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妇女儿童工作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儿童工作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简介妇女儿童问题一直是世界上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工作,政府制定了两个规划,分别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这两个规划旨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更加繁荣、更加和谐和更加文明的社会。
本文将对这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目标总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增加女性就业、推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参与、保障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等等。
中期评估报告显示,虽然在很多领域已经取得了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成就分析在女性受教育水平方面,从2000年到2015年,女性初中毕业率从40.9%上升到95.2%,高中毕业率从18.6%上升到62.4%,大专以上毕业率也从6.2%上升到16.7%。
在就业方面,女性的就业率从2000年的61.2%上升到2015年的66.4%。
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女性就业的优惠政策,例如女性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等。
存在的问题尽管取得了以上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问题。
在女性参与政治方面,虽然女性代表人数不断上升,但仍然无法真正实现妇女在政治中的平等地位。
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仍然存在家庭暴力、性骚扰等问题。
在女性就业方面,虽然女性就业率提高了,但是仍然存在性别歧视和就业机会匮乏等问题。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目标总结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目标与措施,包括保障儿童的权利、创造更优秀的生长环境、提高保健服务水平和实现家庭与学校的和谐育人等。
中期评估报告显示,政府已经在很多领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成就分析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福利法等,保障了儿童的基本权益。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一、引言妇女发展是一个国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的重要任务。
为了促进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妇女自身的发展,我国制定了妇女发展规划。
本报告将对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以便更好地了解目前的进展和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实施情况从实施情况来看,妇女发展规划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
首先,政府在妇女发展方面的投入有所增加,为妇女提供了更多的培训和就业机会。
其次,妇女的地位和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社会对妇女权益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也在逐渐增加。
再次,妇女在政治领域的代表性也在提高,妇女在决策层的比例有所增加。
最后,教育机会的均等性逐渐提高,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也在扩大。
然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就业机会缺乏,尤其是在一些传统行业和农村地区。
此外,妇女在职场晋升和参与决策的能力仍然不足。
其次,性别歧视和暴力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妇女仍然面临性别歧视和暴力的威胁。
再次,教育资源和机会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仍然存在,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和质量有待提高。
最后,社会对妇女家庭责任的期待依然较高,妇女在事业和家庭之间的平衡面临困难。
三、建议为了进一步推进妇女发展,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妇女发展的投入。
政府应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改善妇女的教育、培训和就业机会,以及提高妇女的权益保护和服务水平。
再次,加强对妇女的培训和教育。
为妇女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妇女的技能和专业水平,增强妇女的就业竞争力。
此外,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机会和质量,减少教育资源和机会之间的差异。
最后,加强对妇女的职业发展支持。
提供更多的计划生育和育儿支持,鼓励企业和机构制定有利于妇女职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和决策权。
四、结论妇女发展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
妇女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面临一些挑战。
政府应加大对妇女发展的投入,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培训机会,支持妇女的职业发展。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于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全面解读新两纲。
一、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命质量新纲要将妇女与健康设为未来10年妇女发展的第一个优先领域,从持续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妇女普遍享有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体育锻炼四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11条策略措施。
1、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妇女与健康领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答: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新纲要更加全面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推动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普惠性。
新设了“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等目标。
2、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
目前在我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现状如何?政府将如何促进目标的实现?答:世界范围内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46.6万例,据估计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为13.2万例,每年约有3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有关数据表明,全球每年乳腺癌新发病例约115万例,我国每年新发病例约为12.6万例,每年约3.7万妇女死于乳腺癌。
以上数据表明,在我国“两癌”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促进妇女“两癌”的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在2009-2011年间为全国221个县的100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
“_她力量”挺进核心,金融圈七大职群女性比重达24%
FINANCE在中国,女性就业人员比重达43.5%,有3.27亿成年女性在各种岗位上发光发热。
金融领域的女性从业者比重高达58.2%,在各行业中排名第三,同时,越来越多女性朝着核心职位进发。
新财富统计发现,近年来,女性基金经理、分析师及上市公司高管等七大核心职群,女性占比均不断上升,达24%。
在A 股上市公司中,女性高管更多掌握“财政大权”,担任财务总监一职的比例最高,担任监事会主席和董秘的比例旗鼓相当,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女性仍相对较少。
唐辉俊/文“她力量”挺进核心,金融圈七大职群女性比重达24%金融 FINANCEChatGPT大火,引发无数网友对于职业前景的担忧。
在关于哪些岗位或将被取代的提问中,初级律师、传媒、客服、教师、财会、文秘等均是被高频讨论的关键词,而这些行业通常被认为女性从业者占比较高。
事实上,女性的职场焦虑由来已久,“内卷”的金融领域更是如此。
尽管在这一领域,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持续上升,男女从业者在技能上的差异已逐渐被抹平,从业者中的女性占比不断上升,众多女性凭借自身努力,掌握更多的话语权,但新财富的统计仍显示,资本圈核心职位上的女性数量依然偏少,且在薪资上无法与男性比肩。
不过,女性在共情能力、沟通能力以及多项工作同步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优势,正使其在职场上发挥更多积极作用。
