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案例
案例10:上海港PK宁波港,谁是“超港”总冠军?
上海港PK宁波港,谁是“超港”总冠军?案例摘要:2008年,上海港以5.8万吨的货运吞吐量位居世界第一,宁波港以5.2万吨居世界第四,沪甬合力挤占全国五分之一份额。
地理上,两大港口之间虽仅隔76公里,这样的格局,全球找不到第二个版本。
那么,这样的布局又是怎样形成的呢?两港的走向又将是如何?背景资料:传统大港——上海港上海港的定位:2009年3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将上海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意见》同时批复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两个中心,也不仅仅是一种巧合。
历史发展证明,金融中心和航运中心是相伴而生的,金融中心发展源于航运,航运中心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
世界著名的五大国际航运中心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和香港同时也都是著名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港的建设:上海港成为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分成三步走。
第一步,开拓以长江为腹地的“长江战略”。
2005年4月,控股武汉港;8月与南京合作共建长江沿岸第一大集装箱港南京龙潭港;12月联营重庆港,挺进重庆寸滩港。
2006年年末,上海港95%的外贸集装箱箱源和60%的内贸集装箱流量来自长江流域。
2007年下半年,大比例持股长江和京九铁路交汇的九江港。
第二步,立足东北亚航运中心。
2009年4月12日起,上海航运中心新政刚落地,上港集团开始乘势进行一个大规模的“路演”——拜访全球20大船公司的总部,希望其增加在上海洋山港的中转业务,支持上海共建东北亚的中转枢纽,从日本神户港,台湾高雄港和韩国釜山港抢夺市场份额。
第三步,则是掌握世界港运话语权。
但是,这个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其承载的重要平台洋山港在投建之时,就面临巨大挑战。
“上海当年建设航运中心,万事俱备,就缺一个深水港,12米水深的外高桥港区仅能停泊第四代的集装箱船,超4000箱的集装箱船只能减载进入港口,而国内外大量货物只能流至周边香港、高雄、釜山、神户等大港中转。
中石化典型事故案例观后感
中石化典型事故案例观后感近年来,中国石化行业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也频繁发生了一系列事故。
这些事故不仅给环境带来了严重污染,更造成了人员伤亡。
作为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深感责任重大。
在观察了中石化典型事故案例后,我深感被震撼和警醒。
本文将分享我的观后感,并呼吁中石化行业要加强事故防范和环境保护工作。
事故案例1:大港油田爆炸事故在2015年,大港油田发生了一起严重爆炸事故,导致十几人不幸丧生。
原因是在生产过程中,对于危险品的处理不够谨慎,而事故的直接起因是操作人员未能正确判断风险。
这次事故给我敲响了警钟,不仅是对企业管理层的教训,更是对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的提醒。
观察这个典型案例中,我看到了企业管理漏洞和作业人员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石化行业这个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流程的完善,并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
事故案例2:华南某炼油厂泄漏事件这起炼油厂泄漏事件发生于2017年,一次配料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导致大量的恶臭气体泄漏,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这个案例让我意识到中石化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石化企业应当将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
经过这个事件的触动,石化企业要认真履行环保责任,加强废气、废水等的处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污染。
此外,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其对环境保护的意识。
事故案例3:华北某石油化工企业火灾一场火灾,让原本平静的石油化工企业陷入恐慌和痛苦。
这个典型案例中,我看到了安全管理和设备维护的关键性。
对于石油化工企业来说,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次火灾中,企业的安全防范措施明显不足,同时,设备的维护保养也是一个重要环节。
石化企业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通过观察中石化典型事故案例,我深感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深知石化行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安全和环保工作。
天津大港80年代铲车事故案例
天津大港80年代铲车事故案例(最新版)目录1.案例背景介绍2.事故发生经过3.事故原因分析4.事故处理结果5.事故教训及启示正文【案例背景介绍】天津大港地区位于我国天津市东南部,是一个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
在 20 世纪 80 年代,这里发生了一起严重的铲车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经过】1986 年 7 月 15 日,天津大港一家石油化工厂内,一名铲车驾驶员在作业过程中,不慎铲中了一个地下油气管道,导致管道破裂,大量石油气喷出,遇火源瞬间爆炸起火。
火势迅速蔓延,烧毁了附近的建筑物和设备,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事故中,有 13 名工人受伤,其中 3 人因伤势过重而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后,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铲车驾驶员操作不当,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企业管理不善,对铲车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识别不足,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事故处理结果】事故发生后,企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同时,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企业对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政府部门以此事故为契机,加大了对石油化工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要求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
【事故教训及启示】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1.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中国石油七起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应汲取的教训:
必须提高测井解释的准确性,对于已经开发 的区块,要充分考虑到周遍注水井以及地层漏 串产生的影响。 必须合理选择射孔方式,对于高压层、气层 井以及探井应建议采取油管输送射孔。 电缆输送射孔或测井作业必须配备电缆剪切 工具,并放置于便于操作的位置。 电缆射孔作业必须安装防喷装置,并保证完 好有效。 钻井、井下、测井、射孔等施工作业必须做 好坐岗观察液面工作。
火灾爆炸事故分析
应汲取的教训: 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加强对设备生产厂 家资质的审查和购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从源 头上消除隐患。 对于重点设备设施的制造,必须进行驻厂监 造,投产前,必须经地方政府部门检测合格。 重点工程和项目,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施工,不能片面追求施工进度。
