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印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印发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医院印章、文件、资料等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印章、文件、资料等的印发、使用、保管等工作。
第三条医院印发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性、安全性、规范性、效率性、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四条医院印章分为公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医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医院公章用于医院对外正式文件的签署、证明等,财务章用于财务凭证的签署,人事章用于人事管理文件的签署。
第六条印章的使用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第七条印章不得擅自借出或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与医院业务无关的事项。
第八条印章使用后,使用人应立即将印章交还保管人,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三章文件管理第九条医院文件分为内部文件和对外文件。
第十条内部文件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印发,对外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印发。
第十一条印发文件应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文件印发前,应确保文件内容准确、完整,格式规范。
第十三条文件印发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个人领取。
第十四条文件保管应分类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
第四章资料管理第十五条医院资料分为档案资料、临时资料和废弃资料。
第十六条档案资料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归档、保管。
第十七条临时资料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保管,但应确保资料安全。
第十八条废弃资料应及时销毁,防止泄露医院秘密。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九条医院印发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医院印发工作人员应提高保密意识,不得泄露医院秘密。
第二十一条医院印发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资料泄露。
第六章责任与奖惩第二十二条医院印发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印发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印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印章是医院行使职权、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凭证和标志,具有法律效力。
为加强医院印章的管理,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一)医院公章:代表医院的法定名称,用于对外发布重要文件、合同、协议等。
(二)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收支、票据等相关业务。
(三)发票专用章:用于开具发票。
(四)业务专用章:如病历专用章、诊断证明专用章等,用于特定业务领域。
(五)部门印章:如医务科印章、护理部印章等,用于部门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
三、印章的刻制(一)医院印章的刻制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刻制印章时,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三)新刻制的印章应在启用前预留印模,登记备案。
四、印章的保管(一)医院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二)印章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确保印章不被盗用、遗失或损坏。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如保险柜等。
(三)保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及时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确认。
五、印章的使用(一)使用印章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注明用印事由、文件名称、份数等信息,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二)对于涉及重大事项、合同、协议等的用印,需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
(三)用印时,印章保管人员应认真核对用印文件的内容、审批手续等,确保无误后方可用印。
(四)严禁在空白纸张、介绍信、合同等上预先加盖印章。
(五)印章使用应进行登记,记录用印日期、文件名称、份数、用印人等信息。
六、印章的外带(一)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医院使用的,须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印章外带申请表》。
(二)印章外带期间,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印章安全。
(三)外带印章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七、印章的废止(一)因医院名称变更、机构调整等原因需废止印章时,应及时办理废止手续。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
医院公章管理制度_医院公章管理制度条例医院公章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zz省医学科学院zz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印章管理,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公章及各部门、科室及下属单位和病区(以下简称各部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医院公章、医疗业务专用章、部门章、个人名章。
第四条医院法人授权医院行政公章、法人名章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授权医疗业务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部门章由各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医(药)师个人处方签名章及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分别由医务部、财务部负责管理,使用权属个人。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五条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根据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统一负责刻制,印章的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经医院批准设置的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院长办公室,再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院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七条医(药)师个人签名章由医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财务人员的个人名章由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签名,报院长办公室刻制。
第八条因部门变更登记、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更换印章时,应将原印章上交院长办公室,并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印章丢失,经声明作废后,按本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
第九条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保管第十条医院公章及各部门印章须在院长办公室建立的“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在院长办公室领用。
同时,各部门也要建立“部门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用于印章管理人更换时的交接登记。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院长办公室应建立“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使用医院公章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在医院下载),然后在“医院公章使用记录簿”上填写用章记录。
