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主要法律风险与防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有关风险防范一直是承发包双方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事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关注的主要法律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大型项目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该文本亦被大家称作示范文本。
笔者从事建设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法律服务已有数年,对于承发包人双方就建设工程合同所关心的问题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法律风险有一定的了解。
本文拟结合有关案例情况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进行适当分析,并提出一定的防范措施,以飨读者,并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考虑到保密要求,本文有关案例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并作了适当调整。
一、基本案情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条中约定工程承包范围为:预算报价中所含的宾馆土建及室内装饰装修项目工程(具体范围见预算书、有关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在第三条中约定,合同工期为280天(日历天数),其中土建140天,装饰装修140天,开工日期为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后7天,具体时间由甲方书面予以通知.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合同价款为5000万元,其中土建部分3500万元,装饰装修部分1500万元。
合同专用条款第10。
1中约定,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为进场后三天内.工程师确认的时间为乙方按要求提交后三天内。
合同专用条款13.1约定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包括白天连续5小时停电,土建期间连续3日下雨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合同专用条款23.2约定,本合同采用可调价格,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为根据承包人编制的预算综合报价文件明确的单价,在施工中发生经业主认可的增减变更工程,其价款予以调整。
合同专用条款24条约定预付款为500万元,此款在开工次月起所完成的工程量中按20%的比例逐月予以扣回,直至扣完.合同专用条款26条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为: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量及申请结款报告,甲方于次月2日前按照经审核确认后的实际金额支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将在每月结算款项中逐月按比例扣回.工程款支付到工程总价的90%后,甲方不再支付,余款(除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
甲方指定分包甲指分包
(4)业主社会关系需要:因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展涉及到的各种社会关系十分繁杂,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并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往往业主会拿出某一方面的分项工程进行指定分包,而此分包单位的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无任何话语权的,只是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对分包单位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即可。
以上内容讲的是广义上的甲指分包,即包括甲方直接发包,而且也是目前建筑行业泛指的甲指分包。如果单独列出甲指分包,则无内容可讲,基本上是靠私人关系或利益驱使。
目前,建设项目中的甲指分包堪称盛况空前,此种状况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这也是市场经济下的自然选择。主要从以下方面探究原因:
(1)施工单位施工能力良莠不齐、参差不一。一些施工单位虽然具有施工施工时,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工程,常常无能力承担,此部分工程施工都要分包出去,由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甲指分包
现阶段,甲指分包的存在形式就是实际上的甲方直接发包,但操作上却是按照甲方指定分包的方式执行的。
因为如果采用甲方直接发包,则各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过招标办的备案,履行很多复杂程序,最后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中标合同。
此种方式甲方无疑要增加费用和管理周期,因此一般情况下,甲方都会避开此种发包方式而改为甲方指定分包。
而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单位一般由业主方选择确认,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分包单位的确认和合同签订都要经过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否则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但也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2)一些大型建筑工程均需要进行专业二次深化设计,目前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周期要求越来越短,为尽可能地使工程尽快开工,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先完成一部分施工图的设计,如主体工程的设计,业主方即开始进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
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在建筑行业中发生了不少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不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这些事故,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这一主题进行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一、分包生产安全事故概述在开始讨论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分包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概况。
分包生产是指总承包单位将自己在工程中的一部分分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负责。
