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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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1、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1.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0.1—10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真空表和压力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1.2、计量性能要求。

1.2.1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及其关系见表1。

准确度等级允许误差(按量程的百分数计算)零位测量上限(90-100)%其余部分1.6(1.5)1.61.62.51.62.52.52.5注:使用中的1.5级压力表允许误差按1.6级计算,准确度等级可不更改1.2.2示值误差在测量范围内,示值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

1.2.3回程误差在测量范围内,回程误差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差绝对1.2.4轻敲位移轻敲表壳后,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表1所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1.2.5指针偏转平稳性在测量范围内,指针偏转应平稳,无跳动和卡住现象。

1.3技术要求。

1.3.1外观1.3.1.1外形1.3.1.1.1压力表的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3.1.1.2新制造的压力表涂层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脱现象。

1.3.1.1.3压力表应装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1.3.1.2标志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应有“—”号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3.1.3读数部分1.3.1.3.1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

1.3.1.3.2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1.3.1.3.3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

1.3.1.3.4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3.1.4测量上限量值数字测量上限量值数字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1.3.1.5.分度值分度值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 (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压力表例行检查项目及规定1.外观检查1.1压力表的各部分应牢固安装,不得松动。

1.2新建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脱落。

1.3压力表应设有安全孔,并在安全孔上安装防尘装置。

(除了压力表外的压力表,被测介质不允许溢出)1.4压力表的分度盘应有下列标志,生产厂家或商标;产品名称;测量单位和数字测量仪器制造许可证的标志和编号;真空计应具有“-”或“负”字符,精度等级和出厂编号。

1.5对于读数部分,量规玻璃应为无色透明的,并且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指示牌应光滑且光滑,标记应清晰可辨。

1.6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隔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隔线的宽度。

准确度为1,1.6,2.5,4。

1.8对于带止动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的情况下,指针应靠近止动销,并且“收缩率”不得超过表1中指定的允许误差值。

在没有压力或真空的情况下,指针应位于零位置标记内,并且零标记不得超过表1中指定的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2倍。

2.测量仪器2.1标准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被测压力表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1/4。

2.2标准仪表可以是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表和活塞式真空表2.3辅助设备包括压力校准器和真空校准器。

2.4环境条件如下:温度在15℃至25℃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85%。

环境压力是大气压,压力表只能在上述环境中保持至少2h后才能进行校准。

2.5工作介质应为压力表,其测量上限不超过0.25MPa,工作介质为清洁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稳定的气体。

压力表的下限小于(0.25〜250)MPa的工作介质为非腐蚀性液体。

3.验证指示误差,返回误差和攻丝位移3.1指示误差的校验方法:压力表的指示校验应按标有数字的分隔线进行。

在验证过程中,压力应逐渐稳定地增加(或减小)。

当指示值达到检测上限时,应切断压力源并承受3min的压力,然后按照原先规定的稳定降压(或升压)的相反顺序检查压力。

检查点。

3.2指示误差:对于每个校准点,在验证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时,光度计表壳的前后指示与标准指示之间的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压力表检定规程

压力表检定规程

压力表检定规程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压力表检定规程1外观检定压力表的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新制造的压力表涂层应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脱现象。

压力表应装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不准被测介质逸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压力表按其所测介质不同,在压力表上应有表1中规定的色标,并注明特殊介质的名称。

氧气表还必须标以红色“禁油”字样。

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量址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和损伤,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测量上限量值数字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n,×100 n,×10 n,4×10 n,6×10 n(式中:,n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分度值应符合如下系列中之一:1×10 n,2×10 n,5×10 n(式中:n是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2零位检定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得超过表2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2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标准仪器与压力表使用液体为工作介质时,它们的受压点应基本上在同一水平面上。

如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应考虑由液柱高度差所产生的压力误差。

压力表的示值应按分度值的1/5估读。

示值检定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

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前、后的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均应不大于表2所规定的允许误差回程误差:对同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后示值之差应不大于表2中规定的允许误差。

