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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委会”)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织,是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园委会的任务是:协助幼儿园制定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参与幼儿园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家长与教师的沟通与交流;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园委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园委会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园委会设立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园委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主席团负责园委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园委会会议,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代表园委会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八条园委会的职责包括:1.参与制定和完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参与幼儿园的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3.促进家园合作,加强家长与教师的沟通与交流;4.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5.组织和协调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园委会有权:1.参加幼儿园的各类会议,对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2.与幼儿园教职工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3.组织和协调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提供志愿者支持;4.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第十条园委会的决议需经过园委会会议的表决通过,由主席团负责执行。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十一条园委会的家长代表和教职工代表每届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

第十二条家长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家长代表候选人需提前报名,并进行公示,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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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更好地促进幼儿园的发展,特设立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本章程旨在规范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1. 委员会由幼儿园园长担任主任委员,其他园务委员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中选举产生,委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

2.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一位委员担任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文件管理和会议记录等事务。

三、职责1.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

2. 提出幼儿园的改革和发展建议,并协助园长进行决策。

3. 组织和协调家长、教职员工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家园共育。

4. 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审议和监督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 监督和评估园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6.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升幼儿园的整体形象和教育质量。

7. 推动幼儿园的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提升教职员工的专业素质。

8. 协助解决幼儿园的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保障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四、运作方式1.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味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委员会会议决议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主任委员有权对会议决议进行最终确认。

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并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4.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向外界泄露。

五、选举与任期1. 园务委员的选举由全体教职员工自行组织,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 园务委员的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如有委员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由幼儿园园长提名并经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六、解散与修改1. 委员会可以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修改,修改需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2.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解散委员会,应由幼儿园园长提出解散申请,并经全体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

七、附则1.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幼儿园其他管理制度相互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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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扬民主,健全幼儿园管理机制,特成立此机构。

成员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积极参与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条园务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幼儿园设置由园长主持和领导下的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在园长主持下对幼儿园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园长在决策时参考。

并对园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第三条园务委员会的宗旨:提高幼儿园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第二章职权第四条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幼儿园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幼儿园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2、讨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园长提出建议。

3、审定幼儿园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4、审议幼儿园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5、审议幼儿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园务委员会第五条园务委员会的组成:园务委员会主任委员:xx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主抓幼儿园人事、行政、招生、安全、教学等;负责联系园务班子成员。

园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xx负责教育教学,落实园本课程、实施、完善和结题工作,督促教师工作的有效开展。

园务委员会成员:各班教师、厨师长、出纳负责对全园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预算、规则制度的建立等及其他园所管理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第六条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制度1.园务委员会审议提出的意见需经园长批准方能生效;当多数委员与园长意见不一致时,其方案或暂缓执行,以待复议。

2.园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由园长提交园务委员会,园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或主持时,要书面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

3.园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2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时召开。

4.园务委员会应达到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不能立会。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过园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经园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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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力,并促进家长、教师和幼儿园之间的密切合作与沟通而制定的。

二、组织机构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委会选举产生,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师选举产生。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共同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决策和执行园务委员会的事务。

三、职责与权力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评估幼儿园的发展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家长、教师和幼儿之间的交流活动,促进家园合作。

5.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处理家长和教师之间的纠纷和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6.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

7.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幼儿园的活动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四、会议制度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提出,并向全体委员会成员提前通知。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全体味议的记录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秘书处记录并保存。

五、选举与任期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家长代表由家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师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六、章程的修改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表决,以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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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家园共育,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商议与决策机构,是家园共育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三条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家园沟通与合作,促进家长参预幼儿园管理与教育活动,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第四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商议一致、服务为先。

第二章组织与成员第五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幼儿园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等职务,主任委员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委员会成员商议产生。

第七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继续履职,由家长大会或者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补选。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九条委员会的职责是:1. 协助幼儿园制定园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和难点。

4.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增进家园共育。

5. 协助幼儿园进行家长满意度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委员会的权力是:1. 参预幼儿园重要决策的讨论与决策。

2. 监督幼儿园的财务收支情况。

3. 提出幼儿园改进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4. 组织家长代表参预幼儿园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5. 向幼儿园提出合理的需求和诉求。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并提前提交议题和材料。

第十三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以多数通过。

第十四条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内容的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委员会设立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研究和推进。

