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案例分析范文.doc
法律案例分析及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9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张某某将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李某某,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6000元,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共计人民币72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房屋交付时,双方需进行房屋现状确认,并填写房屋现状确认书。
2019年5月2日,李某某支付了全年租金。
5月3日,张某某将房屋交付给李某某。
双方填写了房屋现状确认书,确认房屋设施齐全,无损坏。
2019年11月,李某某发现房屋的厨房和卫生间存在漏水问题,经检查,发现是由于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
李某某立即通知张某某,要求其修复房屋,但张某某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不在其保修范围内为由拒绝修复。
2019年12月,李某某多次与张某某协商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某修复房屋,并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租赁物的瑕疵?2. 张某某是否应当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3. 李某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案例分析1. 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租赁物的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租赁物应当符合约定的用途。
租赁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应当承担瑕疵责任。
”在本案中,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属于租赁物的瑕疵。
2. 张某某是否应当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张某某在接到李某某的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因此应当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
3. 李某某的损失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租赁物因出租人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旅行社(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性,45岁,北京某公司员工被告:北京XX旅行社有限公司案由:服务质量纠纷2019年8月,李某通过北京XX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次为期七天的云南旅游团。
在旅游过程中,李某发现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存在诸多问题,包括行程安排不合理、导游服务质量低下、住宿条件不符合承诺等。
李某与旅行社沟通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旅行社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2. 旅行社是否存在违约行为?3. 旅行社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审查法院首先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原告提供了旅游合同、行程安排表、导游服务质量评价表、住宿凭证等证据。
被告则提供了导游资质证明、行程安排变更说明、住宿设施照片等证据。
2. 事实认定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约定了旅游行程、住宿标准、导游服务等事项。
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提供的导游服务质量低下,行程安排不合理,住宿条件不符合承诺。
具体如下:(1)导游在讲解过程中多次迟到,且讲解内容单调乏味,未能满足原告对旅游文化的需求。
(2)行程安排中,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安排景点游览,导致原告游览时间不足。
(3)住宿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房间设施简陋,卫生状况不佳。
3. 法律适用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
本案中,旅行社提供的导游服务、行程安排和住宿条件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构成违约。
四、法院判决1. 旅行社退还李某旅游费用人民币10,000元。
2. 旅行社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人民币5,000元。
3. 本案诉讼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旅行社服务质量纠纷,主要体现了以下法律问题:1. 合同约定的重要性:旅游合同是规范旅行社和游客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019年精彩实例篇范文
2019年精彩实例篇范文篇一:优秀案例6篇中班教学案例分析:爱告状的孩子案例描述:区域游戏时,瑶瑶时不时地过来告状:“老师,他们建构区里的东西放得很乱很乱,我跟他们说都不听。
”“老师,他们把甜品店的东西带到外面去了。
”“老师老师,于泽瑞他抢我玩具。
”50分钟内只见她跑进跑出好多回,时不时地听到她的大嗓门,结果自己都没玩到什么。
餐前我和孩子们一起念儿歌,她又嚷起来:“老师老师,沈千景他不唱。
”这一次我没有再附和她的话去提醒没唱歌的千景,而是冷静地对瑶瑶说:“瑶瑶,你提醒别人是好的,但是你这样会影响大家念儿歌。
”饭后我把瑶瑶叫到了跟前:“瑶瑶,你是个爱帮助老师的好孩子,老师也知道你想让小朋友都改掉缺点,但是你跟老师说这些事情的时候要注意时间,不然会影响小朋友们上课的。
有事你可以下课悄悄地告诉我,可以吗?”瑶瑶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分析策略:其实告状是中班这个年龄阶段孩子很常见的一种现象,在我们大人看来可能有点像多管闲事,但对孩子来说却不是这样。
他们希望受到老师、同伴的认可,为了让人关注,受人承认,所以他们会经常借由告状来寻求老师对他的关爱和认同,想要提高自己在老师心目中的地位。
因此,老师要公平地对待每个孩子,并引导幼儿正确表现自己。
另外一个原因是这个阶段是儿童道德认识进一步发展的阶段,他们对是非、善恶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规范有了认识。
特别是中班幼儿他们能掌握一定的行为规范,善于观察关心周围的幼儿易向老师告状,希望老师能纠正同伴的错误行为。
瑶瑶在跟老师告状的同时还潜藏着一个目的,即借此向老师表明自己已经记住老师的话了。
所以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接纳孩子的这一行为,当“告状”是完全正当的时候,我们就应该主持正义,批评教育被“告状”的幼儿,以树立一种明确的是非观念,但是我们也应该引导幼儿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幼儿的告状都是些很小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味出面解决,不利于幼儿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培养。
法律民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情概述1. 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2019年10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 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2020年1月31日前交付全部货物。
