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两篇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式
总金额
(七)
规费
(15)+(16)+(17)+(18)+(19)+(20)*4.32%
(1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一)+(二)+(三)+(四)+(五)]*0.11%
(16)
工程定额测定费
[(一)+(二)+(三)+(四)+(五)]*0.1%
(17)
社会保险费
①+②+③+④+⑤
(1)
人工费价差
人工费按八月份造价信息价格(包括地、林区津贴、工资类别)与本定额人工费标准35.05元/工日(±)差
(2)
材料价差
材料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差价系数)与省定额中材料价格(±)差价
(3)
机械费价差
机械费实际价格(或信息价格、差价系数)与省定额中机械费(±)差价
(4)
材料购置费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
工程排污费
[(一)+(二)+(三)+(四)+(五)]*0.06%
(八)
税金
[(一)+(二)+(三)+(四)+(五)+(六)+(七)]*3.44%
(九)
单位工程费用
(一)+(二)+(三)+(四)+(五)+(七)+(八)
合计金额大写
(9)
安全施工费
[(一)+(二)+(三)+(四)+(五)]*0.23%
(10)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

附件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工程计价表1 清单计价表格使用规定1.1工程计价表宜采用统一格式。
1.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量清单编制使用表格包括:封-1、扉-1、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11、表-12(不含表-12-6~表-12-8)、表-14、表-15、表-21、表-22或表-23。
2扉页应按规定的容填写、签字、盖章,由造价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
受委托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有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3 总说明应按下列容填写: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专业工程发包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3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使用表格:(1)招标控制价使用表格包括:封-2、扉-2、表-0l、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 (不含表-12-6~表-12-8)、表-14、表-15、表-21、表-22或表-23。
(2)投标报价使用的表格包括:封-3、扉-3、表-01、表-02、表-03、表-04、表-08、表-09、表-11、表-12 (不含表-12—6~表-12-8)、表-14、表-15、招标文件提供的表-21、表-22或表-23。
(3)竣工结算使用的表格包括:封-4、扉-4、表-01、表-05、表-06、表-07、表-08、表-09、表-11、表-13(含表-12-2、表-12-3、表-12-5~表-12-8)、表-14、表-15、表-16、表-17、表-18、表-19、表-20、表-21、表-22或表-23。
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时,增加表-01-1。
2扉页应按规定的容填写、签字、盖章,除承包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外,受委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由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人盖章。
电力工程(报价清单)

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2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3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4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5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6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7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8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9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0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1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2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3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4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招标控制价)(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道路工程-电气工程 标段: 用途:第15页 共15页注:本表用于分部分项工程和能计量的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
湘建价2016-72号文

