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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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煤矿在暴雨期间,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需要建立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巡视制度:煤矿应制定巡视计划,安排专人定期巡视各个工作区域,特别是容易积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如矿井入口、巷道等。

巡视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撤离路线。

2. 监测天气变化:煤矿应安装气象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降雨量、风速等指标,并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同时,煤矿还应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通讯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3. 严格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如当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即按照标准要求巡视或停产撤人。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停产撤人:在暴雨来临时,煤矿应提前作出停产撤人决策,及时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离危险区域。

同时,要做好人员统计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 重点区域防护:对于容易出现积水和泥石流等危险的区域,煤矿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挡墙、护坡等,以减少暴雨对矿区的影响。

6. 加强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矿工进行暴雨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安全逃生、紧急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并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针对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措施,旨在确保矿工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暴雨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但是,具体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需要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二篇)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范文煤矿是一个高风险、高危险性的工作环境,其安全生产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进行。

在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煤矿的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加,因此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巡视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工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巡视是对煤矿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的过程,在暴雨期间,巡视需要更加细致和全面。

首先,巡视应该重点关注煤矿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

暴雨期间,水位的异常上升可能导致煤矿内部出现积水情况,进而影响矿井的正常工作。

因此,巡视人员需要关注煤矿排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检修和清理排水设备,以保障矿井的正常排水。

其次,巡视人员还应该密切关注煤矿的坍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风险。

暴雨期间,煤矿的山体稳定性可能受到严重威胁,巡视人员需要观察煤矿周边的地质环境,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应对潜在的岩体坍塌和山体滑坡风险。

另外,巡视人员还需要关注煤矿设备的运行情况。

暴雨期间,煤矿设备的故障率可能增加,巡视人员需要仔细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巡视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起着重要的作用,巡视人员应该关注排水系统、地质灾害风险和设备运行情况等方面,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二、停产撤人制度在煤矿暴雨期间,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需要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停产即矿井停止生产作业,撤人即将工人安全转移至安全区域。

在制定停产撤人制度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首先,制度要明确停产的标准和条件。

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和煤矿的地质环境,可以确定暴雨的降雨量和强度,以此作为停产的标准。

同时,还需考虑煤矿内部的夹层水、山洪等情况,确保在确实有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停产。

其次,制度要明确撤人的流程和方式。

撤人的方式可以包括步行、摩托车、车辆等,具体要根据煤矿的具体情况确定。

同时,还需制定撤人的路线和安全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撤离。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概述暴雨洪水是一种自然灾害,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道路损毁等直接损失,还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

在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保护设备的完好、维护品牌形象,往往会选择暂停生产,并采取撤离员工等安全措施。

为了规范这一行为,需要制定相应的停产撤人制度。

制度内容1.该制度适用于遇到暴雨洪水等极端天气条件下,为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设备及其他财产而采取的停产撤人措施。

2.在事件发生后,企业应当第一时间启动该制度,并通知相关部门及员工。

3.企业领导应指派专人负责协调紧急应变事宜,并与政府、社会救援等有关机构保持沟通。

4.员工应当安排好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并且听从企业安排,及时撤离。

5.如果员工无法及时离开,企业应当为其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

6.企业应当对停产撤人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总结,为今后遇到同类事件做好准备。

制度实施1.企业在制定该制度之前,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天气条件、公司员工数量、工厂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对员工进行培训,让他们了解本制度的意义、应对方法、企业的安排以及员工在该制度下的个人安全等议题。

3.设立社会旁听机制,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全面执行。

4.安装监控设备,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启动该制度,确保员工安全。

制度执行显示制度执行的好坏,不仅会影响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还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能力以及品牌形象。

在执行该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酒店和招待所的选择有很大的考量:如果员工没有住宿条件,企业应当优先选择下榻于内部的住宿条件好的酒店或招待所,同时保障员工的伙食和安全。