甲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30%的预付款,剩余70%的货款在货物交付后10日内支付。
- 甲公司于2019年11月10日向乙公司支付了30万元预付款。
2. 违约情况:- 2020年2月1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经多次催促,乙公司仍未履行交付义务。
3. 诉讼请求:-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剩余的70万元货款,并赔偿因乙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法律分析1. 合同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已构成违约。
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损失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本案中,甲公司因乙公司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因无法及时获得货物而造成的经营损失,以及因催促乙公司履行合同而产生的费用。
法律典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张某某在李某经营的某购物中心购物时,因李某店员的不当操作,导致其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张某某与李某协商赔偿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诉称,其在李某经营的购物中心购买笔记本电脑时,由于李某店员操作不当,导致笔记本电脑损坏,要求李某赔偿其笔记本电脑损失及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万元。
被告李某辩称,其店员在操作过程中并无过错,笔记本电脑损坏可能是由于张某某在使用过程中不当操作导致。
李某表示,愿意赔偿张某某笔记本电脑的实际损失,但拒绝赔偿精神损失费。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李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2. 张某某是否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费?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某在购物中心购物时,确实因李某店员操作不当导致笔记本电脑损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李某作为经营者,未能保障张某某的人身、财产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法院认为,虽然张某某的笔记本电脑损坏给他带来了不便,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在本案中,张某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某某要求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某笔记本电脑损失人民币2万元。
五、案例分析(一)关于侵权责任的认定本案中,李某作为经营者,其店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张某某的笔记本电脑损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李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认定本案中,张某某要求精神损失费,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因此,法院驳回了张某某的要求。
(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反映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刑事法律案件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是一起因涉嫌盗窃罪而引发的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0岁,无业。
受害人王某,男,45岁,某公司员工。
2019年10月,李某因急需用钱,产生了盗窃王某家中财物的念头。
经过精心策划,李某于2019年11月某日凌晨潜入王某家中,盗走了王某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财物。
案发后,王某立即报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并于2019年11月20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二、案件事实1. 犯罪嫌疑人李某在2019年11月某日凌晨,采取撬锁的方式进入王某家中。
2. 李某在王某家中盗走了价值人民币2万元的财物,包括现金、金银首饰等。
3. 李某在作案过程中,未对王某造成人身伤害。
4. 李某在作案后,逃离现场,但被警方迅速抓获。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案件分析1.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 李某在作案过程中,未对王某造成人身伤害,但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李某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3. 李某在作案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构成自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李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本案中,李某的犯罪动机为急需用钱,反映出其道德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案例个人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原则,提高法律素养。
本文将以“张某故意伤害案”为例,从案件背景、法律适用、案例分析、法律启示等方面进行个人分析。
二、案件背景2019年6月,张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李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持械将李某打成重伤。
经鉴定,李某伤势构成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三、法律适用1.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案例分析1.张某故意伤害李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张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李某受伤,仍故意实施伤害行为,其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李某的行为,致李某重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张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张某的行为对李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给李某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同时,张某的行为也破坏了邻里关系,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法律启示1.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我们要树立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
2.在处理邻里纠纷时,要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
3.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自首可以减轻犯罪分子的处罚。
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家庭和谐,珍惜社会稳定。
六、总结“张某故意伤害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分析此案,我们不仅了解了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还认识到了自首的重要性。
