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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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电力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员工及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电力设施(包括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线路等)的所有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力设施外来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保安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登记、审核、发放临时出入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外来人员出入管理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前,必须向保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

第八条保安部门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身份核实,并告知相关规定。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保安部门的指挥,接受安全检查;(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三)不得进入禁止区域;(四)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五)不得干扰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电力设施,需办理临时出入证。

临时出入证由保安部门负责发放,并注明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临时出入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保安部门,并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外来人员出入电力设施时,应佩戴临时出入证,主动接受检查。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出入电力设施后,应及时归还临时出入证。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电力设施安全事故或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保安部门工作人员未履行职责,导致外来人员非法进入电力设施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和补充。

电站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电站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站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电站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电站进行参观、施工、检查、培训等活动的所有外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电站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外来人员行为,确保电站生产安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对电站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电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外来人员遵守本制度。

第六条电站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电站,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电站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外来人员了解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带,遵守危险区域的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电站对外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职业病等。

第十二条电站对外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其驾驶车辆符合交通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电站对外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其火灾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电站对外来人员进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第十五条电站对外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未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电站外来人员的安全,保障电站生产安全,促进电站健康发展。

变电站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变电站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变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变电站内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变电站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外来人员须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进入变电站。

(2)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个人信息,并穿戴统一工作服、安全帽。

(3)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后,应根据值班人员的指引,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触摸、操作电气设备。

(4)外来人员处理完事情后,应尽快离开变电站,不得在变电站内逗留。

2. 车辆出入管理(1)变电站内车辆出入需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无关车辆进入。

(2)进入变电站的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限速行驶,不得在变电站内鸣笛、超车。

(3)车辆停放时,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设备通道。

(4)驾驶员需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检查。

3. 物品出入管理(1)所有物品出入变电站需在值班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登记、查验。

(2)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变电站。

(3)严禁未经允许将无关物品带入变电站。

四、安全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2. 进入变电站时,注意脚下安全,防止跌倒摔伤。

3. 严禁在变电站内吸烟、饮酒、触摸电气设备。

4. 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值班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由变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在发电厂、变电站等工业场合,外单位人员的进入和作业必需严格遵从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工作场合的安全,保护外单位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以及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特订立本规定。

2. 安全管理标准2.1 外单位人员进入前的审核—外单位人员须提前向我公司法务部门提出进入申请,并供应相关身份证明料子。

—法务部门将依据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经验,并评估其对工作场合带来的风险。

—审核通过后,应向外单位人员发送正式的进入许可证,并告知其作业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装备的要求。

2.2 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安全要求—外单位人员必需在进入工作场合前佩戴统一订立的安全防护装备,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依照相关规定使用。

如有特殊要求,须额外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进入工作场合的外单位人员应严格依照规定通行道路,并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禁止擅自冲入临时封闭区域或不安全区域。

—在工作期间,外单位人员应与我公司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和搭配,依照作业计划和工序要求进行作业,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工作。

—作业过程中,外单位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3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措施—外单位人员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向工作现场负责人或监管人员报告,并交接工作。

—外单位人员应将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和料子等归位整理,并确保工作现场的清洁和无隐患。

—外单位人员须快速撤离工作场合,不得滞留或与他人交谈,以防止不必需的安全事故发生。

3. 考核标准3.1 外单位人员进入管理的考核标准—对外单位人员进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情况进行评估,包含审核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外单位人员进入作业期间是否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是否依照通行道路要求行走,是否与我公司员工进行良好搭配和沟通等进行评估。

3.2 外单位人员作业安全管理的考核标准—对外单位人员的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依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及对安全隐患的及时上报和处理情况进行评估。

电站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电站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电站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电站的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电站进行参观、施工、检查、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职责1. 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电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外来人员遵守电站的安全规定。

3. 电站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登记,并引导外来人员进入电站。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1. 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前,需在门卫处进行身份登记,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