火灾爆炸事故分析
案例五
2、 间接原因
射孔过程中没有专人观察井口,未能及 时发现井喷征兆。 电缆钳不配套,剪切电缆延误时间。 放炮闸门失效,导致井口关闭失败。
井喷事故案例分析
3、管理原因
作业队未执行施工前的申报批准制度;未建立作业 施工方案设计与分级审批程序;作业前没有进行风险 识别,没有制定有关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安全监督人员配备不足,现场监督不到位,致使基 层作业队在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压井作业时,没有及 时发现。 井控日常演练没有落到实处,实战性差,井喷初期 延误时机,造成事故扩大。 放炮闸门没有定期进行检测、试压。
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六
大庆 “2.20”氮气窒息事故案例分 析
中毒事故案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 20 日 上 午 , 大庆建设集团化建公司球 罐分公司按照大庆化工集 团甲醇分公司的安排,到 合成氨装置火炬系统检查 蒸汽伴热系统冻堵泄漏情 况。在检查卧式阻火器水 封罐罐内是否有漏点过程 中,三人先后进入罐内, 因氮气窒息死亡。
【2018-2019】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效华交通肇事一案-优秀word范文 (6页)
【2018-2019】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效华交通肇事一案-优秀word范文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效华交通肇事一案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效华交通肇事一案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201X)港刑再字第1号原公诉机关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荣霞,女,1961年1月28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略)。
系被害人张振东之妻。
委托代理人徐亚儒,女,1952年4月1日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略)。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全柱,男,1935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天津冶金实验厂退休职工,住(略)。
系被害人张振东之父。
委托代理人马国辉,天津市伟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小梅,女,40岁,无职业,住(略)。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秀亭,女,1934年8月6日生,汉族,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街缝纫机厂退休职工,住(略)。
系被害人张振东之母。
委托代理人马国辉,天津市伟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小梅,女,40岁,无职业,住(略)。
原审被告人王效华,男,1970年11月18日出生于山东省,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为(略),暂住(略)。
201X年4月10日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后于天津市河西监狱服刑,现羁押于天津市大港区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吴玉梅,天津市大港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王兴文,男,45岁,汉族,住(略)。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效华交通肇事一案,本院于201X年8月17日作出(201X)港刑初字第253号刑事判决。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本院于201X年7月20日作出(201X)港刑监字第1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
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4、大港油田分公司12.9井口爆炸亡人事故调查报告-勘探板块视频会发言稿(1)
经调查,环海公司一直保密的解堵剂配方DX-1实际由6 吨27.5%的双氧水加14吨水混合配成,DX-2由3吨氢氧化钠加 7吨甲醇加10吨水混合配成。由于双氧水等药剂的化学反应 以及间歇解堵方式构成了爆炸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解堵剂供货商发货明细标明了双氧水供货内容
1、天然气来源。长5井生产日报显示该井含有一定压 力和浓度的天然气。 2、氧气和点火能量的来源。根据国家安科院提供的针 对大连“7.16”事故开展的《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术研究 项目》成果显示:双氧水(27.5%的H2O2 水溶液)是一种极 不稳定的强氧化剂,具有爆炸危险性。在一定的温度、PH 值、催化杂质等作用下,可被催化分解。 其中:过氧化氢分解产生水和氧气。化学反应式为:
现场井口碎片分布 图。备注:数字为 碎片距井口直线距 离,单位为米。
爆炸碎片 55 爆炸碎片 46.7 爆炸碎片 45 爆炸碎片 23 阀体 56.2
北
爆炸碎片 14.7
倒液罐 19
井 口
爆炸碎片 54.3 采油树主体 55.1 爆炸碎片 43.5 爆炸碎片 48.2 爆炸碎片 43.1 爆炸碎片 60 爆炸碎片 72.9 爆炸碎片 207 爆炸碎片 72.5
3、气相空间来源。调查证实,受工作压力限制,在长 达14个小时的解堵解堵剂注入过程中,因采油树的压力等 级影响,现场采取了间歇起泵挤注解堵剂的方式,不仅增 加了双氧水在井筒内催化分解的时间;而且,随着解堵剂 逐渐进入地层,井筒内部压力下降,为天然气与氧气进入 井筒顶部的油套环空,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并逐步聚积到 爆炸极限提供了充分条件。
6、HSE 体系运行尚存在漏洞 。虽然大港油田分公司 QHSE管理体系经多年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但 是,分析此次“12.9”井口爆炸事故,依然暴露出有制度不 执行、有流程能绕开、审核把关不严格等诸多问题和漏洞。
港口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
港口安全事故真实案例介绍港口装卸是动态的、人机货交叉作业的过程,危险源多,事故的多发性。
近年来就发生了很多安全事故。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供大家参阅。
港口安全事故案例一2007年10月7日19:30分左右,江边站调车员陆xx和孙xx指挥GK0034#机车牵引21辆空车,在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号码头D701货场江边站江边区7道云粉装车位丢5辆装云粉的空车,往北约200多米块矿装车位丢6辆K车装块矿,其余车辆继续送往铁运公司二厂站港口区,港口集团二公司装载机司机王x立即操作42#装载机给K车装块矿,另一人操作41#装载机装云粉。
约21时,陆xx和孙xx指挥GK0034#机车牵引27辆车辆从港口区返回,在D701货场江边站江边区7道西侧的6道分别丢6辆装筛下粉和5辆装MAC粉,孙在完成上述对位后,就转到7道检查云粉车的装车情况,以及相关检查和调整车钩等一系列工作,其余车辆由陆指挥牵引到水渣线丢。
与此同时,王x装完K车组,就让二公司装卸工蔡x x监护,自己用装载机在K车组第三辆处推运6辆车组由北向南溜行,方便其到6道装车作业,蔡xx上了K车组南端第一辆车,王x 操作装载机由K车组北端绕过,在车组的西面赶上车组,同时鸣笛。
蔡xx在距离云粉车组约20米的地方,跳下了车,徒步前行,看见K 车组与云粉车组撞连上,随即检查K车组有无漏撒情况,此后,车组继续向南溜行了100多米后停下。
约21时40分,陆指挥GK0034#机车由南向北连接上了云粉车组,停止作业,进行相关作业程序。
同车来的江边站货运员张x下车沿着云粉车组西侧由南向北依次检查车辆装载和线路情况,在检查到倒数第3辆K车O34#时,发现车辆东侧的孙xx(男,34岁)侧卧在地,呼喊救命。
