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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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

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监控队伍。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工作面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作明确规定。

五、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六、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七、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

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并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

九、装置监测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1%)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人工检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1%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一、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十二、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

高、经济耐用、符合井下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购进的设备要技术材料齐全,有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以及仪器、仪表安全合格证,经瓦斯监控负责人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备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井下跟班领导、班组长、电钳工、安全员等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

六、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七、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八、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

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后必须全部升井进行全面检修。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1、设备、仪表台账

2、监控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安全监控日报表

7、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监控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井上、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路线及有关通风设施,风流方向、风量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矿长审阅签字。

五、监控室值班人员每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瓦斯日

报矿领导检查签字,每月底将本月记录交由技术科存档。

六、监控系统维护人员进行每月系统维护,日常检修记录,每周设备校验保存记录,月底前交由技术科存档。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管,提高煤矿安全防范意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上级部门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对所有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交接,履行签字手续。

三、值班人员必须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对于前来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填写“来人登记记录”。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主机设备的属性,操作过程中禁止添加、拷贝、删除和卸载任何文件。

五、值班人员不准随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六、严禁值班人员自带光盘和软盘上机运行操作。

七、严禁值班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游戏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瓦斯监测日报表,并上报矿

长和技术矿长审阅。

九、在机房接听井下电话,配合井下监控维护调试井下监控设备、探头。

十、负责瓦斯超限报警、系统不正常运行、上级监控中心的指示请示汇报矿领导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其他人员在主机上进行操作,经常保持机房设备的整洁、卫生。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

检修制度

一、井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参加安装、使用、维护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在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隔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

三、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进行全面检修。检修时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负责。

四、井下监控设备、通讯电缆等每天有专人巡检。井下检修监控设备时,与其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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