法律案例的报告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虚假广告纠纷案。
原告某消费者因购买某品牌保健品,后发现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遂将广告主及广告发布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二、案情简介2018年,原告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被告某保健品公司生产的“某牌养生胶囊”。
购买前,原告看到该保健品广告宣传具有以下功效:调节血脂、降血压、提高免疫力等。
原告认为这些宣传内容符合自己的需求,于是购买了该产品。
购买后,原告按照说明服用一段时间,但并未发现任何效果。
于是,原告开始查阅相关资料,发现该保健品广告宣传的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甚至部分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于是,原告将广告主某保健品公司及广告发布者某广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三、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某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某保健品公司的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被告某广告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某保健品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元。
2. 被告某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一)虚假广告的认定本案中,被告某保健品公司的广告宣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本案中,被告广告宣传的产品功效与实际产品不符,明显构成虚假宣传。
(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本案中,被告某广告公司作为广告发布者,在发布广告时未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尽到审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
因此,被告某广告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本案中,原告作为消费者,购买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等服务,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案例事件及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5月20日,某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市一家名为“阳光财富”的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经调查,该公司自2018年3月起,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此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典型的非法集资案件。
二、案件经过1.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阳光财富”公司通过以下手段进行非法集资:(1)虚构投资项目:犯罪嫌疑人虚构多个投资项目,如房地产、矿产资源、高新技术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
(2)虚假宣传: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虚假宣传,夸大项目收益,隐瞒投资风险。
(3)签订虚假合同:与投资者签订虚假投资合同,约定高额回报,实则并无实际投资项目。
(4)设立虚假公司:为逃避监管,犯罪嫌疑人设立多家关联公司,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分散转入,以规避法律制裁。
2. 案件调查与侦破接到举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调查。
通过深入调查,专案组掌握了“阳光财富”公司的非法集资证据,并对其进行了抓捕。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成功追回部分涉案资金,解救了部分投资者。
三、案例分析1. 非法集资的特点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1)虚构投资项目:非法集资者往往虚构投资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
(2)虚假宣传:非法集资者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项目收益,隐瞒投资风险。
(3)签订虚假合同:非法集资者与投资者签订虚假合同,约定高额回报,实则并无实际投资项目。
(4)逃避监管:非法集资者为逃避监管,设立虚假公司,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分散转入。
2. 非法集资的危害非法集资具有以下危害:(1)扰乱金融秩序:非法集资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2)损害投资者利益:非法集资损害了投资者的财产安全,造成投资者损失。
(3)破坏社会信用:非法集资破坏了社会信用体系,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 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措施为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篇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范文3篇一、当事人基本情况:XXX是原告,XXX是被告。
XXX现居住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而XXX则住在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沙门村。
二、案情简介:2019年5月27日,XXX驾驶豫AB888号广州雅阁小型轿车在国基路163路公交站牌处与XXX驾驶的轻骑牌电动车相撞,导致XXX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XXX逃逸。
XXX被送入XXX治疗,经诊断为多处伤势。
交警五大队依法认定XXX负全责,事故鉴定所依法评定XXX伤情程度为重伤。
XXX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三、本案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包括:1、交警五大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是否有瑕疵;2、事故鉴定所作出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瑕疵;3、误工费的赔偿期间;4、陪护费的赔偿时限及陪护人数的确定问题;5、交通费赔偿数额;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时限;7、受害者出院后所卖药品的票据及医嘱单问题;8、残疾赔偿金的数额问题;9、精神抚慰金的主张问题;10、后期治疗费用是否应该赔付及数额计算问题。
四、争议焦点分析:针对以上争议焦点,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定每个问题的具体情况和解决方案。
其中,交警五大队和事故鉴定所作出的认定和鉴定书需要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瑕疵,而其他问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来确定赔偿期限和数额。
对于精神抚慰金的主张问题,需要注意当前法律对此的支持程度。
1、交警五大队的事故认定书是否合法有效?该事故认定书包含了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以及事故发生经过、证据、原因分析、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意外原因等信息,并符合法律构成要件。