张立刻往回飞奔,到机车下朝上大喊:“小孙受伤了,赶快打电话汇报!“由于用无线调车联系不上孙,陆正准备下车寻找,听到呼喊以后,立刻朝孙奔去,同时用手机呼120求救。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大港油田)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汇编(大港油田)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二○○七年三月前言大港油田集团公司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基础,突出重点、常抓不懈”的方针,努力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为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的防范能力,集团公司HSE委员会办公室收集汇编了《典型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事故案例汇编》一书,汇集了中油集团公司和其它企业的100例典型事故案例。
从本书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出,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偶然、孤立的,每起事故都与人、机、环境这三个因素有关,尤其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因此,各单位要将此书作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的鲜活教材,作为反“三违”的重要依据,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时间,加强对事故案例的学习,做到每周至少学习一例事故案例,并举一反三,广泛开展反思与讨论活动,从而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为集团公司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周宝华目录第一部分物体打击事故案例(15例)“3·6”物体打击事故……………………………………………………“3·13”物体打击事故……………………………………………………“5·7”物体打击事故……………………………………………………“6·18”物体打击事故……………………………………………………“7·9”物体打击事故……………………………………………………“8·5”物体打击事故……………………………………………………“8·14”物体打击事故……………………………………………………“8·16”物体打击事故……………………………………………………“9·4”物体打击事故……………………………………………………“9·6”物体打击事故……………………………………………………“9·17”物体打击事故(1)………………………………………………“9·17”物体打击事故(2)………………………………………………“10·31”物体打击事故……………………………………………………“11·10”物体打击事故……………………………………………………“12·3”物体打击事故……………………………………………………第二部分高处坠落事故案例(10例)“2·20”高处坠落事故……………………………………………………“3·13”高处坠落事故……………………………………………………“6·10”高处坠落事故……………………………………………………“7·25”高处坠落事故……………………………………………………“9·15”高处坠落事故……………………………………………………“9·17”高处坠落事故……………………………………………………“10·8”高处坠落事故……………………………………………………“11·8”高处坠落事故……………………………………………………“12·11”高处坠落事故(1)………………………………………………“12·11”高处坠落事故(2)………………………………………………第三部分起重伤害事故案例(11例)“1·28”起重伤害事故……………………………………………………“2·28”起重伤害事故……………………………………………………“3·4”起重伤害事故……………………………………………………“3·8”起重伤害事故……………………………………………………“3·18”起重伤害事故……………………………………………………“3·20”起重伤害事故……………………………………………………“8·24”起重伤害事故……………………………………………………“10·20”起重伤害事故……………………………………………………“10·27”起重伤害事故……………………………………………………“11·11”起重伤害事故……………………………………………………“12·22”起重伤害事故……………………………………………………第四部分机械伤害事故案例(12例)“1·28”机械伤害事故……………………………………………………“3·27”机械伤害事故……………………………………………………“4·19”机械伤害事故……………………………………………………“6·14”机械伤害事故……………………………………………………“6·15”机械伤害事故……………………………………………………“6·18”机械伤害事故……………………………………………………“7·21”机械伤害事故……………………………………………………“8·17”机械伤害事故……………………………………………………“9·15”机械伤害事故……………………………………………………“9·17”机械伤害事故……………………………………………………“9·22”机械伤害事故……………………………………………………“11·22”机械伤害事故……………………………………………………第五部分火灾爆炸事故案例(15例)“1·20”天然气管道爆炸着火事故………………………………………“1·20”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3·12”井喷爆炸事故……………………………………………………“4·20”熔萘爆燃火灾事故………………………………………………“5·31”容器爆炸事故……………………………………………………“7·2”火灾爆炸事故……………………………………………………“7·19”油气闪爆事故……………………………………………………“8·13”氢气爆炸事故……………………………………………………“8·15”氨罐爆炸事故……………………………………………………“8·31”人孔井火灾事故……………………………………………………“9·12”常减压装置闪爆事故………………………………………………“9·23”煤气爆炸事故……………………………………………………“10·18”氢气闪爆事故……………………………………………………“10.28”在建原油储罐特大爆炸事故…………………………………………“12·15”某医院特大火灾事故………………………………………………第六部分中毒窒息事故案例(9例)“1·6”中毒死亡事故…………………………………………………………“2·20”氮气窒息事故………………………………………………………“3·27”窒息事故……………………………………………………………“3·30”一氧化碳中毒事故…………………………………………………“5·16”硫化氢中毒事故……………………………………………………“8·27”硫化氢中毒事故……………………………………………………“9·9”氰化物中毒事故……………………………………………………“9·28”井喷中毒事故………………………………………………………“10·12”硫化氢中毒事故…………………………………………………第七部分触电事故案例(10例)“3·20”触电事故…………………………………………………………“4·28”触电事故…………………………………………………………“5·17”触电事故…………………………………………………………“7·15”触电事故…………………………………………………………“7·29”触电事故……………………………………………………“8·15”触电事故…………………………………………………………“9·17”触电事故……………………………………………………“10·14”触电事故…………………………………………………………“10·30”触电事故……………………………………………………“12·29”触电事故…………………………………………………………第八部分交通事故案例(16例)“1·13”重大交通事故……………………………………………………“3·9”重大交通事故……………………………………………………“3·27”重大交通事故……………………………………………………“4·21”较大交通事故……………………………………………………“4·23”重大交通事故……………………………………………………“4·30”较大交通事故……………………………………………………“5·12”较大交通事故……………………………………………………“6·6”较大交通事故……………………………………………………“6·19”重大交通事故……………………………………………………“7·13”较大交通事故……………………………………………………“8·18”重大交通事故……………………………………………………“8·30”重大交通事故……………………………………………………“9·4”重大交通事故……………………………………………………“10·13”重大交通事故……………………………………………………“12·4”重大交通事故……………………………………………………“12·23”重大交通事故……………………………………………………第九部分其它事故案例(2例)“3·8”放射源落井事故…………………………………………………“3·30”坍塌事故…………………………………………………………第一部分物体打击事故案例“3·6”物体打击事故2005年3月6日18时30分左右,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派到苏丹从事“喀土穆炼厂扩建工程12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精制装置”施工的项目部,在施工现场吊横梁时,发生横梁滑脱事故,造成1人死亡。