HNPR—2016—1600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满足建筑业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计价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计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附件1.rar 附件2.do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9日— 3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中的“附录M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和“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修订,对建设工程计费程序、计费标准、计价表格进行相关调整,内容详见附表《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
《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与湘建价〔2014〕113号文配合使用,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设工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应执行下列规定:1.编制概算文件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5”执行;2)人工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6”执行。
2.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费用标准按“附M新表1”、“附M新表2”、“附M新表3”、“附M新表4-1”、“附M 新表4-2”中有关“一般计税法”的规定执行;2)单位工程的计价表格及计费程序按“附E新表3-1-1”、“附E新表3-1-2”、“附F新表1-1”、“附F新表2-1-1”、“附F新表2-2-1”、“附F新表2-3-1-1”、“附F新表2-3-1-2”、“附L新表4-1”执行。
重庆2018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各表格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特、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施工排水及降水费其他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组织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税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环境保护税工程费用标准表房屋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的盾构工程、高架桥工程、地下工程、轨道工程、机械(爆破)土石方工程、围墙工程、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费用计算基础。
注:房屋建筑修缮工程不计算一般风险费。
除一般风险费外的其他风险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风险内容及范围确定。
专业工程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利润(%)规费(%)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一般风险费(%)企业管理费(%)组织措施费(%)一般风险费(%)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24.10 6.20 1.5 24.47 6.61 1.612.92 10.32 住宅工程25.60 6.88 25.99 7.33 12.92 10.32 工业建筑工程26.10 7.90 26.508.42 13.3010.32 仿古建筑工程17.76 5.87 1.618.03 6.25 1.718.24 7.2 构筑物工程烟囱、水塔、筒仓24.29 6.561.624.666.991.7112.469.25 贮池、生化池39.16 10.86 39.7511.57 21.899.25 市政工程道路工程45.18 13.31 1.645.87 14.18 1.7124.44 11.46 桥梁工程39.08 9.91 2.039.6710.56 2.1417.1811.46 隧道工程31.86 8.72 32.34 9.29 12.71 11.46 广(停车)场20.60 5.53 1.520.91 5.89 1.610.83 11.46 排水工程44.85 11.20 45.5311.93 19.9311.46 涵洞工程33.72 8.54 34.23 9.10 20.20 11.46 挡墙工程18.46 5.39 18.74 5.74 7.70 11.4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盾构工程8.07 3.21 1.68.19 3.42 1.714.47 7.2 高架桥工程29.79 6.92 30.257.38 14.0012.59 地下工程30.01 7.02 30.47 7.48 13.82 12.59 轨道工程69.10 18.64 70.1519.86 39.9412.59 机械( 爆破)土石方工程18.40 4.80 1.2 18.68 5.11 1.28 7.64 7.2 围墙工程18.97 5.66 1.5 19.26 6.03 1.6 7.82 7.2 房屋建筑修缮工程18.515.55-18.795.91-8.457.2装饰工程、幕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安装工程、房屋安装修缮工程、房屋单拆除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为费用计算基础。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文件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依据文件及费率表1、建设单位管理费(依据财建[2002]394号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表估算)2、临时设施费(按建安工程费的1%计算)3、勘察设计费3.1前期工作(3000万以上项目根据计价格[1999]1283号文估算)附件一: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3000万元-1亿元1亿元-5亿元5亿元-10亿元10亿元-50亿元50亿元以上一、编制项目建议书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12-28 28-75 75-110 110-200 200-250三、评估项目建议书4-8 8-12 12-15 15-17 17-20四、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5-10 10-15 15-20 20-25 25-35附件二:广东省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的收费标准(粤价[2000]8号)单位:万元咨询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编制项目建议书 1.5 –6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3—12评估项目建议书 1.5—4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 1.5—5注:计算方法、调整系数按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规定执行。
(详见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文件粤价[2000]8号)3.2工程设计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算)附表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3.3工程勘察费(根据按照设计费的30%计)大中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费根据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经地勘室和测量室复核;初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费由地勘室和测量室提供,并附工程量清单及计算过程。
小型工程勘测费可按设计费的30~40%计算,应由地勘室和测量室复核。
3.4工程造价咨询(按照建安工程费用的0.3%计提)4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深价[2000]183号文《深圳市工程建设监理费规定》计算)(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监理取费标准:(2)、设计阶段的监理费标准:(3)、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费标准为按工程造价收取0.3%。
湘建价〔2016〕160号