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瑕疵,否则司法机关应该采纳该认定书。
2、事故鉴定所的损伤鉴定书是否有效?该鉴定书是根据煤炭医院住院病历和辅助检查做出的,形式要件基本符合要求。
虽然被告人申请重新鉴定该鉴定书被推翻的可能性不大,但仍需注意意外情况的发生。
3、如何确定误工费的赔偿数额及期限?根据《XXX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应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应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真实的盗窃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张某,男,30岁,无业。
2019年3月,张某因生活困难,心生盗窃之念。
经过一番踩点,张某发现某商场内一家珠宝店的保险柜较为薄弱,且无人看管。
于是,张某决定趁夜间商场无人之际,实施盗窃。
2019年3月15日晚,张某携带作案工具,潜入商场。
他先在商场内四处游荡,寻找机会。
当发现珠宝店无人时,张某迅速进入店内,利用撬锁工具打开了保险柜。
在打开保险柜后,张某迅速将里面的金银首饰装入事先准备好的袋子中,然后逃离现场。
二、案件调查案发后,商场保安发现保险柜被撬,立即报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警方发现张某的作案过程,并锁定了嫌疑人。
经过调查,警方确认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
三、案件审理张某被警方抓获后,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四、法律分析1.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张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主观方面:张某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为了获取财物而实施盗窃行为。
(2)客观方面:张某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即未经他人同意,采取秘密手段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
(3)客体:张某盗窃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
2.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张某盗窃的金银首饰价值人民币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故法院依法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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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教学案例分析范文篇一:教学案例分析格式及案例分析范例教学案例分析格式及案例分析范例发表时间:201X-6-19 8:36:49 作者:jwch 点击 6974 次教学案例分析格式1、课题的主题与背景:介绍各案例内容在什么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的。
2、情景描述:选择与主题相关的教学片段或者情景故事进行文学化的描写,一方面展示案例问题,另一方面增强可读性。
3、教学设想:包括对作业的说明、案例教学的注意事项、案例教学的具体要求和操作建议,以及一些必要的说明。
并且围绕案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讲座,这些问题不但阐述案例的主题,提示案例中存在的各种困惑,还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激发学习者反思和讨论。
4、教学反思、研究:包括对课堂教学行为作技术分析、教师的课后反思、对教与学原则的引申等,有些案例研究的结论在此进行了展开。
附:案例分析范例--“近似数和有效数字”案例背景介绍本节教材是实施新的课程改革后初一的一堂课。
这节内容与老教材的内容基本一致。
选用这节课的原因是因为过去我曾选用这节课作为教学公开课,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当时的授课方式为普通的启发式教学。
本堂课是由我所上的一堂平常课,所采用的上课方式是组讨论式。
希望通过这节课同过去的课进行比较。
考虑到本堂课的情况,未安排学生进行预习。
情景描述像往常一样,经过精心的准备,我走进了教室:“同学们,今天上课之前先请同学们做一些简单的数据统计,要求完成以下内容:分组统计:(1)班上男女生人数;(2)全年级人数;(3)同学们用的数学课本的厚度;(4)中国人口数量;(5)圆周率。
要求每个小组迅速地分工、合作完成上述内容,并进行简单的记录。
” 话音刚落,同学们迅速地进行工作,不一会儿就结束了。
我注意到有个别同学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
“完成了?哪组先说?”立刻有学生站了起来:“我们班上男生有24人,女生20人;全年级人数约有380人;同学们用的数学课本的厚度为1厘米;中国人口数量约为12亿;圆周率约为3.14。
企业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客户遍布全国各地。
然而,在2019年,公司因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陷入困境,导致公司声誉受损,业务发展受阻。
本文将以该案件为背景,进行企业法律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1. 案件概述2019年,科技公司与某省某市某公司(以下简称“某市公司”)签订了一份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约定,科技公司为某市公司开发一套企业管理系统,合同金额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软件开发工作,并交付给某市公司。
然而,某市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软件存在诸多问题,无法满足其业务需求。
双方就软件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某市公司要求科技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科技公司则认为,软件质量符合行业标准,拒绝赔偿。
2. 案件分析(1)合同条款分析首先,我们需要分析合同条款是否明确约定了软件质量标准。
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软件质量标准。
这导致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对软件质量标准存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因此,本案中合同条款存在缺陷。
(2)行业标准分析其次,我们需要分析软件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
根据科技公司提供的证据,其开发的软件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然而,行业标准并非绝对标准,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软件质量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
在本案中,某市公司对软件质量的要求较高,而行业标准可能无法完全满足其需求。
因此,仅凭行业标准来判断软件质量,可能存在不公平之处。
(3)举证责任分析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关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本案中,科技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开发的软件符合行业标准,而某市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损失。
因此,双方均未能充分履行举证责任。
法律_刑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盗窃案,被告人甲,男,30岁,无业。
2019年10月,甲因生活所迫,萌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10月20日,甲携带工具,窜至本市某小区,撬开居民乙家的防盗门,盗走乙家现金人民币5万元、笔记本电脑一台、金银首饰若干。