第十二条各类专用章应依审批权限分别在院长办公室领用,并在“医院印章领用交接登记簿”上预留印模,填注保管人姓名,如病情证明专用章、体检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分别由医务部、健康管理中心、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更换印章管理人员时,必须在院长办公室的印章交接登记簿上办理更换手续。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公章的安全与权威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签发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特定负责人签字、印章签发机关使用的专用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公章使用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盗窃、伪造、涂改、损毁医院公章。
对于违反公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医院公章的使用职责由医院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发机关指定的特定负责人和使用人负责,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使用。
第五条医院印章的种类主要包括正式公章、业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具体权限由印章签发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指定和规范。
第二章医院公章备案管理第六条医院公章应当办理备案手续,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特定负责人持相关申请文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章备案手续。
第七条医院公章申请备案材料包括:(一)公章使用申请表;(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印章材料样章;(五)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医院公章备案材料由法人代表或者其授权的特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章,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时间通常不超过十个工作日,备案结果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告知。
第九条经备案的医院公章必须按照备案材料规定的形状、尺寸、文字、图案等要求制作,不得擅自更改。
未经备案的医院公章不得使用。
第十条医院公章备案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备案材料和备案证书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备案信息应及时更新。
第三章医院公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的使用以法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为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十二条只有经授权的特定人员可以使用医院公章,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使用。
特定负责人可以根据医院工作需要进行临时授权,但需书面确认,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使用。
第十三条特定负责人在使用医院公章前,必须认真核对使用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公章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具有法定资格的标识,具有法律效力。
凡出具的文书、证书、合同等均须盖有医院公章。
第三条医院公章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医院公章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公章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对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每个部门设立公章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医院公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公章的申领与管理第六条医院公章由公章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不得私自印制、变造、挂失或擅自使用。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需要提出公章使用申请,报公章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定期对公章进行盘点,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公章管理委员会,并迅速补办。
第九条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应认真履行公章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章仅限用于医院相关事务,不得私自外借或转让他人使用。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第十一条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具病历、医嘱、诊断报告等医疗文书;签订医疗合同;颁发医疗证书等。
第十二条公章的标准为正方形,印章左上角为医院名称缩写,中间为医院全称,右下角为公章编码。
第十三条公章的印章面积不得小于2厘米×2厘米,不得超过4厘米×4厘米。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公章的使用应按照公章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不得超越使用权限。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应核对公章的真实性后方可使用,未经核实不得擅自盖章。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员应遵守公章使用规定,确保盖章准确无误。
第十七条公章使用后,必须及时报告公章管理专职人员,加盖使用章印。
第五章公章的监督与追究第十八条如发现公章被挂失或被盗用,应立即向公章管理委员会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
第十九条公章管理违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的,公章管理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医院内其他相关规章如与本制度不符,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保护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医院公章包括法定公章和非法定公章。
法定公章指国家法律规定的符合法定格式和标准的公章;非法定公章指医院使用的非法定格式和标准的公章。
第三条医院公章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使用非法定公章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条医院公章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公章的清晰、完整和正常使用状态。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使用或伪造医院公章,不得将公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医院公章的印制、验收、内部使用管理、保管、使用、收回、注销等事项,应按照本规定进行,各相关部门要做好相应的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公章的印制和验收第八条医院公章的印制必须经过医院党委(党组)或行政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医院法人登记机关备案。
第九条医院公章的印制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确保公章的文字、图案清晰、规范。
第十条医院公章的印制由具备印章制作资质的单位承担,制章单位应提供制章单位的资质证明以及出具的公章使用手册,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和限制。
第十一条医院公章的验收应按照印章制作单位提供的公章使用手册进行,验收时应检查公章的名称、编号、字体、图案等是否与手册一致,确保公章的真实合法性。
第三章公章的内部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必须专用,不得混杂使用。
各科室、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用印章。
第十三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公章使用管理职责,做好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第十四条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必须制定公章使用制度,明确公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制定公章使用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前必须核对公章的名称、编号、字体、图案等是否与公章使用手册一致,确保公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公章使用人员在使用公章时必须登记使用事由和时间,并由直接主管人员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
