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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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问题探析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中存在民主监督意识薄弱、民主监督形式主义较强、民主监督形式单一、缺乏协调互动等问题,由此,文章提出了提高民主党派监督作用要合理定位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各个民主党派要加强协调互动,并不断提高民主党派人士自身的修养。
标签: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问题探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扩大人民有序参与政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当前,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有利于创新民主监督路径,还有利于构建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民主监督意识薄弱
民主党派提出提案之后,真正落实到实处的却不多,政治协商会议是民主党派发挥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会议,但是这个平台发挥的作用却是有限的。省级集体提案和地市级的集体提案只有少数一部分被领导批示和列入督办提案。当然,这种结果的产生并不是某一个单一的原因造成的,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民主党派监督职能意识不强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2.民主监督的形式主义较强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对中国共产党的实际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形式主要包括:在政治协商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向党委以及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性意见;在政协大会上提出提案等。从民主党派监督的主要内容来看,民主监督的对象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现实生活中,参政党对政府监督的比较多,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少。民主党派只能做一些督促的表面工作,象征意义大于实际的监督效果,长此以往会越来越处于被动的局面。
3.民主监督形式单一,缺乏协调互动
目前,我国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实行的人民监察员制度进行的。特约监察员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情况进行监督,这种形式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发挥了一些作用,但是同样存在问题,特约监督员身份多样,有些监察员虽然处在民主党派内部,但是在政府机关部门任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行使监督职能就是自己监督自己,缺乏社会公信力,没有党外监督的责任感,这种机制是非常不合理的,而且缺乏公正性。
一般情况下,民主政党的民主监督职能可以对执政党和党员造成压力。但是,
在我国,执政党和政府的监督并不是全部来自于民主党派,目前来看,最有效的监督来自于执政党内部的自我监督,通过这种党内监督的形式促进执政党内的民主。民主党派成员作为民主监督的主体,对民主监督缺乏了解,民主党派不能只是原则上的组织独立和政治自由,而应该加强与其他权力机关的协调,争取得到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强化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
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民主监督的性质、内容、手段错位。二是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三是民主党派人士自身的监督意识有待加强。
二、提高民主党派监督作用的有效路径
1.合理定位民主党派的监督职能
完善民主党派的监督机制的组织机构。民主党派与执政党不是制衡性的关系,而是制约性的关系。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目的是巩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亲密无间的合作关系,不是反对或者取代的关系。因此,民主党派的监督具有非权力性质,在我国民主党派的监督体系中,民主监督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自然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首先,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体系中,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其次,民主党派必须坚持监督内容的政治性和层次性。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和民主监督的组织机构应该集中各方力量,党之所以要组织起来,就是因为要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民主监督不管是从过程来看还是从结果来看,都是从组织的名义来实施的。因此,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组织机构应该建立专门性的监督职能部门。最后,从当前情况来看,民主党派虽然存在党内监督条例,但是主要针对的是党内监督,目前我国并没有专门处理民主党派向执政党行使监督职能的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各个民主党派应该设立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党派机关的日常监督工作,组织常设机构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的职能,从而处理与被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协调互动,为以后更好地实施监督措施打下基础。同时,可以在民主党派机关内部以组织交流的形式交流监督经验,提高民主党派的监督水平。
加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程序。强化民主监督程序首先要加强获取信息渠道的程序化,民主党派监督职能不能得到良好发挥的主要原因是获取信息渠道狭窄、信息量小、信息可靠度不高。加强信息获取渠道的程序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民主党派信息的获取量和可靠程度。为了党政机关政务的透明度,为了把权力的执行情况放置在阳光下,要制定相应的制度监督党政机关执政情况的落实程度,加强对国家重大政策、机密、民意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相应地扩大民主监督范围,如对法律法规和宪法的制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情况以及地区经济、政治和事业发展的状况,政府的重大实施项目,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等。民主党派要加强对执政党政策的熟悉与了解,执政党可以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参与重大会议和决策,定期组织民主党派成员考察和调研。民主党派应该积极参与和执政党的联系,不定期组织座谈会,加强民主党派对政府工作实施情况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实施监督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专一。对被监督单位要接受民主监督做
出的细致规范,对选拔出来的特约监督员制定规范的机制并进行严格的管理。此外,还要保持意见渠道畅通,保持政治的原始性,保证民主党派的意见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到达党政机关内部。保持信息的畅通性是保证有效监督的前提。全面准确的信息传递机制应该向被监督单位公开,监督意見可以被上达至相关部门,使民主党派的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不受阻碍,做到有的放矢。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就是相互影响的过程,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反馈机制,在民主党派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过程中,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提出如果没有被及时反馈的话,就会导致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失去本身的活力,影响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为了完善民主监督的反馈机制,我国应该建立完善的民主监督反馈机制,在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地反馈,及时处理,对无法得到及时处理的问题应该立即反馈给意见和建议的提出人,并做出充分的解释。此外,还可以将民主党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网上进行公示。这样,问题的提出者就可以及时追踪问题的反馈状况,如果对给出的答复不满意的话,可以再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在一定期限得不到理想回复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行使质询权。总之,这些措施应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对问题的处理更应及时,从而强化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强化民主党派监督权力和意识的保障。民主党派作为独立的政党,有自己的政治纲领和原则,作为参政党,其帮助执政党处理国家事务,对执政党对重大事务的处理和执行评价相对客观。这就决定了我国民主党派的监督主体具有相对独立性,必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干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民主党派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威信力并不够,导致民主党派的监督很吃力,所以要保证民主党派监督主体的相对独立性,以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威信力。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民主党派人员怕得罪人,不敢说真话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其中的原因不只是因为民主党派人员的思想认识狭隘,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不健全的法律法规,民主党派并没有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中行使监督权力,再加上民主监督的对象是执政党和政府,民主党派人员缺乏足够的勇气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民主党派行使监督职能提供宽松的环境,保证民主党派人员在行使民主监督职能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伤害,保证民主监督人员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政治原则和方向下,通过检查、监察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可以在适当的场合,比如说人大代表会议、政治协商会议、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行使自己的权力,可以在这些场合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防止民主监督人员因为行使监督职能而受到报复。
2.各个民主党派加强协调互动
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民主党派为了提高监督职能,应该主動与其他机关部门加强协调互动,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发挥监督的合力作用。我国的监督方式大部分是自下而上的监督方式,民主党派的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如果民主党派监督与群众、执政党、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话,会形成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严密监督政治权力的执行,从而保障公共权力的行使。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发挥合力作用,提高我国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可以将民主监督与权力监督相结合,为权力监督提供信息,将监督的过程和信息提供给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监督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监督主体的权力监督部门,应该与民主党派相融合,共同行使监督职能。再者就是与群众相联系,与舆论相结合,对被监督单位和被监督者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