作为国内最早关注金融圈女性职群发展的财经媒体,新财富已经连续五年发布《金融圈女性生存报告》,从自我成长以及多元角色的平衡角度,记录金融圈女性的发展与困扰,推动“她力量”的发挥与性别平等。
基金经理:每4位中就有一位女性,投资风格更稳健在中国,有多少女性参与就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20年,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43.5%,比2010年增长39.5%,更多女性选择投身职场。
对照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国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占比为48.76%,而2020年末全国就业人口为75064万人,可以发现,国内有32653万成年女性在各种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
我国妇女发展指标总体良好
我国妇女发展指标总体良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年度统计监测报告数据解读国务院于2011年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之后颁布的第三个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国家统计局对《纲要》在2013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首席统计师肖丽对相关数据进行了解读。
对中国妇女发展状况的总体评价问:能否对中国妇女发展监测报告相关数据作一个总体评价?答:201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是国家统计局依据国务院2011年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根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汇总分析并发布。
从监测结果来看,中国妇女发展指标在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七个领域中均取得了新的进步,中国妇女发展指标总体良好。
关于中国妇女的健康发展状况问:从发布的统计数据分析,中国妇女在健康方面的发展情况如何?答:从相关数据来看,中国妇女在健康方面的发展令人欣慰。
全社会更加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民众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各地区医疗卫生投入的不断增加和条件的改善,以及全民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
2010年我国女性的预期寿命为77. 37岁,比2005年延长2.12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由2010年的30/10万下降到2013年的23.2/10万,离实现《纲要》目标距离越来越近。
从这些指标的表现,就很好地说明了中国妇女在总体健康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健康水平的提高。
关于中国妇女的教育发展状况问:中国女性在受教育方面的情况有何亮点?答:毫无疑问,教育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每一个人包括女性的成长和发展。
“姐弟恋”时代:爱情不再受年龄束缚
“姐弟恋”时代:爱情不再受年龄束缚在当今社会,姐弟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逐渐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这种现象的背后,反映了社会观念的转变和女性地位的提升。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1 年安徽省登记结婚的姐弟恋中,女性较男性大1-3 岁的有93141 对,占比超过两成,达到了22%。
而杭州市2021 年也有11427 对“姐弟恋”修成正果,步入婚姻,其中女方大男方1-4 岁的有12612 人,占女性结婚总数的19.31%。
在江苏,2022 年结婚的夫妻中“男小女大”的占比达到了22.66%。
过去,“男大女小”一直是婚姻匹配模式的主流。
例如,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风笑天利用2008 年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成都等五大中心城市已婚青年抽样调查数据,发现“男大女小”的比例达到67.8%。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情况正在发生变化。
姐弟恋存在不少好处。
对于女性而言,年轻的伴侣往往充满活力和热情,能给她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乐趣和新鲜感。
而且年轻男性通常更愿意倾听和尊重女性的想法和意见,让女性在感情中感受到更多的平等和尊重。
对于男性来说,年长的女性更具生活经验和智慧,能够在事业发展、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给予宝贵的建议和支持。
此外,姐弟恋中的双方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成长。
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在经济和精神上变得更加独立。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指出,2020 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研究生占全部研究生的比重达到50.9%,比2010 年提高 3.1 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占比分别为51.0%和58.0%,分别比2010 年提高0.1 个和 4.9 个百分点,各类高等教育中女生占比均超过男生。
同时,2020 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比2010 年增长39.5%,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
经济独立让女性在择偶时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她们不再仅仅依赖男性,也不再被传统的“社会时钟”所束缚。
学习解读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
学习解读2018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为全面反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实施进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2018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目标已提前达标,但部分领域中个别指标尚存差距。
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提高。
2018年,孕产妇健康保健的各项指标继续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自2012年起一直保持在99%以上的高水平。
2018年,住院分娩率为99.9%,与上年持平,高于2010年2.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9.9%,比上年略升0.3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5.8个百分点。
与2010年相比,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
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18.3/10万,比上年降低6.6%,比2010年降低39%,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同期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5/10万和19.9/10万,分别比上年降低6.6%和5.7%,比2010年降低47.8%和33.9%(见图1)。
图1 2010—2018年孕产妇死亡率情况3.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不断加强。
国家实施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全国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
截至2018年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已覆盖全国所有贫困县。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过几年低位徘徊后有了明显上升,由2010年的61.2%上升到2018年的75.5%,提高14.3个百分点,比2017年提高8.6个百分点,但距《纲要》规定的“达到80%以上”的目标仍有差距(见图2)。
图2 2010—2018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情况(二)妇女与教育。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国家人口计生委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期刊名称】《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年(卷),期】2013(021)001【总页数】3页(P5-7)【作者】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两纲”目标责任分解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两纲”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实现“两纲”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目标。
二、工作目标(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率达到100%。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2020年,大、中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小城镇和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四)推动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稳步下降,2015年末降至115以下,2020年末达到更低水平。
