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学生会监察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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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纪检规章制度

学生会纪检规章制度

学生会纪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建设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学生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干部及志愿者。

学生会纪检工作的宗旨在于维护学生会干部的形象,促进学生会干部的进步,加强学生会干部的自律意识。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工作要以规范学生会干部的行为为出发点,以培养学生会干部的自律能力为目标,以严明学生会纪律为基础,以教育引导为手段,全面深入开展。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会干部合法权益,依法、合理的查处学生会纪检违规行为。

第五条学生会纪检工作要与学校纪检、学生处等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六条学生会干部应当按照学生会章程和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忠诚履行职责,任劳任怨,积极服务同学。

第七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保持良好形象,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和学生会有关规定,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违法乱纪。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保守学生会的机密和事务秘密,不得随意透露学生会机密信息。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应当热爱集体,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学生会组织进行挑衅和分裂,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同情绪。

第十条学生会干部应当维护学生会干部团结,不得私自攻击和抹黑其他同学,不得谩骂、挑衅和诽谤他人,不得在网上进行不良言论。

第十一条学生会干部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状态,不得在校园内打闹、争吵、斗殴,不得涉及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应当竭诚为同学服务,严禁以权谋私,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学生的利益。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应当保持上进心态,积极参加学习进修,增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为同学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学生会纪检部门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制定相应处罚措施,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应当移交学校纪检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应当积极配合纪检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谎报。

学生会纪检部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纪检部的规章制度

学生会纪检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学生会纪检工作,维护学校的学术秩序和校园安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纪检部职责1. 督促各学生会成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2.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学习状况和行为表现,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和辅导员反馈情况。

3. 协助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和开展各项纪律教育和学风建设活动。

4. 主动发现学生会成员的优点和问题,并及时给予表扬或纠正。

第三章纪检部成员选拔与管理1. 纪检部成员的选拔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自荐等方式进行。

2. 纪检部成员具有一定的纪律观念和责任心,能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3. 纪检部成员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纪检部培训,提升纪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 学生会主席团对纪检部成员的表现进行考评,优秀者给予奖励,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的纠正和指导。

第四章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流程1. 每周召开纪检部例会,讨论并制定本周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2. 对学生会成员的学习状况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并掌握他们的学习动态。

3.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 协助学生会主席团组织纪律教育和学风建设活动,提高学生的纪律意识和学习质量。

5. 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和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反馈学生会成员的优缺点和问题。

第五章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纪检部成员在工作中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偏听偏信,不带个人情感干扰判断。

2. 保密原则:纪检部成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对学生会成员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保密。

3. 敬业操守原则:纪检部成员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学生会主席团和同学们的信任。

4. 全面发展原则:纪检部成员要注重全面发展,不仅要关注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问题,还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和成长情况。

第六章纪检部的奖惩措施1. 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会成员,纪检部将给予嘉奖和表扬,激励其树立榜样。

2024年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二篇)

2024年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1.纪检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与学生会规章制度。

2.作为纪检部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纪检部全体成员要热情服务于广大同学,全心全意、尽职尽责。

4.全体纪检部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5.纪检部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

纪检部全体成员须自觉维护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作,不计个人得失。

纪检部规章制度细则一、惩罚制度1)迟到累计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勤,旷会者记为一次缺勤。

2)无故缺勤二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3)对纪检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不认真职守者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

5)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二、纪检部职责规定、要求及组织体系1)对组长的职责规定:组长根据计划向组员分配任务,且随时询问了解计划执行情况,听取组员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成情况;组长有责任和义务对组员的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的机会,充分发挥每个组员的特长,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组长并定期向副部长汇报组内的工作。

2)对组员职责范围的规定:按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组员应服从组长管理,按时完成任务。

也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汇报工作;积极协助其他各组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3)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积极进取。

4)遇到突发事件如:(查勤遇到学生特意刁难)应头脑冷静处理事情,绝不允许意气用事,将该班级记下,然后需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

5)对于组员退出纪检部,组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递交退部申请,经纪检部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

