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评价表
编号:
注:1.本评价表中序号4至18项,按照每个项目的验收要求及评分说明进行打分,实行扣分制,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部分项目不适用时,不扣分
2.合计得分低于95分的,不能作为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