分包生产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无可厚非,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的不到位,往往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对于梳理事故原因、推动事故防范和保障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二、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重要性1. 事故原因梳理: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有利于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的梳理和分析。
通过对事故发生前的分包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作业条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研究,有助于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为今后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2. 制度建设完善:通过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可以发现分包单位在安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为制度建设和完善提供了实际的案例和依据。
通过不断完善和加强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
3. 对责任追究: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编写,有利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通过调查报告的客观呈现,可以明确责任人在事故中的失责和疏忽,为对责任人的追责提供了必要的证据。
三、撰写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注意事项1. 数据搜集:在撰写甲指分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之前,需搜集大量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事故案发地点的照片、视频,安全生产记录、施工工艺流程等,以便客观地呈现事故发生的全貌。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3第三章履约保证金4第四章内业资料管理5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6第六章材料料具管理7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9第八章库房管理15第九章生活区管理16第十章职业病管理16第十一章成品保护管理17第十二章能源管理17第十三章保卫管理18第十四章环境保护管理18第十五章工程例会制度19第十六章其它19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A。
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
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改部分的2倍付款。
E。
门窗部分甲指分包所施工的门窗收口由门窗分包自行负责。
甲指分包操作流程
甲指分包操作流程一、什么是甲指分包。
甲指分包呢,就是甲方直接指定某个分包商来承担工程中的一部分工作。
这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你直接告诉服务员,我就要那个厨师做的菜,这个厨师就像是甲指分包商啦。
这种情况在工程建设里还挺常见的呢。
二、前期准备。
1. 甲方的想法。
甲方得先有这个想法呀,为什么要指定这个分包商呢?可能是因为这个分包商在某个领域特别擅长,比如说做防水工程,这个分包商有着超厉害的防水技术,之前做过的项目都好评满满。
或者是甲方和这个分包商合作过好多次了,彼此信任,就像老朋友一样,知道这个分包商的工作质量肯定没问题。
2. 寻找合适的分包商。
如果还没有确定好分包商,甲方就要开始寻找啦。
这可不是随便找的哦,要考察好多方面呢。
要看看这个分包商有没有相关的资质,就像我们找工作要有学历证书一样,分包商得有资格做这个工程才行。
还要看看他们的口碑,要是周围的人都说这个分包商不好,那肯定不能选啦。
而且要了解他们的技术水平,能不能满足工程的要求。
比如说做装修,得看看他们的装修风格是不是和整体工程搭调,做工是不是精细。
3. 协商与沟通。
甲方找到合适的分包商后,就要开始协商啦。
这就像是两个人商量事情一样,要谈好多细节呢。
比如工程的范围,得明确这个分包商到底负责哪一块工作。
是只做一个小房间的装修,还是负责整层楼的装修呢?还有价格,这可是很重要的一点哦。
要谈好这个工程做下来要多少钱,不能让一方吃亏。
另外,工期也要确定好,什么时候开始做,什么时候要做完,都得清清楚楚的。
三、签订合同。
1. 合同条款。
合同就像是一个规则手册,把甲乙双方和分包商的权利和义务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里面要写清楚工程的具体内容、价格、工期、质量要求等等。
比如说,质量要求这一块,要详细到每一个小细节。
如果是做建筑结构的分包工程,那混凝土的强度要达到多少,钢筋的规格是怎样的,都得在合同里写清楚。
要是质量达不到要求,那可不行,得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呢。
2. 签字盖章。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一、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含义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是指,在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对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中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由建设单位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
总承包单位须对甲指分包单位进行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服务费。
上述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1、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有权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采购单位的范围只限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的内容。
对于属于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采购的内容,非另有约定,建设单位无权擅自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其中的“暂估价”指,在建设单位招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项/专业分包单位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2、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是由建设单位选定的,或者以建设单位为主确定的,而非由总承包单位完全自主确定的。
建设单位选定包括建设单位独立招标方式、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方式、建设单位独立直接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直接发包方式等;在材料、设备、服务采购中,还有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潜在供应商的产品封样和报价,由建设单位进行比选确定或向总承包单位出具认质认价单的方式选定。