6.纪检部组织体系:一个部长、三个副部长、五个纪检组。

三、行为规范1.查勤1)按时到达指定教室,禁止迟到事情的发生。

2)说话礼貌用语,进门主动问好,尊重老师与同学。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的自律和监督,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任务是: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检查学生会成员的行为,处理学生会内部的违纪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由部长、副部长和若干纪检委员组成。

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纪检委员由学生会全体成员推选产生。

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部长负责组织和协调纪检部的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2. 检查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确保其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规定;3. 处理学生会内部的违纪行为,依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4. 组织开展学生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纪检部成员的专业素养;5. 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在履行职责时,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严格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做到公正处理纪检工作中的各项事务。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成员的行为信息;2. 分析和评估收集到的信息,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 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检查,如发现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4.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罚建议,并报学生会主席团审批;5. 对学生会成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纪律意识和工作能力;6. 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对于学生会内部的违纪行为,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规定,可以给予以下处罚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一般性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批评和书面警告;2. 调整职务:对于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暂停或撤销相关职务;3. 暂停权益: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暂停或终止相关权益;4. 开除学籍:对于特别严重的违纪行为,可以建议学生会主席团开除学籍。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三篇)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一、引言学生会纪检部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学生会内部行为的组织机构。

为了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保持学生会纪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1. 学生会纪检部由一名部长和若干名纪检干事组成。

部长负责整体管理与监督工作,纪检干事协助部长完成具体任务。

2. 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言行举止,检查学生会会议的纪律,处理学生会内部的违纪行为和学生会成员间的纠纷等。

三、纪检部的工作流程1. 学生会纪检部每学期开展纪律教育培训,通过学习纪律法规和案例,提高部员的纪律意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 学生会纪检部与其他部门建立联络机制,及时了解学生会内各部门的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监督和处理。

3. 学生会纪检部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四、纪检部对学生会成员的监督1. 纪检部要求学生会成员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纪律,严禁违反学生会规定的行为。

2. 纪检部对学生会成员的言行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有不当行为,应及时提醒并纠正。

3. 纪检部对学生会成员的参与度进行考核,要求成员积极履行职责,不得缺席会议或活动,以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五、纪检部处理违纪行为的程序1. 纪检部接收到违纪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调查相关证据等。

2. 纪检部应采取公正、公平、严肃的态度对待违纪行为,并依法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临时禁赛等。

3. 纪检部对违纪行为要及时报告学生会主席团,并根据需要向学生会大会汇报相关情况。

六、纪检部对纠纷的处理1. 纪检部接收到学生会成员间的纠纷后,应先进行调解,通过双方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保持学生会内部的和谐。

2. 如果调解无效,纪检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处理纠纷,并对纠纷进行调查、核实,以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纪检部对纠纷处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负有监督责任,必要时可以向学生会主席团申请复议或上诉。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纪检部(以下简称纪检部)是学生会的工作部门,负责监督学生会及其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纪检部的任务是加强学生会的自律,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检查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维护学生会的权威和公信力。

第三条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严谨、保密、依法依规,坚持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纪检部设主任一位,副主任若干名,纪检委员若干名,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经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纪检部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纪检部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纪检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分工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履行职责。

第七条纪检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由纪检委员带领,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八条纪检部有权对学生会及其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监督学生会成员遵守学生会章程和纪律规定;2. 检查学生会的工作执行情况,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报告等;3. 调查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规行为,如贪污、浪费、失职等;4. 接受学生会成员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并作出合理的回应;5. 提出改进学生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纪检部有权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约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措施,对严重违纪行为可以提出纪律处分的建议。

第十条纪检部可以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对学生会成员的免职建议,经全体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可以对相关成员进行免职处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纪检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纪检部会议,讨论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第十二条纪检部会定期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纪检部会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发展、问题反馈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四条纪检部会及时处理学生会成员的投诉和举报,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范本(2篇)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范本(2篇)