2.撤离过程中,需要保证通讯快速畅通,员工知情后能够快速集中起来,并带上必要的物品。

3.返岗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物资检查,防止不能对设备和产品造成影响的死角。

4.建立应急联系协调机制:在停产撤人措施启动的过程中,应当与社区、消防队、市政部门、疾控中心等企业应急合作伙伴建立协作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并快速反应。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削减和掌握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难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亲密把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状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全部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实行有效应对措施。

其次条在降大暴雨时和降雨后,防治水人员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消失的地面积水坑、河流、湖东大堤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展巡察检查,全面巡查矿区凹地积水和河道泄洪状况。

第三条仔细落实灾难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严格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凡在24小时内连续降雨量超过50mm 时,矿井马上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第四条地测科负责对井上、下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与治理,降雨期间准时向调度室上报降雨量,为矿井停产撤人供应牢靠的数据支持。

第五条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根据集团公司应急撤人规定和公司经理授权书,一旦消失险情,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有权先下令撤人,然后再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第七条应急处置。

各生产矿井当收到上级灾难性天气预警电传和气象部门的信号后,“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防灾预备工作、仔细查险排险、准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的预备工作、仔细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难天气应急预备工作。

第八条详细要求1、雨季“三防”办公室和安监处要依据实际状况加强预案的动态治理,准时分析和发觉气象灾难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加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办公室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准时把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难警报和灾难天气预报。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模版(3篇)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模版(3篇)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暴雨天气期间,制定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以规范员工行为和组织管理,减少暴雨天气对企业的影响和损失。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等在内,适用于暴雨天气期间企业的巡视和停产撤人工作。

第三条定义1. 暴雨天气:指降雨量较大、强度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天气情况。

2. 巡视:指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生产设施、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检查的行为。

3. 停产撤人:指企业在暴雨天气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政府要求或企业自身安全要求,停止生产活动并撤离现场的行为。

第二章巡视制度第四条巡视的目的和内容1. 巡视的目的是发现并及时处理暴雨天气下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巡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供水供电设施等设施的检查,特别注意安全出口、排水系统、设备漏水等情况。

第五条巡视的方式和频率1. 巡视可以采用定时巡视和异常巡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时巡视可以依据员工的工作安排进行,异常巡视是指一旦发现暴雨天气,立即进行巡视。

2. 巡视的频率视暴雨天气的情况而定,一般来说,暴雨天气期间应加大巡视的频率,特别是雨势较大、汛情比较严重的情况下。

第六条巡视的责任人和流程1. 巡视的责任人应由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担任,负责组织和指导巡视工作。

2. 巡视的流程包括:制定巡视计划、组织巡视队伍、安排巡视的时间和路线、记录巡视情况并及时报告。

第三章停产撤人制度第七条停产撤人的目的和条件1. 停产撤人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减少暴雨天气对企业的影响和损失。

2. 停产撤人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暴雨天气持续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2) 工作场所附近出现洪水、山体滑坡等灾害性情况;(3) 政府发布停工停产通知。

第八条停产撤人的程序与责任1. 停产撤人的程序包括: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撤离计划,组织撤离队伍,指派人员负责撤离工作,进行撤离后的清理工作。

2024年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三篇)

2024年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____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____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____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山洪、水淹、塌方、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抓好调度应急处置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抢险人员到采场积水坑、道路、车间、排土场、排渣场和涌水点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洼地积水和泄洪情况。

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4、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人员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5、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做好雨季期间出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⑴、矿井每年雨季前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周边小窑以及废弃井筒和地表拔缝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⑵、当出现连续降雨情况时,技术科要及时进行雨情观测并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时应立即向矿“雨季三防”指挥部汇报。

⑶、当本地区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时,必须撤出井下除泵房开泵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⑷、撤人命令由矿“雨季三防”指挥部做出,矿调度室负责执行。

⑸、雨季期间井下各生产地区要保持与矿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

⑹、当井下各生产地区接到矿调度室撤人通知后,本地区的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所有人员立即沿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暴雨洪水期间矿井安全生产,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保障矿井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措施1.成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矿井防洪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设立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负责矿井防洪防汛的具体实施工作。