甲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
11月5日,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案件分析(一)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甲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2.犯罪客体: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3.犯罪主观方面:甲有盗窃的故意,且明知盗窃行为会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仍实施了盗窃行为。
4.犯罪客观方面:甲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情节1.盗窃金额:甲盗窃的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属于数额较大。
2.盗窃手段:甲采用撬锁的方式进入乙家,属于秘密窃取。
3.盗窃后果:甲的盗窃行为给乙造成了财产损失,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三)相关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案例分析(一)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1.甲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侵犯了乙的住宅安全权。
2.甲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
3.甲的盗窃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关于盗窃罪的刑罚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甲的盗窃行为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考虑到甲的盗窃手段、盗窃后果等因素,建议对甲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罪案例及法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5月,某市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被害人张某(男,25岁)与嫌疑人李某(男,28岁)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
一天,李某酒后驾车至张某家附近,持刀将张某砍伤,致其重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二、案件事实经调查,李某与张某系邻居,两人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纠纷。
张某在修缮房屋时,因施工噪音影响到了李某的正常生活,双方多次发生口角。
在一次争吵中,李某酒后驾车至张某家附近,情绪失控,持刀向张某砍去。
张某躲避不及,被李某砍伤。
案发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法律分析1.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李某持刀故意伤害张某,致其重伤二级,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2. 李某的行为定性李某酒后驾车至张某家附近,因邻里纠纷持刀将张某砍伤,其行为具有以下特点:(1)主观故意:李某在饮酒后,明知持刀伤害他人会构成犯罪,但仍故意实施伤害行为。
(2)手段残忍:李某持刀砍伤张某,致其重伤二级,手段残忍,严重侵害了张某的人身权利。
(3)后果严重:张某因李某的伤害行为,造成重伤二级,严重侵犯了张某的生命健康权。
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3. 量刑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量刑如下:(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二级,属于情节严重。
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案例_案情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男,35岁,汉族,无业,住某市某区。
因涉嫌盗窃罪,于某年某月某日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某月某日被逮捕。
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某检刑诉[某年]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于某年某月某日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被告人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预谋盗窃某市某区某小区居民李某的财物。
2019年11月某日,张某携带作案工具,潜入李某家中,将李某家中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苹果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000元)盗走。
案发后,张某被李某发现,张某逃离现场。
某月某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2. 如果构成盗窃罪,张某的犯罪情节如何?三、案例分析(一)关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了李某的财物,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 关于非法占有目的。
张某在犯罪前有明确的盗窃目的,即为谋取非法利益,非法占有李某的财物。
2. 关于秘密窃取。
张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未采取公开抢夺的方式,而是利用夜间李某家中无人之机,潜入李某家中窃取财物,符合秘密窃取的构成要件。
3. 关于公私财物。
张某盗窃的财物为李某的合法财产,属于公私财物。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盗窃罪。
(二)关于张某的犯罪情节如何的问题1. 关于盗窃数额。
张某盗窃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苹果手机一部,共计人民币55000元,属于数额巨大。
2. 关于盗窃手段。
张某采取秘密手段,潜入李某家中盗窃财物,属于入户盗窃。
3. 关于盗窃次数。
张某仅实施了一次盗窃行为,属于一次犯罪。
4. 关于犯罪后果。
张某的盗窃行为给李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属于犯罪后果严重。
综上所述,张某的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
四、判决结果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法律案件评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XX市XX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因涉嫌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查处。
经调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污染处理,导致大量有害物质排放至周边水体,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该公司是否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2. 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3. 法院应如何处理该公司的行政诉讼请求?三、案件评析(一)关于该公司是否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案中,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污染处理,导致有害物质排放至周边水体,严重污染了环境。