视频10、11、12事故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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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Petrochina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Company
本次事故是下列错误和失误的累积 违反两人同时巡井的规定独自进入井场 未戴安全帽 两条备用皮带在减速箱底座空间内 进入禁区空间操作前未关闭抽油机电源并锁死刹车 抽油机防护栏丢失 违反规定在抽油机运转时进入抽油机禁区 减速箱底座空间内的备用皮带,成为本次事故的诱因。说 明在事故发生前的一段时间内,有员工无视规定和要求,将皮 带放入禁区,而且一直到事故发生,没有人发现或者未采取行 动。
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性质严
重,影响较大。视频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Petrochina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Company
爆炸碎片 55 爆炸碎片 46.7 爆炸碎片 45 阀体 56.2
北
现场井口碎片分布 图。备注:数字为 碎片距井口直线距 离,单位为米。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Petrochina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Company
孙家谦
授意
大港油田博弘公司
授 权 使 用 资 质
采油四厂
环海公司(无资质)
提 供 方 案 、 药 剂
李占联
井下公司(具体操作)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Petrochina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Company
安全监管不力。 5.设计不完整。施工图未明确标注穿越的具体位置,也未对 可能存在的穿越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Petrochina Exploration & Production Company
大港油田“”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大港油田“3.25”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2007年3月25日9:35左右,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起重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2007年3月25日上午,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作业,大约9:30分,大港运输公司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操作车牌号为冀J-13117的轮式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下放过程中,与放臵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上脱出,梯子迅速砸下,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仁虎砸伤,当场死亡。
大港运输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在吊装过程中速度过快且边扒杆边放绳,造成被吊梯子底端与地面事前放臵的梯子护栏刮碰,承重钢丝绳失去受力载荷,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中脱出,致使被吊装梯子迅速坠落,钻工梅仁虎来不及躲闪,被梯子砸伤,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在作业前的班前会上,没有具体明确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在无现场指挥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吊装摆放物件的顺序不合理,没有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摆放,且现场面积狭窄,给吊装摆放作业带来困难。
3、事前放臵在地面的梯子、液压大钳阻挡吊车操作人员的视线,在未采取措施进行吊装作业时,造成被吊装梯子与事前放臵在地面上的梯子护栏发生碰撞。
(二)间接原因1、钻井队未对进入现场作业的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对吊车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进行审验,致使吊车操作人员在资质证件已超过复验有效期的情况下,仍然进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
2、施工作业前,钻井队没有按要求对吊装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对吊装物件摆放位臵不当、吊装现场面积狭窄等可能造成的伤害认识不足,且作业摆放程序不当。
3、第一钻井工程公司对钻井队的司索、指挥人员配备不足,40538钻井队只有4名人员经过培训取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没有明确指挥人员。
关于大港区宏运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发生储罐爆炸事故的通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津安监管办[2010]15号关于大港区宏运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发生储罐爆炸事故的通报各区县、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三月二日上午9:50分,位于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辖区中塘镇大安村界内的天津市大港区宏运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在拆迁一废弃储罐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两名施工人员死亡。
事故是由于未对废弃闲置的储罐处理就进行焊接造成的,属于严重违章行为。
事故的发生处分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死角和盲区。
目前,全国“两会”即将召开,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为切实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要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一律不许上岗作业,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
二、企业在工程项目拆迁过程中涉及危险设备和特殊工艺的要将施工方案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方案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
严禁企业未经备案擅自进行施工。