第五章家长参预第十六条幼儿园应积极引导家长参预委员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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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限、运作机制等事项,促进幼儿园的良好发展。

1.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由幼儿园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是幼儿园家园合作的重要机构,负责协助幼儿园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促进家园共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

二、组织结构2.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教职员工代表由教职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组成,主席团主席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推选产生。

三、职责权限3.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是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决策,推动幼儿园家园合作,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3.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有权对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职员工队伍建设、家园合作等方面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幼儿园负责人反映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需求。

3.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有权参预幼儿园的财务审查,监督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使用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四、运作机制4.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主持。

全体味议是园务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会议决议需经过全体委员的表决通过。

4.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向全体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4.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代表会议和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听取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关工作的安排和部署。

4.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如教育教学工作小组、家园合作工作小组等,小组成员由园务委员会委派产生。

五、其他事项5.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应当保证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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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的管理和协调,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由幼儿园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协商机构。

第三条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园长管理幼儿园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家园合作,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第二章组成与职责第四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组成,其中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员工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员工选举产生。

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协助园长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2. 提出对幼儿园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意见;3. 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活动,促进家园合作;4. 监督幼儿园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5. 协助解决家长和教职员工的问题和矛盾;6. 定期向家长和教职员工通报幼儿园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选举与任期第六条家长代表的选举由家长大会负责组织,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等形式。

第七条教职员工代表的选举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大会负责组织,选举方式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等形式。

第八条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的任期为两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九条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委员会设立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全体会议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组成,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讨论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参加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解决问题。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应遵循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规范。

第十三条委员会应定期对幼儿园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向家长和教职员工公开,接受监督。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委员会所有,如需修改,应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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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引言概述: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确保幼儿园的管理和运作更加有序和高效。

本文将从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力和运作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成1.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成员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

园长作为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委员会的工作。

教师代表由教职员工中选举产生,代表教师群体的利益和意见。

家长代表由家长委员会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1.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任期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为两年,届满后可以连任一次。

在任期内,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为幼儿园的发展和管理做出贡献。

1.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立主席团和办公室。

主席团由园长担任主席,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担任副主席。

办公室由幼儿园的行政人员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

二、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2.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决策职责园务委员会有权对幼儿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如招生政策、教学计划、财务预算等。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专业领域,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共同参与决策过程。

2.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园务委员会有责任对幼儿园的管理和运作进行监督,确保幼儿园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运营。

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例会、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协调职责园务委员会应协调幼儿园内外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促进幼儿园的发展和进步。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加强与教职员工、家长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三、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权力3.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决策权园务委员会有权对幼儿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和部门。

委员会成员应尊重民主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做出公正和合理的决策。

3.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建议权园务委员会有权向幼儿园的管理层提出建议,包括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师资队伍、改善校园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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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促进家园合作,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而制定的。

1.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商议议事机构,旨在共同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1.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幼儿园章程以及相关规定。

二、组织机构2.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家长大会选举产生,教职员工代表由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选举产生。

2.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中选聘产生。

2.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整理。

三、职责和权限3.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是:a) 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b) 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c)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促进家园合作;d) 监督幼儿园教育质量,提出改进建议;e) 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的意见和问题。

3.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权限是:a) 参预幼儿园的重要决策,对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提出建议;b) 召开会议,听取家长和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c)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管理状况;d)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加强家园合作;e) 审查和推荐幼儿园教职员工的选拔、考核和奖惩事项。

四、工作程序4.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召集并通知全体成员。

4.2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

4.3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以多数成员的允许为基础,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4.4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做为参考意见提交给幼儿园管理层,并及时向全体家长和教职员工通报。

五、家长参预5.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如亲子活动、家长会等。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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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家校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管理的重要组织,负责协助幼儿园校长处理幼儿园的日常事务,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公平。

第四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任务是:协助校长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活动;协助解决幼儿园的问题和矛盾。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校长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召集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园务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教师代表由幼儿园的教师选举产生,代表教师的利益和意见。

第八条家长代表由家长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1.参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2.审议和决定幼儿园的重要事项;3.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4.协助解决幼儿园的问题和矛盾;5.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活动;6.提出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应当遵循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职权。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一条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的选举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二条教师代表的选举由全体教师进行,选举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公开透明的方式。

第十三条家长代表的选举由全体家长进行,选举方式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公开透明的方式。