3、甲指分包的分包内容包括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列入暂估价的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如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等),也包括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等(空调设备采购、电梯采购等)。
4、总承包单位仍需对甲指分包单位在履行甲指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原则上应与甲指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以外,总承包单位还需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
关于甲指分包的利弊
关于甲指分包的利弊北京-z舟舟-成本甲指分包的形式现在被甲方广泛采用的主要原因就是节省管理费用和开发周期;而对于总包单位来说,就是利润率的降低,其实我主要是想跟大家一起聊聊甲指分包的优缺点;以及它对我们工作的影响那我就开始抛砖,请大家多多指教;而后我把今天讨论的结果再传到群上,与大家一起分享, 甲指分包如果单独拿出来是没有什么内容可言,基本上是靠人际关系与利益的驱使做为成熟的房地产企业,由其是靠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的再创造为核心的大型地产企业,更比较依懒于些;现在的施工单位良莠不齐这是我们所无法回避的,而我们在追逐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过程中压缩的就是开发周期,近来缩减我们的管理费用压缩开发周期过程中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是图纸深化不足,签证、变更来回的发;我们为了避免这些弊端就会大量采用甲指分包的方式来完善设计阶段的不足每一个大型地产企业的形成过程,都带来了众多的追随者;在人人都想分一杯的形式下也致使甲方不得不从总包的怀里留下一些给这些朋友;进而形成了地产企业链北京-兰博*运营 21:20:50呵呵插句话推测论题指向----甲指分包的分部工程(单项工程)北京-z舟舟-成本 21:21:15这里边儿最通常的就是政府把控的专业工程、地方垄断性行业;是甲指分包权重最大的部分重庆-笛声-成本 21:21:37不分包不行呀北京-z舟舟-成本 21:21:41比如消防工程广东-霜*成本 21:22:42这个涉及到验收能否快速通过北京-z舟舟-成本 21:22:50可以不分包,只要总包单位或者甲方有足够的自信能够按时以最小的投入来通过验收,投入使用也无不可西安-棋子-成本 21:23:20这种模式很少重庆-笛声-成本 21:23:58其实分包不分包,还是看总包单位是否有那个专业能力和价格是否有竞争实力北京-z舟舟-成本 21:24:15土方专业,这个又是政府部门所规定的必须由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来做,为了节省我的综合成本,不甲指分包还能有更好的办法吗西安-棋子-成本 21:24:16最头疼的是天然气广东-霜*成本 21:24:19普遍招标的时候,直接就报自己是那个领导推荐的,一把手介绍的中标率高昆明-贝子-成本 21:24:57绿化也是比较头疼的广东-霜*成本 21:25:06土方在一些小城市,普遍由那些游走黑白两道的把控B群发言 21:25:32dingle 21:25:30甲指分包中还有一部分比例很大的,就是工程造价额度或利润非常大的一些专项工程。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3)第三章履约保证金 (4)第四章内业资料管理 (5)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6)第六章材料料具管理 (8)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 (9)第八章库房管理 (15)第九章生活区管理 (16)第十章职业病管理 (16)第十一章成品保护管理 (17)第十二章能源管理 (17)第十三章保卫管理 (18)第十四章环境保护管理 (18)第十五章工程例会制度 (19)第十六章其它 (20)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改部分的2倍付款。
甲指分包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工程建设领域,甲指分包是指建设单位(甲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部分工程或工程任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乙方)进行施工的行为。
甲指分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工程建设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然而,甲指分包在法律层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后果,本文将就甲指分包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甲指分包的法律后果1.合同效力问题(1)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甲指分包中,若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合同效力待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在甲指分包中,若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对方财产损失,可能导致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无效。
2.违约责任(1)建设单位违约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若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导致分包单位无法正常施工,分包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分包单位违约1)未按约定完成工程:若分包单位未按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不合格:若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3.侵权责任(1)建设单位侵权1)侵害分包单位合法权益:若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侵害分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等,分包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施工总承包安全管理中对甲指分包管理的通病与对策
信 誉及 工 程最 后 完成 的 预期 值有 很 大 的关联 。 因此 , 本 文针 对 甲指 分包 单 位在 施 工现 场 不服 总包 管 理 常见 的 问题进 行 了一 个剖 析 , 同时针 对 于此 总 结 了总承 包 管理 中对 甲指分 包 放任 自流 管理 的弊 端 和解 决 方法 进行 了一个 深入 浅 出的分 析。
总包
总承包一 专业施工企业为流程 的作业体系 ,普遍是通过劳务作业为依托的互 助形 式 来 构 成 。可 是 在 实践 过 程 当 中有 很 多 问 题 始终 是 令 总 承 包 方所 苦 恼 的, 毕竟一种理想的组织结构在实践过程 中的效果还无法令人满意。专业程 度较高的分部、 分项工程普遍执行情况都不错 , 但是绝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 务在工序流程上还是存在着较大的问题 , 甲指分包的工程在劳务 队和机械设
1 国 内建 筑 业 甲指分 包管 理体 系的现 状
目前来 看 我 国 的建 筑业 自推行 体 制改 革 以来 , 已经 有 效 的形 成 了以施 工
