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施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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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包含县道434南段、县道434北段、规划一路;县道434南延伸段、规划二路。

1)县道434南段:道路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长2946.74米,宽40米。

2)县道434北段: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路宽24米,道路长1460.09米。

3)规划一路:道路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道路长342.46米,宽24米。

4)县道434南延伸段:道路为城市Ⅱ级主干道,设计时速40km/h,道路长923.47米,宽40米。

5)规划二路:道路为城市Ⅱ级次干道,设计时速30km/h,道路长218.76米,宽24米。

二、设计内容

本交通工程分项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管道及信号灯工程。三、设计依据

1、《工程设计委托书》。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

3、《东部燃气电厂(LNG)出线通道配套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道路工程分项。

四、设计原则

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充分结合本路段的工程自身特点,在达到适时、适量地提供交通信息,确保行车安全的目的的同时,尽可能与道路的整体效果相配合,并尽量减少交通标志和信号灯数量,简化交通标线,同时合理的设置交通信号管位,为以后的信号灯施工不影响交通提供方便。

五、设计概要

(一)交通标志

为保证司机能迅速、安全、便捷的到达目的地,本次设计在全路段设计交通标志牌以便和交通标线配合达到快速、安全的疏导车辆和行人的目的。全线共设置有10种交通标志牌。(1)在主干道与主干道、次干道交叉口进口道方向道路右侧适当位置设指路标志牌(牌面尺寸为5.0米×3.0米);(2)当与支路交叉口处道路设置人行横道时,在道路进口道方向道路右侧适当位置设十字(T型)交叉、注意行人标

志牌(牌面尺寸为

0.9米×1.75米);(3)当道路急弯处道路右侧适当位置设急弯、注意行人标志牌(牌面尺寸为0.9米×1.75米);(4)在未设置人行横道的与支路交叉口处本道路进口道方向道路右侧适当位置设十字(T 型)交叉的三角形标志牌(牌面尺寸为0.9米×0.9米×0.9米);(5)在设置减速让行线的道路进口道方向道路右侧减速让行线位置设置减速让行标志牌(牌面尺寸为0.9米×0.9米×0.9米);(6)在小支路或村道T型路口处小支路或村道右侧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牌(牌面尺寸为外接圆直径0.8米的正八角型标志);(7)在各道路交叉口出口道方向道路右侧适当位置设限速、禁停标志牌(牌面尺寸为0.9米×1.75米)。

(二)交通标线

1、本工程设计在全路段用交通标线划分车道。机动车道标线由人行横道线、车道边缘线、车道分界线、车道导向线、中心双黄线、停车让行线、减速让行线等组成,路缘线线宽为15厘米。在434县道南段及南延伸段的正常路段上,根据道路机动车道横断宽度,机动车道划分为双向4个车道,车道宽度3.25米,路缘带宽度0.5米;在434县道北段、规划一路及规划二路的正常路段上,根据道路机动车道横断宽度,机动车道划分为双向4个车道,车道宽度3.50米,路缘带宽度0.25米;人行横道宽度为5.0米。详见标线大样图。

2、车道导向箭头在交叉口范围内,在进口车道上画二组,第一组距离停车线30米,第二组距离停车线60米。

3、车道导向线在正常路段长为30米。

4、图中未注明的标线全部为白色。

(三)交通管线

本次设计布置交通管线于434县道南段、南延伸段的两侧、434县道北段、规划一路东侧及规划二路南侧,距离车行道边线1.2米处的人行道下,交叉口范围内采用Φ150-PE管,交通管线均采用开挖施工,埋深0.6米;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下交通管线采用开挖施工,埋深0.4米。管头外露部分用塑料套头填塞,管内穿一条8号铁丝,配电箱两侧采用Φ150-PE管,接电源方向采用Φ80-PE管。圆形检查井采用Φ700,孔壁采用24砖砌体;方形检查井采用450×350方井,孔壁采用12砖砌体,井深0.8米,井盖、井座除机动车道采用重型标准外,其余均采用轻型标准。检查井盖采用统一印有“公安交信”字样的球墨铸铁井盖,承压等级为18吨以上(加锁型)。交通电缆管与有线电视电缆管净距在5厘米以上。

(四)信号灯

本次设计在434县道与海滨大道交叉口上设有机动车、人行横道信号灯系统,机动车信号灯采用悬臂式信号灯系统。

六、施工要求

(一)交通标线

1. 道路交通标线的画法、路面文字的字体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

和标线》的有关规定。

2. 斑马线与车道边缘线之间应留出10厘米间隙,以利于排水和清扫。

3. 所有标线和标记均采用白色(或黄色)热熔反光材料,热熔标线厚度为2.0±0.2mm,涂料中应混合占总重18~25%的玻璃微珠,在喷涂时标线表面还应均布170g/㎡的玻璃微珠。

4. 交通标线的耐磨性:在2年内直线段标线的磨耗不应大于50%;八个月内弯道、让行线、人行横道线的磨耗不应大于50%。

(二)交通标志

1、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制作。

2、道路交通标志的颜色范围应严格按照GB/T8416-2003《视觉信号表面色》有关规定执行。

3、道路交通标志的文字应书写正确、工整,提高标志的视认性和美观要求。

4、单柱式标志板采用3mm厚铝板制成,悬臂式标志采用挤压成型板制成,标志板边缘采用角钢加固。

5、标志结构中所有的构件均应进行热浸镀锌处理,螺栓、螺母的镀锌量为350g/㎡,其它构件均为600g/㎡。施工工序为先加工制作,后热浸镀锌,严禁镀锌后加工。

6、标志基础采用C25现浇钢筋混凝土。

7、底座法兰盘和相应的加劲法兰盘应同时加工,两个法兰盘开孔位置要一致。

8、在浇筑基础砼前,应先将预埋的地脚螺栓加固牢固,位置要放置精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9、为了提高标志的夜间视认效果,并使所有反光膜的使用年限得以统一,所有标志反光膜均采用高强级反光膜。

10、单柱式标志板内缘到路缘石边缘的距离不小于25厘米,悬臂式标志板下缘距路面净空高度不得小于5.5米。

11、本设计所有金属构件除特殊说明外均采用Q235钢制作,钢材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700-88)要求。所有构件的加工制作、组装、焊接等工艺应符合《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规定。所有焊缝均采用双面通长直角角焊缝焊接。

12、所有交通标志基础内均设置一层间距12厘米×12厘米的ø10钢筋网,钢筋网距底座法兰盘底面10厘米,钢筋网范围应比底座法兰盘宽0.3米。

(三)交通管线

1、人行道上的管线埋设平行于机动车道边缘石,距离为0.4米。

2、交通井要做防锈防盗处理。

(四)交通信号

1、整体要求:

φ400交通信号灯外壳采用进口聚碳酸脂材料,交通信号灯灯芯采用LJX400型,灯芯直径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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