第十四条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五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六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应当包括: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审议;幼儿园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幼儿园的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家长参预幼儿园活动的组织等。

第十七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当经过全体委员的讨论和表决,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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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引言幼儿园是培养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教育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园内各项工作,本章程旨在建立和规范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1. 园务委员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其中校长为园务委员会主任。

2. 校长具有最高决策权,负责组织和协调园务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力1. 园务委员会是园内决策的重要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幼儿园的工作计划、预算和政策。

2. 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各项运作,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人员选举和任免1. 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员工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2. 家长代表由家长们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3. 校长作为园务委员会主任,由幼儿园职工选举或由上级机构任命。

第五章:会议制度1. 园务委员会按照每学期召开一次的原则,召开会议研究、决策重要事项。

2. 园务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会议的召开,会议需提前一个月公布议程,并记录会议纪要。

第六章:工作方式1. 园务委员会通过集体讨论、意见征询等方式,推进幼儿园各项工作。

2. 园务委员会应重视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教师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活动推进1. 园务委员会要推进各项幼儿园活动的开展,包括文体活动、公益活动等。

2. 园务委员会要主动联系社区、企业等外部资源,丰富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和资源。

第八章:安全管理1. 园务委员会要制定和完善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的安全稳定。

2. 园务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

第九章:家长参与1. 园务委员会要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加强家长的参与和沟通,共同推进幼儿园工作。

2. 园务委员会要定期与家长开展沟通交流活动,听取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章:经费管理1. 园务委员会要制定和落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2. 园务委员会要充分利用财务资源,优先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第十一章:评估和督导1. 园务委员会要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督导,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协助幼儿园开展各项工作,维护幼儿园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发展。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协商、协调和监督机构,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开、公正、透明,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幼儿园的利益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全体委员组成。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委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园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方案。

第七条全体委员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共同参与园务委员会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八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协助幼儿园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2.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质量和教育环境;3. 协助幼儿园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4. 组织家长参与幼儿园的各项活动;5. 解决家长和教职员工之间的矛盾和问题;6. 倡导家长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7. 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权利包括:1. 参与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监督幼儿园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3. 参与幼儿园的师资培训和教育改革;4. 监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5. 提出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 参与幼儿园的评估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选举和任期第十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委员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共同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会议制度第十三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每学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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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概述: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是为了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

本章程旨在明确园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机制,为幼儿园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一、园务委员会的组成
1.1 家长代表
1.2 教职员工代表
1.3 幼儿园管理人员
二、园务委员会的职责
2.1 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2 监督和评估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
2.3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管理和决策
三、园务委员会的运作机制
3.1 定期召开会议
3.2 设立工作小组
3.3 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
四、园务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4.1 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
4.2 组织和参预各类活动和庆典
4.3 协助幼儿园处理家庭纠纷和矛盾
五、园务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
5.1 权力
5.1.1 提出建议和意见
5.1.2 参预决策和监督
5.1.3 参预幼儿园的活动和庆典
5.2 义务
5.2.1 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
5.2.2 积极参预园务委员会的工作
5.2.3 维护园务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结语: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幼儿园与家长的密切合作,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园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和作用,共同努力,为幼儿园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园务管理,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监督、协助幼儿园管理工作,维护幼儿园师生权益,促进家校合作,推动幼儿园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任务是:制定幼儿园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协助解决师生之间的纠纷;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组织家校活动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组成。

其中,教师代表由教职员工选举产生,家长代表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会代表由幼儿园所在地社会组织推荐产生。

第五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委员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六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二)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师资队伍建设情况;(三)协助解决师生之间的纠纷,维护幼儿园师生权益;(四)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五)组织家校活动,促进家校合作,提升家长参预度;(六)采集家长和社会的意见建议,提供改进幼儿园工作的参考。

第七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力:(一)对幼儿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监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三)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审查财务报表;(四)协助解决师生之间的纠纷,维护师生权益;(五)提名、推荐幼儿园教师聘任和奖惩事项;(六)参预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四章选举与任期第八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校长选聘,任期为3年。

主任和副主任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教育经验。

第九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社会代表的产生方式如下:(一)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员工选举产生,每任期为2年;(二)家长代表由家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任期为1年;(三)社会代表由幼儿园所在地社会组织推荐产生,每任期为3年。