规范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规范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的重要财产,是法定证明文件和印签的象征,只能用于法定管理及额外授权的相关事务,不得滥用或私自擅自使用。
第三条医院印章使用和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权利,严格保密,杜绝失效,确保印章及印章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有效。
第四条医院印章管理遵循便民、高效、公平、规范的原则,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医院印章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人员,所有使用印章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印章种类及使用范围第六条医院设立的印章种类包括: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医院用章、人事章、财务章等。
第七条机构公章是医院的主要印章,主要用于医院外部事务及其他重要文件、证明、合同等。
第八条法定代表人章仅由医院法定代表人使用,用于申请、认证重要文件、涉及法律责任的合同等。
第九条医院用章用于医院内部文件、证明等,不涉及外部权益的事务使用。
第十条人事章用于人事管理相关事务,财务章用于财务管理相关事务。
第十一条对于需要使用印章的文件、证明等,必须先进行审核核实,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方可盖章,盖章后应在印章上注明日期、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印章管理责任制度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印章管理岗位,负责印章的保管、使用、备案等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岗位应由专人负责,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印章使用规定,保证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卫生院院长是印章最高管理者,对印章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及时核实印章使用情况,检查印章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五条医院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印章管理工作,保证印章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负责印章的审批审核和备案记录。
第十六条卫生院印章管理岗位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岗位人员的印章管理水平,确保印章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四章印章使用规定第十七条卫生院印章管理岗位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用或外借印章,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处理。
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
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章的定义和作用1.1 公章是指医院的正式标志,代表医院的身份和权威。
1.2 公章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书、证明文件、资料盖章等。
第三章公章使用的原则2.1 公章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不得私自盖章或变更。
2.2 公章应有专人保管,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使用。
2.3 公章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
第四章公章的保管和使用3.1 医院公章由院长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3.2 除执行特定任务外,任何人员均不得私自使用公章。
3.3 在使用公章时,应按照规定的文件格式和章程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变更内容。
3.4 公章的盖章人员必须核实文件真实性,并在盖章处签名和注明日期。
第五章公章遗失、损坏和变更4.1 如果公章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程序重新启用新章。
4.2 如公章损坏,应及时更换,并将损坏的章存档备查。
4.3 如公章的使用范围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变更手续。
第六章公章使用的监督和检查5.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医院公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定期对公章的使用情况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记录。
5.3 对于公章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6.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有权解释。
6.2 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相关事宜如有未尽事宜,应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6.3 本管理制度由医院院长负责解释,并在医院内部广泛宣传。
以上是医院公章启用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遵守规定,妥善使用医院的公章,并保护好医院的利益。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三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印章是医院法人机构的重要标识和法定用印工具,用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合法运营以及办公事务的便捷进行。
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加强印章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医院印章分为公章、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等。
三、印章的使用权限1.公章:具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院长、院长等在公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公章的使用必须受到相应的授权并经过批准。
2.合同章:具有事业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等在合同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合同章的使用必须经过授权并符合医院采购合同管理规定。
3.财务章:具有财务人员、会计人员在财务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财务章的使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4.法人章:具有法定代表人、法律事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等在法人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法人章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人事章:具有人事处负责人、人事科长等在人事章使用权限的人员方可使用,但使用人事章必须符合医院人事管理规定。
四、印章管理人员医院印章管理人员由医院行政领导任命,负责印章的发放、登记、保管和管理工作。
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管理经验。
五、印章的外借和借用1.印章的外借必须经过书面申请,并由印章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印章借用手续,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
2.外借印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觉维护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严禁将印章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六、印章使用的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公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法定代表人或医院行政领导的书面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2)在使用公章时,必须在印章上注明使用单位和使用时间,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审批程序:(1)合同章、财务章、法人章、人事章的使用申请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批准,并有相应的授权文件。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保证医院印章的合法、规范使用,加强医院印章的保管与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公章是医院与外部单位及个人进行合法、正式、有效通信联络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第三条医院公章应当具备下列基本内容:(一)医院名称或者医院全称(简称);(二)医院标识图案;(三)注册日期;(四)印章材料、形状、尺寸等实物特征。
