,路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对施工车辆要求限速行驶。

3.2交叉道口路段

3.2.1、施工前,应将本合同段内所涉及的交叉道口的安全保通方案以及施工相关情况、信息资料等报总监办和指挥部安全保通处和属地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政部门,方能进行施工。

3.2.2、按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信号、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夜间必须在施工区域设置照明和信号灯;

3.2.3、道路交叉施工作业控制区、警告区最小长度不的小于200米;

3.2.4、施工作业区域必须在缓分界处设置施工作业警示标志;

3.2.5、道路进出口应划分进、出车道;

3.2.6、车辆出入频繁或视线不良的道路交叉口应配备交通安全指挥员指挥车辆出入;

3.2.7、由于本合同段起、止点多处与地方道路搭接,且路况复杂,因此,应在交叉路口设置公示牌、告示栏及相应宣传、警示牌架,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3.2.8、在交叉路口应配备至少2名保通员指挥交通,同时应安排相应机械、设备待命,以备急用。

3.3、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保通措施

3.3.1、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在施工中必须保留有效的通车、会车路面,并按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信号、警示、警告标志、标牌,施工区域两端应安排专人指挥交通;

3.3.2、在国道两边进行桩基等施工,必须设置高度高于2米的石棉瓦等围护栏,将桩基施工和国道交通隔离。并在围护栏合适高度和不同的方位上张贴上红色反光标志,以便引起夜晚过往车辆上司机的注意,避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3.3、在进入施工范围前后 200 米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

线》GB5768-1999的规定,设置设“前方施工,注意减速、严禁超车、禁止停车”等相关安全保通标志。标志标牌的设置和安装必须在路政及交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3.3.4、靠近河流、沟谷和陡壁的施工道路必须设置防护栏和警示、警告标志;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醒目交通标志;

3.3.5、夜间施工按相关规定在施工作业区域设置照明灯和警示灯。

3.4、封闭改道施工路段

3.4.1、施工前,应提前做好封闭施工路段的施工组织计划,加强施工人力、机械、设备组合,尽量压缩封闭周期;施工前应依法通过相关媒体或报刊、电视进行公告;同时做好切实可行的改道保通方案;提前调查改道路线情况和改道路段行车安全措施,并将方案报指挥部和属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封闭施工;

3.4.2、严格按规范要求制作和设置道路交通信号标志、安全警示警告标志,确保交通安全;

3.4.3、施工单位应采取粘贴公告、宣传标语、宣传栏等行这有效的手段对封闭施工路段及改道通行路段情况和交通安全进行宣传。

3.5、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3.5.1、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身着具有高度识认性的服装,服装色彩要与施工车辆、标志和机械设备有明显区别,以便使社会车辆或施工车辆容易观察到人员的位置和运动物状态;

3.5.2、培训施工人员在靠近车辆情况下如何工作的训练、演练;3.5.3、交通指挥人员要进行专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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