园务委会章程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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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的内部管理,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幼儿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是幼儿园园务委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根本准则。

第三条园务委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幼儿园的重大事项决策、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园务委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园长:园务委会主任,负责园务委会的全面工作;2. 副园长:园务委会副主任,协助园长工作;3. 教研组长:负责教育教学工作;4. 教师代表:代表全体教职工参与园务决策;5. 家长代表:代表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6. 行政人员代表:负责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7. 工会主席:负责园务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园务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园长和副园长担任。

主任主持园务委会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园务委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2. 审议和决定幼儿园重大事项,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招聘、职称评定、薪酬福利等;3. 监督幼儿园各项工作计划的实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4. 审议和决定幼儿园的财务预算、决算;5. 负责幼儿园的对外交流与合作;6. 负责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工作;7. 负责幼儿园的内部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1. 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2. 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3. 监督幼儿园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家长代表的主要职责:1. 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2.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3. 协助幼儿园开展家长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园务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条园务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园务委会会议议题由园长提出,经主任批准后,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二条园务委会会议决议应当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园务委会所有。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任务1.1 目的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家园合作,提高幼儿园管理和教育质量,为幼儿提供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1.2 任务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任务包括:1.2.1 协助幼儿园制定发展规划和教育目标,提供意见和建议。

1.2.2 参预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

1.2.3 组织和协调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促进家园合作。

1.2.4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1.2.5 协助解决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问题和纠纷。

二、组成和职责2.1 组成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以下成员组成:2.1.1 幼儿园园长:作为园务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召集和组织园务委员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

2.1.2 家长代表: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

2.1.3 教师代表:由幼儿园教师选举产生,代表教师的利益和意见。

2.2 职责2.2.1 幼儿园园长负责:- 召集和组织园务委员会会议,制定议程。

- 听取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提供解决方案。

- 监督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2.2.2 家长代表负责:- 参预园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 组织和协调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

-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2.2.3 教师代表负责:- 参预园务委员会会议,提出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 协助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活动方案。

- 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协助解决教学问题。

三、运行机制3.1 会议3.1.1 园务委员会会议由幼儿园园长召集,每学期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暂时召开。

3.1.2 会议议程由园长事先确定,并通知所有成员。

3.1.3 会议记录由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秘书负责。

3.2 决策3.2.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决策原则是民主、商议一致。

3.2.2 重要决策需要经过园务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投票,达到过半数成员允许方可通过。

3.2.3 决策结果由园务委员会秘书记录并通知所有成员。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教职员工代表组成的工作机构。

2. 园务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3. 园务委员会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秘书长由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

三、职责与权力1.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 园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如招生政策、教学改革、教师培训等。

3. 园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

4. 园务委员会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的问题和意见,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四、选举与任期1. 园务委员会的成员由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共同选举产生,每个代表任期为两年。

2. 家长代表由全体家长投票选举,教职员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员工投票选举。

3. 选举产生的园务委员会成员需经过幼儿园负责人批准。

五、会议制度1. 园务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

2. 全体会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3. 全体会议的决议需经过多数成员的赞同方可生效。

六、工作机制1. 园务委员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如教育教学委员会、安全卫生委员会等,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2. 专门委员会由园务委员会成员自愿组成,每个委员会设主任和副主任,由成员互选产生。

3. 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定期向园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七、解散与修改1. 如园务委员会的工作不能有效开展或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可由全体成员提出解散议案,并经过三分之二成员的赞同方可解散。

2. 园务委员会章程的修改需由全体成员提出议案,并经过三分之二成员的赞同方可生效。

八、附则1.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由园务委员会成员共同遵守和执行。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和发展,促进家园合作,提高教育质量,特设立幼儿园园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1.2 委员会是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组成的商议机构,旨在共同研究、商议和决策幼儿园的重要事务。

二、职责和权力2.1 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监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b) 参预幼儿园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的制定;c) 协助幼儿园解决家长关注的问题和难点;d) 组织家长参预幼儿园的各项活动;e) 推动家长和幼儿园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2.2 委员会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a) 参预幼儿园的决策过程,提出建议和意见;b) 监督幼儿园的日常运营和管理;c) 参预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评选和考核;d) 参预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e) 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务;f) 委员会成员享有提案权和表决权。

三、委员会的组成和选举3.1 委员会由家长代表和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组成,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的比例为1:1。