第四条医院公章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规定的不可使用情况下,医院公章不得使用。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篡改、伪造、移交、私藏、私用、私板、私刻医院公章。
第五条医院公章应当采取封存、刻制、使用登记等措施,确保公章的安全、可靠。
第六条医院领导班子应当高度重视医院印章的管理工作,确保公章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公章的设立与备案第七条医院对于拟设立公章的事项,应当报经法定或授权机关批准后备案。
第八条医院公章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和备案,并对外发布公章样式。
第九条医院运营管理部门设立公章时,应当录入全面、准确的相关信息,并在公章设计与备案过程中,保存设计图纸、备案申请、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医院公章必须与医院名称、标识图案、注册日期等相关信息一致,否则无效。
第三章公章的刻制与保管第十一条医院公章应当由合法的印章刻制单位制作,并委托与医院有正规合作的印章刻制单位进行刻制。
第十二条医院公章刻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刻制单位应当出具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医院公章的保管人员必须是医院设立公章审批机关指定的、有责任心、工作认真的工作人员,并按规定履行保管责任。
第十四条医院公章必须妥善保管,严禁将公章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使用。
公章的保存要定期清点,并建立保存记录。
第十五条医院公章保管人员应当定期对公章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损坏或失踪,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第十六条医院公章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章,确保公章的合法使用。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精选15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篇1一、印章的刻制(一)印章的刻制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审批同意,由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院办公室负责全院印章的刻制管理工作。
(二)处室(含所属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如有变动,或因工作需要需增刻印章,须由处室、业务科室向办公室申请,报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刻制。
(三)未经院长批准,任何处室、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印章。
(四)印章规格、材质、大小: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院院级章为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处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科级行政章为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医院院级印章刻制好后报省备案。
二、印章的启用(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记,统一在办公室留样保存,以便备查(二)新印章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向全院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院级新印章要向省直有关单位发函启用。
三、印章的使用范围医院的印章主要包括:医院行政章、法人章、财务章、业务章;内设机构及所属职能科室、临床业务科室和医技科室行政章;党、群团组织公章;省研究所及所属研究所(室)公章;职称、计划生育等各类专用工作章等。
医院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一)医院行政章的使用范围:由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医院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为规范我院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维护医院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各类公章的刻制(1)**市**区中医医院公章包括法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组织用章;各科室章;业务章。
(2)各科室、各组织刻制印章,要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或组织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指定专人在指定的制印处刻制。
(3)各科室刻制好公章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备案,方可启用。
(4)因公章磨损或其他原因损坏,需要重新刻制的,要按照以上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2.各类公章的保管(1)医院法定公章由院办主任保管、法定代表人章由院长或指定专人保管;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等组织用章由组织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保管员不在时,由职务代理人保管。
(2)各科室章由科室负责人保管或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⑶业务章(如现金收讫章等)专人对口保管。
3.各类公章的使用(1)***市中医医院,,、“**市**区中医医院”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用途及用印批准手续如下:①以**市中医医院或**市**区中医医院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根据公文格式加盖“**市中医医院”或“**市**区中医医院”印章。
此类公文,由办公室依照院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用印。
②医院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经济协议、重要协议等必须经院长批准签字或院长授权者批准签字,由经办人到办公室盖章。
③各职能科室向外报送的各类日常表格、名册等,必须由有关负责人签字,必要时报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盖章。
④各职能科室向外报送的非日常资料、出具的各种证明、各类聘书等应由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盖章。
⑤凡是需要加盖“**市中医医院”或市**区中医医院”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于印件原因没有负责人直接签字空间的,在加盖公章前必须按上述规定,在《用印申请表》中办理签批手续后方可盖章。
(2)各组织用章、科室章、专用公章①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印章必须经过相应组织的负责人或责任人批准后方可用印;②科室章必须根据各科室管理范围和职能用印,对外使用科室章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③业务章等使用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管理。
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印章使用的安全、准确、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印章的种类及用途1.行政公章:用于我院对外正式文件、合同、证书等文件的签署。
2.财务公章:用于我院财务收支凭证、银行汇款凭证等财务文件的使用。
3.合同专用章:用于我院合同、协议等文件的签署。
4.人事公章:用于我院人事管理、职务任命、员工调动等人事文件的使用。
5.其他专用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长批准,可设立其他专用章。
三、印章的保管1.行政公章、财务公章、合同专用章、人事公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2.其他专用章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3.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携带、借出或转交他人。
四、印章的使用1.使用印章时,需填写《人民医院印章使用登记表》,明确印章用途、使用时间、使用人等信息。
2.使用印章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
3.使用印章时,需在《人民医院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并注明使用人姓名、职务。