三、各区县、各集团、各单位要结合重点行业领域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力量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
对薄弱环节要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
二○一○年三月二日。
起重机事故案例(图与视频)
2013年8月23日
12
起重伤害事故
2013年8月23日
13
起重伤害事故
原因分析
起重指挥人员违章指挥,起重司机违章操作。即起重机在吊运 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吊物不准在人头上方通过的安全规定,没 有在吊运至拖轮上方之前,用连续鸣铃等方式将吊运作业区的人员 加以“疏散”。 调查后发现,吊耳是选用8.5毫米厚的钢板制作并装配的,末对 其进行拉力、剪力、焊缝强度等的科学计算和测试,就盲目使用。 另外,其吊耳制作粗糙,装配不良,有明显缺陷,同时检查也不给 力,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耳,未将其发现,加以更换。
2013年8月23日
7
起重伤害事故
事故教训 起重机不能带“病”作业,当起重机司机发现401门座 起重机变幅系统采用的J27──22型中间继电器存在问题, 致使起重臂出现自动变幅移动后,就应立即停止使用,由 于违章带“病”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2013年8月23日
8
起重伤害事故
三、A载荷脱出坠落造成伤亡
2013年8月23日
21
起重伤害事故
原因分析
1、进行翻板作业时,没有按两点起吊的规程操作,操作时只挂了 一只吊钩卡具,成为事故的主要原因。
2、挂吊钩卡具时,没有完全推到位,卡具操作全部推到位,应为 42mm,据现场钢板的吊钩挂痕分析,实际推入29mm(含坡口深 度),有效长度24mm。 3、操作时目测吊点偏离中线,钢板起吊时产生不平衡力矩,加大 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4、起重指挥时,指挥者所占位置不当,起吊未脱离危险区,导致 钢板原地落下时,指挥者李**被砸。 5、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
2013年8月23日
15
起重伤害事故 三、C门座起重机起重臂折臂造成伤亡
大港“8.5”事故分析
二、原因分析
4、特殊岗位员工管理存在缺陷
经调查分析,发现机车连接员上下车身体失衡导致
车辆伤害是该岗位的主要危害因素,连接员身体素质是
有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的基本条件。然而,当事人张犇 身患禁忌症,怕失去岗位有意隐瞒,单位也没有开展员
工能力评价,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二、原因分析
5、专业管理制度不规范 物资供销公司以及转运库未将技术设备、行车组织、 信号显示等技术和管理要求,结合实际,系统整合,并 形成企业标准执行,而是仅执行地方《铁路技术管理规 程》的有关规定。
等,都为事故发生积累了“物”的条件。
三、教训与防范
3、相关方互相协调,共同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是有
效控制现场风险的保障。
调查显示,甲乙双方签订的《2010年度安全生产协议》 中明确规定,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场所和
设备设施。事实上,甲方提供的调车作业现场,照明设施不足、
没有设置上下车安全位置等。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道部令第29号)有关规定。 虽然乙方向甲方作过口头
二、原因分析
3、连接员行走区域地面不平整。调车现场铁路两 侧地面大部分明显低于道床高度,没有设置安全下车专 用地点,存在调车作业人员滑倒的危害因素,尤其遇有 恶劣天气,更增加了员工受伤害的风险。
二、原因分析
下车行走 区域不平 整
二、原因分析
㈢管理缺陷
事故致因理论告诉我们,任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 安全状态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存在缺陷。此次事故表明, 我们在队伍素质、应急管理、现场作业条件等环节存在着不 足。
大约两节车厢时,正在向空车方向行走的范爱军听
到张犇的求救声,他立即循声跑过去,发现张犇躺
在距离他下车地点约2米多的钢轨旁,满身是血,急 忙用对讲机报告班长周海涛,周海涛立即通知司机 停车。
大港油田事故案例分析
05
大港油田事故的教训和 启示
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
大港油田事故案例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 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启示
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员工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 大港油田事故案例表明,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的不足是事故发生的 重要原因之一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大港油田事故案例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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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目录 /目录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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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港油田事故 概述
03
大港油田事故 案例分析
04
大港油田事故 的预防措施
05
大港油田事故 的教训和启示
01 添加章节标题
02 大港油田事故概述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原因
发生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发生地点:大港油田某作业区
原因分析:对 收集到的证据 和资料进行综 合分析,确定 事故发生的主
要原因
预防措施:根 据原因分析结 果,制定相应 的预防措施, 防止类似事故
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对 事故责任人进 行追究和处理, 依法追究其法
律责任
04
大港油田事故的预防措 施
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 作规程
事故发生的过程和细节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细节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措施
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 组织专业人员赶 赴现场
疏散周边人员, 确保安全
采取有效措施控 制事故扩大
及时向相关部门 报告事故情况
大港火灾事故分析原因
大港火灾事故分析原因引言2013年11月22日,中国天津市大港区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数百人死亡和大量财产损失。
这起火灾震惊了全国,引起了人们对城市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措施的关注。
为了深入了解大港火灾事故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本文对该事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一、火灾事故概况11月22日晚上7时30分,当地一处仓库突然发生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几个小时内就扩散到周边建筑物。
由于火灾发生地点附近有多家危险化学品仓库,致使火灾扩散速度加快,烟雾滚滚,火光冲天。
大港区政府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多个相关部门投入火灾扑救及伤员救治,但火势难以控制,最终造成数百人死亡,更多人受伤,房屋和财产遭受了严重损失。