3.防洪防汛指挥部和防洪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要熟悉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井下布局和设备设施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4.防洪防汛指挥部要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措施、责任人和应急资源配置等内容。

5.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负责矿井防洪防汛设施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加强对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井下水位、涌水量等信息,为防洪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8.防洪防汛工作小组要建立健全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确保防洪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三、停产撤人规定1.遇到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有受威胁区域必须停工撤人。

2.汛期期间,地处水库、河道、湖泊、低洼地带、泄洪区范围内的矿井,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生产,否则必须停产撤人。

3.发现井下有异常的滴水、淋水、渗水以及煤壁挂汗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5.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6.瓦斯监控不到位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7.井下瓦斯涌出异常的,或井下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8.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9.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人身安全险情的,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四、应急处理1.发生淹井事故时,指挥机构成员必须立即组织撤出井下作业人员,迅速到矿总调度室,掌握灾害程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有效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确保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

第二章巡察要求第一节巡察布置1.暴雨期间,煤矿负责人应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区、井口、巷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巡察。

2.巡察人员由煤矿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指定,需包含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监控人员等,确保各岗位全面参加巡察工作。

第二节巡察内容1.巡察人员应依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特别是与煤矿生产安全紧密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2.巡察人员应注意察看巷道、井口、排水系统等是否存在堵塞、滑坡、塌方等情况,及时采取必需的应对措施。

3.巡察人员应检查煤矿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通风畅通,防止充气现象发生。

4.巡察人员应核实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煤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

第三节巡察频率1.暴雨期间,巡察频率应依据降雨情况和煤矿地质环境等因素确定。

2.对于雷电、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巡察频率应适当加添,确保及时发现紧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停产撤人要求第一节停产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立刻启动停产程序。

2.煤矿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推断是否需要停产,如推断需要停产,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二节撤人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依据煤矿周边环境、矿井情形等因素推断是否需要撤人。

2.如推断需要撤人,煤矿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矿工、办公人员等相关人员,依照撤离计划有序撤离。

3.撤人期间,煤矿负责人应做好人员动态记录,确保撤离人员的安全。

4.撤离完毕后,煤矿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本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依据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返回矿区进行复产。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1.巡察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察,违反制度规定的,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扣分、通报批判、停职检查等处理。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通常是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制定的应急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巡视制度:
在暴雨天气期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安排专人对可能受暴雨影响的区域、工地、建筑物等进行巡视,确保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巡视人员应注意排查以下情况:
- 地质滑坡、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可能导致的危险;
- 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建设设施可能出现的损坏;
- 建筑物、围墙、塔吊、脚手架等可能受到暴雨影响而存在安全风险的情况。

2. 停产制度:
在暴雨天气期间,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等级,以及相关法规和安全标准,及时采取停产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对于危险工程、高风险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要立即停工、停产、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 对于其他行业或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产、撤人,确保安全。

3. 撤人制度:
在暴雨天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或组织应及时启动撤离预案,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

撤人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 制定详细的撤离路线和撤离点,确保人员顺利撤离;
- 协调交通部门和相关救援力量,提供必要的交通保障和救援支持;
- 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特殊设施等,制定专门的撤离方案,确保其安全。

总之,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在暴雨天气期间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应急措施,具体实施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情况来确定。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加强对暴雨天气的应对本领,有效降低暴雨天气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外来人员及来访人员。

三、定义1.暴雨天气:指降雨量大、雨势强、伴有雷电、狂风的极端降雨天气。

四、巡察措施1. 巡察责任人员1.1 巡察责任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确保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巡察人员。

1.2 巡察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能够推断风险和进行应急处理。

2. 巡察内容2.1 巡察前,巡察责任人员应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信息,了解暴雨天气猜测情况。

