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安全知识十八字方针
消防安全知识十八字方针消防安全十八字方针指的是:“预防为主,执法为辅,技术先导,综合治理。
” 这是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这一方针。
一、预防为主: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在火灾发生之前进行预防,防微杜渐,切实减少火灾的发生。
通过宣传教育,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提高公众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预防火灾的发生。
二、执法为辅:预防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有违法违规行为。
当事人或单位未能履行预防义务,那么就需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和教育。
执法应当严格、公正,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技术先导:消防安全工作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多种技术手段。
科学技术的进步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安全、高效的手段和方法。
包括火灾预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人机巡查等技术的运用,能够提高灭火和救援的效率,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各个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包括公安消防部门、城市规划部门、建筑部门、企事业单位等。
需要各部门进行协同治理,从总体上推动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以上是消防安全十八字方针的核心内容,下面我将对每个方针进行详细阐述。
1.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预防火灾发生,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预防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消防隐患;制定和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义务,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有效运行。
2. 执法为辅:在预防工作失败的情况下,执法是必要的手段。
当事人或单位未能履行预防义务,那么就需要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和教育。
执法应当严格、公正,依法办事,确保消防法律的有效实施。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要注重教育和引导,引导当事人或单位真正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自觉履行消防义务。
3. 技术先导:科技的进步为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安全、高效的手段和方法。
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基本措施
消防工作的原则、任务和基本措施
(一)消防政策
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包括防火和消防。
防:防火的重要性常常通过预防来说明。
灭:组织人力物力、扑救火灾,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消防基本任务
总任务:消防法第一条提出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基本任务: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所有不安全条件和爆炸因素;
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张的条件和因素;
3、确保有足够的消防员和消防设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扑灭,减少损失;
4、确保有足够的紧急出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
5、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不受教育决不罢休、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三)消防基本措施
消防工作是社会性的、经常性、群众性的特点。
基本措施:第一,行政措施。
二是技术管理措施。
三是法制管理措施。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
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必须作到:
(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
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
(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在安全台帐上作记录。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预防为主”,一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
二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是确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例如公司制定的“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
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
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设施。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燃烧的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的条件燃烧,俗称火。
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我们称之为燃烧。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
那么这个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就是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条件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缺一不可。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叫氧化剂,也称为助燃物。
一般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在空气中约占21%。
可燃物跟氧气的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
引火源有很多种。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预防为主”,一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二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三是确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例如公司制定的“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
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设施。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燃烧的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的条件燃烧,俗称火.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的现象,我们称之为燃烧。
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那么这个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就是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条件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缺一不可。
1、可燃物: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自然界中的可燃物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三种。
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叫氧化剂,也称为助燃物。
一般氧化剂主要是指空气中的氧,在空气中约占21%。
可燃物跟氧气的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
3、温度(引火源):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的能量来源.引火源有很多种。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这个方针是由原来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演变而来的,它继承了原方针的大体精神,加倍准确和科学地表达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大体规律。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不论在指导思想上仍是在具体行动上,都要把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办法、技术办法和组织办法,切实有效地避免火灾的发生。
同时,由于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和每一个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咱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需在工作中动员和依托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群众,使消防工作成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大体手腕——预防和扑救二者必需有机地结合起来。
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踊跃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就是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消防安全工作的首位,同时也应把消防组织的建设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等消防设施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偏废任何一个。
事实上,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是做事故前的工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以够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事故;消是防的补救办法,是做事故后的工作,目的在于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防和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手腕,二者彼此联系,彼此渗透,防中有消,消中有防。
如在防火办法上采取的备置灭火器材、储蓄消防用水;在建筑布局上留出防火间距、保证道路畅通等办法都是为“消”做准备。
另外,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查明火源位置、着火物质的性能、燃烧产物状况、火势蔓延的途径、建筑物的构造特点和毗连状况和起火原因等,都是为了总结经验,制定预防火灾的办法。
因此,“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的观念或做法都是片面的,也是不可取的。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一、消防工作方针《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这个方针科学、准确地表达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要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地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达到同一个目的的两种手段。