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湘建价〔2016〕160号)编稿时间: 2016-09-20 来源:岳阳市住建局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大中小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规定,现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相关规定调整补充如下:一、鉴于劳保基金取消等政策调整,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6〕72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计价表格、工程费用标准全部作废,统一调整为本通知所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二、对湘建价〔2016〕72号文件附件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1.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材料如为现场拌合,则按对应的材料分别除税。
2.园林苗木综合税率按12.76%除税。
3.其他未列明分类的材料及设备综合税率由按6%调整为按16.93%除税。
税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为不超过清单项目总造价的30%。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施行,与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配套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6日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doc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目录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5A.1 招标工程量清单 5A.2 招标控制价6A.3 投标总价7A.4 竣工结算书8A.4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9附录B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10B.1 招标工程量清单10B.2 招标控制价11B.3 投标总价12B.4 竣工结算总价13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14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15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16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16D.2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17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18D.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简易计税法)19附录E 清单项目计价表20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20E.2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简易计税法)21E.3 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22E.4 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23E.5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24E.6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简易计税法)25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26附录F 其他项目计价表27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27F.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28F.3 暂列金额明细表29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30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31F.6 计日工表32F.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33F.8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34F.9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35F.10 现场签证表36附录G 工程计量申报(核准)表37附录H 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H.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H.2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9H.3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40H.4 最终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41附录J 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42J.1 发包人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一览表42J.2 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 43附录K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表44K.1 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表44K.2 安全文明施工费表45K.3 规费表 46K.4 纳税标准及附加征收税费表47K.5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机械费)48K.6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49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A.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2 招标控制价封面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3 投标总价封面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4 竣工结算书封面工程竣工结算书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封面工程编号:×××[2×××] ××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附录B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B.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B.2 招标控制价扉页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B.3 投标总价扉页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B.4 竣工结算总价扉页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签约合同价(小写):(大写):竣工结算价(小写):(大写):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扉页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造价咨询人:(盖单位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标段: 第D.2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简易计税法)标段:第页D.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标段: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1.采用一般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
湘建价2016-72号文

HNPR—2016—1600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满足建筑业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计价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计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附件1.rar附件2.do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9日— 3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中的“附录M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和“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修订,对建设工程计费程序、计费标准、计价表格进行相关调整,内容详见附表《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
《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与湘建价〔2014〕113号文配合使用,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设工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应执行下列规定:1.编制概算文件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5”执行;2)人工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6”执行。
2.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费用标准按“附M新表1”、“附M新表2”、“附M新表3”、“附M新表4-1”、“附M新表4-2”中有关“一般计税法”的规定执行;2)单位工程的计价表格及计费程序按“附E新表3-1-1”、“附E新表3-1-2”、“附F新表1-1”、“附F 新表2-1-1”、“附F新表2-2-1”、“附F新表2-3-1-1”、“附F新表2-3-1-2”、“附L新表4-1”执行。
新院按照医疗机构规划建设要求配套的太平间,太平间以遗体

新院按照医疗机构规划建设要求配套的太平间,太平间以遗体冷冻(藏)室为中心,包括解剖室和传染病停尸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预算明细如下:
排水排污改造预算
改造预算:
D.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招标控制价)
(一般计税法)
工程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常规停尸房改造工程标段: 单位工程名称:浏阳市人民医院常规停
第1页共1页尸房改造工程
注:1.采用一般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
2.建安费用=直接费用+费用和利润.
3.按附录F其他项目计价表列项计算汇总本项(详F.1)>其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进入直接费用与综合单价,此处不重复汇总.
4.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湖南建筑业增值税计价规定解读修改

三、增值税条件下费用标准表、工程计价表 调整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条件下计价规定包含2个附件,其中附件1是《关于 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附件2是《关于增 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以 7张费用标准表、16张工程计价表体现。16张工程计价表中,包 括6张单位工程造价表,即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单位工程人材 机与单价表、单位工程工程量与造价表,分属一般计税和简易 计税两类各3张;6张清单项目分析表,即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 算表、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 分属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类各3张;还包括4张安装专业计算 表,分属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类各2张。湘建价〔2014〕113 号文中与上述23张表相对应的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单位工程类、 清单综合单价类表格废止,其余未调整的表继续使用。
53704.89 57851.44 28585.18 1369.51
序号 2.6 2.6.1 2.6.2 2.6.3 2.6.4 2.6.5 2.7 3 4 5 6
工程内容 规费 工程排污费 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住房公积金 安全生产责任险 劳保基金 其他项目费 税前造价 应纳税额 附加税费 暂列金额 工程造价
六、建筑工程老项目计税方式的选择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 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五、增值税条件下材料发布和除税方式
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方式与营业税条件下材料 价格发布方式一致,采取含税价格发布。 鉴于材料价格所包含的材料原价与运杂费的增值税率 不一致,为简便计价,经分类测算,增值税条件下计价规 定对适用增值税率3%、17%及其他税率的材料确定不同的 除税综合税率,即适用增值税税率3%的自产自销材料的综 合税率为3.8%,适用增值税税率17%的材料的综合税率为 16.93%,其他未列明分类的材料的综合税率为6%。如钢 材的增值税税率17%,运杂费的增值税税率是11%,经测 算,钢材综合税率统一为16.93%。
湘建价201672号文