2.2 巡察过程中,应重点检查企业内外的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

2.3 巡察人员需查看设备、设施以及建筑物的排水、防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4 巡察人员要注意巡察期间工作区域的安全情况,确保巡察人员的人身安全。

2.5 巡察责任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巡察情况,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问题的及时处理。

3. 巡察期间通知3.1 巡察期间,由巡察责任人员向各部门通知,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巡察布置。

3.2 巡察期间,巡察责任人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巡察情况,反馈发现的问题。

五、停产撤人措施1. 停产责任人员1.1 停产责任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确保每个部门都有相应的停产人员。

1.2 停产责任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知识,能够推断工作区域的风险情况。

2. 停产条件2.1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天气红色预警信号时,企业应立刻启动停产撤人预案。

2.2 如显现以下情况之一,企业应立刻停产撤人:•降雨量超出防洪设施可经受的极限;•雷电频繁,有较大的触电风险;•狂风、暴雨造成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安全隐患;•易显现山洪、滑坡和地质祸害等不行预见的风险。

3. 停产撤人程序3.1 停产责任人员应及时向各部门通知停产撤人的决议,并确保员工收到相关通知。

3.2 停产责任人员要在指定的撤离点进行人员统计,确保每个部门的员工都顺利撤离。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在暴雨天气期间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部门和员工。

二、管理标准和要求1.巡察要求:–暴雨天气期间,企业应加强巡察工作,确保各生产区域的安全。

–部门经理应组织特地人员,依照巡察计划,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巡察,并及时做好记录和整改。

–巡察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紧急情况需要停产、撤离人员的,应立刻采取相应措施。

2.暴雨天气期间的停产要求:–当暴雨天气造成公司生产设备或场合的安全隐患无法及时解决时,应立刻停产。

各部门经理应依据实在情况推断是否停产,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公司应在恢复正常运营前,对设备和场合进行维护和修理和检查,确保安全和正常运行。

–停产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设立警示标识,限制人员进入等。

3.撤离人员要求:–当暴雨天气严重影响公司地区,并存在生命安全不安全时,上级领导有权决议撤离员工。

–各部门应设立应急预案,明确撤离人员的流程和责任,做好撤离时的人员统计和记录工作。

–撤离人员应遵从指定的撤离通道和方式,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撤离到安全地方。

–撤离的员工应注意保护本身的人身资产安全,并依照公司规定报告本身的安全情况。

4.考核标准:–每个部门经理应依照规定的巡察要求组织巡察工作并及时记录安全隐患,符合规定的获得积分。

–巡察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并得到及时解决的,符合规定的获得积分。

–停产期间,各部门应依照规定维护和修理设备和检查场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符合规定的获得积分。

–撤离人员的统计和记录工作完满,符合规定的获得积分。

–在暴雨天气期间,员工遵守撤离指示、注意人身资产安全,并及时报告本身的安全情况,符合规定的获得积分。

三、责任和制度执行1.部门经理负责组织和实施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高效进行,并及时整改巡察发现的安全隐患。

2.管理层负责依据暴雨情况决议是否停产,必需时决议撤离员工,并向全体员工转达相关决议和布置。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2]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2]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一、背景与目的暴雨洪水是一种自然祸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员工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逼。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和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特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部门、全体员工。

三、管理标准1. 预警阶段•当暴雨洪水预警发布时,企业应立刻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通知全体员工注意天气预警信息。

•各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整理整理工作场所,清理易积水、易堵塞的地方,并确保安全出口通畅。

•外勤人员应适时返回公司,避开受困。

2. 紧急停产阶段•当暴雨洪水达到企业停产标按时,企业应快速发布停工通知,全面停产。

•全部员工应依照通知要求立刻停止工作,关闭设备,组织有序撤离。

•部门负责人应确保员工安全离开,并做好人员清点工作,确保无人员滞留。

3. 返回岗位阶段•当暴雨洪水减弱或撤离时,企业应发布复工通知,要求员工返回岗位。

•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员工依照通知要求返回工作岗位,重新开展工作。

•公司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岗位安全。

四、考核标准1. 预警阶段•部门负责人应按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员工,如未适时启动或通知不到位,每次扣除5分。