二、火灾原因分析对于大港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1. 仓库管理不善火灾发生地点是一家私人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仓库,长期以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首先,这家仓库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和检查,从而导致了安全问题的堆积。
其次,仓库内部环境混乱,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没有得到妥善管理,没有进行分类存放和标识,并且可能存在着超量存储的情况,这些都加剧了火灾的发生和扩散。
2. 城市规划不合理大港区的城市规划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这也是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之一。
首先,火灾发生地点周边大量居民区和商业区,这导致了火灾扩散速度加快,人员伤亡情况严重。
其次,附近存在多家危险化学品仓库,这是城市规划不合理的表现,也给火灾扑救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3. 应急救援不及时虽然大港区政府迅速组织了应急救援,但由于火势过大,火灾发生地点附近的交通受阻,加之人员和装备不足,救援难度加大。
仅仅依靠当地的消防部门是难以控制火势的,这就需要更为全面和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4. 监管不到位火灾事故的原因还包括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
首先,对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监管存在明显漏洞,没有进行定期检查和隐患排查,监管人员的监督力度也不够。
其次,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也没有对城市规划进行有效监管,容忍了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存在。
大港油田9.9井喷事故
掉方钻杆,修理液压大钳,期间上提下放活动钻具;
12:17开始起钻,起到第11柱时,钻具上提力由420KN增至441KN, 当班司钻初步判断为井下抽吸。起完第12柱时,发现上提钻具时
出口槽有少量钻井液流出,停止起钻时出口槽无钻井液流出,工
程技术员及当班司钻认为,可能是井下发生抽吸,决定接方钻杆 循环,进一步验证井下情况;
二、事故原因——管理原因
3、井队班组和员工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一是司钻对井下出现溢流情况缺乏判断经验,反应不及时、处理不果断,工作 中忙中出错。在紧急情况下,司钻发出关井信号后还被突然喷出的泥浆击倒,刹把 失手、钻机失控、游动系统运行失灵,井控指挥失去中心枢纽作用。 二是当司钻发出关井信号后,副司钻没有及时跑位,慌乱中忘记自己的井控岗
3、执行关井程序不果断,导致井喷失控。在发现溢流,
司钻发出关井信号后,班组各岗位按“四· 七”动作程序跑位过
程中,司钻被喷出的钻井液击倒,刹把失控,方钻杆连同钻具 自由下落,水龙头砸在转盘面上且与大钩脱钩。在听到钻台碰 撞声后,正从钻台跑下的副司钻和工程技术员,没有继续跑向 远程控制台实施关井操作,而是共同跑上了钻台,从而错失了 关环形防喷器的有利时机,导致了井喷失控。井喷着火后,由 于井场风向的影响,远程控制台被井口火焰包围,失去了最后 关井的机会。
降为零,仍认为储层不含气。在起11柱钻杆灌不进泥浆和起12
柱钻杆环空泥浆上返的情况下,仅凭大钩负荷误认为起钻抽吸, 未能及时准确判断出溢流。发现井下不正常时,工程技术员又 错误决定接方钻杆循环观察,共计开泵循环5~6分钟,使得进 入井筒的气体快速上移膨胀,导致井口溢流,进而发展为井喷。
二、事故原因——间接原因
二、事故原因——管理原因
1、对地下复杂情况认识不足
天津大港80年代铲车事故案例
天津大港80年代铲车事故案例
天津大港80年代铲车事故是指发生在1980年代天津大港港口的一起铲车事故。
据报道,当时一辆铲车在搬运货物时突然失控,撞向附近的建筑物,导致多人受伤甚至死亡。
据当时的目击者回忆,当时天津大港港口是一个繁忙的货运中心,运输车辆和人员往来频繁。
铲车是用来装卸货物的重型机械设备,因为操作人员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铲车突然失控。
这起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多名工人被铲车撞倒或被货物压住,造成多人受伤甚至死亡。
救援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抢救工作,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对涉事的铲车操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同时,也加强了对类似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操作培训,以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此事故提醒人们在工业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对于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至关重要。
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案例概况大港石化事件是中国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一个典型案例,涉及到大港油田的恶性溢油事故。
案件经过大港油田是中国最大的陆上油田,位于天津市大港区。
2024年7月,该油田发生了一起规模巨大的溢油事件。
此次溢油事故的原因是一处管道泄漏,导致大量的石油泄漏进入周边环境。
溢油造成的环境损害不容忽视,长时间的油污覆盖了大港河及附近的湿地,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同时,溢油还渗入了地下水,对于周边饮用水源造成了污染风险。
这起溢油事故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抗议。
受害者及相关环保组织向有关部门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和修复环境。
案件经历了多个层次的审理和上诉,最终被上诉至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审理该案时,认定这起溢油事故给当地的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依法判决油田公司对于受害者进行赔偿,并责令彻底清理和修复受损环境。
法院还要求油田公司改善安全管理体系,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意义与影响这起大港石化事件在中国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
首先,此案表明了中国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决心和执法力度。
最高法院对于此案的审理态度严谨,判决结果也体现了法院对于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
其次,此案为类似环境事故的赔偿和修复提供了一个先例。
判决结果对于类似环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借鉴,为环境保护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
再者,此案对于企业的环境责任与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法院判决要求油田公司改善安全管理体系,这对于保障企业环境责任和环境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此判决也对监管部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其加强对于类似企业的监管力度和安全监控。
最后,此案也促进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的关注和参与。
公众的抗议和诉讼使得环境问题得到了广泛关注,并对类似环境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监督和警示作用。
