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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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
为了更好地预防矿井生产过程中水害事故的发生,对矿井防治水进行科学的技术管理,充分发挥技术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确保井下各巷道(顺槽)在掘进期间人员的安全及矿井采掘正常运行,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矿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
一、组织机构
防治水领导机构
组长:武全怀(总工)
副组长:候福生(安全副经理)亢建华(生产副经理)秦克荣(机电副经理)王海仁(通风区区长)
成员:各科室科长
地测科汪利平(科长)机电科张平(科长)
技术科张海平(科长)通风科朱小军(科长)
安检科贾新宽(科长)防治水温林军(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下设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办公室
指挥部设在公司地测科(办公室电话:内线:8043 外线:4775355)
主任:汪利平
成员:调试室、地测科、综合办公室、安监科、机电科、通防科、供应科、救护队、综合队、掘进队、采煤队、基建办科室队主要负责人。
二、技术管理范围
1、制定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
2、矿井水文地质勘探。
3、矿井生产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4、机电设备管理。
5、科研及技术开发管理。
6、矿井开拓延伸及矿井配套防治水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7、防止发生水、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三、技术管理职责
(一)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
2.组织制定本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
3.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对本矿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
在安全生产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4.主持编制本矿科技进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注重科技队伍建设,指导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矿井水文地质勘探计划和设计、矿井技术改造、矿区配套防治水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提出并组织研究解决本矿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防治水治理等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组织研究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防治水、瓦斯、煤尘、顶板、机电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
8.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
9.积极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各种技术管理制度的实施。
10.副组长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各项分管工作。
(二)通风副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分管通风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技术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各级地方政府颁发的法令、指令、决定等。
3、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月、季安全防范事故措施。
4、负责通风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科学管理,管好用好通风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效用。
5、负责拟订、审查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文件和有关措施,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日常生产中的重大通风安全技术问题,从通风安全技术上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7、负责矿井通风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建设,拟订通风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参加矿井安全大检查、安全办公会,经常分析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掌握事故动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
8、对通风安全方面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配置、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通风安全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各类“一通三防”事故进行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检查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和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
10、对辅助救护队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负责矿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11、矿井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并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三)机电副总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分管通风安全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技术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各级地方政府颁发的法令、指令、决定等。
3、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安全生产技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月、季安全防范事故措施。
4、负责机电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科学管理,管好用好机电安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完好率,充分发
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效用。
5、负责拟订、审查矿井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文件和有关措施,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追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6、负责组织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处理日常生产中的重大机电安全技术问题,从机电设备管理安全技术上保证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
7、负责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拟定矿井机电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落实。
8、对机电安全方面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配置、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机电安全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各类“机电”事故进行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9、组织检查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和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
10、对辅助救护队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负责矿井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11、矿井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总工程师制定并实施抢险救灾方案
(四)科、队长职责
1、地测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搞好矿井的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煤矿地质、测量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负责排查煤矿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并组织落实解
决措施;建立健全各种地质测量图纸和相关地质资料管理制度,实行档案化管理等。
(4)负责采掘工作面日常进尺的掌握及其上报、通知工作。
2、防治水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搞好矿井的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进行防治水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的制定。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组织检查防治水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5)负责对地测科进尺核实、探放水技术指导和钻孔验收工作。
3、通风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通风副矿长领导下,搞好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人员测定探(放)水区域内瓦斯及有害气体的浓度。
对检测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通风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发生事故后负责参指挥与组织人员恢复受灾区的通风工作。
4、机电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领导下,搞好矿井机电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现场核定设备设施的排水能力。
对不符合排水要求的设备要立即提请更换。
(3)负责检查、验收探水机、排水设备设施的安装、储备、运转情况。
(4)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机电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5)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人员恢复受灾区的排水工作。
5、技术科科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搞好矿井采掘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掘进工作面探水支护设计、探掘合理布置。
(3)负责《作业规程》资料收集、汇总和审签工作。
(4)负责编制水害避灾路线合理撤退方案。
6、监测监控中心主任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通风副矿长领导下,搞好矿井监测、通讯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监测、通讯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科学管理,确保各项的完好率,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监测专业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4)发生事故后负责组织人员恢复受灾区的通讯、人员定位系统畅通工作。
7、探放水队队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和防治水科科长领导下,搞好矿探放水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人员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包括安装钻机、标注探水位置、填写报表等)进行施工。
(3)负责将探(放)水设计、探(放)水避灾路线、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水患预兆贯彻到本单位每位作业人员。
(4)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组织现场人员按应急预案撤离灾区。
(5)建立队内技术管理制度及探(水)施工记录台账。
8、瓦检队队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通风副矿长和通风科科长领导下,搞好矿井瓦斯检查工作。
(2)负责将探(放)水设计、探(放)水避灾路线、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水患预兆贯彻到本单位每位作业人员。
(3)负责安排专人检查探放水地点的瓦斯浓度及其它有害气体。
(4)瓦斯超限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现场跟班领导,并参与组织人员撤退。
9、机电队队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科长领导下,搞好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2)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设施。
(3)负责在探(放)水前安排专人提前做好各排水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测试工作,确保各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转工作。
(4)在探(放)水期间所涉及的排水点必须安排本单位人员坚守岗位,确保探放水正常实施。
(5)负责将探(放)水设计、探(放)水避灾路线、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水患预兆贯彻到本单位每位作业人员。
10、机电二队队长职责
(1)在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科长领导下,搞好电气设备检修,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2)负责探(放)水设备在地面的检修、测试,确保各排水设备有一定的备用量且能够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