学生会纪检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纪检部的组织管理,规范纪检工作,提高学生会纪检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依照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和相关规定,负责对学生会内成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监督,并保护学生会内部的公平公正。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积极参与各项纪律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并加强对纪律规定的宣传。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纪律处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纪律红线不可逾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由主席、副主席和若干纪检委员组成,由主席负责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主席由学生会选举产生,副主席由主席提名,学生会通过。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制定并公布成员管理办法,明确纪检委员的职责和权利,并定期进行组织生活会。

第三章纪检工作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定期组织对学生会内部成员进行思想道德品质的教育和监督。

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建立情况收集制度,对学生会内部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和核实。

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随时关注学生会内部的违规行为,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汇报。

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依法处理学生会内部的违规行为,对违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及时向学生会作出报告。

第四章廉政教育第十二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会内部成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水平。

第十三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定期组织学习廉政法规和纪律规定,提高学生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意识。

第十四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加强自身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高对纪检工作的担当和能力。

第五章工作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十六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完成学生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如组织选举、考核评优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八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对学生会内部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树立榜样。

第十九条学生会纪检部应当依纪依法对学生会内部的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学生会监察管理制度范本

学生会监察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组织的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

第三条学生会监察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学生会组织的纪律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监察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生会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察。

第五条监察委员会职责:1. 对学生会成员遵守校纪校规、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察;2. 对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察;3. 对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4. 收集学生意见,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改进建议;5. 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监察工作情况。

第三章监察内容第六条监察内容包括:1. 学生会成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生会规章制度;2. 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执行情况;3. 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4. 学生会成员是否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5. 学生会成员是否积极为学生服务,关心同学。

第四章监察程序第七条监察程序如下:1. 监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监察对象进行调查;2. 对监察对象进行谈话,了解相关情况;3. 对监察对象进行核实,收集证据;4. 对监察对象进行评议,提出处理意见;5. 将处理意见提交学生会主席团审批;6. 学生会主席团对监察委员会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批,并予以公布。

第五章处理与奖励第八条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1. 警告:对轻微违纪的学生会成员进行警告;2. 记过:对违纪行为较重的学生会成员给予记过;3. 留校察看:对严重违纪的学生会成员给予留校察看;4. 除名:对屡教不改、严重违反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学生会成员给予除名。

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会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会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学校其他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纪检部(以下简称纪检部)是学生会的内设部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监督、廉政建设以及学生会内部的纪律处分工作。

第二条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正、廉洁、严肃。

第三条纪检部的任务是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加强学生会成员的思想教育,推动学生会的廉政建设,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纪检部的工作目标是建设廉洁、高效、廉政的学生会,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会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纪检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并报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备案。

第六条纪检部主任负责纪检部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纪检部设纪检员若干名,由主任和副主任共同选拔任命。

第八条纪检部成员应具备较高的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纪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纪行为;2. 开展学生会成员的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提高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3. 负责学生会内部的纪律处分工作,依法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4. 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廉政风气;5. 推动学生会的廉政建设,提高学生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十条纪检部应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纪检部在履行职责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1. 接到举报或发现违纪行为后,纪检部应立即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2. 调查结束后,纪检部应召开纪检委员会会议,对调查结果进行讨论;3. 纪检委员会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后,纪检部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处理建议;4. 学生会主席团根据纪检部的处理建议,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决定;5. 纪检部应及时将纪律处分决定通知相关成员,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廉政建设第十二条纪检部应积极推动学生会的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包括:1. 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廉政意识;2. 加强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3. 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4. 定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廉政素养;5. 加强学生会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学生会的廉政建设。

学生会纠察部规章制度

学生会纠察部规章制度

学生会纠察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纠察部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校园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纠察部是学生会的工作机构之一,履行监督、纠察、执纪、维护校园秩序等职责。

第三条学生会纠察部的宗旨是遵守校规,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自治和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纠察部实行集体领导、民主管理,遵循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纠察部设主席团、委员会、纠察小组等职能机构。

第六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纠察部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七条委员会是学生会纠察部的议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和决策。

