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地方行政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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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行政区也采用双轨制。北方采取部落制,以 部族为单位,这种方式适合对游牧民族的管理; 汉人和渤海人所在的地区则划分道(府)、州 (军、城)、县三级制。
• 辽全盛时有5京(道、路)、6府(五京府和黄龙 府)、156州(军、城)、209县,52个直辖部落, 60个附属部落。
金朝
• 金朝极盛时期的版图,北至黑龙江、外兴安岭以 北,东至大海,南与南宋沿淮河为界,西及大散 关并与西夏为邻。
• 二级行政区划是县、国(诸侯的封地)、 邑(公主的封地和皇陵区、祭祀地)、道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 汉武帝时期曾经设立13(部)州为监察区, 州刺史治官不治民。东汉后期,州刺史有 了固定的治所,并直接向皇帝奏事,州则 变成高于郡的地方行政区,形成州郡县三 级行政区划制度。
魏晋南北朝
• 魏晋南北朝时期,魏、蜀、吴的疆域合计 比东汉末年有所扩大,西晋统一后也未有 更大的扩充,东晋十六国时期出现南北分 裂,南北朝时期则南北对恃,疆域虽时有 增减,但实际管治的疆域已经超过了西汉。
•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方行
政区划虽然基本承袭州郡 260
县三级制,但在不断限制 地方势力发展的情况下,
240 220 200
三级行政区的实际管辖范 180
பைடு நூலகம்
围都在缩小。
160
140
• 以州来说,三国时期有19 120

州(魏13州、蜀2州、吴5 100
州),西晋有21州,延至 南北朝末期,南陈有42州,
县级市369
369
市辖区856
0
500
856 1000
1463
县级
1500
2000
夏朝
• 夏王朝的活动区域主要在现在的河南登封 县一带,王朝直辖区域大概在伊水和洛水 一带,区域并不很大。
• 也就是说北至今山西太行山,南至豫西南 部,东至河南登封,西至陕西秦岭一带。
• 夏代的政治势力范围只是在今晋陕豫三省 的大部分地区。
• 商代的地方已经有内外服之分。
• 内服是商王直接统治区,外服是商王直接 统治区外的臣服部落。
• 内外服有侯、甸、男、卫、邦伯等,都是 接受商王分封或册封的,按照商王控制程 度的强弱和地域的远近,他们在自己的管 辖领域内仍拥有大小不同的独立自治权, 与王朝的关系主要表现在政治和军事上。
内服 侯 甸 男 卫 邦伯
• 县设令(大县)长(小县),设丞、尉,分掌行 政和军事。
• 郡县各设有府署,有一批府属小吏分管各方面的 具体事务,这些府属小吏由郡县长官自行选用。 这样,比较完整的地方管理体制就逐步形成。
秦朝
• 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真正实行统一的王朝,它 奠定了我国的疆域基础。
• 秦当时的疆域“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 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 。
商朝
• 商代的政治势力范围比夏代要大,王朝直接控制 地区号称“邦畿千里”,而且不断扩展,全盛时 “东不过江、黄,西不过氐、羌,南不过蛮荆, 北不过朔方” 。
• 也就是说商王朝的势力范围,东至今黄淮地区, 西至太行山以西,北至今河北北部,南至长江流 域。
• 以外的地区,则仍为各个方伯所控制,在王朝强 盛时期,方伯在名义虽然保持臣附,但王朝并不 能左右他们的内政。
两宋
• 两宋疆域虽然迥然不同,但在地方行政区划上却 是相同的。
• 两宋地方行政区划实行路、府(州)、县三级制。 • 北宋极盛时的疆域,“东南际海,西尽巴僰,北
极三关,东西六千四百八十五里,南北万一千六 百二十里”。在这辽阔的领地里,划分为开封、 河南、大名、应天等4京府,开封府畿、京东东、 京东西、京西南、京西北、河北东、河北西、河 东、陕西、淮南东、淮南西、两浙、江南东、江 南西、荆湖南、荆湖北、成都府、梓州、利州、 夔州、福建、广南东,广南西等23路。
隋朝
• 隋炀帝时,隋朝达到极盛,在大业五年 (609),隋朝的疆域已经东南两面至海, 西至且末,北至五原(今内蒙古五原县 南),东西9300里,南北14815里,疆域 超过秦汉,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家。