结语大港石化事件是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一个重要典型案例,此案的审理和判决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此案提醒我们,保护好环境资源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责任,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大港油田“”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
大港油田“3.25”物体打击事故案例分析2007年3月25日9:35左右,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起重作业时,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经过2007年3月25日上午,大港油田集团第一钻井工程公司40538队,在官34-10井进行钻机拆卸作业,大约9:30分,大港运输公司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操作车牌号为冀J-13117的轮式起重机进行钻台右前角梯子吊卸下放过程中,与放臵在地面上的另一梯子护栏刮碰,钢丝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上脱出,梯子迅速砸下,将站在现场进行辅助作业的钻工梅仁虎砸伤,当场死亡。
大港运输港狮分公司吊车司机桂恒金在吊装过程中速度过快且边扒杆边放绳,造成被吊梯子底端与地面事前放臵的梯子护栏刮碰,承重钢丝绳失去受力载荷,绳套从梯子吊装耳板中脱出,致使被吊装梯子迅速坠落,钻工梅仁虎来不及躲闪,被梯子砸伤,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在作业前的班前会上,没有具体明确指挥人员,吊车司机在无现场指挥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吊装摆放物件的顺序不合理,没有按照由远及近的顺序摆放,且现场面积狭窄,给吊装摆放作业带来困难。
3、事前放臵在地面的梯子、液压大钳阻挡吊车操作人员的视线,在未采取措施进行吊装作业时,造成被吊装梯子与事前放臵在地面上的梯子护栏发生碰撞。
(二)间接原因1、钻井队未对进入现场作业的吊车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没有对吊车操作人员的资质证件进行审验,致使吊车操作人员在资质证件已超过复验有效期的情况下,仍然进入现场进行吊装作业。
2、施工作业前,钻井队没有按要求对吊装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对吊装物件摆放位臵不当、吊装现场面积狭窄等可能造成的伤害认识不足,且作业摆放程序不当。
3、第一钻井工程公司对钻井队的司索、指挥人员配备不足,40538钻井队只有4名人员经过培训取证,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且没有明确指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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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大港油田买壳上市过程中收购与反收购的策略大港油田是一个开采范围跨津、冀、鲁5个区、市、县,集油气生产、原油加工、机械制造、科研设计、基本建设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石油生产基地,是一个资产规模上百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
90年代,大港油田的产业结构、运作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经营状况日趋严峻。
主要表现在前进包袱沉重、增长方式落后、市场狭小、金融活力匮乏、成本增长过快等方面。
1994年,国家调整原油价格,但大港因此而获得的利润却增加较少,资产回报率和收益率低下。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大港必须寻找新的增长点。
为此大港制定了新时期发展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节支降耗求生存,增收创效求发展。
在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大港油田积极推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
大港认为,引入新的投资主体和灵活的经营机制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已成为大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
大港油田决定通过上市,进入资本市场,以谋求更大的发展。
大港油田上市,在证券市场开辟一个窗口,一方面可以增强企业的金融活力,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利润率;另一方面可以引进先进的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增加企业内外部监督,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直接申请上市,对于大港来说,时间成本太大。
为了尽快有效地进入资本市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大港决定通过收购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买壳上市,进入资本市场。
同时,利用上海这一中国经济的窗口,去捕捉市场经济的脉搏,为大港国际化建立一个向外伸展的“桥头堡”。
1998年初,集团为此收购行动专门成立了特别工作小组,在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关系到大港长远发展的“买壳上市”战役就此拉开了帷幕。
这场战役历经了锁定猎物、举牌收购、遇阻论战、攻克堡垒、获得控制权和购并整合等阶段。
一、锁定“猎物”购并第一步是选择壳公司。
大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选壳标准:1、具有适度的股本规模;2、具有较高的收购价值;3、便于重组的存量资产;4、壳公司在市场、资源等方面可以与大港共享;5、股权应尽量分散,属于“三无”概念股。
(无法人股,无国有股,无主业)6、资产负债率低,管理差。
大港集团公司指定出选壳的标准后,四月二十三日立即召开上市组的有关人员会议,步置工作。
随后,上市组夜以继日先后对三十多家壳公司进行扫描。
最终,将视线集中在上海证券市场的延中实业、兴业房产、爱使股份和申华实业等“三无”概念股上。
这些“三无”概念股的特点是:盘子适中,股权分散,符合公司制定的标准。
但延中有主,申华被控,最终爱使成为收购的“猎物”被大港牢牢锁定。
爱使有关背景资料如下:1)、爱使股份的股本规模为10,108.8万股(98年扩股至12,130.6万股)。
2)、爱使股份的股权极其分散,第一大股东延中实业持有4235405股,持股比例为4.8%。
3)、爱使股份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1997 1996 1995每股收益(元)0.206 0.176 0.210每股净资产(元) 2.06 1.75 2.41净资产收益率(%)10.00 10.05 8.604)、资产结构据爱使股份1997年年报披露,其总资产有3.7亿元,净资产为2.1亿元。
其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6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23. 94%,占总资产的16.22%;短期投资799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31.82%,占总资产的21.61%;长期投资5329万元,占总资产的14.4%;其他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二、举牌收购在大港进行二级市场收购之前,大港尝试了协议收购的可能性。
曾秘密与延中实业的控股方北大方正进行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以失败告终。
于是决定进行二级市场收购。
大港专门成立了前方领导小组,组长李遵义。
1998年6月初,在集团决策班子的直接领导下,李遵义率工作组赴沪执行二级市场收购操作。
参加此次行动的大港油田下属三家企业是:天津炼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重油公司、大港港联公司。