第八条纠察小组是学生会纠察部的基层组织,负责日常纠察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纠察部领导由部长负责,主要负责学生会纠察部的全面工作。

第十条学生会纠察部成员由部长、副部长、委员、监督员等组成,任期一年。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学生会纠察部的主要职责是处理校园纠纷、维护校园秩序、执纪等。

第十二条学生会纠察部负责制定学生会纠察制度,规范学生会纠察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纠察部负责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和指导,配合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学生会纠察部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安排任务。

第十五条学生会纠察部每周进行例行纠察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会纠察部建立纠察数据库,做好案件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七条学生会纠察部成员要带头遵守校规,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指导。

第十八条学生会纠察部成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违反纪律和法律。

第十九条学生会纠察部成员在工作中要团结合作,积极发挥作用,做到公正、严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学生会纠察部成员均适用。

第二十一条如有需要修订本章程,须经学生会主席团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会纠察部部长。

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制度

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制度

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制度第一篇: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制度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制度扣分:一、所有成员有校级处分者,扣伍分及以上,视情节轻重停职检查一周及以上(或直接撤职)。

停职期结束后在全体会议上作书面及口头检讨,根据其他成员表决情况和检查期考核情况决定其职务。

二、在校内非教室上课期间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未佩戴者扣壹分。

三、通知开会无故不请假且旷会缺勤者,一次扣贰分;条件不充分临时请假累计三次扣陆分,且停职一周。

四、开会无故未请假迟到,累计两次扣叁分。

五、开会时扰乱会议秩序或进行与会议无关的物件(如手机、Mp3等)视情节轻重扣壹至贰分。

六、安排值班、参加活动等无故未请假且未按时到岗扣贰分。

七、安排值班、参加活动等无故未请假旷岗或迟到时间超过总时间的一半及以上一次扣伍分。

八、开会或值班、参加活动等中途无故未请假擅自离开扣贰分。

九、在学校、主席团、部长(主任)等布置任务时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视情节扣壹至叁分。

十、若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等违反此制度,将在此制度原有扣分上加扣壹分。

纪检部成员徇私情等,则对其双倍扣分处理。

加分:一、好人好事有学生处记档的,每人一次加叁分。

二、学校期末单科奖学金一科加壹分,综合奖学金一次加陆分。

三、参加校园工作(比如志愿者等)一次加叁分。

四、比赛中获得校级荣誉一次加叁分,获得区(县)级一次加伍分,获得省(直辖市)、国家级荣誉一次加柒分。

五、在学校、学生处、团委、主席团、部长等布置任务且完成质量高、效率好可视情节,向主席团申请加壹至叁分。

备注:若此制度需要删补,要求通过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表决后方可改动。

本制度统分与每月补助和每学期评优等直接挂钩。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主席团,从2013年11月27日校第七届学生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校第七届学生会2013年11月29日第二篇:学生会成员退出制度学生会成员退出制度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正常退会截止时间为从完成全部学业之前,其余时间可自愿退会。

学生会监察组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监察组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监察组的组织建设,规范监察组工作流程,提高学生会工作透明度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生会监察组全体成员,以及其他参与学生会监察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生会监察组在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及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监察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员若干名。

第五条组长负责监察组全面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组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监察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专业素养。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监察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流程执行;2. 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廉政教育,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3. 对学生会财务进行监督,确保财务收支透明;4. 收集、整理学生会工作信息,及时向主席团汇报;5. 对学生会干部和成员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6. 处理学生会对内对外投诉、举报等事宜;7. 参与学生会重大活动的策划和实施,提供监督意见。

第八条监察组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监察职责,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3. 积极参与监察工作,提高自身业务水平;4.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信息;5. 服从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执行监察组决议。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监察组工作流程如下:1. 制定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2. 组织开展监察活动,收集相关资料;3. 分析、评估监察结果,形成监察报告;4. 向主席团汇报监察情况,提出改进建议;5. 对监察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监察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工作不力、违反规章制度的监察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监察规章制度