只有全面地把握,正确地理解,认真贯彻执行这个方针,才能把消防工作做好。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工作的原则,是“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
这是我国《消防法》第二条所做的明确规定,仅靠公安消防部门一家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失去了基础,就失去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具体体现在:一是在火灾预防方面。
社会各单位与广大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生产和工作中具有消防安全意识,懂得消防安全知识。
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行为。
二是灭火救援方面,任何人发现火灾都要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决定,积极参加和支援火灾扑救。
火灾扑灭后,有关单位和人员还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
对于公安消防机构及其消防队来说,接到火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扑救火灾,负责组织和指挥火灾的现场扑救,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及各岗位员工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四、消防工作的意义消防工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直接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消防八字方针解读
消防八字方针解读
(原创版)
目录
一、引言
二、消防八字方针的含义
三、预防为主
四、防消结合
五、结论
正文
一、引言
消防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消防工作的效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方针,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消防八字方针。
本文将对消防八字方针进行解读,以期为广大消防工作者提供指导。
二、消防八字方针的含义
消防八字方针是指“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这一方针出自我国《消
防法》第二条,是我国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三、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消防八字方针中的核心内容。
它强调在消防工作中,应将预防火灾的发生放在首位,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防止火灾的发生。
具体来说,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求我们在建筑设计、材料选择、设施配置、生产工艺等方面,都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四、防消结合
防消结合是消防八字方针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它意味着在消防工作中,
预防和扑救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
预防工作虽然重要,但火灾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因此必须加强扑救力量的建设和培训,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尽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五、结论
总之,消防八字方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它强调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7 页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这个方针是由原来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演变而来的,它继承了原方针的基本精神,更加准确和科学地表达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不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都要把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
同时,由于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以及每个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在工作中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群众,使消防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两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
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就是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消防安全工作的首位,同时也应把消防组织的建设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等消防设施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偏废任何一个。
事实上,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是做事故前的工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事故;消是防的补救措施,是做事故后的工作,目的在于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防和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手段,二者相互联系,互相渗透,第 2 页共 7 页防中有消,消中有防。
如在防火措施上采取的备置灭火器材、储备消防用水;在建筑布局上留出防火间距、保证道路畅通等措施都是为消做准备。
另外,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查明火源位置、着火物质的性能、燃烧产物状况、火势蔓延的途径、建筑物的构造特点以及毗连状况和起火原因等,都是为了总结经验,制定预防火灾的措施。
我国消防工作贯彻什么的方针(我国消防工作贯彻什么的方针预防)
我国消防工作贯彻什么的方针(我国消防工作贯彻什么的方针预防)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是什么?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狭义的意思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消防部队是纳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同时又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例和《兵役法》、《现役军官法》,享受现役军人同等待遇,可以说既是军人也是警察。
部队主要担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反恐处突和社会救助等任务,是大型灾害的第一出动力量,也是和平时期战损率最高的纪律部队。
消防工作贯彻什么的方针消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章第二条。
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有以下要求:1、各单位消防工作应指定专门领导负责,制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的防火工作计划。
组建基本消防队伍,绘制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2、消防器材管理要由保卫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3、明确防火责任区,将防火工作切实落实到车间、班组、作到防火安全人人有责,处处有人管;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记入安全台帐。
原创课后帮安全知识竞赛答案分享课后帮安全知识竞赛答案是什么0评论佚名分享课后帮安全知识竞赛答案是什么?课后帮是一款关注中小学生课后社交的软件,该软件为大家提供了非常多有趣的玩法,让你快速丰富你的课余活动,而且还可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那么课后帮安全知识竞赛答案是什么?下面PC6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课后帮安全知识竞赛答案。
一、问答题1、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答:切断电源。
2、发生火灾拨通“119”后,应向“119”台报告哪些情况?答:要报告火灾所在的区、县、街道,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受威胁物质,报警人姓名、单位、电话,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的到来。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消防工作得方针与原则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得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得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得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与“消”得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得基本规律。
““预防为主”,一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
二就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与扑灭初期火灾得能力。
三就是确立一套科学得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
例如公司制定得“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就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得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得火灾。
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
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就是我们常见得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得消防设施。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就是消防工作得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就是《消防法》确定得消防工作得原则。
燃烧得基础知识第一节燃烧得条件燃烧,俗称火。
通常伴有火焰、发光与(或)发烟得现象,我们称之为燃烧、任何物质发生燃烧,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得过程。
那么这个过程得发生与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就就是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与温度(引火源)。
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得条件下可燃物质才能发生燃烧,缺一不可。
1、可燃物:凡就是能与空气中得氧或其它氧化剂起化学反应得物质称为可燃物。
自然界中得可燃物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体、液体与固体三种、2、氧化剂(助燃物):能帮助与支持可燃物燃烧得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得物质称为叫氧化剂,也称为助燃物。
一般氧化剂主要就是指空气中得氧,在空气中约占21%、可燃物跟氧气得接触面积越大,氧气浓度越高,燃烧就越剧烈。