2. 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后,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电站安全管理,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电站;(3)不得触摸电站内的电气设备、管道、阀门等;(4)不得在电站内吸烟、饮食、乱扔垃圾;(5)不得在电站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3. 电站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电站的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

4. 外来人员进入电站进行施工、检查等活动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并遵守以下要求:(1)施工、检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2)施工、检查人员必须按照电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3)施工、检查人员必须接受电站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区域。

5. 电站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规定。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安全规定、表现良好的外来人员,电站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外来人员,电站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站外部人员管理制度

电站外部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电站安全管理,保障电站工作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站内部及电站外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者、施工人员、维修人员、检查人员等。

三、管理职责1. 电站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电站外部人员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 电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部人员的管理工作。

3. 电站保卫部门负责外部人员的登记、接待和引导工作。

四、管理内容1. 外部人员进入电站前,需向电站保卫部门登记,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 外部人员进入电站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服从电站保卫部门的管理,不得擅自进入电站内部区域;(2)不得携带危险品、违禁品进入电站;(3)不得擅自操作电站设备;(4)不得在电站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5)不得在电站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外部人员在电站内部区域工作或参观时,需遵守以下规定:(1)佩戴电站提供的安全帽、反光背心等防护用品;(2)遵守电站内部安全操作规程;(3)服从电站工作人员的指挥和调度;(4)在电站内部区域不得擅自攀爬、跳跃、翻越设施;(5)不得在电站内部区域随意丢弃垃圾。

4. 外部人员离开电站时,需向电站保卫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五、特殊情况处理1. 对于无证进入电站的外部人员,电站保卫部门应立即制止,并报告电站安全管理委员会。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部人员,电站保卫部门应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禁止进入电站等处罚。

3. 对于造成电站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外部人员,电站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电站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机房外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机房外来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房安全管理,确保机房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机房的所有外来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者、维修人员、审计人员等。

第三条机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机房安全有序。

第二章进入机房的管理第四条外来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前,必须由接待人员或机房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并填写《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第五条外来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时,应穿着干净整洁的服装,不得穿着拖鞋、凉鞋等不符合规定的鞋子。

第六条外来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时,应佩戴机房提供的临时出入证,并在出入证上注明进入时间、离开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外来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前,应接受机房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了解机房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外来工作人员在机房内不得随意触碰机房设备,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任何设备。

第九条外来工作人员在机房内不得吸烟、饮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条外来工作人员在机房内应遵守纪律,保持机房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机房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第十二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外来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外来工作人员在机房内发生意外事故,机房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四条外来工作人员在机房内违反本制度,机房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其离开机房。

第十五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违反本制度的外来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其所在单位。

第四章退出机房的管理第十六条外来工作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将临时出入证交还机房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机房管理人员应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并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外来工作人员离开机房后,机房管理人员应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外来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房安全管理,保障机房设备与信息安全,确保机房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的申请、审批、登记、陪同及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房,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中心、服务器机房、网络设备机房等。

三、管理制度1.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必须事先向机房管理部门提交《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申请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接受机房管理人员身份验证;(2)配合机房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3)遵守机房各项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操作设备,不得破坏机房设施;(4)在机房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机房内吸烟、饮食;(5)离开机房时,应将个人物品带走,不得将任何物品遗留在机房内。

3. 机房管理部门负责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的审批、登记、陪同及管理工作:(1)对申请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机房管理部门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身份真实、合法;(2)对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机房管理部门应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信息;(3)安排专人陪同外来人员进入机房,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4)对外来人员离开机房,应进行核实,确保其已离开机房。

4. 机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

四、违规处理1. 外来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机房设备损坏、信息泄露等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机房,或违反机房管理制度,机房管理部门有权将其驱离,并报告相关部门。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前言为了更好地管理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安全,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外单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承包商、供货商、服务商等。

3. 作业前准备•外单位必须向发电厂、变电站申请进入作业。

•发电厂、变电站应当对外单位人员进入作业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作业风险、安全操作、逃生应急等方面的内容。