学生会监察规章制度

学生会监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监察工作,营造学校和谐、稳定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学生会章程》,制定本监察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监察工作是学生会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生会活动公正、公开、透明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学生会监察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客观、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监察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是学生会监督机构,负责对学生会管理和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五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由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得少于一半,学生会主席固定为监察委员会主任。

第二章学生会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学生会的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关注学生会财务管理、选举活动、日常事务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有权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审核,有权要求学生会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有权提出对学生会的批评建议,对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改。

第九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有权对学生会主席及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约谈情况应当书面报告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

第十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有权组织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议和考核,对学生会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奖惩。

第三章学生会监察工作的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生会监督工作情况,制定监督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和督导,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三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和学生会主席报告监督工作的结果,接受代表大会和学生会主席的监督和问责。

第十四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会监督工作档案,留存监督过程和结果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四章学生会监察工作的保障措施第十五条学生会监察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利益和形象,履行职责,保守学生会内部信息,绝不泄露。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纪检工作,维护校园风气,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依法独立行使纪检职权,确保纪检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言行举止,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提出纪律建议和处罚建议,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成员若干人。

主任由学生会主席任命,副主任和成员由主任提名,经学生会批准任命。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主任负责学生会纪检部的日常工作,协调部内事务,代表学生会纪检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代理主任职务时具有相应职权。

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生会成员的监督工作,参预调查处理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言行举止,催促其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

2. 接受学生会成员的纪律举报,进行调查核实。

3. 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纪律建议和处罚建议。

4. 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5. 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稳定。

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原则:1. 公正原则:对待每一起纪律违规行为都要公正客观,不偏不倚。

2. 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处理纪律违规行为,不偏私,不徇私情。

3. 公开原则:对纪检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接受学生会成员和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1. 接受纪律举报:接受学生会成员的纪律举报,确保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

2. 调查核实: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采集证据材料。

3. 处理决策: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纪律建议和处罚建议。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自律和纪律建设,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促进学生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内设机构,负责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纪问题。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开、透明、严肃。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的权力来源于学生会的授权,行使纪律监督和处分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由学生会主席任命,副主任和成员由主任提名,经学生会主席批准任命。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主任负责学生会纪检部的日常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由学生会主席直接领导。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成员的任期为一学年,可以连任。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2. 调查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4. 协助学生会主席处理学生会内部纠纷和矛盾;5. 组织开展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有以下权力:1. 对学生会成员进行监督检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行为表现;2. 要求学生会成员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配合调查处理工作;3. 对违纪学生会成员进行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4. 提请学生会主席对严重违纪学生会成员进行纪律处分;5. 向学生会主席提出有关学生会运行和纪律建设的建议。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程序包括:1. 接受学生会主席的委派,进行监督检查;2. 调查核实违纪问题,收集证据;3. 进行违纪学生会成员的听证,听取其陈述和辩解;4. 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会主席审批;5. 执行学生会主席的纪律处分决定;6. 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情况。

第五章违纪处理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对违纪学生会成员的处理方式包括:1. 批评教育:对一般性违纪行为,进行口头批评和书面警告;2. 记过: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记过处分;3. 记大过: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记大过处分;4. 组织纪律处分:对严重违纪行为,提请学生会主席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撤销职务、开除学生会成员资格等。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会的自律和监督,维护学生权益,规范学生会的运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学生会干部及其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任务是发现并处理学生会干部及其成员的违纪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严肃、有效。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由部长、副部长和若干纪检委员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部长负责学生会纪检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纪检委员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并经学生会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每学年召开一次纪检委员会议,讨论纪检工作,并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评议。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1. 监督学生会干部及其成员的行为,发现并处理违纪行为;2. 制定纪律规定和行为准则,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3. 对学生会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纪律意识和职业素质;4. 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加强学生会与其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5. 接受学生会主席团的委托,进行其他相关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在执行任务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接收举报:接受学生会成员和其他学生的举报,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和调查。