实用文档HNPR —2016—16007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满足建筑业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以下简称“增值税计价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增值税计价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附件1.rar附件2.doc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4月19日实用附件1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对《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中的“附录M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和“工程计价表格”进行修订,对建设工程计费程序、计费标准、计价表格进行相关调整,内容详见附表《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
《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工程计价表格》与湘建价〔2014〕113号文配合使用,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建设工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应执行下列规定:1.编制概算文件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5”执行;2)人工费为计价基础时,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按“附M新表6”执行。
2.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包括招标控制价)时,单位工程计费程序与费用标准的规定:1)费用标准按“附M新表1”、“附M新表2”、“附M新表3”、“附M新表4-1”、“附M新表4-2”中有关“一般计税法”的规定执行;2)单位工程的计价表格及计费程序按“附E新表3-1-1”、“附E新表3-1-2”、“附F新表1-1”、“附F新表2-1-1”、“附F新表2-2-1”、“附F新表2-3-1-1”、“附F新表2-3-1-2”、“附L新表4-1”执行。
钢结构建筑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用费用计算

费率
社会保 险费
26.85 20.08
10.15 7.58
11.57 8.65
26.79 20.04
10.14 7.57
10.09× 8.14× 1.0139 1.0139
养老保 险费 12.68
4.87
5.49
12.66
4.87 5.17× 1.0139
失业保 险费 1.27
0.48
0.55
1.27
不含税工程造价
增值税 含税工程造价
计算方法 1.1+1.2+1.3 Σ(人工费) Σ(材料费) Σ(施工机具使用费) 2.2.1+2.2.2+2.2.3 (1.1+1.3)×费率 (1.1+1.3)×费率 (1.1+1.3)×费率 (1.1+1.3)×费率 (1.1+1.3)×费率
6.1+6.2 项目价值×费率 Σ(价格×数量)/Σ费用 1+2+3+4+5+6
计算方法 1.1+1.2
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中的
1.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费率
其中
分部分项工程费与单价措施项目费中的
1.2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
(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费率
清单计价计算程序
其他项目费计算程序
序号 1 2 3 3.1 3.2 3.3 3.4 3.5 4 4.1 4.2 5 6
费率标准
其他总价措施费费率表
单位: %
其中
专业
计费基础
费率
夜间施工 增加费
二次搬 运费
增值税调整为9%渝建〔2019〕143号