三、主要任务(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1.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原则,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2.加强避孕实施普及,规范推进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维护育龄妇女身心健康。
3.推进科技创新,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际社会在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一年七月三十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在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与男性存在一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
2014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国家统计局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国务院2011年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反映《纲要》实施情况,国家统计局对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
结果表明,妇女保健水平持续提升,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受法律保护状况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强。
但妇女健康状况地区间差距依然明显,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健康状况。
1.孕产妇保健水平持续提高。
2014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6%;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3%,比2010年降低0.5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30/10万下降到21.7/10万。
与2010年相比,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显著下降。
自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实施以来,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显著下降,已从项目实施初期的34.8%,下降到2014年的6.1%;在所有艾滋病的新发感染病例中,母婴传播的比例也从1.6%下降至1.1%。
2014年,有1240名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的高风险婴儿,在干预措施下得以健康出生。
3.农村妇女的健康服务稳步推进。
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卫生重大项目,累计2亿多妇女儿童受益。
2014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共补助974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4%,比2010年提高2.7个百分点;2009-2014年,农村妇女“两癌”项目共为近4300万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为600余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
(二)妇女受教育状况。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继续提高。
柞水中学实施《中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陕西省柞水中学实施《中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2011—2015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我校妇女儿童工作紧紧围绕《中国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标,积极开展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活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使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根据县妇儿工委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执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报告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陕西省柞水中学始建于1946年,2008年8月被陕西省教育厅命名为陕西省标准化高级中学,学校占地138亩,目前已建成九楼一厅一场,建筑面积67026平方米,建有多媒体双向互动教学系统及校园网,班班配有中控台、投影仪和音响设备,教师每人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形成了集实验教学、多媒体教学、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电子备课、远程教育于一体的校园网络系统,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手段步入现代化;装备了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设备一流;建成了高标准1500余座报告厅和满足3000余名师生用餐的现代化餐厅;建成国家级标准运动场和万人体育看台;在硬件建设上基本跃居全省同类学校前列。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到目前累计投资1.81亿元。
目前学校设施能满足75个教学班,3000余名学生,300余名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
学校现有学生2359人(男生472人,女生364人),教职工228人(女教工115人,男教工113人),一线教师158人(女教师81人,男教师77人),正高级职称1人(女),副高级职称47人(其中女人),中级职称94人(其中女人),研究生学历30人(其中女人)。
有“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陕西省优秀教师”2名,“陕西省劳动模范”1 名,“陕西省特级教师”4名(其中女2人),陕西省教学能手7人(其中女人)。
2019-201X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X-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实用word文档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201X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X-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201X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X-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国家统计局为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国务院201X年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X-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为反映《纲要》实施情况,国家统计局对相关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
结果表明,妇女保健水平持续提升,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妇女社会保障水平、受法律保护状况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强。
但妇女健康状况地区间差距依然明显,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纲要》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健康状况。
1.孕产妇保健水平持续提高。
201X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6%;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3%,比201X年降低0.5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下降,由201X年的30/10万下降到21.7/10万。
与201X年相比,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2.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显著下降。
自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实施以来,艾滋病母婴传播率显著下降,已从项目实施初期的34.8%,下降到201X年的6.1%;在所有艾滋病的新发感染病例中,母婴传播的比例也从1.6%下降至1.1%。
201X 年,有1240名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的高风险婴儿,在干预措施下得以健康出生。
3.农村妇女的健康服务稳步推进。
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卫生重大项目,累计2亿多妇女儿童受益。