2. 调查核实:对涉及的学生会干部进行调查核实,采集证据和相关资料。

3. 处理违纪行为: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

4. 记录和报告:对每一起违纪行为的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五章处理原则第十二条学生会纪检部在处理违纪行为时,应坚持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对所有学生会成员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事实为依据:对违纪行为的处理应以事实为依据,严禁主观臆断和个人攻击。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会的纪律,保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推动学生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纪律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任务是:负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教育和监督,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提出纪律建议和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设主任一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需要,提名主任和副主任,并经学生会全体成员投票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成员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纪检部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成员的产生方式为自荐和推荐相结合,主任根据成员的自荐和推荐情况,确定成员名单,并报学生会主席团备案。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职责是:1.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2. 教育学生会成员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3. 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纪律处分;4. 提出纪律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享有以下权限:1. 对学生会成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采集相关证据;2. 对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3. 提出纪律建议和改进措施,向学生会主席团提出相关决策建议;4. 组织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报学生会主席团备案。

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工作发展和问题,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学生会纪检部对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核实,确保处理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第十三条学生会纪检部对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纪律处分,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学生会主席团报告处理结果。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

学生会纪检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纪检部的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提高学生会的纪律性和廉洁性,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纪检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廉洁。

第三条学生会纪检部的工作原则是公正、严肃、保密。

第四条学生会纪检部依据学生会章程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受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学生会纪检部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学生会主席团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纪检部主任负责纪检部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纪检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纪检小组,由纪检部主任指派成员担任组长。

第八条学生会纪检部主任、副主任和纪检小组组长应具备较高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思想,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审核任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学生会纪检部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监督学生会成员遵守学生会章程和纪律规定,维护学生会的纪律和形象;2. 调查处理学生会成员的违纪行为,依照学生会章程和纪律规定赋予相应的处罚;3. 监督学生会成员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4. 接受学生会成员的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5. 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学生会纪检部在开展工作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接到违纪举报或者发现违纪行为后,纪检部应即将组织调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2. 在调查核实后,纪检部应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3. 学生会主席团根据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决定是否赋予违纪成员相应的处罚;4. 纪检部应及时将处罚结果通知给相关成员,并监督执行。

第五章工作保障第十一条学生会纪检部在工作中,享有以下保障:1. 学生会主席团应赋予纪检部必要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2. 纪检部成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调查相关资料和问询相关人员;3. 学生会主席团应对纪检部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赋予合理的回应和处理;4. 纪检部成员的个人信息和调查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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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监察规章制度
篇一:学生会监察制度
学生会监察制度
一、劳动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天两检:第二节课间操,下午眼保健操。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劳动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劳动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和卫生区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劳动部干事到班、到区域检查卫生的时候,务必联系本班的劳动委员一起进行,并且及时指出其扣分环节,并且督促其及时清扫和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4)劳动部干事检查结束过后,德育办将在每层楼抽取一两间进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对劳动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二、体育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天两检:第二节课间操,下午眼保健操。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体育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体育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年级各班交叉监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体育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体育部干事到班和操场的时候,检查完毕后,务必联系该班的体育委员及
时指出其扣分环节,并且督促其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体育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三、纪律部监察制度
1、监察时间:
每节课间
2、监察方法:
(1)监察过程由体育部正副部长带队实施,并对成员监察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对成员监察内容进行统计整合;
(2)监察任务主要由校学生会纪律部同学承担,具体将监察班级(各年级各班交叉监察)划分到部门各个干事的人头上,实行实名制签字监察(此项内容纳入对纪律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3)纪律部干事到监察教学区域检查完毕后,务必联系该班的纪律委员及时指出其扣分环节(登记名字),督促其改正,并要求其对检查结果进行签字确定;(此项内容纳入对纪律部同学评优、评先进的考核);
四、监察纪律:
(1)要学生会同学到班监察时,必须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与本班同学发生矛盾;
(2)对班级及其卫生区域进行检查、评分时务必要做到客观公正,
严肃认真,绝对不允许弄虚作假,包庇实情;
(3)每天必须按时到岗进行监察工作,不允许无故缺勤和私自条换顶替,如实在是有个别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一定要在检查开始前告知学生会干部记录备案。