3.2 家长代表由幼儿园家委会选举产生,教职员工代表由幼儿园教职员工代表选举产生。

3.3 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3.4 家长代表和教职员工代表的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

四、委员会的运作4.1 委员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主席由家长代表中选举产生,副主席由教职员工代表中选举产生,秘书由委员会成员共同选举产生。

4.2 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主持。

4.3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预会议,按时出席,并认真履行职责。

4.4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5 委员会成员应尊重他人意见,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幼儿园的发展。

五、委员会的解散和修改5.1 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解散决定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

5.2 对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并报幼儿园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生效。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本章程旨在明确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委员会的工作流程,促进幼儿园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审议幼儿园的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组织架构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副园长、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机制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审议提交的议案,并作出相应的决策。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发表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决议进行表决。

四、决策程序
委员会成员应通过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提交给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应由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委员会作出的决策应得到多数委员的赞成票,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监督与评估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委员会应对其作出的决策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其科学性和有效性。

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成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资源管理
幼儿园园务委员会负责对幼儿园的人、财、物等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委员会应根据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制定资源分配计划,确保资源的合理使用。

委员会应加强对幼儿园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七、附则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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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务委员会工作规程
—、总则
(一)定位
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重点在协调幼儿园、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维护幼儿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方面发挥作
用,是“园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二)主要职能
1•咨询和建议。

提供社区(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幼儿园管理和幼儿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幼儿园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和协调。

宣传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幼儿园、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幼儿园发展和幼儿培养服务。

3•审议和决定。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有关幼儿管理、幼儿发展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三)工作原则
1.依法治园原则。

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幼儿为本原则。

以园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幼儿园、家庭、社区(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全体幼儿,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民主集中制原则。

园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幼儿管理、幼儿发展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4.沟通协调原则。

园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构成
1 •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

2•园务委员会领导主要包括园长、副园长,教师代表由教职工选举(推
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主席担任,家长代表由幼儿家长民主选举或者推选,每一个年级(或年级段)至少要有一名家长代表,社区(社会)代表由幼儿园根据所处社区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3 .园务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中幼儿园方面代表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

4•园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由幼儿园领导或者其他委员担任。

如果幼儿园领导担任主任,则应当有一名家长委员担任副主任。

园务委员任期两年,其中幼儿园领导随任职变动,家长委员随幼儿毕业升学而调整。

(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知情权。

听取幼儿园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2参与权。

应邀参加幼儿园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提出所代表方的意见和建议。

(3)提案权。

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提出有关幼儿管理、幼儿发展相关事项的议案。

(4)表决权。

参加园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进行表决。

(5)监督权。

听取园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幼儿园办学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2•义务
(1)按时参加园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2)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
幼儿园反馈。

(3)宣传幼儿园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协调幼儿园、家庭、
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幼儿园办学。

(4)根据园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有关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切实维
护幼儿权益。

(5)完成园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委员的管理与考核
1 •幼儿园加强与园外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为他们参与园务委员会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2•幼儿园每年度对园务委员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对工作表现突出、为幼儿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园务委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园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幼儿园应当对其作出免除委员资格或解聘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选或者补聘:
(1)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园务委员会工作例会;
(2)冒用园务委员会名义进行不法行为;
(3)以园务委员名义进行有损园务委员会声誉和利益行为;
(4)其他严重违反园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工作制度要求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
(一)园务委员会依据《幼儿园章程》、工作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园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

园务委员会每学期集中开会不少于两次,及时通报幼儿园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有关幼儿管理、幼儿发展的相关事项。

(三)园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园外委员应当加强与幼儿园的联系,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根据园务委员会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幼儿园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遇有特殊情况,经园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
议。

(四)园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制度。

园务委员会对审议决定的
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

园务委员会主任定期向园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幼儿园家长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通报。

(五)幼儿园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园务委员会工作过程中有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四、议事规则
(一)园务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幼儿园提交,也可以由委员提交,
议题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审议时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

(二)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集体表决。

(三)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
名投票的方式,园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园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四)对于园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园长应当尊重,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如果在讨论时发生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暂缓表决,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六)每次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决议执行情况应当通过园务公开专栏等形式予以公开,并向全体教职工、家长及时通报。

五、附则
幼儿园在《幼儿园章程》中,增加有关园务委员会的内容,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使园务委员会工作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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