工 程 的进 度 和 质 量 , 因此 应 当从 以 下几 方
面着 手 进行 改 进 :
3 . 1择优 而 选 的 甲指 分 包单 位
\
价 工人 , 很 多 甚 至是 没 有任 何 经 验 和技 术 的 流 动人 员 , 这 样人 员 基 本 上 没有 任 何 的管 理 意识 , 在 技 术技 能 上 也不 能 够 达 到 要求 , 而 且 工人 经 常 转工 会 让
安全管理上无法做到令行禁止
3 甲指 分包 管理 的建 议
一
关 键词 : 分包、 管理 、 工程 、 分析
绪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工程质量 、 流程要求 的提高 , 建筑工程项 目也 亟待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因此为了能够达到质量、 利润、 时间上的最佳配比 , 任何施工总承包企业都一定会向专业化的趋势发展 , 不但要做 大做强 , 更需 要 的是做精做细 。 这种趋势将使企业压缩规模 , 专注于提升核心竞争力 , 将更 多使用外包形式 , 利用更有效率的社会资源力求整 体上更进一步 , 因此资质 、 信誉 良好的分 包 队伍 能 够 令 工程 达 到 预 期 , 在 管理 上 需 要 应 用 到 一 定 的机 制 , 即 总 包 对 业 主 负 责, 监理对总包 , 总包对分包实施管理 , 其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
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一、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含义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是指,在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对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中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由建设单位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
总承包单位须对甲指分包单位进行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服务费。
上述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有权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采购单位的范围只限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的内容。
对于属于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采购的内容,非另有约定,建设单位无权擅自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其中的“暂估价”指,在建设单位招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项/专业分包单位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2、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是由建设单位选定的,或者以建设单位为主确定的,而非由总承包单位完全自主确定的。
建设单位选定包括建设单位独立招标方式、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方式、建设单位独立直接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直接发包方式等;在材料、设备、服务采购中,还有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潜在供应商的产品封样和报价,由建设单位进行比选确定或向总承包单位出具认质认价单的方式选定。
3、甲指分包的分包内容包括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列入暂估价的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如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等),也包括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等(空调设备采购、电梯采购等)。
4、总承包单位仍需对甲指分包单位在履行甲指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原则上应与甲指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以外,总承包单位还需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
总承包方如何防范甲指分包的法律风险
总承包方如何防范甲指分包的法律风险作者:刘鸣来源:《装饰装修天地》2016年第06期摘要: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甲指分包几乎成为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常态。
总承包管理中暴露出甲指分包的诸多弊端,总承包方应当做到事前防范,采取必要的措施规避法律风险,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保障建筑市场的稳定发展。
本文结合工程案例,对总承包方如何防范甲指分包的法律风险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总承包方;甲指分包;法律风险;案例分析;建议措施一、甲指分包的概述1.甲指分包的定义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还未明确甲指分包的定义,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将甲指分包概括为:甲指分包全称甲方(建设单位)指定分包,是指在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中,由建设单位直接选定部分专业工程项目分包方的分包形式。
2.甲指分包的特点甲指分包与一般工程分包一样,分包方均应与总承包方建立合同关系,并受总承包方管理。
但与一般工程分包相比,甲指分包具有以下显著特点:2.1甲指分包的选择方不同甲指分包方是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参与工程,其选择和定价均由建设单位完成,分包方与建设单位具有实际的权责利关系。
建设单位作为甲指分包方的选择者,总承包方作为其管理者,要求甲指分包方对建设单位和总承包方负责。
2.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不同FIDIC合同条款中,规定甲指分包方的工程进度款列入暂定金额。
我国工程实践中,通常由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或者由建设单位、总承包方和分包方签订三方合同,合同约定总承包方向分包方付款,或者建设单位直接向分包方付款,工程进度款是否包含在暂定金额里没有明确界定。
而一般分包商的工程进度款则从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列支[1],由总承包方支付。
