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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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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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次数: 57 字号:[ 大中小] 2011-07-2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的要求,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积极推动和发展党内民主,根据上级行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支行实际,决定开展和推行以“心气如海·晶透似盐”为主题的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推行党务公开,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的客观需要;是实践党的宗旨,接受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党员和群众更好地了解党内事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
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立足于支行实际,以“心气如海·晶透似盐”为主题,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发展党内民主,接受党内外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支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党务公开是一项促进党内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以下五项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按照宪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它党内的规章,依法依纪进行。
2、服务发展原则。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履行基层央行职责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党员创新创优的积极性,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
3、真实公正原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的有关监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和保障党员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4、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从实际工作出发,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讲求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四、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主题内容
本次党务公开紧密结合支行实际,围绕“心气如海·晶透似盐”主题开展。“心气如海”就是要以开放心态、广阔气度、开阔胸怀推行党务公开,做到党务公开内容广、接受监督广、征询纳谏广;“晶透似盐”就是要象盐一样淳朴无华、晶莹剔透,做到党务公开不遮掩、不含糊、不保留(除法规和保密规定外),使党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和实现“讲民主、强监督、促和谐”的目的。
(二)支行党组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组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工作思路、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2、党组经常性工作:领导分工情况;信访接待安排;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情况等。
3、党组自身建设情况: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述职述廉情况;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各类党内先进评比及奖惩情况等。
4、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涉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支行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履行职责情况: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工作思路、阶段性目标和工作完成情况等。
2、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参与党内活动和缴纳党费等情况;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建设情况;各类党内先进评比及奖惩情况;支部换届选举情况等。
3、党员培养发展情况: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新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情况;坚持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党内票决发展新党员程序情况。
4、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涉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
1、日常式公开。通过局域网、设置党务公开栏、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简报等方式向党内外公开党内事项。
2、互动式公开。通过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为党员群众咨询政策、释疑解难、表达意见、谏言献策、办理事项提供平台,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选题式公开。通过设置民主意见箱等方式,收集党员群众需要了解的党务情况及意见建议,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答公开或反馈。
六、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制定目录。支行党组、机关党支部分类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支行党组、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目录内事项,由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开,并报上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通过设立民主意见箱、民主恳谈、民情沟通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归档管理。支行党组织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立卷归档。
七、党务公开的工作机制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向党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公开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组织应向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监督检查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对支行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支行各科室代表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落实。支行党务公开工作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评议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4、考核评价制度。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支行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八、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支行成立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行长张星荃任组长,党组成员、副行长沈明法、王欣,党支部委员肖鸿、杨文潮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鸿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小组长顾胜利、沈忠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