201X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共补助974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4%,比201X年提高2.7个百分点;201X-201X 年,农村妇女“两癌”项目共为近4300万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检查,为600余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了乳腺癌检查。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发布日期】2016.10【实施日期】201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国家统计局2016年10月)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领域到2020年应实现的一系列目标。
近期,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五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在可监测的54项重点统计指标中,有44项指标提前实现或基本实现《纲要》目标,总达标率81.5%。
一、《纲要》在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与健康。
1.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经进入长寿国家行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0岁的国家即为长寿国家)。
《纲要》颁布以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2015年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为76.34岁,比2010年延长1.51岁;其中女性的预期寿命79.43岁,比2010年延长了2.06岁,已实现《纲要》目标。
2.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
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10万,比2010年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基本实现20/10万的《纲要》目标。
近年来,通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的城乡差距已基本消除,2015年,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9.8/10万和20.2/10万,比2010年均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
3.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7%;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25%,比2010年降低0.55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历了上一年的大幅下降后,有所回升,2015年为61.6%,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但距80%的《纲要》目标仍有相当距离。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1、概述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2、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基本原则全面发展原则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平等发展原则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协调发展原则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妇女参与原则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3、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202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国家统计局2023年4月2023年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开局之年,为全面反映《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国家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对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结果显示:《纲要》实施首年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权益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妇女与健康(一)女性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202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6.1/10万,比2023年降低4.7%。
城市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4/10万和16.5/10万,城乡差距由2023年的4.4/10万缩小为1.1/10万。
(二)女性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健全。
自2023年起,进一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督促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加快提升生育全程服务水平,推进青春期、更年期保健,加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疾病防治。
2023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0.9%,比2023年提高2.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为92.9%和85.7%,分别提高0.2个和4.6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99.9%的高水平;产后访视率为96%,提高0.5个百分点。
(三)艾滋病母婴传播趋于下降。
深入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3—2023年》,推进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持续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治。
2023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3.3%,比2023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一)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2023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达到99.9%,基本无性别差距。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367万人,比2023年增加81.7万人;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6.6%,与2023年持平。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为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按照相关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的安排部署,对《"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两年半时间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等完成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有关评估情况如下:根据《国家妇女发展纲要》、《省妇女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印发了《城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发展规划》,确定了涉及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领域。
两年来,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城市将妇女发展纳入了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妇女发展规划的经费投入,城市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在经济、教育、健康等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一、主要监测统计指标执行情况(一)妇女与健康1.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主要指标执行情况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降低妇女"两癌"致亡率召开妇幼健康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将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妇女"两癌"检查纳入政府实事。
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妇科病普查率均为88%达到目标值。
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为98%比2023年提高0.1个百分点。
妇科病患病率由2023年的30%下降为28%e但宫颈癌致亡率和乳腺癌致亡率却呈现上升趋势,需引起关注。