2.3总承包方获得的利润不同甲指分包内容虽在总承包合同范围内,但不属于总承包方自有部分,总承包方获取的利润是有限的,通常情况下,总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无需计取规费、税金和利润,仅限于收取一定比例的总包服务费,但实际上承担着与自有部分相当的管理责任。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目录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保证整体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划分总包单位与专业承包、甲指分包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交叉作业的有序进行,使整体工程顺利交工,同时也为建设方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进入总包现场的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施工生产活动,以及对其实施地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3.鉴于甲指分包是非总包单位的直接分包,总包单位对甲指分包的选定无参与权或决定权,总包单位只是作为对建设单位的服务来对进入总包现场的甲指分包单位进行代建设单位管理;所有专业承包、甲指分包企业在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前,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并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严格执行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4.使用总包临设(总包不提供宿舍、食堂,只提供材料临时堆放场地,临时场地需搭建房屋的自行搭建)、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和总包单位的专项管理规定。
5.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各种专项协议(安全、环保、消防保卫、道路交通、临时用电)。
6.专业承包和甲指分包单位进场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A.报送符合施工内容的资信资料(通过年检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报送总包单位拟用管理人员的上岗证件(承包工程负责人的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
C.已与总包单位签订各专项管理协议。
D.由于作业需要对土建部分拆改的需原样恢复,未修复或者修复不到位的按照拆改部分的2倍付款。
E.门窗部分甲指分包所施工的门窗收口由门窗分包自行负责。
F.缴纳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配合费;G.缴纳总包管理费:建设单位已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总包管理费;H.通过总包单位的审核,并取得总包单位签发的进场通知书(见附表)。
第二章费用划分(对在甲指分包协议中无约定有关费用的应计取相应费用)。
1.总包配合费:建设单位未向总包单位支付该项甲指分包工程配合费的,必须按不低于所施工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的2%缴纳总包配合费。
甲指分包
《建筑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的承包模式一般是两种:一是施工总承包;二是施工总承包管理。
在两者的基本定义及特点中,分包方式是有区别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分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选择,业主方认可,同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支付;
而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单位一般由业主方选择确认,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分包单位的确认和合同签订都要经过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否则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对各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但也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
假如像你所说的,差了17%的费用的话,那么没有一个甲方会采取指定分包这种方式。“指定分包”是指把已经经过招标的工程中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分包给一指定承包单位。
魏先生:其实我之所以提倡用甲方指定分包的原因,绝对不是希望让甲方领导过过权瘾,这是本人一直反对的,我始终主张,要用合理的制度、方法和手段既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又可以约束腐败的产生。
(4)业主社会关系需要:因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展涉及到的各种社会关系十分繁杂,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并维护一定的社会关系,往往业主会拿出某一方面的分项工程进行指定分包,而此分包单位的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无任何话语权的,只是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对分包单位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服务即可。
以上内容讲的是广义上的甲指分包,即包括甲方直接发包,而且也是目前建筑行业泛指的甲指分包。如果单独列出甲指分包,则无内容可讲,基本上是靠私人关系或利益驱使
甲指分包引发纠纷怎么办
行业视点观察58因甲指分包引发的问题,施工企业经历了很多,施工企业处在行业的弱势地位,不到万般无奈,不会因此轻易提起诉讼或者仲裁。
但有时面对强势的业主和其不规范的指定分包给施工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时候,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据理力争是必要的。
某建筑施工企业中标某地的28层框剪结构商务楼二幢,总建筑面积57000m2左右,总造价117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合同工期为860天,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按实结算。
并约定工程延期每天承担3万元违约金,15天后则增为每天5万元。
施工单位开工后330天完成结构工程,并通过主体工程验收合格。
该工程的幕墙工程由甲指分包,在确定分包单位时,业主拖延了5个月才确定分包单位,并由业主、总包、分包三方共同签订幕墙工程合同(总价1400万元),工期为130天。
而签甲指分包合同时距工程完工还剩90天,该分包合同的签订就已隐藏了一场纠纷。
此外,又由于幕墙图纸数次修改,业主指定材料缺货,而使指定分包工程进度缓慢,总承包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已无可能。
反复交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损失,总承包方多次以公函形式与业主交涉,并提出三个主要问题: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5个月后,业主才确定其指定分包的幕墙分包单位,为此导致施工单位被迫延缓施工;甲指分包的幕墙施工中,图纸修改频繁,业主指定材料无法落实,幕墙工程进度缓慢;由于幕墙施工拖延,造成总包单位外墙工程无法施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与此同时,幕墙工程施工方也向业主提出,由于没有按时支付进度款,影响工程进度,并要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工期予以延长。
但甲方对总包方的意见一概不能接受,反复强调总包方已收取总包配合费,就要对甲指分包商的工程延期承担违约金,并多次提出按目前工程进度施工方至少赔偿业主工程延期违约金500万元以上,甲方的蛮横无理最终致使谈判破裂。