3、温度(引火源):就是指供给可燃物与氧或助燃剂发生燃烧反应得能量来源、引火源有很多种。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
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这个方针是由原来的“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演变而来的,它继承了原方针的基本精神,更加准确和科学地表达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不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在具体行动上,都要把火灾的预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切实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
同时,由于消防安全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以及每个公民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在工作中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宣传和教育群众,使消防工作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所谓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两者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
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工作,以便在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予以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减少人员伤亡,有效地保护公民生命、国家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就是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消防安全工作的首位,同时也应把消防组织的建设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讯等消防设施的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真正把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有机地结合起来,不偏废任何一个。
事实上,防和消是相辅相成的,二者缺一不可。
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是做事故前的工作,防火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事故;消是防的补救措施,是做事故后的工作,目的在于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防和消是达到消防安全的两种手段,二者相互联系,互相渗透,防中有消,消中有防。
如在防火措施上采取的备置灭火器材、储备消防用水;在建筑布局上留出防火间距、保证道路畅通等措施都是为“消”做准备。
另外,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查明火源位置、着火物质的性能、燃烧产物状况、火势蔓延的途径、建筑物的构造特点以及毗连状况和起火原因等,都是为了总结经验,制定预防火灾的措施。
因此,“重防轻消”或“重消轻防”的观念或做法都是片面的,也是不可取的。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
消防工作的方针是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然而,火灾的发生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万一着了火怎么办?我们在这节给大家介绍一些简单明了,切实可行的火场自救方法。
1994年12月8日,对于新疆克拉玛依市的人民来说,是一个灾难的日子。
这一天,在市友谊馆内,有7所中学,8所小学,15个规范班的学生和教师,正在向自治区教委的领导作汇报演出,参加人数共796人。
演出开始后,舞台上方的7号光柱灯突然烤燃了附近的纱幕,接着引起燃了大幕。
顷刻间,电线断路,灯光熄灭,剧场里一片黑暗。
一团团烈火像条条巨龙翻卷着扑向台下,剧场内的椅子着火了,海绵垫着火了,孩子们的演出服着火了,头发辫子着火了。
谁也没有料想到火灾来的这么快,这么猛烈。
浓烟中、教师们嘶哑地叫喊着,组织学生们逃生。
但是,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全友谊馆内的8个安全门,仅仅只有一个门是开着的。
烈火、浓烟、毒气以及你踩我挤、东撞西碰,很快地夺取了325个宝贵的生命,其中,中小学生有288人。
由于这期火灾的发生,克拉玛依市被泪水浸泡着,数万名亲人们戴着白花,捧着儿孙们的遗像,泪水打湿主襟。
哭泣声冲破九天。
试问:人世间还有什么比白发人送黑发人更加凄惨和伤心呢?由于火灾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全,也造成了无数家庭的不幸。
我们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呢?我们学校有必要让同学们学会一些简单易用的火场自救逃生的方法,要让同学们懂得,面对火灾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
发现起火,立即报警,这是我们每一个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消防意识。
报火警的内容及注意事项:1、要牢记火警电话是"119"。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正确简洁,说清着火单位所在地区及门牌号码。
3、说清是什么东西着火?火势的大小?4、要说清报警人的姓名和使用的电话。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由此规定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这一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反映了人们同火灾作斗争的客观规律,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两者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防”“消”并举、“防”“消”并重的思想,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火灾预防和扑救火灾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就是要求消防工作立足于防患于未然,要把火灾预防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通过各种法律的、行政的和技术的手段,依靠全社会力量,大力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
无数事实证明,只有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二)防消结合“防消结合”,就是要求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防火和灭火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通过预防虽然可以防止大多数火灾的发生,但火灾是经济发展的伴生物,从宏观来看,绝对杜绝火灾发生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
因此,在千方百计做好预防火灾的同时,应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公安消防队、企业事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建设,搞好技术装备的配备,强化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灭火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做到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消防工作的方针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将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
要在千方百计预防火灾的同时,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贯彻这一方针,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这一原则是消防工作经验和客观规律的反映。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由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消防工作的方针最新版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确立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责任制。
一、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阐明了“防”和“消”的辩证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也体现了我国消防工作的特色。
防火和灭火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是“消”的先决条件,“消”必须与“防”紧密结合,“防”与“消”是实现消防安全的两种必要手段,互相联系,互相渗透,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消防工作中,必须坚持将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
要在千方百计预防火灾的同时,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贯彻这一方针,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法》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这一原则是消防工作经验和客观规律的反映。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这是由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属性决定的。
各级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单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主体。
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基础,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消防工作就不会发展进步,全社会抗御火灾的基础就不会牢固。
“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格局,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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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
导读:本文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我国消防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依据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
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燃烧具备的条件:
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可燃物
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助燃物
有一定能量的热源
火灾的定义:
着火因素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并造成一定危害的燃烧现象
消防工作的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的原因不放过;
事故的责任人不放过;
事故整改措施不放过,
事故相关人员教育不放过。
消防工作中的四懂:
1)懂得本质工作中火灾的危险性
2) 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
3) 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4) 懂得怎样逃生
消防工作中的四会:
1)会报警
2) 会使用灭火器财
3) 会扑灭初期火灾
4) 会组织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