2.加强围产期保健主要衡量指标孕产妇致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6%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高危孕产妇增多的形势,建立市、区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加强对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的筛查、确诊和随访管理。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为100%,与上年持平。
2019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
2019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20-12-18 16:00国家统计局2020年12月为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我国于2011年颁布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为全面反映《纲要》实施进程,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七个领域2019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目标已提前实现,但部分领域中个别指标尚存差距,相关领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仍需加强。
一、《纲要》各领域实施情况(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体系更趋完善。
随着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强,孕产妇健康服务内涵不断拓展,孕产妇保健体系日渐完善。
自2012年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的高水平,2019年达到99.9%,高于2010年2.1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0.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高于2010年6.3个百分点[1]。
与上年相比,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指标均有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继续降低。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妇幼健康全程服务,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2015年后,我国孕产妇死亡率一直控制在20/10万以内,2019年为17.8/10万,比上年降低2.7%,比2010年降低40.7%,优于中高收入国家的水平。
同期城市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6.5/10万和18.6/10万,分别比2010年降低44.4%和38.2%(见图1)。
图1 2010—2019年监测地区孕产妇死亡率3.妇女生殖保健服务不断加强。
2010年,我国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前全国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2019年,我国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检查达1020万名,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95.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11-03 11:02《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统计监测报告国家统计局2016年10月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加快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了妇女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领域到2020年应实现的一系列目标。
近期,国家统计局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纲要》五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纲要》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在可监测的54项重点统计指标中,有44项指标提前实现或基本实现《纲要》目标,总达标率81.5%。
一、《纲要》在各领域的实施情况(一)妇女与健康。
1.女性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早在2000年,我国就已经进入长寿国家行列(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人均预期寿命超过70岁的国家即为长寿国家)。
《纲要》颁布以来,中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2015年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为76.34岁,比2010年延长1.51岁;其中女性的预期寿命79.43岁,比2010年延长了2.06岁,已实现《纲要》目标。
2.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
2015年,孕产妇死亡率为20.1/10万,比2010年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基本实现20/10万的《纲要》目标。
近年来,通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等项目的实施,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的城乡差距已基本消除,2015年,城市和农村分别为19.8/10万和20.2/10万,比2010年均降低近10个十万分点。
3.妇女保健水平不断提高。
2015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达到99.7%;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降低至1.25%,比2010年降低0.55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经历了上一年的大幅下降后,有所回升,2015年为61.6%,比2010年提高0.4个百分点,但距80%的《纲要》目标仍有相当距离。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等与2010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4.多数育龄妇女能够知情避孕。
由于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普及与推广,妇女实现有计划地生育成为可能,男女平等理念的深入,使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得到基本保障。
到2015年,全国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连续5年保持在86%以上,顺利实现《纲要》目标。
5.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明显提高。
据2014年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我国20岁及以上女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15.1%,与2007年全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相比,提高了7.6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
1.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继续提高。
2015年,全国学前教育(包括幼儿园和学前班)幼儿数4265万人,其中女童1979万人,比2010年分别增加1288万人和626万人;学前教育中女童所占比例46.4%,提高1个百分点,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0年的56.6%提高到75%,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2.适龄女童基本能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15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为99.88%,与男童基本持平;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46.5%,略低于201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3%,提高近2个百分点,有望如期实现95%的《纲要》目标。
3.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缩小。
2015年,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生1933万人,占全部在校生的47.9%,性别差距由2010年的5.7缩小到4.3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比重50.3%,提高1.7个百分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比重44.4%,低于2010年1.1个百分点。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2010年的82.5%提高到了87%。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重提高。
2015年,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共有女研究生95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49.7%,比2010年提高1.8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女生1376万人,占52.4%,提高1.6个百分点;成人本专科女生362万人,占56.9%,提高近4个百分点。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快速提高,2015年达40%,提高13.5个百分点,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规模继续扩大。