绝地反击,业主最终接受方案在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总包方认为再按照目前状况进展下去,将蒙受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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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和甲指分包合同风险防范一、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含义建筑工程中的甲指分包是指,在实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对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中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由建设单位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
总承包单位须对甲指分包单位进行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并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服务费。
上述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定义,主要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对于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有权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采购单位的范围只限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暂估价的内容。
对于属于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或采购的内容,非另有约定,建设单位无权擅自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其中的“暂估价”指,在建设单位招标或直接发包过程中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由于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项/专业分包单位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时采用的一种价格形式。
2、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是由建设单位选定的,或者以建设单位为主确定的,而非由总承包单位完全自主确定的。
建设单位选定包括建设单位独立招标方式、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方式、建设单位独立直接发包或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直接发包方式等;在材料、设备、服务采购中,还有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潜在供应商的产品封样和报价,由建设单位进行比选确定或向总承包单位出具认质认价单的方式选定。
3、甲指分包的分包内容包括包含在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列入暂估价的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如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等),也包括材料、设备和服务的采购等(空调设备采购、电梯采购等)。
4、总承包单位仍需对甲指分包单位在履行甲指分包合同中的工期、质量、技术、安全等目标进行管理,原则上应与甲指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和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除此以外,总承包单位还需承担协调、配合、服务等责任。
这类协调、配合、服务职责比较常见的包括:为甲指分包单位提供临时水、电、道路、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工作面、办公用房、仓储用地等;技术资料签认、上报;完工资料按相关规定的汇总、整理、上报等等。
相应地,建设单位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总包管理服务费,该费用可能是一笔固定的金额,也可能是按某一比例计算出来的金额。
但是,在建设单位支付该笔费用后,总承包单位原则上不得再向甲指分包单位另行收取管理费或服务费。
另外,根据《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合法的甲指分包还须符合如下规定:1、对于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建设单位选定的甲指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专项/专业分包工程的相应资质;对于材料、设备、服务的供应商资格,国家有相应条件、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该等条件或标准。
2、对于专项/专业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服务供应商的选定方式,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选定的,应当进行招标。
3、对于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不得肢解,另行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分包其中的某一部分工程。
4、对于已经属于分包的专项/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再行指定分包。
二、建筑工程甲指分包的合法性分析甲指分包的合法性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其特殊性在于该分包是“甲指”的,表面意思即为建设单位指定的分包单位或材料、设备、服务的供应商,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其合法性一直受到质疑。
我们先看看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甲指分包及其处理规定。
但是在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却做出了明确规定,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124号令)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六十六条: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
《关于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工程的通知》(建建[1996]240号):在工程施工中,总包(包括施工总包,下同)单位有能力并有资质承担上下水、暖气、电气、电讯、消防工程和清运渣土的,应当由其自行组织施工和清运;若总包单位需将上述某种工程分包的,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亦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但必须由总包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切实承担总包责任。
建设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明确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除总包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分包单位。