•进入作业前,外单位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

4. 进入作业现场外单位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当向发电厂、变电站安全管理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入场许可、工作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填写进出登记表。

5. 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外单位人员必须按照发电厂、变电站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在作业现场随意行动,禁止擅自变更、调整或转移设备和工具。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发电厂、变电站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作业结束后,外单位人员应当将现场设备、工具及材料妥善保管,妥善处理废弃物品和危险物品。

6. 离场•作业结束后,外单位人员应当离开作业现场,交还进入作业前所领取的证明材料。

•外单位人员离场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清点,确认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是否妥善保管。

•离开作业现场前,外单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发电厂、变电站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清理、检查。

7. 后期跟踪发电厂、变电站应当对外单位人员进入作业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梳理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

8. 总结本规定的出台,是发电厂、变电站管理人员依据法律法规、保障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位外单位人员认真执行,促进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

机房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机房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机房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机房的来访人员、维修人员、合作伙伴等外来人员。

三、职责1. 机房管理员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在本部门的宣传、执行和落实。

3.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四、登记要求1.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前,必须向机房管理员登记,填写《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

2. 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联系电话、进入时间、离开时间、事由、接待人等。

3. 机房管理员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机房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

4. 外来人员离开机房时,应将《机房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交回机房管理员,并在《机房外来人员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

五、管理制度1.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必须佩戴《机房外来人员临时通行证》,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2. 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应遵守机房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触摸、操作机房设备。

3. 外来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吸烟、饮酒、饮食、乱扔垃圾等。

4. 外来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

5. 外来人员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机房,如需携带物品,应向机房管理员说明,并接受检查。

6. 外来人员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机房内的信息。

7. 机房管理员有权拒绝未经登记的外来人员进入机房。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机房管理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 对于情节严重者,机房管理员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进行处理。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机房管理员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机房管理员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机房管理员负责修订。

变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变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变电站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变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变电站的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检查人员等。

第三条变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职责第四条变电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变电站值班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引导。

第六条变电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变电站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前,必须向变电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接受值班人员审查。

第十条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变电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变电站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变电站的设备区、控制室等危险区域。

(三)不得擅自操作变电站设备,不得擅自拆卸、移动设备。

(四)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变电站。

(五)不得在变电站内吸烟、饮食、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离开变电站时,应向值班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章外来人员安全教育第十二条变电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变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变电站安全操作规程。

(三)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变电站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第十五条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变电站管理部门应立即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发生事故时,变电站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变电站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维护发电厂、变电站的作业安全,保护外单位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变电站内外单位人员的进入、作业及相关安全管理事宜。

2.外单位人员包含临时工作人员、维护和修理技术人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员工等。

第二章进入许可和程序第三条进入许可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经正式许可。

2.进入许可须与发电厂、变电站的法务部门联系,提出申请。

3.进入许可由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和作业需求进行综合评估后决议。

第四条进入程序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供应身份证明、工作单位证明、岗位相关证书等必需的证件。

2.进入前需接受发电厂、变电站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3.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需接受安全检查和注册登记,领取临时工作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五条安全掌控1.外单位人员进入发电厂、变电站需依照规定的通道进入,并在进入时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不安全物品进入。

2.进入作业区域前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品、电气设备等不安全作业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第六条作业管理1.外单位人员作业需遵守发电厂、变电站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外单位人员作业前须提前向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汇报并获得许可。

3.外单位人员作业期间应严格依照作业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不得超范围作业、违规操作以及私自改动设备。

第七条应急管理1.外单位人员在发电厂、变电站作业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应立刻报告工作负责人,并依照应急预案和安全救援程序进行处理。

2.外单位人员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损害后,应搭配发电厂、变电站的事故调查并供应相关情况。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八条监督责任1.发电厂、变电站法务部门对外单位人员的进入、作业及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电站对于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电站对于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站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生产和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电站的参观、考察、施工、培训等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站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外来人员管理
第四条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凭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并接受门卫人员的询问和检查;
2. 主动向接待部门报告来访目的和活动范围;
3. 遵守电站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电站管理;
4. 不得擅自进入电站生产区域,如需进入,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5.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电站。