压力表检定规程JJG52-2023

压力表检定规程JJG52-2023

压力表检定规程JJG52-2023
1.检查压力表校验台的变压器油是否充足和足够洁净,如不能达到使用要求,则须更换变压器油;如果是检定氧气表,还须检查两用校验台内的工作介质是否充足,如不足应及时补充。

2.各处压力管道、接头及阀门应无泄漏。

3.被检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新造的压力表涂层应均匀光洁,无明显剥落现象。

4.压力表按所测介质不同应有不同色标,氧气表还必须标以红色“禁油”字样,色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各标志清晰可辩;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
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6.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及真空时,指针应紧靠止销,“缩格”应不批准人批准日期生效日期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及真空时,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8.校验压力表,氧气表接头应用堵头封紧;反之,当校验氧气表时,压力表接头处的阀门应关闭。

9.安装压力表和氧气表时活动扳手应分开,避免氧气表沾染油污。

10.检定合格的压力表应贴上合格证标识,其有效期按岗位的不同分别为半年、一年及三年,检定不合格的压力表应维修后重新检定,无法修复的压力表作报废处理。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

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

现场压力表检定管理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压力表准确度和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和管理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和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的编制目的是为了确保现场压力表的合理使用和准确检定,提高压力表的测量准确性和稳定性。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现场压力表的工作场所。

3、现场压力表指在工作场所使用的用于测量液体、气体或蒸汽压力的压力表。

4、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工作由专业检定人员负责,确保检定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二、检定频率和计划1、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根据其精度和使用环境进行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2、企业应制定现场压力表的检定计划,明确每个压力表的检定时间和周期。

3、检定计划应根据现场压力表的用途、重要性和频繁程度进行优化调整,确保关键环节的压力表检定及时完成。

三、检定方法和要求1、现场压力表的检定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确保其测量结果与实际压力值的符合度。

2、检定人员应使用标准检定装置进行压力表的检定,检定装置应经过国家计量认证,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现场压力表的检定结果应记录在检定证书中,并标明检定时间、压力值、误差范围等信息,确保检定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四、检定记录和管理1、企业应建立现场压力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个压力表的检定记录进行归档和保存,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检定记录应包括压力表的基本信息、检定时间、检定结果等内容,检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压力表使用者并采取相应措施。

3、企业应定期对现场压力表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检定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五、责任和措施1、企业应明确现场压力表管理的责任归属,明确检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激励和惩罚措施。

2、现场压力表使用者应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压力表,确保压力表的安全和稳定性,不得私自调整或更换。

3、发现现场压力表误差超过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通知检定人员进行再次检定或维修。

关于对现场在用压力表检定的具体规定

关于对现场在用压力表检定的具体规定

关于对现场在用压力表检定的具体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在用压力表的检定要求,确保现场在用压力表处于受控状态,防止使用有缺陷的压力表,现对现场在用压力表做以下要求:
一、现场在用的压力表(包括氧气压力表、乙炔气压力表、氮气压力表)必须是经过检定,贴有检定标识,并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凡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每块压力表给以责任单位罚款50元,计作责任单位安全信息市场化支出。

二、各种压力表的检定类型、检定周期和检定权限如下表:
三、各使用单位每季度末编制下一季度压力表检定计划,通过工作联系发至经营管理部,并分批将待检压力表送至检定室。

经营管理部汇编全厂季度压力表检定计划,按计划组织检定。

本条规定仅限于周期性检定的压力表。

四、各使用单位从物管科领取新的压力表,必须先通过检定贴有检定标识后才能使用。

五、凡是现场损坏的各类压力表(除强检以外),但单位没有了
库存,使用单位急用,领用新的压力表到经营管理部进行检测,经营管理部必须以服务生产为原则,在半小时以内给予检测,否则对经营管理部罚款50元/次。

六、各使用单位如发现现场在用的压力表失效,为防止误用,在拆除前使用单位计量网员要给以停用标识。

【计量知识】压力表的检定内容有哪些

【计量知识】压力表的检定内容有哪些

【计量知识】压力表的检定内容有哪些1、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包括外形结构、标志、指示装置、测量范围、分度值、精度等级等。