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适应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的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原计价定额和现行计价定额的,均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一)原计价定额包括:2008年重庆市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
(二)现行计价定额包括:2018年8月1日起执行的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仿古建筑、通用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房屋修缮、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2019年3月1日起执行的重庆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管线迁改工程计价定额。
二、调整时间(一)2019年4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或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以及2019年3月31日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合同签订均应按调整后的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执行。
(二)2019年4月1日前已开工但未竣工的建设工程,2019年4月1日前完成工程量部分仍按建筑业增值税原税率执行;2019年4月1日起完成工程量部分按调整后的建筑业增值税新税率执行。
【第2章】第3节 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及预算、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一、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常用方法施工图预算是以施工图设计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依据,在工程施工前对工程项目工程费用进行的预测与计算,是施工图设计阶段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施工图预算应由具有相应造价资质单位和造价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和项目所在地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要素的消耗量定额、造价信息、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同时考虑项目其他因素等。
利用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主要有工料单价法和实物法两种。
(一)工料单价法1)工料单价法(传统的定额计价)工料单价法是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将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地区统一预算定额中各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汇总得到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按规定的计费基数乘以相应的费率计算,最后汇总即可得到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即建安工程造价)。
2)工料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公式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直接工程费=∑(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项工程的预算单价)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规定的计费基数×相应费率含税工程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差+税金利用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由于分项工程套用的是编制定额时期的价格,因此,最后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价差的调整。
3)利用工料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步骤,如图2-66所示。
搜集资料、熟悉图纸及定额、施工方案划分项目、计算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计算其他各项费、汇总工程造价进行工料分析复核计算单位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填写封面、编制说明、装订成册图2-66 工料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步骤(二)实物法1)实物法。
(变动的定额计价)实物法是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将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分别乘以地区统一预算定额中各分项工程一定计量单位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数量,计算出各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数量,分别乘以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最后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
湘建价〔2016〕160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规定,现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相关规定调整补充如下:一、鉴于劳保基金取消等政策调整,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6〕72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计价表格、工程费用标准全部作废,统一调整为本通知所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二、对湘建价〔2016〕72号文件附件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1.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材料如为现场拌合,则按对应的材料分别除税。
2.园林苗木综合税率按12.76%除税。
3.其他未列明分类的材料及设备综合税率由按6%调整为按16. 93%除税。
税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为不超过清单项目总造价的30%。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施行,与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配套执行。
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6日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目录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5)A.1 招标工程量清单 (5)A.2 招标控制价 (6)A.3 投标总价 (7)A.4 竣工结算书 (8)A.4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9)附录B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 (10)B.1 招标工程量清单 (10)B.2 招标控制价 (11)B.3 投标总价 (12)B.4 竣工结算总价 (13)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 (14)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 (15)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 (16)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16)D.2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 (17)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 (18)D.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简易计税法) (19)附录E 清单项目计价表 (20)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 (20)E.2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简易计税法) (21)E.3 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 (22)E.4 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 (23)E.5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 (24)E.6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简易计税法) (25)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 (26)附录F 其他项目计价表 (27)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 (27)F.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 (28)F.3 暂列金额明细表 (29)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30)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31)F.6 计日工表 (32)F.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33)F.8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 (34)F.9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 (35)F.10 现场签证表 (36)附录G 工程计量申报(核准)表 (37)附录H 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38)H.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38)H.2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39)H.3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40)H.4 最终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 (41)附录J 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 (42)J.1 发包人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一览表 (42)J.2 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 (43)附录K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表 (44)K.1 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表 (44)K.2 安全文明施工费表 (45)K.3 规费表 (46)K.4 纳税标准及附加征收税费表 (47)K.5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机械费) (48)K.6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 (49)— 13 —— 14 —— 15 —— 16 —— 17 —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标段: 第页共页— 18 —D.2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简易计税法)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 19 —D.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标段: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1.采用一般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
湘建价〔2016〕160号