据测算,2015年全国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2.9%,超过《纲要》规定40%的目标。
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6527万人,比2010年增加1665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比重36.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有所升高,2015年为41.7%,比2010年高0.4个百分点。
2.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增加。
近年来我国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中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持续增加,2015年,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有女性专业技术人员1458万人,比2010年增加188万人,所占比例达47.2%,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万人,增加48万人,女性所占比例37.5%,提高2.2个百分点,已提前实现《纲要》目标。
3.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提高。
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进一步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执行《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明显提高,2015年达74%,比2010年提高19个百分点。
4.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大幅度减少,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为5575万人,比2010年减少1.1亿人,其中约一半为女性。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逐年提高,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186元,提高到2015年的358元;全国城乡享受“低保”及农村“五保”的居民7121余万人,其中女性超过2609万人,所占比重36.6%,比2010年提高2.8个百分点。
基本实现了对包括贫困妇女在内的贫困居民“应保尽保”。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1.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提高。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共有女代表699名,占代表总数的23.4%,比上届提高2.1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有女常委25人,占常委总数的15.5%,低于上届0.7个百分点。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有女委员399人,占委员总数的17.8%,高于上届0.1个百分点;有女常委38人,占常委总数的11.8%,比上届高1.3个百分点。
2.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比重提高。
2015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8.4%,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38.9%,比2010年分别提高5.7个和3.7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28.3%,低于2010年0.7个百分点。
3.女性公务员比例不断提高。
近年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新录用的女公务员占录用总人数的比例逐年提高,已经超过半数,2015年达51.9%,比2011年增加12.5个百分点;地方新录用公务员中女性占总人数的比例也有明显提高,由40.2%提高到44.1%。
4.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2015年,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49.2%,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11.5%,均已实现《纲要》目标。
2015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所占比重22.9%,比2010年提高1.5个百分点,但距30%的《纲要》目标仍有不小距离。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
2012年颁发的《特别规定》将女职工产假从90天增加到98天,对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产假有了明确规定,并且对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和相关费用支出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了支付途径。
2015年,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7712万人,比2010年增加2345万人。
2.女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总人数达13.4亿;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超过3亿人,比2011年增加1.2亿;全国新农合参保人数6.7亿,参合率达到98.8%。
3.女性同步享有基本养老社会保障。
2015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6亿人,比2011年增加2.4亿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超过3.5亿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1亿人,分别比2011年增加近7000万人和1.7亿人。
意味着更多女性有了基本养老保障。
4.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增加。
2015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超过1.7亿人,其中女性7294万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3950万人和214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超过2.1亿人,其中女性8000余万人,分别增加5272万人和2375万人。
(六)妇女与环境。
1.生态建设进展向好。
2015年,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740个,比2010年增加15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28个,增加109个。
各类自然保护区占全国的国土面积为14.8%,超过12%的世界平均水平。
2.社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快速提高。
2015年,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设施数超过36万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2.4万个,社区服务站12.8万个,其他社区服务机构12万个,便民利民网点24.9万个。
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覆盖率快速提高,2015年首次过半,达53%,广大群众的生活更为方便快捷。
3.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进展顺利。
2015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82.4%,比2010年提高了24.4个百分点,持续接近85%的《纲要》目标。
2015年,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累计2.1亿户,比2010年增加3546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由67.4%提高到78.4%,提高了11个百分点。
4.城市生活环境继续改善。
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1%,比2010年提高1.5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4平方米,增加2.2平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95.3%,提高3.3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91.9%,提高9.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1%,提高16.2个百分点。
(七)妇女与法律。
1.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机制措施,标志着家暴行为正式进入了法律监管范畴。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首部《反家暴法》的出台,对于我国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2.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我国发布了第二个反拐行动计划《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各相关部门通过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加大拐卖人口犯罪“买方市场”的整治力度,从源头减少拐卖人口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