篇二:学生会督察部工作细则
督察部工作细则:
1、每周周一到周六早上7点50准时查课,包括请假、迟到、旷课、手机上交等事项。

2、严抓学生考勤以及手机袋使用情况,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不私心不偏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本学期增加了对三四节有课的班级的抽查,抽查时也要检查卫生情况,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

4、当学院举行大型活动时,负责维持好活动秩序,保持好活动纪律,杜绝玩手机、睡觉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上前制止,保证活动有序进行。

5、每周日做好每周总结,包括统计、打分等工作。

6、定时向老师报告查课情况,在询问过老师的意见后,对于一些违纪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7、定期开例会,对一周内的工作进行自我点评,找出本周工作出现的问题,每个人依次发言,查缺补漏,使本部室的工作更加完善,更加全面。

篇三:校学生会监察部成员考评制度
校学生会监察部成员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对监察部成员在校学生会监察部期间为校学生会及监察部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及个人素质、举止行为等各方面以考核的方式作全面的反应和鉴定。

二、考核办法
1、考评制度采取扣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内容涉及会议出席,会议纪律,会议表现,活动签到,以及工作情况。

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打分。

2、本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统计评分。

三、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评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监察部人员应充分重视。

2、对监察部成员建立起考核表。

3、考核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四、具体考核制度如下:
(一)例会制度:
1.每周举行一次例会;2.例会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3.监察部成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部长或干事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二)活动签到制度1不定期会有活动举行2.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活动人员由活动组织者决定,具体人员不定。

4.通知时如有事不能参加需向干事或部长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三)会议记录制度1例会由干事带领部员去做记录2.会议时间,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工作时需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

4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干事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席
论,并予以纪录。

(四)值班制度1每周三中午12:00—13:30分配人员至校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场地审批工作。

2工作人员需认真负责不得打闹嬉戏并仔细审查上交的策划书。

3申请场地人员需仔细填写申请表并交由保卫处及指导老师处盖章,于周四前交由监察部4因故不能出席者必须提前向干事请假并说明情况,否则按缺席论,并予以纪录。

(四)考核标准
1、考勤制度
(1).迟到:无论因任何原因迟到二次者给予警告、迟到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2).请假:因事无法参加会议,要向部长请假,请假三次者记为一次缺席。

(3).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监察部成员资格,并通知各院团委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

2、个人行为制度
(1)凡是监察部成员若有违反校规受到学校任何处分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

(2)一学期内由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有考试作弊行为一旦证实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3)在校园等公共场合又抽烟、酗酒、赌博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经查属实,第一次取消评优资格,第二次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4)出现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辱骂、恐吓、诽谤等行为,经查实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5)恶意破坏校园环境,校园基础设施,经查实给予取消其监察
部成员资格。

(6)所有监察部成员在工作中拉帮结派,崇尚个人主义或严重影响学生会正
常工作者,经查明属实,一律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3、个人工作制度
(1)有破坏学生会团结,恶意诽谤、中伤、诋毁学生会名誉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2)私自将工作证借给他人为私所用,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3)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活动(如商业活动),一经查实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4)出现恶意破坏学生会会议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5)由于工作出现重大错误,造成学生会损失者,进行责任追究。

(6)对本职工作无故、借故拖延,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一次给予警告,两次给予取消监察部成员资格;拒不执行上级命令、舞弊者给予取消其监察部成员资格。

五、细节考核扣分办法
1、私自使用学生会公用物品-1
2、无故迟到者-3
3、针对工作无故缺席者-5
4、开会无故不到者记一次缺席-5
5、保证检查数据正确,如若出现问题或以公谋私者(扣到个人)-2
6、工作时不认真、嬉笑、打闹者-3
7、校园内公共场所抽烟酗酒赌博者-10
8、不服从调遣或顶撞者,据情节-2~5
9、检查时,衣冠不整者-1
10、酒后参加会议者-5
11、随意翻阅或涂改档案文件资料-5 校监察部成员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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