•员工未按要求清理工作场所或清理不到位,每次扣除2分。

•外勤人员未适时返回公司,每次扣除10分。

2. 紧急停产阶段•企业未适时发布停工通知,每次扣除10分。

•部门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员工停工和撤离,每次扣除5分。

•人员清点不精准或有人员滞留,每次扣除3分。

3. 返回岗位阶段•企业未适时发布复工通知,每次扣除5分。

•部门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员工返回岗位,每次扣除3分。

•工作环境检查和评估不到位,每次扣除2分。

五、补偿与安全保障1. 员工补偿•在紧急停产阶段,员工短时间无法工作,企业将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员工供给相应的停工费用和补偿。

•如员工受伤或财产损失,将通过公司的相关保险进行赔偿。

2. 安全保障•企业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本领。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3篇)

2024年煤矿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暴雨洪水导致的淹井事故及人员伤亡,本制度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确立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具体措施。

一、煤矿在面临以下任一情形时,应立即停产并撤离人员:1. 当气象预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及以上等级的天气,或连续降雨量超过50毫米,或预报为“暴雨”天气时,必须立刻停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2. 如发现老空区出现异常突水现象,应立即停产撤人。

3. 相邻煤矿若发生水害事故,亦须立即停产撤人。

4. 当影响生产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正常工作时,应立刻停产并撤出人员。

5. 若施工现场出现透水预兆,亦应停产撤人。

具体预兆包括但不限于煤层潮湿、气温降低、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水的“嘶嘶”声、矿压增大以及片帮、冒顶和底臌等现象。

二、人员撤退程序应严格遵循以下步骤:1. 煤矿发生重大水患事件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抢险部门,全面负责撤退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处理措施。

2. 现场总指挥应指导井下设备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协同,指挥受威胁区域人员的安全撤离。

3.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退命令后,应服从班组长指挥,沿预定撤退路线有序撤离,避免慌乱。

4. 透水事件发生后,应尽快观察并判断透水位置、水源、水量、原因及危害程度,并按照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路线迅速撤离,同时通知调度室撤退路线和目的地。

5. 撤退时应紧靠巷道一侧,抓紧固定物体,避开水流主流,预防被水中的矸石和木料撞击。

6. 在撤退路线和巷道交叉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以便救护人员识别。

7. 撤退过程中应保持秩序,避免慌乱和争抢,确保自己和他人安全。

8. 撤退应遵循由低到高的路线,避免进入独头巷道。

9. 遇险人员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最近路线撤离。

10. 总指挥需指定专人记录抵达安全区的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引言:煤矿行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安全隐患的问题,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面前。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暴雨日益频繁,煤矿安全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相关利益,加强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一、巡视制度1. 巡视内容暴雨期间的巡视应当重点关注煤矿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储水池、陡坡等,以及巷道、巷口等可能发生塌方、坍塌等事故的地点。

同时,还应密切观察矿井入口附近的江河水位变化,确保矿井安全出入口畅通。

2. 巡视频次暴雨期间,巡视的频次应加大。

对于重点区域,应增加巡视人员和设备,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巡视记录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记录巡视情况。

巡视记录应包括巡视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处理方式等信息。

同时,巡视记录应存档备查,以备后期的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

二、停产撤人制度1. 停产标准煤矿应根据暴雨期间的降雨量、江河水位的变化、矿坑内积水情况等因素,制定停产标准。

例如,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值时,或者江河水位超过安全警戒线时,应立即停产。

2. 撤人策略一旦确定有停产的情况,应立即启动撤人策略。

首先,应安排专人提醒矿工停止作业,并迅速向各作业区域传达停产的通知。

其次,应组织矿工按照安全通道有序撤离,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联系保障措施在推行停产撤人制度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联系保障措施,确保暴雨过后及时通知矿工恢复生产。