用目测检查压力表是否装配牢固,有无松动现象,有无明显的损伤。

如发现压力表外壳的固定螺丝松动,应立即将固定螺丝拧紧,以免在检定过程中对示值的读取造成影响。

压力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计量单位、出厂编号等标志应清晰完整。

压力表的表玻璃应无色透明,表面无损伤开裂,刻度盘应平整光洁,数字及各标志应清晰可辨。

指针的长度、宽度应符合规程要求并不能有松动现象。

2、零位误差检定(1)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情况下,指针应紧靠止销,中间不应有间隙;(2)没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的情况下,指针应位于零位标志之间,零位标志的宽度应不超过被检压力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2倍。

3、示值误差检定(1)在压力表检定之前要做好以下两件事情,一是压力表在检定之前必须在满足检定环境条件下恒温静置2小时后方可进行后续项目的检定;二是对检定时标准器的选取要符合规程要求,即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表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检定时,从零位开始缓慢加压到第一个检定点,待压力稳定后,先读取标准器的示值,再读取一般压力表的示值,然后用手指轻敲压力表的表壳,读取压力表的示值并记录下来。

轻敲前后被检压力表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即为该压力表第一检定点的示值误差(两次读数均按分度值的1/5估读),至此完成第一个检定点的检定。

按上述方法对压力表其余的检定点进行检定,直至对测量上限进行检定结束。

耐压3min后,缓慢均匀降压进行反向检定,直至回到零位,完成压力表示值误差的检定。

(2)压力真空表真空部分的示值误差检定:压力测量上限(0.3~2.4)MPa,疏空时指针应能指向真空方向;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真空部分检定两个点的示值误差;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真空部分检定三个点示值误差。

(3)真空表应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3min。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一、前言压力表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测量仪器,用于测量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由于使用频繁,长时间使用后可能会出现误差,因此需要进行强制检定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文将介绍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

二、什么是强制检定?强制检定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才能在生产过程中使用。

强制检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计量监督部门进行。

三、压力表的强制检定范围1. 检验对象压力表是计量器具之一,因此必须按照《计量法》和《计量器具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根据《计量器具分类目录》(GB/T 19580-2004)规定,压力表分为以下三类:(1)普通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

(2)精密压力表:用于测量不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且精度等级为0.1级及以上。

(3)特种压力表:用于测量超过2.5MPa(绝对压力)的液体或气体的压力,或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测量。

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根据不同类型的压力表进行分类管理,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检定。

2. 检验周期根据《计量器具管理条例》规定,普通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2年,精密压力表和特种压力表的检验周期为1年。

即在规定周期内必须进行强制检定,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3. 检验内容在进行强制检定时,需要对压力表进行以下内容的检查:(1)外观质量:包括外观是否完好、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损伤等方面。

(2)基本误差:即指实际测量值与标准值之间的偏差。

根据不同类型和精度等级的压力表,其基本误差允许范围不同。

(3)灵敏度:即指单位变化时指针移动距离。

灵敏度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回归误差:即指在满量程范围内,指针回到原点时的误差。

(5)重复性:即指在同一条件下,重复测量同一压力值时的误差。

(6)耐压试验:即指在规定试验压力下,压力表应能正常工作,并无破损、泄漏等现象。

压力表检定规程

压力表检定规程

JJG52-1999波登管压力表检验规程1范围2概述3测量性能要求。

31压力表精度等级及允许误差32表示错误33返回错误34分接头位移35指针偏转稳定性4一般技术要求41外观42零位。

5控制测量仪器51首件验证、跟踪验证和在用检验52验证条件53验证项目和方法验证结果的处理55个验证周期。

附件:压力表检定记录基本格式附录B:压力表检定失败通知格式附录C压力表允许误差计算表JJG52-1999弹簧管压力表检验规程汇总:零位4.2.1带限位销的压力表,指针应靠近止动销,无压力或真空,“收缩”不应超过表1中规定的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4.2.2对于没有止动销的压力表,在没有压力或真空的情况下,指针应位于零标记处,零标记应位于零标记处其绝对值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两倍。

5F仪表控制5.1初始验证、后续验证和在用检验首次对压力表的测量性能和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使用中应符合本规定3.1-3.5和4.1-4.2。