4.使用印章后,需将《人民医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存档备查。
五、印章的刻制、更换与销毁1.印章刻制、更换、销毁需经院长批准。
2.印章刻制、更换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印章销毁时,需在办公室监督下,将印章砸碎,并妥善处理碎块。
六、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印章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2.保管不善导致印章遗失、损坏的,将追究保管人责任。
3.伪造、变造、买卖印章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本制度由我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民医院印章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院印章的使用,保障印章使用的安全、准确、高效。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印章管理规定
医院印章管理规定印章是企事业单位的印证标志,是重要的行政管理工具,对于医院而言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院印章管理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医院的经营管理和内部协调工作。
因此,出台医院印章管理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一、医院印章分类医院的印章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和人员私章。
其中,公章是医院最重要的印章,仅医院法定代表人可以使用。
合同专用章仅用于合同签署,私章只能被人员个人使用。
二、医院印章管理机构为了保证医院印章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应当设立医院印章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当由医院的领导班子成员领导,负责医院印章的审批、授权、保管、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三、医院印章授权和使用医院印章的授权和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
医院领导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规定的权限授权医院印章的使用。
授权人应该明确授权事项、授权期限、授权人的职务、使用范围和制定授权书等详细信息。
除授权人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授权或使用医院印章。
四、医院印章保管和使用医院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L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限定使用范围;2.印章必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切勿影响印章的使用;3.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或被盗用;4.印章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出借或转让;5.印章使用必须填写使用记录,说明使用目的和时间,以备查证。
五、医院印章监督和使用纠错医院印章的监督和使用纠错是医院印章管理的关键环节。
对于任何印章的使用不当或违规行为,应当实行严厉制度,对责任人追究个人责任和法律责任。
同时,医院应该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印章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审计。
此外,医院应该有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对医院工作中涉及到的印章使用情况做好资料档案,为日后管理提供依据。
六、医院印章的加盖规定医院印章的加盖规定是医院管理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必须严格遵守。
般情况下,医院印章需要加盖的文件包括交易合同、资金汇款证明、员工劳动合同、重要文件、资产清单等。
需要注意的是,印章的加盖必须注意印章的倾样、鲜明度、文字规范等细节。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1.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
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加盖公章。
3 .结业证、职务、职称、聘书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 .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使用证明时要经院办主任批准方可开具。
6 .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印章管理制度随着医疗行业的发展,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对印章的管理也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规范印章的使用和保护印章的安全,医院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印章的正常运转和合法使用,避免印章被滥用或遗失。
一、印章使用范围和权限1. 医院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分为不同级别和用途。
各级印章的使用权限由医院领导根据职责和职级确定,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
2. 卫生院印章仅能用于医院内部事务和正式文件的签署,严禁乱用印章和私自制作或篡改印章。
3. 使用印章的人员应当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使用者身份合法,身份验证记录应及时归档。
二、印章的保管和使用1. 医院设立专用的印章保管室,由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管理。
保管室应保持干燥、安全,每天使用后要及时将印章存放到保管室,并确保保管室的钥匙安全。
2. 使用印章前,必须先核对印章的正常性,如有损坏或异常,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卫生院印章应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私自借用印章,更不得外借印章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4. 使用印章时,应当注意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严禁盖空白章,避免发生纠纷。
三、印章遗失和报废1. 如医院印章遗失,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报警处理。
同时,要组织人员对印章遗失的后果进行评估和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危害扩大。
2. 卫生院印章的报废应经过审批程序,并采取统一的销毁方式,确保印章不会被他人利用。
四、印章的改制和变更1. 如医院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更,印章需要进行相应的改制,办理相关手续并依法登记。
2. 印章的改制需要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新的印章与原有印章正常过渡和使用。
五、印章管理的责任和处罚1. 各级领导和印章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承担起印章管理的责任。
2. 发现印章管理不当的行为,如乱用印章、私自借用印章、盖空白章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奖金、降职、开除等。
六、附则1. 针对特殊需要的印章使用,应经过合法程序和授权,严把关口。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院印章使用的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医院印章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印章是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他人行使职权的标志,是医院合法行为的证明和保障。
第三条所有医院印章的制作、使用,必须依法确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必须经过医院印章管理人员审批,并建立健全的医院印章管理制度。
第四条印章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一事一章、一章一用,并实行分类管理,做到责、权、利三分离。
同时,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制作与使用第五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应当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印章制作单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规格和标准制作。
第六条医院印章的制作必须经过医院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并委托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材料、照片等,并保管好相关证件和资料。