应建立煤矿短信通知系统,向矿工发送相关信息,并指导矿工如何重新进入矿井。

三、改进建议1. 提高巡视标准煤矿巡视应更加细致全面,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区域,应进行加强巡视和监测。

例如,应加大对排水系统、坡度、巷道支护等关键部位的巡视力度,确保工作面和矿井的安全。

2. 加强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应加强暴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和工作纪律等方式,提高矿工对暴雨期间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本

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范本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制定本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暴雨洪水期间的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以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首要考虑。

2. 安全第一:确保暴雨洪水期间的生产活动不会对职工和公司财产造成危害。

3. 及时响应:遇到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应快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

4. 协同配合: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根据需要提供支持和协助。

三、具体措施1. 预警通知: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监测天气预警信息,一旦收到暴雨洪水预警信息,立即通知公司全体职工,并告知相应的应对措施。

2. 临时休假:公司将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旦发生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即刻宣布全员停工,并安排职工返回家中,居住在安全的地方。

3. 撤离程序:在暴雨洪水期间,公司将建立撤离程序,指定撤离路线和集合点,并组织人员负责指导和协助撤离操作。

职工应按照指定程序和要求有序撤离。

4. 应急物资:公司应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如救生衣、浮筒、防水袋等,确保职工在疏散过程中的安全。

5. 通信保障:公司应与当地政府和救援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并保持通信畅通,及时了解最新的天气和救援指令。

6. 员工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响应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四、责任与监督1. 公司负责人应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并确保相关设施和物资的准备和保养。

2. 各部门负责人应贯彻执行该制度,做好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3. 监察部门应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 职工有义务严格遵守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的制度要求,尊重预警信息,配合公司组织的撤离工作。

五、违反制度的处罚对于故意违反暴雨洪水期间停产撤人制度的职工,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的甚至会构成违法行为。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可以采取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
1.巡视制度:
在暴雨天气期间,安排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

特别关注排水系统、道路情况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地方。

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道路不会因为积水而导致滑倒或者交通事故。

2.停产制度:
在暴雨天气期间,当暴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时,可以考虑停产,暂停业务活动。

这样可以避免员工在恶劣天气下的工作,减少安全事故的风险。

3.撤离人员制度:
当暴雨天气导致局势恶化,存在生命安全的风险时,可以及时进行撤离。

建立完善的撤离计划和逃生通道,确保员工的安全。

在撤离过程中,可以采用人头计数的方式确保所有人员都已成功撤离。

此外,还需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醒员工关注天气预警信息,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和流程。

同时,建立健全公司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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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随着气候变化越来越严峻,暴雨也开始频繁出现,给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 制度背景暴雨天气引发的灾害经常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

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可以有效降低灾害的风险,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2. 巡视制度暴雨期间,对企业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巡视必须由专业的人员进行,主要检查以下方面:2.1. 水土流动情况暴雨容易导致河水暴涨,而企业的设备、设施等都是在地面上搭建,如果不及时检查,就容易引发水土流动问题。

因此,在暴雨期间,巡视人员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2. 积水情况暴雨过后,水可能会淹没企业地面,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巡视时,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和企业内部是否存在积水情况,及时排水,清理杂物。

2.3. 设备损坏情况暴雨可能会引发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企业的设备、设施受损。

为了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设施,并及时进行处理,巡视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各个设备、设施进行仔细检查。

3. 停产撤人制度当暴雨来临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停产撤人。

如果当地已经发布了暴雨预警,企业应当将此情况及时通报到员工中,让员工作好相应的准备。

3.1. 停产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停产、停业。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企业应当考虑是否停产。

当暴雨降临时,企业应当暂停生产营业,确保员工安全。

3.2. 撤人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撤离员工。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撤离员工。

在撤离之前,应当确认员工是否已经了解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撤离路线,做好应急准备。

4. 制度落实在实际制度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专人负责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巡视制度的实施,确保巡视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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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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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305-54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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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
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三、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
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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