5.2验证条件5.2.1标准5.2.1.1标准误差要求标准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被测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A5.2.1.2现行标准如下:a)弹簧管精密压力表、真空表;b)活塞压力表;c)活塞压力真空计;d)液体压力表;e)其他符合标准误差要求的压力测量标准。

5.2.2辅助设备可选择如下:5.2.2.1压力校验仪和真空校验仪;5.2.2.2手动提升泵、电动泵、真空泵;5.2.2.3油气和油水隔离器。

压力表检定规范

压力表检定规范

压力表检定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压力表的检定,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0.1—1000)MPa 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JJG 52--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3 检定条件3.1检定室内温度:20±5℃3.2检定室内湿度:≤85%RH3.3环境压力:1个标准大气压,压力表应在此环境条件下至少静置2小时方可检定。

4检定方法和技术要求4.1 外观检查4.1.1检查方法:用专用擦布擦试表面,保持表面清洁、无油污,目力观察待检表。

4.1.2表面上不应有碰伤、锈鉵或其他缺陷。

4.1.3表刻线和数字应清晰、均匀,不应有脱色现象。

4.1.4分度盘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名称;出厂编号;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号或“负”字;准确度等级。

4.1.5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4.1.6指针指示端应能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

4.1.7指针指示端的宽度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4.2检定用工作介质:测量上限(0.25—6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45号变压器油。

氧气表、乙炔表工作介质为纯净水。

4.3氧气表、乙炔表的无油脂检查:为了保证安全,在示值检定前、后应进行无油脂检查。

检查方法是:将纯净的温开水注入弹簧管内,经过摇晃,将水甩入盛有清水的器具内,如水面上没有彩色的油影,则认为没有油脂4.4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按JJG 52--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执行。

4.5检定时要认真填写好检定记录和检定证书。

不合格的压力表填写好检定结果通知书。

4.6检定结束后,搞好仪器、仪表及工作台面的卫生。

5 检定结果的处理5.1根据检定情况,每检定一个数据随时填写在“检定记录”中,记录应清洁、数据准确、无涂改,确因笔误需更改时,应按规定执行。

jjg 52-2013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jjg 52-2013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

jjg 52-2013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JJG 52-2013一般压力表检定规程1. 引言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压力表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测量工具。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准确度和稳定性,对压力表的检定必不可少。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规程,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术语和定义2.1 压力表:指用于测量压力的仪器或设备。

2.2 指示误差:指压力表显示值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异。

2.3 检定:指对压力表进行校准并评估其准确性的过程。

2.4 检定结果:指经过检定后,得到的压力表指示误差和不确定度的值。

3. 检定装置和工具3.1 标准压力表:用于对待检压力表进行比较校准的基准仪器。

3.2 检定装置:包括稳定的工作台面、气源系统、数据采集系统等。

3.3 检定工具:包括校验线、压力源、压力转换器等。

4. 检定前的准备工作4.1 检定前的环境条件要求:确保检定过程在恒温、无风和无磁场的环境下进行。

4.2 检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检定装置及工具进行校验和检测,确保其精度和可靠性。

5. 检定步骤5.1 检定准备:将待检压力表与标准压力表置于同一环境条件下,使其达到稳定状态。

5.2 检定操作:通过调整标准压力表的指示值,与待检压力表进行逐级比较和校准。

5.3 检定数据采集:使用数据采集系统采集并记录待检压力表和标准压力表的指示值。

5.4 数据处理: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出待检压力表的指示误差和不确定度。

5.5 检定结果:根据数据处理的结果,给出待检压力表的指示误差和不确定度。

6. 检定结果的判定根据检定结果,判定待检压力表是否合格。

判定标准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7. 检定报告和记录7.1 检定报告:记录检定的详细过程、步骤、数据和结果。