第五条外来人员管理职责:
1. 门卫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询问、检查和引导;
2. 接待部门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安排参观、考察等活动;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其遵守电站规章制度;
4. 生产部门负责对外来人员进行生产区域准入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六条电站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 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电站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4. 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条外来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后,应签署《外来人员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电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由电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站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是保障电站安全生产和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

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

大型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大型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房管理,确保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大型机房的外来人员,包括参观人员、施工人员、培训人员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机房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实施。

第四条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包括人员登记、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等。

第三章外来人员管理第五条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前,需提前向机房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六条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登记表》。

第七条机房管理部门应对外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机房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入机房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2. 不得在机房内吸烟、饮酒、吃东西;3. 不得擅自操作机房设备;4. 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打闹;5. 不得随意触摸、移动设备;6. 不得将个人物品带入机房。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九条机房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第十条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一条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机房内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机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四条发生火灾、盗窃、紧急情况等事件时,外来人员应立即报告机房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

第五章人员进出第十五条机房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进出通道,外来人员进出机房时,应通过此通道。

第十六条机房管理部门应建立外来人员进出机房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外来人员进出时间、事由、陪同人员等信息。

第十七条机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外来人员进行清点,确保无人员遗漏。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来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止进入机房等处罚。

第十九条机房管理部门和值班人员未履行职责,造成机房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保障机房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房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机房的所有外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参观者、维修人员、临时工作人员等。

三、管理制度1. 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2. 进入机房前,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机房管理部门的许可。

3. 进入机房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禁系统的验证。

4. 进入机房时,必须穿着整洁、符合机房要求的服装,并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5. 进入机房后,应遵循以下规定:(1)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损坏机房设备。

(2)不得在机房内吸烟、饮酒、饮食。

(3)不得随意堆放物品,保持机房整洁。

(4)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嬉戏。

(5)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内其他区域。

6. 未经允许,不得在机房内拍照、录像。

7. 不得在机房内私自连接任何网络设备。

8. 不得在机房内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

9. 不得在机房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0. 离开机房时,应主动向门禁系统登记,并确保所携带物品已清点完毕。

四、责任追究1.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机房设备损坏、数据泄露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入机房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3. 凡违反本制度规定,扰乱机房秩序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房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旨在保障机房安全,维护机房正常运行。

请所有进入机房的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机房的良好环境。

机房外来人员用电管理规定

机房外来人员用电管理规定

机房外来人员用电管理规定
一、用电管理原则
(1)安全第一:外来人员在机房内使用电力设施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审批制度:外来人员需要使用机房电力设施时,必须提前向机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3)专人操作:外来人员使用机房电力设施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确保操作正确、安全。

(4)监管到位:机房管理部门应对外来人员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管,确保用电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二、用电管理要求
(1)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前,必须向机房管理部门提交用电申请,说明用电设备、用电功率、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用电目的等信息。

(2)机房管理部门收到用电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用电需求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拒绝并说明理由。

(3)经审核同意的用电申请,机房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业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行用电操作,并对用电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4)外来人员在机房内使用电力设施时,必须遵守机房的安全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设备配置、私拉乱接电缆等。

(5)用电结束后,外来人员应主动向机房管理部门报告,并由专业人员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三、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外来人员,机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制止、限制机房访问权限、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等。

对于因违规用电导致的安全事故,机房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附则
(1)本规定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或补充,以最新版本为准。

请各外来人员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机房的安全与稳定。

110kv变电站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110kv变电站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110kv变电站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XX110kv变电站及进出电站的来访和工作人员的安全,避免人身、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电站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110kv变电站(以下简称:电站)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任何人都不得随意进入升压站。

第四条对需要进入升压站的来访或工作人员,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访或工作人员的身份,并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第五条检查进出人员的安全措施是否合格。