因此,该公司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二)关于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1. 行政处罚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法定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本案中,环保部门在调查过程中,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因此,从程序上看,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
2. 行政处罚的合理性从实体上看,环保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等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考虑到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也是合理的。
(三)关于法院应如何处理该公司的行政诉讼请求1. 法院应支持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本案中,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且程序合法、实体合理。
因此,法院应支持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本科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30岁,汉族,某市人,个体工商户。
被告李某,男,35岁,汉族,某市人,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2019年5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在某市某区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租赁被告所有的某型号挖掘机一台,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并从被告处取得了挖掘机。
在租赁期间,挖掘机因被告李某的疏忽,在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原告租赁的挖掘机损坏,无法继续使用。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但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李某是否应当对原告张某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案件分析1. 合同关系本案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作为出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物的安全、完好。
在本案中,被告李某因疏忽导致挖掘机损坏,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侵权责任同时,被告李某的行为也构成了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李某因过错侵害了原告张某某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损失认定关于原告张某某的损失,应当包括挖掘机的维修费用、停工损失、租金损失等。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原告的损失为人民币10万元。
(三)判决结果综合以上分析,法院认为被告李某应当对原告张某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由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张某某。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涉及合同关系和侵权责任的法律问题。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依法判定责任,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案例分析范文内容(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2008年取得了某市一块土地的开发权,并在此后几年内陆续开发建设了一处住宅小区。
该小区于2010年开始交付业主入住,共有业主1000余户。
然而,在交付使用后不久,业主们陆续发现小区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包括房屋漏水、墙体开裂、电梯故障等。
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进行整改,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导致纠纷不断升级。
二、案件事实1. 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们反映,房屋存在多处质量问题,如屋顶和外墙渗漏、墙体裂缝、门窗密封不严等,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和业主的生活质量。
2. 配套设施不完善:小区内部分配套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绿化等未能按照设计标准建设,存在安全隐患。
3. 物业管理不到位: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未能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且收费标准不合理。
4. 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承诺的配套设施和房屋质量未能兑现,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该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根据该法第52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建筑工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根据该法第2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年限、建筑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等要求,进行房地产开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保证房屋质量,导致业主遭受损失,构成违约。
2. 配套设施不完善:开发商未按照设计标准建设配套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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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案例分析范文篇一:案例分析报告及案例分析报告格式样本如何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的案例分析报告(论文)一般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案例正文;第二部分为案例分析。
重点是案例分析部分的撰写。
(1)案例分析报告的基本结构案例分析报告作为案例分析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学术性。
一方面它是案例分析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必须反映案例分析的逻辑关系和分析结果;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学术体的正式书面文书,它又具有一定的规范格式要求和语言文字要求。
这种格式的要求反映了案例分析的特点和逻辑分析线索;因此,案例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标题、摘要、关键词、案例概述、案例分析,其案例分析包括:背景理解、问题诊断与分析、对策与建议、结论。
按照案例分析论文体的要求,其基本格式如下:①标题一般案例分析报告的标题可以沿用案例正文的标题,采取中性的写法,以案例正文中的组织名称作为主标题,以案例分析的主题内容为副标题,使读者能够从标题中看出案例发生在哪里,主要研究的内容。
②摘要。
作为案例分析报告,要对案例分析的过程、基本分析框架、分析结论及案例分析的意义和作用进行概括性的阐述。
③关键词。
按照学术论文的规范与惯例,摘要后面需要提供3-5个关键词。
④案例概述。
案例正文的编写请对你选择的案例进行简要的概述(大约300-500字)。
⑤案例分析。
这是案例分析报告的主体部分。