7.2 检定记录:包括检定日期、检定人员、检定装置和工具的信息等。

8. 检定周期根据压力表的使用频率、工作环境和精度要求,制定合理的检定周期。

常规情况下,建议每年进行一次检定。

2023压力表强制检验规定

2023压力表强制检验规定

压力表强制校验规定关于压力表的强制检定,目前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混乱和无序,尤其是涉及到特种设备附属的压力表,其强制检定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又是怎么执行的,由于标准的模糊性以及缺乏可执行的,导致现在的压力表强检存各自为战,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压力表的强制检定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我为大家详细捋一捋问题的现状,从法律法规和标准条文方面进行问题解读,另外强调一下,我引用的法规标准都是现行最新版,关于这些法规标准的历史演变,这里我不再细说。

我们先来看看两个国家大法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2 0 1 8 年修正):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特种设备安全法》( 2 0 1 3 年颁布):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的;按照两个大法的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当进行定期校验(主要针对锅炉),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那么我们接着看看国务院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2 0 2 0 年1 0 月2 6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4 2 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的公告》,在附件目录中第1 6 项规定了压力仪表的强检方式和范围:关于上表中的几个概念我简要介绍一下,型式批准指的是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制造的压力仪表是需要国家型式检验机构做鉴定,且合格后才能批准投入使用。

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1、外观检查1.1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2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1.3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1.4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5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1.6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7准确度等级为1,1.6,2.5,4。

1.8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2、计量器具2.1 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2.2 标准器具可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活塞式真空压力计2.3 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2.4 环境条件为,温度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

环境压力为大气压,压力表应在上述环境至少静置2H方可检定。

2.5 工作介质要求为,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清洁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气体。

测量下限不大于(0.25~25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3.1 示值误差检定的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检测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2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应符合表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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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常规检定项目及规定
1、外观检查
1.1 压力表零部件装配应牢固、无松动现象。

1.2 新制造的压力表应均匀光滑、无明显剥脱现象。

1.3 压力表应有安全孔,安全孔上须有防尘装置。

(不准被测介质溢出表外的压力表除外)
1.4 压力表分度盘上应有如下标志,制造单位或商标;产品名称;计量单位和数字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真空表应有“-”或“负”字,准确度等级,出厂编号。

1.5 读数部分,表玻璃应无色透明,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分度盘应平整光洁、各标志清晰可辨。

1.6 指针指示端应覆盖最短分度线长度的1/3~2/3,指针指示端的宽度应不大于分度线的宽度。

1.7 准确度等级为1,1.6,2.5,4。

1.8 零位,带有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靠近止销,“缩格”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值,无止销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或真空时,指针应于零位标志内,零位标志应不超过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2倍。

2、计量器具
2.1 标准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应不大于被检压力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4。

2.2 标准器具可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和真空表、活塞式压力计、活塞式真空压力计
2.3 辅助设备有,压力校验计、真空校验计。

2.4 环境条件为,温度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5%。

环境压力为大气压,压力表应在上述环境至少静置2H方可检定。

2.5 工作介质要求为,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清洁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性质稳定的气体。

测量下限不大于(0.25~250)MPA 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3、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
3.1 示值误差检定的方法,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检测上限后,切断压力源,耐压3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3.2 示值误差,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前、后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应符合表1要求。

3.3 回程误差,对同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3.4 轻敲位移,对每一点检定时,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巧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4、真空压力表的检定方法
4.1 压力测量上限为(0.25~250)MPA时,真空部分检定,疏空时指针应指向真空部分。

4.2 压力测量上限为0.15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两点示值。

4.3 压力测量上限为0.06MPA时,真空部分检定三点示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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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精确度等级基本误差限(以量程的百分比计)
零点测量范围
90%以上部分测量范围
其余部分
带止销不带止销
1.0 1.0 ±1.0 ±1.6 ±1.0
1.6 1.6 ±1.6 ±
2.5 ±1.6
2.5 2.5 ±2.5 ±4.0 ±2.5
4 4.0 ±4.0 ±4.0 ±4.0
注: 1.仪表的精确度等级由”除测量范围90%以上部分外的其余部分”的基本误差来表示
压力表的检定纪录表基本格式
压力表的检定纪录NO:
送检单位:,检定日期年月日
压力表名称:,测量范围MPA
制造厂:,检定温度℃
出厂编号:,允许误差MPA
级别:,标准器允许误差MPA
外观检查:
检定结果:符合级审核:年月日检定员: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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