第六条检查进出人员是否携带违禁物品。

第七条来访者或工作人员只能在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第八条外来人员凭集控中心值班员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出升压站。

第九条来访或工作人员一天内需要多次进出升压站的,戴有临时出入证或经查验身份证件无误的不再重复登记,只记录来访次数和进出时间。

第十条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做好登记内容以便需要时查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标准与重要文件引用:
《XX110kv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XX110kv变电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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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

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的管理规定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为了加强变电站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变电站作如下规定:一、证的种类与发证对象1、外来施工人员应持“证”进入变电站。

根据施工人员的性质,“证”有“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三种。

2、外来施工企业的工作负责人应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一般工作人员应申请办理“工作人员证”。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需要进入变电站工作,应根据其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人员证”或“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4、公司内部单位(如变电检修工区)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应办理“临时工作人员证”。

二、证的发放与收回1、外来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发包单位,下同)提交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审核无误,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

2、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长期聘用的临时工,由聘用单位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办理“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3、公司内部直属工区、施工单位短期聘用的临时工、临时雇用吊车司机或机械操作人员、邀请来协助设备安装、调试的设备制造厂人员,由使用单位负责审查其身份证件、作业资格证,发放“临时工作人员证”。

“单位”栏填写工区的名称。

使用单位应填写“施工企业工作人员登记表”送安全监察部(保卫部)备案。

4、所有申请办理“工作负责人证”、“工作人员证”、“临时工作人员证”的外单位人员,应按苏州供电公司“关于转发《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供电安〔2009〕242号)”要求,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同时应向发证部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临时工作人员证”不需贴照片)。

机房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机房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机房出入管理制度
1、非机房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先进行登记,经允许方能进入机房。

2、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及携带的物品,均须接受检查登记,详尽如实地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上的相关内容,机房管理人员负责登记的监督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机房。

3、外单位员工进入机房前,根据不同的工作属性需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及办理机房出入证。

属于工程施工类的,需出示机房施工进出审批表、由项目负责人及运维部进行审批。

进入机房需提供机房施工进出审批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的施工证,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进入机房。

机房管理人员安排专业主管进行随工,随工人员全程监督并承担随工过程的管理责任。

4、设备厂家督导人员进入机房前,需提交设备操作审批表,并由运行维护部进行审批,并需办理机房出入证。

进入机房需提供设备操作审批表和机房出入证。

机房管理人员安排专业主管进行随工,随工人员全程监督并承担随工过程的管理责任。

5、外单位施工人员和设备厂家督导人员现场操作完成后,需经随工人员确认后,方可退还施工证和机房出入证。

6、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部门管理人员通知机房管理人员。

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全程陪同并承担参观过程的管理责任。

7、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需遵守机房相关管理规定,佩戴机房出入证或施工证。

保持机房卫生、整洁,进入机房要求穿机房专用鞋或戴鞋套。

8、具体办理流程及注意细节,见附件外来人员出入机房流程及注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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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非机房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先经过《国家
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学习考试后,并经过信通公司或调度自动化允许好后方能进入机房。

2、进入机房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需经过检查,并符合工作
需求后,确认无误方可进入机房。

3、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前,根据不同的工作属性需提供相应
的文件资料及向相关的负责单位申请,并经信通公司和调度自动化同意,属施工类型的,人员经过安全规定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持有标准化作业工艺工序卡,并经运维人员同意后才能进入机房。

4、外来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前,必须持有管理单位(信通
公司或调度自动化)许可的工作票。

运维人员负责现场监护。

5、外来人员工作完成后,需经过运维人员检查,信通公司
或调度自动化进行确认后,方可终结工作票。

6、参观人员进入机房需信通公司或调度自动化通知通讯自
动化班管理人员,并有运维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进出机房,需遵守机房相关规定,符合现场着
装要求,保持场地的卫生,触摸设备和拔插板卡需佩戴防静电手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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