关于调整补充增值税条件下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湘建价〔2016〕160号)编稿时间:2016-09-20 来源:市住建局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大中小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劳保基金与增加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6〕134号)规定,现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4〕113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增值税条件下计费程序和计费标准的规定>及<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湘建价〔2016〕72号)相关规定调整补充如下:一、鉴于劳保基金取消等政策调整,湘建价〔2014〕113号、湘建价〔2016〕72号文件所附的工程计价表格、工程费用标准全部作废,统一调整为本通知所附《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
二、对湘建价〔2016〕72号文件附件2《关于增值税条件下材料价格发布与使用的规定》进行调整补充:1.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材料如为现场拌合,则按对应的材料分别除税。
2.园林苗木综合税率按12.76%除税。
3.其他未列明分类的材料及设备综合税率由按6%调整为按16.93%除税。
税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为不超过清单项目总造价的30%。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施行,与湘建价〔2016〕134号文件配套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9月6日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doc附件增值税条件下工程计价表格及工程费用标准目录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 5A.1 招标工程量清单 5A.2 招标控制价 6A.3 投标总价7A.4 竣工结算书8A.4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9附录B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10B.1 招标工程量清单10B.2 招标控制价11B.3 投标总价12B.4 竣工结算总价13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14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15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16D.1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16D.2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17D.3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一般计税法)18D.4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简易计税法)19附录E 清单项目计价表20E.1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一般计税法)20E.2 单位工程工程量清单与造价表(简易计税法)21E.3 清单项目直接费用预算表22E.4 清单项目人材机用量与单价表23E.5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一般计税法)24E.6 清单项目费用计算表(综合单价表,简易计税法)25E.7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26附录F 其他项目计价表27F.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一般计税法)27F.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简易计税法)28F.3 暂列金额明细表29F.4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30F.5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31F.6 计日工表32F.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33F.8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34F.9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35F.10 现场签证表36附录G 工程计量申报(核准)表37附录H 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H.1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8H.2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39H.3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40H.4 最终结算支付申请(核准)表41附录J 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42J.1 发包人提供材料与工程设备一览表42J.2 人工、主要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用量汇总与单价表43附录K 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表44K.1 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表44K.2 安全文明施工费表 45K.3 规费表46K.4 纳税标准及附加征收税费表47K.5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机械费)48K.6 单位工程概算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表(人工费)49附录A 工程计价文件封面A.1 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2 招标控制价封面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3 投标总价封面工程投标总价投标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4 竣工结算书封面工程竣工结算书发包人:(单位盖章)承包人:(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A.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封面工程编号:×××[2×××] ××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附录B 工程计价文件扉页B.1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B.2 招标控制价扉页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小写):(大写):B.3 投标总价扉页投标总价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B.4 竣工结算总价扉页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签约合同价(小写):(大写):竣工结算价(小写):(大写):发包人:承包人:造价咨询人:(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核对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B.5 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扉页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造价咨询人:(盖单位章及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时间:年月日附录C 工程计价总说明总说明工程名称:第页共页附录D 工程计价汇总表D.1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标段: 第D.2 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工程造价汇总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简易计税法)标段:第页D.3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结算)(一般计税法)工程名称:标段:单位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注:1.采用一般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
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互费用计算程序表及其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二、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三、建筑工程利润费率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的所列专业工程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第二节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注:1.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2. 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2.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注:1.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2.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四节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一、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2.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6。
注: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注: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2024年3月1日

鲁建标字[2024]40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适应建设工程计价的须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
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费用计算规则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1日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本费用计算规则施行之日起,原省住建厅鲁建标字[2024]19号文件发布的相关内容同时停止运用。
三、本费用计算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说明。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看法,请刚好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1月11日总说明(一)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24]44号),为统一我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程序并发布相应费率,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费用,是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三)本规则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计价活动,与我省现行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运用。
(四)本规则涉及的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包括编制招标限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以及确定工程结算等内容。
(五)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按省政府鲁政发[2024]10号和省住建厅鲁建办字[2024]21号文件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企业劳保机构交纳。
规费中的建设项目工伤保险,按鲁人社发[2024]1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与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工程开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纳。
编制招标限制价、投标报价时,应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建设项目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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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
2.4
安全文明费
2.5
冬雨季施工费
2.6
规费
2.6.1+2.6.2+2.6.3+2.6.4+2.6.5
2.6.1
工程排污费
2.6.2
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
经费
2.6.3
住房公积金
2.6.4
安全生产责任险
2.6.5
劳保基金
2.7
其他项目费
3
建安造价
1+2
4
销项税额
3X税率
5
附加税费
(3+4)X费率
单位工程费用计算表
(一般计税法)
工程名称:标段:用途:第 页共页
序号
工程内容
计费基础说明
费率(%)
金额(元)
备注
1
直接费用
1.1+1.2+1.3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机械费
2
各项费用和利润
2.2+2.3+2.4+2.5+2.6+2.7
2.1
取费基础
2.1.1
人工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1.2
机械费
2.2
管理费
6
暂列金额
工程造价
3+4+5+6
注:1.采用一般计税法时,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均执行除税单价。
2.直接费用=工工日数量X工日单价(市场价)+工材料用量X材料预算价格+工机械台班用量X机械台班单价(市
场价);
3.建安造价(销售额)=直接费用+各项费用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