这三家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天津炼达集团是由天津大港油田炼达实业公司和天津大港油田炼达石油工程公司出资组建而成,这两家出资方均为大港油田下属的集体制企业。
天津大港油田重油公司的股本结构是62.16%由大港油田集团职工持有,不过这些职工是以自然人的身份持有股份,虽然职工持股62.16%,但股权十分分散,大港油田和炼达集团以各自拥有重油公司18.92%的股份而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大港油田对重油集团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大港港联公司的股本结构与重油公司类似。
大港油田职工持股42%,大港油田集团持股38.5%,炼达集团持股13%,重油公司持股6.5%。
港联石油的控股方为大港油田。
1998年6月,大港油田的这三家关联企业对爱使连连出手,一场惊心动魄、不见硝烟的战斗在不知不觉中打响了。
1、第一次举牌7月1日,大港油田下属两家公司--天津炼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油田重油公司,第一次举牌爱使公司。
截止到6月29日,两家公司合计购入爱使公司普通股6,065,370股,占其总股本(121,305,600股)的5.0001%。
2、第二次举牌7月4日,大港油田再度出手。
大港港联公司在7月3日购入爱使股份普通股2,426,140股,占爱使股份发行在外普通股的2%。
至此,三家大港油田的关联企业共计持有爱使股份普通股8,491,510股,占爱使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7.001%。
超出爱使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延中实业近3%。
7月8日,大港与爱使董事长首次会面。
虽然大港表达了合作搞好爱使的良好诚意,却没有得到热情的回应。
这次会面预示着大港收购道路将充满艰辛与坎坷。
7月9日,李遵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一次表达了大港油田的决心——志在必得。
3、第三次举牌7月17日,大港油田的三家关联企业三度举牌爱使。
至此,三家公司共计持有爱使公司普通股10,917,68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0001%。
面对大港油田的强劲攻势,爱使管理层在新闻媒体前公开表明了爱使目前管理层对大港收购行为的反感和抵触。
双方不合作的序幕已经正式拉开。
大港咄咄逼人,而爱使却显得力不从心。
爱使的防线是真的脆弱,还是未使出最后的杀手锏,大港能否按预期目标,圆满完成此次收购行动?人们拭目以待。
三、遇阻论战场上的硝烟还没有散尽,一场惊心动魄的场外较量已经展开。
大港虽成为爱使第一大股东,但要真正入主爱使却非易事。
1、章程的法律之争大港进入爱使公司的企图,遇到了此次行动的最大阻碍——爱使公司章程第67条。
《爱使股份公司章程》第67条的具体内容如下:“董事会在听取股东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表决权)以上、持有时间半年以上的股东,如果推举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天,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并提供有关材料。
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需要换届时,新的董、监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监事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第一,董事会负责召开股东座谈会,听取股东意见;第二,董事会召开会议,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第三,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提供董事、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从上述条款中大港人认识到,要想进入爱使董事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单独或合并持股数不低于10%;其二,持股时间不少于半年。
同时,按照上述条款中之规定:新的董、监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的二分之一,即使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之后,大港这一新的第一大股东进入了董事会、监事会后,在董事会、监事会中是否具备控制权依然是个问题。
大港已清楚地认识到问题的棘手。
面对爱使公司章程中的障碍,双方就章程的合法性展开了争论。
双方纷纷邀请专家学者召开座谈会探讨这一问题。
大港场内工作组也在积极配合。
7月31日,大港所属三家关联企业宣布其目前持有的爱使股份达到10.0116%,超出了爱使公司章程规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拥有10%股份的资格限制,同时达到了《公司法》所规定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要求。
2、规范操作、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之争爱使公司管理层面对大港的收购,众志成诚,签定攻守同盟,同进同退,誓于爱使共存亡。
8月3日,爱使公司投诉大港二级市场炒作爱使股票的违规行为,消息不胫而走,股市反映强烈,一时爱使股价骤跌近6%。
8月21日,爱使公司公布的1998年中报令投资者大跌眼镜:连续两年净资产利润率超过10%的爱使,在上半年的净资产利润率仅为0.5383%,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大幅下降,公司经营情况急剧恶化。
从爱使中报中,大港发现爱使公司以下问题:(1).购买上海新延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
上海新延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爱使股份原第一大股东延中实业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营饮用水,经营业绩不佳。
大港举牌爱使后,爱使却花800万元收购了新延中80%股权,加上原持有的10%的股权,合计持股为90%,为新延中偿还延中实业1824.28万元借款提供了担保,直接造成爱使公司2624.28元的资产外流。
此项收购并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研究,同时此项收购也没有经过任何会计事务所的正式评估。
(2).将公司的优质资产——海的通信公司股权转移出去。
上海海的通信连锁有限公司的股权是1997年爱使出资905万元受让其中的45%,并同时取得控制权,当年该公司实现利润795万元,爱使当年应得利润357.75万元。
而在大港举牌爱使后的8月22日的爱使中期公报中,爱使以该公司“效益滑坡”为由,以1,263.5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上海信成通信系统有限公司。
海的股权是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被收购的,并在1997年取得了较大的利润回报,目前却被全部出让出去,不知爱使董事会是如何做出此项决定的。
(3).大量短期投资去向不明。
爱使1998年上半年增加短期投资3,474.11万元,加上1997年末短期投资7,411万元,共计10,885.11万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47.90%。
爱使的1998中报中,除披露其中的1,500万元为“与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短期合作”项目外,其余项目均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说明,特别是新增加的短期投资3,474.11万元去向不明。
(4).投资项目归属不清。
上海爱使包装有限公司、上海延泉饮料有限公司等投资项目均已经“试生产出合格产品”,但这些项目的资产归属在报表中竟未予披露,是属于“短期投资”,还是“长期投资”,还是“在建工程”?特别是上海爱使包装有限公司,在1997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1200万元与延中实业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爱使包装有限公司’,目前‘净水包装’生产设备已经引进,1998年中期将完成安装及调试,预计下半年可出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