按照案例分析的逻辑线索,案例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背景理解、问题诊断与分析、对策与建议、结论。
在案例分析中,各部分的内容绝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系。
案例分析部分要与案例正文部分相互呼应,首先在背景理解部分对案例正文的基本内容、组织背景和特点、案例的事件及人物关系等信息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理解和认识;在问题诊断部分,针对案例正文内容中所包含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主要分析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对策与建议部分,根据问题的诊断提出对应的解决办法和对策,最后得出结论。
各个部分之间都存在着相互铺垫、递进的关系,并相互包含了因果因素。
整个案例分析部分需要对你的理解、问题诊断、对策与建议做出支持性解释、理论支持及经验借鉴等理由说明。
(2)案例分析报告书写的准备与计划案例分析包括的书写准备与计划工作可以与案例正文编写的准备和计划同步进行。
与案例正文编写不同的是,案例分析报告是在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的基础上将讨论交流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表达出来。
所以,案例分析报告的资料和素材多数来自案例分析讨论的原始记录、原始资料查证、理论和经验参考等。
在案例分析报告撰写计划中,应该按照案例分析学习的基本步骤和过程,确定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并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
同时在每个阶段要对该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并安排下一步工作。
(3)案例分析报告的起草与修改案例分析报告的起草工作一般在案例分析的讨论交流活动结束之后开始。
按照案例分析报告(论文)的基本格式草拟一份案例分析报告(论文)的大纲,按照大纲的基本思路整理案例分析过程中的基本资料、数据和基本理论框架,逐步撰写。
报告(论文)的草稿完成后,必须要进行修改。
修改工作与案例分析再一次联系在一起,主要采取竞争性思维对案例分析报告(论文)进行批判式讨论。
如果案例分析的内容能够经得起这种批评式讨论,一一排除竞争性解释,那它就可以站得住了,就具有说服力。
一般这种讨论修改需要经过3-5次,最好每一次讨论能够寻找不同的人员参加,可以广泛听取意见,使得案例分析报告(论文)更加严谨周密。
(4)案例分析报告的审稿与定稿案例分析报告完稿后,还需要进一步审稿才能够最后定稿。
审稿工作应该是全面性的,它不仅是对文稿的内容格式的审查,还要审查文稿的语言风格、表达的流利性、可读性等各方面。
标题:摘要:关键词:第一部分:案例概述第二部分:案例分析一、解读分析案例背景信息二、案例问题诊断三、对策与建议四、评估决策五、结论(启迪)篇二:案例分析格式案例分析题目表述:XX案——XX研究如张某诉李某损害赔偿案——对赔偿标准问题的研究论文主要内容及框架结构(三级标题)(一)论文主要内容叙述研究的主要内容。
(二)框架结构列出三级提纲。
案例分析结构:引言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一、案情简介(一)案由(二)案情经过(三)判决结果二、本案问题(一)争议或分歧意见(二)案件焦点三、法理分析四、研究结论五、启示说明:(1)应真实、来源可靠;(2)涉及隐私的,应隐去真实姓名;(3)以脚注方式注明案例来源;(4)运用案例在一个以上的,不同的案例应从说明不同的问题。
篇三:案例分析范文Case1Casedescription:AlthoughIKEAhasrecentlyinitiatedanAmericanstyleperformancereviewpr ocedure,whichrequiresdocumentingemployees’individualperformancestrengthsandweaknesses,Swedishmanagersfeelunfo rtablewiththeformalityofthesystemandtheneedtoprovidenegativefeedback. Sincetheyholdthemoreseniorpositions,theirambivalencehasresultedinlittlerealdiscriminationinpayincreaseswhicharedirectlylinkedtothereviews.Alth oughturnoveratIKEAislowerthantheindustryaverage,andcoworkersgeneral lyappreciateIKEA’scaringenvironment,thereissomelatentdiscontentwiththewaypayincreasesa redistributed,evenamonglong-termemployeeswhofeelthattheirindividualac hievementsarenotalwaysrewarded.IntheopinionofoneAmericanmanager,“AlotofpeoplehaveleftIKEAbecause theycan’tmoveupfastenoughhere.SomeleftthestoretogototheServiceCentre(IKEA’snationalheadquarters)thenleftbecauseitwastoohardforthemtoadjust,there wasnoclearframeofreferenceintermsofpoliciesandprocedures.Wehavelosts omekeyAmericanmanagersbecausetheydidn’thaveaclearideaoftheirroleorfutu reintheorganization.”Case2CasedescriptionMrArthurAroney,GeneralManagerofBurnsPhilipandCo.Ltd.,andAustralia npanybelieveshatbusinessesshouldengageininternationalmarketingbyinves tingintargetmarkets.Theforeigngovernmentoffersinvestmentincentiveswhi ch willencouragetheindustry“leader”toenterthecountryandinvest.Therisksc anbehighbut,ifsuccessful,soaretherewards.BurnsPhilip’sfirstventureintoChina,afterlearningsomeveryhardlessons,wassosuccessful thatafterthreeyears,itinvestedmoremoneyanddoubledthesizeofafermentati onplant.BurnsPhilip’splantsarelocatedinGuangdong,Shanghai,Harbin,andinthewest.“Thisgives uscoverageintheareaswhereyoufindopportunities,particularlyadeveloping middleclasswithdisposableines,”saysMrAroney.Ineachofitsjointventuresb urnsPhiliphasencountereddifferentconditions,duetodifferencesinlanguagea ndculture.ThepercentageofequitythatBurnsPhilipholdsinjointventuresvari edaccordingto:1.therequirementoftheChinesegovernmentatthetimewhenthejointventurew asfounded;2.theexpectedlifeofthejointventurethatissoughttobeestablished;3.thecapabilityofthejointventurepartnertocontributeresources.MrAroneysays,“Alltheabovecanbesubjecttolengthynegotiationspriortoanyagreementbeingreached.Themeetingscanlastfor12hoursatatime,andcontin ueforseveraldays.Andeachtimeyougobacktothetable,thegoalsseemtohaveb eenshifted.Itisonlywithperseveranceandasinceredesiretoformajointventure thatyouachieveyourgoal.”Headds,“Thereis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