在上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态度非常明确,即明确限制或禁止甲指分包。
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述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禁止性规范并不能构成甲指分包合同无效的依据。
该结论也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相符合。
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即在建设单位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工程缺陷的,承担过错责任。
该规定也间接说明,对于甲指分包合同不应直接认定为无效合同。
对于符合本文甲指分包概念的甲指分包形式,应当认定具有合法性。
合法的甲指分包的法律意义是:1、建设单位就甲指分包工程向总承包单位的付款,总承包单位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且建设单位有权就甲指分包工程款或采购款的使用情况,对总承包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2、总承包单位与甲指分包单位之间构成工程总分包关系或采购合同关系,总承包单位须尽全面管理职责,且原则上须与甲指分包单位就甲指分包工程或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甲指分包单位须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完成其工作并承担其应负的责任,并保证不因其未全面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而致总承包单位损失。
三、现实中非甲指分包的各类形式现实中的非甲指分包种类繁多,分析如下:1、建设单位将未列入总承包范围内的某一部分单独独立出来进行发包,例如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将未列入总承包范围内的土方工程、护坡工程、降水工程等进行单独招标或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并由建设单位与该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
该情形并不属于甲指分包,其本质上实际是独立于总承包合同之外的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的地位与总承包合同的地位是平行的。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该规定中的“主体结构”应当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发包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否则该行为构成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将列入施工总承包合同且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某一专项/专业分包工程,在总承包合同签署后,另行指定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对于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服务,变更为建设单位采购(即甲供)。
该行为实际上是违约行为,即建设单位单方擅自改变总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构成违约。
但是,在建设单位对于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服务,建设单位并未指定品牌,只要变更规格、型号、颜色、质量标准的,并不构成违约行为。
造成总承包单位损失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向建设单位索赔。
3、建设单位将未列入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的、具有特殊资质、性能要求的某些专项/专业分包工程或材料、设备、服务采购发包给承包单位或供应商,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或供应商直接签署施工合同或采购合同,但为了使整体工程竣工交付后即可以使用,又需要总承包单位对该等承包单位或供应商提供协调、配合及服务。
该形式并不属于甲指分包,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或供应商之间并不构成建筑施工合同关系,而是协调、配合及服务关系。
四、现实中的甲指分包的不同操作形式实践中,甲指分包的操作形式不尽相同。
就具体阶段而言,主要的形式有:在选定阶段,有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或直接发包的,也有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或联合发包;在签署合同阶段,有建设单位单独与指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签署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的,也有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与指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签署三方的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在工程款或采购款的支付方面,有约定总承包单位负责签证,建设单位直接向指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支付的,也有约定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付款,总承包单位再向指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付款。
就甲指分包的整个过程而言,又衍生出诸多不同的形式。
举例如,在选定阶段,由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联合招标或联合发包,甚至是建设单位独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但在签订合同阶段,就变成了由总承包单位与甲指分包单位单独签署分包合同或采购合同,而合同中的付款条款却又约定由总承包单位签证,建设单位直接向分包单位或供应商付款等。
甲指分包不同的操作形式,导致很多情况下在招投标(发包)、合同签署、合同履行时的主体不一致以及权利义务不一致,这种情形彰显了甲指分包的混乱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这种混乱,近年来甲指分包合同诉讼量的增加,也侧面说明甲指分包风险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五、总承包单位在甲指分包合同下的风险分析在甲指分包的情形下,由于分包单位是由建设单位选定的,而按照《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总承包单位须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因此甲指分包的风险其实主要是总承包单位的风险,现粗略分析如下:1、甲指分包单位选定阶段甲指分包单位的选定,是指对于列入总承包合同整项暂估部分中的专项/专业工程及材料、设备、服务采购,由建设单位选定专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或选定供应商、服务商提供材料、设备、服务的行为。
甲指分包中的“甲指”主要体现在对于分包单位的选定上,建设单位具有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