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当收到授权人的书面授权,并由授权人签字确认,授权书上应当具体注明印章的种类、用途、授权期限等信息。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应当由具备相关职权的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不得将印章外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密,严禁泄露印章的密文和印模,防止冒用、盗用和伪造。
第三章管理和保管第十条医院印章的管理和保管属于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医院应当委派专人负责印章管理和保管,并负有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管理经验,在职责范围内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印章使用的监管和记录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印章的保管应当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印章管理人员对印章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印章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印章管理人员应当登录印章管理台账,记录印章的使用情况,包括印章的申请、借用、归还等相关信息,并做好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医院印章的灭失、损坏等情况发生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医院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五条医院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整改。
医院公文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印章的合法性、安全性,维护医院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文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公文印章是医院法定权益的象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第四条医院印章的刻制必须由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申请,经院长审批同意后,由院办公室开具单位介绍信,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定点处刻制。
第五条印章的规格、材质、大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一)院级公章:圆形铜质章,直径4.5厘米;(二)处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2厘米;(三)科级行政章:圆形橡胶章,直径4.0厘米;(四)业务章和专项工作章: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院级印章刻制好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七条医院印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用印单位向院办公室提出用印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二)院办公室对用印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三)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将用印申请报院长审批;(四)院长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具用印证明,并将用印证明连同相关文件送至用印单位;(五)用印单位在确保文件内容准确无误后,方可使用印章。
第八条医院印章的使用范围:(一)对外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对外正式文件、报告、函件等;(二)内部行文公章:用于医院内部正式文件、通知、通报等;(三)医院办公室公章:用于医院办公室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等;(四)业务专用章:用于医院业务专用文件、合同、协议等。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九条医院印章必须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交给他人代签。
第十条印章管理人员应注意保养印章,及时清洗,以确保盖章清晰。
第十一条印章保管要专柜专锁,防止被盗。
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上。
第五章罚则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擅自刻制、伪造、买卖、出租、出借、擅自销毁印章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医院院务办公章管理制度
医院院务办公章管理制度一、总则医院院务办公章是医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环,是医院正常运转的重要工具。
为了规范医院办公章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医院相关事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管理制度。
二、章的种类1、文件会签章:用于要求多部门共同签署的文件。
2、会议记录章:用于会议记录的签署。
3、报告汇报章:用于各级汇报、报告的签署。
4、合同章:用于签署合同文件。
5、发文机关章:用于医院公文发布的机关章。
6、其他章类:根据医院实际需求确定其他章的类别。
三、章的使用1、使用范围:医院院务办公章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不得外借、外用。
2、使用人员: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使用医院院务办公章,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使用。
3、章的保管:各部门必须做好办公章的保管工作,严防丢失和损坏。
如有章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补办手续。
4、使用方式:使用章的文件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规定的格式,确保章的使用与文件内容相符合。
四、章的管理1、登记登记:每一个章都必须登记备案,包括章的名称、编号、规格、用途等信息。
并进行定期清查,确保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保密管理:各部门必须加强对章的保密管理,严禁将章外借、外泄。
如有章被外泄,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追究相关责任。
3、定期更换:对章的使用周期进行规定,定期更换新章,以提高章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损坏报废:对于损坏的章必须及时报废,不得再继续使用。
因使用失误造成的章损坏,必须进行责任追究。
五、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授权而私自使用医院院务办公章的人员,将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章损坏、丢失等问题,将依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3、对于违反章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纪和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管理部门。
2、本章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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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印章的管理,规范用章程序,现对医院公章的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章由实行专人保存及管理。
二、公章的使用管理流程
(一)以医院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证明、决定、公示等,代表医院对外的各类材料、活动申请及策划及其他它需要的签章等。
(二)医院日常事务需用医院公章的,均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按公章管理流程正常使用。
1.各部门日常工作需用章的,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许可后方可用印。
2.外来文件资料或医院职工开具相关证明需用章的,须按内容具体说明,经院长许可后方可用印。
(三)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使用。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必须经科长及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带出。
(四)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五)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六)医院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医院公章。
严禁填盖空表格、证明及信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同意后,方可用章。
(七)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