• “是时天下凡有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 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有奇” 。同样为了 集中权力,隋代省并州郡,恢复郡县两级 制。
• 安史之乱爆发以后,藩镇割据使中央政府失去对 地方的控制,虽然中央多次企图改变藩镇割据的 局面,总是收效不大,“迄唐亡百余年,卒不为 王土” 。
五代十国
• 五代十国活动的疆域远不及隋唐,地方行 政区划或三级或两级,各视自己的控驭势 力而定。
• 如州一级中有府(重要之地)、军(冲要 之地)、监(有矿产之地)等。这样,虽 然总的形势是处在分裂状态,但局部政权 对地方的控制力却得到加强。
• 南宋极盛时,“东尽长淮,西割商秦之半, 以散关为界” 。
• 划分为浙西、浙东、江东、江西、淮东、 淮西、湖南、湖北、京西、成都、潼川、 利州、夔州、福建、广东、广西等16路。
辽朝
• 辽朝极盛时期的版图,北达今蒙古高原色楞格河、 石勒喀河以北地区,东临日本海、黄海,南至今 河北霸州市、雄县,西越阿尔泰山。
80 60 40
北周有211州,南北合计
20
竟有253州。
0 三国
南北朝
• 魏晋南北朝是战争和民族大融合时期,在 战争和民族融合过程中,出现适应这种形 势需要的行政区划。
• 如曹魏时期的屯田行政区;
• 北魏时期的军镇行政区;
• 晋南朝时期的侨置州县,为少数民族设立 的左郡左县行政区,以及免兵户的军事编 制行政区等。
• 一是由大汗(皇帝)直接统辖的地区,这 部分地区是原属于金、南宋、西夏、大理 的部分领土。
• 二是中央政府实际控制的地区,大约占元 王朝领土的60%以上,其大都周围称为腹 里,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其余分为岭北、
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 南、江浙、江西、湖广、征东等11个行中 书省。省以下有路、府(州)、县三级, 实行的是四级地方行政区划。
• 西周初期采取分封诸侯制,周天子在分封 时,除了赐给象征性的器物,还要“授民” 和“授土”,诸侯带着天子所授之民,来 到封地,与原来在封地居住的人民一起, 组成新的诸侯国。
东周
• 成周一带约六百里土地,“南阳背泽、潞,富甲 天下;轘辕、伊阙,披山带河”,拥有今河南洛 阳、原阳、济源、修武、孟县、温县、沁阳、武 陟、偃师、巩县、嵩县、登封、新安、宜阳、孟 津、汝阳、鲁山、临颍等地区。
• 在复杂的政治势力升降和重新组合的过程 中,有些诸侯国开始取消或剥夺世袭权利, 出现了新的地方管理体制,那就是由诸侯 直接任命官吏去管辖某地。取消封邑,将 之纳入国家行政控制之内,郡县制出现了。
战国
• 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更为激烈,齐、秦、楚、韩、 魏、赵、燕等七雄并立,十余个小诸侯周旋于大 国之间,活动领域较春秋时期更为扩大,今云南、 贵州、甘肃、四川、江浙、辽宁西南部等地区也 纳入诸侯国势力范围,为统一的多民族帝国疆域 奠定了基础。
元朝
• 元朝是一个幅员广袤的大帝国,它“北逾 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 疆域“有难以里数限者”(《元史》卷58 《地理志一》)。以今日地理而言,帝国 的势力所及,北到北冰洋,南到越南、泰 国北部,东南至海而达澎湖,西至东欧和 西亚。
• 元朝统治者采用多种形式来实施管理,归 纳起来,大概有四种形式:
• 后来又有所扩充,其所辖的区域包括今天的晋、 冀、鲁、豫、陕、苏、皖、浙、闽、赣、湘、鄂、 粤、桂等14省区的全部,以及甘肃东部、四川东 部、云南东北部、辽宁西南部、内蒙古南部、宁 夏东南部、越南东北部、朝鲜西北部等局部地区。
• 设立了36个郡级行政区,后增至40余郡。 郡下辖县,是郡县两级地方行政。
• 战国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除保留少部分封采邑残 余之外,普遍推行郡县制。
• 战国时期仍享有分封采邑名号的人已经不再拥有 军政权力,采邑只作为受封者俸禄待遇的部分, 与原来的分封采邑制有根本的区别。
• 战国时期,郡县制已经较为普遍,郡县长官由国 君任命,是概不世袭的官僚。
• 在郡中设守,掌管全郡事务;设尉以分掌军事; 设御史(有些国设丞)以监察郡守、尉的工作; 三者直接向国君负责。
• 地方行政区划则“袭辽制,建五京,置十四总管 府,是为十九路。其间散府九,节镇三十六,防 御郡二十二,刺史郡七十三,军十有六,县六百 三十二。后复尽升军为州,或升城堡寨镇为县, 是以金之京府州凡百七十九,县加于旧五十一, 城寨堡关百二十二,镇四百八十八” 。
• 实际上是路(府)、州、县三级制,第二级则分 散府、节镇州、刺史州、防御州四等,第三级则 分赤县、剧县、诸县三等。
第五章 地方行政体制
省级34
25
20
15
10
5
4
0 直辖市4
23 省23
5 2
