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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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前言: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推进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工作,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XX市检察院作为反腐败工作的职能部门,对20XX年度本院司法管辖区域内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生情况、特点原因进行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一、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惩治概况

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在县域经济社会中涵盖很多部门,并且随着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和机构改革而变化,当前在XX县级党政机关、经济部门中主要涉及组织人事、交通水利、国土环保、建设规划、财政审计、工商质监、金融国资和拆迁三农等。20XX年,XX市检察院在该市涉农、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工商系统等重点领域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并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2件2人。目前,已判决12件14人,大案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撤案率、移送不起诉率均为零,形成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惩治的高压态势。XX市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惩治的主要做法是:

1. 坚决查办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职务犯罪。配合“中梗阻”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个别行使公共权力部门的重要岗位和办事窗口主要负责人“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的犯罪行为,精心组织办案力量,查处了工商局注册科科长成丽霞、湖㳇镇财政所所长吴建君、建管所所长范三平,建设局下属检测公司市政科科长曹新宇、抽检科科长韩丽斌和监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王汉东等8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优化发展软环境。

2. 深挖细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贪污贿赂窝串案。针对当前职务犯罪呈现行业化、系统化的特点,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思路,在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窝案、串案,所查领域每个系统或部门查办人数均在2人以上,增强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深度。

3. 着力查办危害后果严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查办直接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安全生产领域查办了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的丁蜀镇规划办借调人员李强滥用职权案、建设局监察大队开发区中队中队长王汉东滥用职权、受贿案。

二、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职务犯罪总体稳定但重点领域依然高发。从查办的案件总体数量看,五年来XX市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基本保持稳

定,人数小幅上升,2010年15件20人数量最少,2011件上浮为23件25人,2012年回落为20件22人, 2013年和20XX 年回升为18件25人和23件25人(见图一)。20XX年,在涉农、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工商系统等重点领域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件21人,占全年查办全部案件(23件25人)件数的83%、人数的84%,依次为涉农6件7人(4件4人与工程项目有关)、政府采购6件6人、工程建设5件6人和工商系统2件2人。其他是文化系统1件1人、体育系统1件1人、税务系统1件1人、消防系统1件1人,反映出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依然易发多发(见图二)。

(二)犯罪形态主要集中为权钱交易罪名。在重点领域查办的19件案件中,14件案件均涉及权钱交易的贿赂犯罪,罪名集中为受贿罪或含受贿罪的双罪名,在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所占比例高达74%,一人多次收受多人财物,一人向多人多次行贿的现象已成为常态。行贿受贿大都以礼尚往来的名义进行,不再局限于一时一事,而是谋求长期稳定的权钱交易关系,行贿人与受贿人平时称兄道弟、攀亲道故,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子女结婚、上学和购房、购车等时机,以过节费、辛苦费、礼金等貌似合法名目变相贿赂;还有的假借买卖、借贷、借用关系来掩盖行贿受贿实质;有的通过第三人出面安排旅游等各种名义迂回行贿。

(三)作案频繁,受贿金额越来越大。在查处的贿赂案件中,涉案人员作案次数平均高达23次,最少的6次,最多的达46次,时间跨度从1年半到7年不等。如,成丽霞自2009年初到XX工商局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注册科担任科长起,就开始受贿,几乎月月收、逢年过节必收,形成了惯例,其中一个代理机构在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期间,如发工资一样每月送3000元给她,没有一次间断;电大原副校长陈荣福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内收受贿赂达59.91万元,仅从一名教学设备业务员手中4次就受贿31万元之多。查处的贿赂犯罪均为大要案,

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有9件,占贿赂犯罪立案总数的64%,是2010-2013年同期的2.46倍;单笔金额从普遍的2000-3000元增长为5000元以上,很多单笔收受2-3万元,最高的单笔达15万元。

(四)犯罪主体的身份多为掌握实权的关键岗位人员。在重点领域立案查办的19名职务犯罪嫌疑人中,3人为分管采购和审批的单位副职,8人为机关科室、乡镇站所“一把手”,共占立案总人数的58 %。反映出掌握实权的单位领导特别是实权部门主要负责人犯罪率较高,这些涉案人员仅有2人为副科级,尽管他们职位不高,但手中实权不小,往往一个人就能掌控一类行政业务或一批工程、采购项目;有的一人一年负责经手的采购资金达上亿元,有的一人能对几十万、上百万项目资金的审计、结算、拨付起决定性影响,难免不受到拉拢腐蚀。如湖㳇镇财政所所长吴建君在一次工程审计中,审减去工程款100余万,工程承包人当即送给吴建君现金3万元和苹果5手机2只,请他在今后工程审计、工程款结算等环节给予关照。

(五)涉案人员年轻化,近半为“70后”。所查处的19名涉案人员中,平均年龄为42岁,30岁以下的“80后”2人,占11%;35岁至45岁的“70后”9人,占47%;45岁以上的“60后”8人,占42%。由上述数据可知,涉案人员集中在40岁左右的“不惑”

之年,这个年龄段的人数占到总人数的近一半。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平均年龄从“50岁现象”向“40岁现象”下降明显。这些“70后”“80后”干部大多拥有本科学历,普遍思维活跃、敢想能干,一般都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有的已经成为中层干部乃至单位领导,但他们对法律法规、职业操守缺乏应有的敬畏感,而笃信所谓的“潜规则”,抵御诱惑的定力较差,极易被拉下水。如招投标中心窝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栋伟、杨建刚均38岁,谈振仅29岁,三人在近两年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仍肆无忌惮收受贿赂,采购科副科长杨建刚在其分管领导——中心副主任周栋伟7月份被立案侦查的情况下,依然不知收敛,其9月份被检察机关依法审查的前两天还在收受贿赂,而采购科科员谈振2007年10月参加工作,2008年2月就开始收受贿赂,可以说其工作史就是受贿史,如何防范腐败年轻化成为我们不得不思考的沉重课题。

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重点领域易发生职务犯罪的深层次问题,从主观方面讲,是涉案人员自我要求放松,私欲极度膨胀,突破党纪国法底线,心存侥幸的必然结果。但是,与重点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特点不无关系,也暴露出重点领域在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腐败分子钻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漏洞,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在行业潜规则的腐蚀下一步步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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