自治区5 特别行政区2
省级
地级333
盟3 3
自治州30
30
地区17 17
地级
地级市283 0
283
50
100 150 200 250 300
县级2860
林区1 1
特区2 2
自治旗3 3
旗49 49
自治县117
117
县1463
• 郡的长官称“守”,因京师咸阳是京畿地 区地位特殊,所以称为“内史”。
• 县的长官称“令”或“长”,京畿和重要 地区县的长官级别较高。
• 云贵部分地区未设郡而称属国,属于半独 立性质的行政区。
西汉
• 西汉初年的疆域有所缩小,沿边地区多处 于独立或半独立状态。
• 汉武帝时国力强盛,领土也有所扩张,极 盛时的疆域,曾东起库页岛,西到巴尔喀 什湖以东及葱岭以西,北至贝加尔湖,南 到两广及越南一部分。
唐朝
• 在唐高宗总章元年(668),唐王朝的疆域 “地东极海,西至焉耆,南尽林州南境, 北接薛延陀界,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 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 。如果加上 唐王朝以羁縻形式控制的周边少数民族地 区,其势力范围已经东至日本海,西至咸 海,南至越南中部,北至贝加尔湖北岸及 叶尼塞河中游,是当时世界无与伦比的强 盛大国。
西周
• 西周经过军事征服和封邦建国,政治势力范围更 加扩大,号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 莫非王臣”。
• 西周王朝全盛时,“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 歧、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薄姑、商奄, 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 燕、亳,吾北土也” 。
• 也就是说,疆域东达今山东半岛、黄淮及沿海地 区,西及今甘肃天水、灵台,南至今南阳盆地及 湖北襄樊、随州,北逾今北京市以北。
• 夏代地方诸侯称为“君”、“伯”,而更 多的则称为“某某氏”,这反映出当时是 处在早期国家时期,聚居在各地的部落首 领还具有酋长性质。
• “茫茫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 ,夏王 朝对各部落已经具有一定控制能力。
• “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是夏代对各 部落的控制是建立在朝贡关系上的,这也 是早期国家对各部落统治形式。
东汉
• 东汉全盛时,也只是“东乐浪,西敦煌, 南日南,北雁门,西南永昌,四履之盛, 几于西汉” 。
• 东汉末年,政治腐败,动乱不止,地方割 据,中央政府实际控制的地区已经有限。
• 两汉在中央政府直接控制的地区设立郡, 分封地区设立王国,归属地区设立属国, 边疆地区设立都护府、校尉、中郎将,这 些都属于第一级行政区划。
• 随着诸侯势力的崛起,周王室的领地渐渐缩小, 春秋末期,“王所有者,河内、武陟二县,及河 南府之洛阳、偃师、巩县、嵩县、登封、新安、 宜阳、孟津八县,汝州之伊阳、鲁山,许州府之 临颍县,与郑接壤而已” ,势力范围越来越小。
春秋
• 春秋诸侯争霸,诸侯国一方面进行兼并, 一方面还是采取西周制度,使卿大夫控制 着各自的封地。
• 唐代初期沿用隋代地方两级行政区划,或郡县, 或州县,以州县为主。
• 唐太宗贞观十年(626),分天下为10道,派遣 黜陟使或观风俗使分巡。10道是依据山川地理形 势划分的,是监察区,还算不上一级行政区。
• 开元二十一年(733),唐玄宗李隆基改10道为 15道,置采访使、观察使常驻,道开始向行政区 转变,最终又回到三级地方行政区划。
• 三是吐蕃地区设立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 府(又称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 司都元帅府(又称朵甘思宣慰司)、乌思 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 称乌思藏宣慰司)管理;畏兀尔地区则设 立大都护府管理。宣慰司和都护府直属中 央宣政院管辖。
• 四是成吉思汗分封给四个儿子的钦察汗国 (建帐在伏尔加河下游的萨莱)、察合台 汗国(建帐在阿力麻里,即今新疆霍城县 西北)、窝阔台汗国(建帐在科布多,即 今蒙古吉尔格朗图)、伊儿汗国(建帐在 大不里士,即今阿塞拜疆共和国南部)等 四大汗国。这四大汗国基本上是独立的, 其朝贡等事务归宣政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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