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解读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X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X 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X—X)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教发〔X〕8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落实政府各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统筹协调教育、发改、民政、财政、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共同促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营造学校、家庭、社会互动交流、互相配合的良好氛围。
2.坚持普特融合原则。
以融合教育理念为指导,把普通学校(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资源统筹起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构建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
3.坚持多元发展原则。
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第一期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增强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能力,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到X年,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残疾学生资助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师资队伍不断加强,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求,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三、工作任务1.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
县科教体局要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出台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普通学校创造条件接收适龄轻、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以乡镇为单位,认真摸排县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逐一核实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教育安置意见,建立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机制,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近40年我国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转衔政策的文本分析——基于Nvivo12_软件的质性分析
∗∗∗第44卷第4期绥化学院学报2024年4月Vol.44No.4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Oct .2024收稿日期:2023-11-22作者简介:冷羽(1996-),女,四川泸州人,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
通讯作者:徐素琼,女(1981-),四川广元人,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融合教育、特殊教育课程与教学。
基金项目: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23YJA880062)的阶段性成果;2022年重庆市科委及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支持项目(202202)的阶段性成果。
摘要:为了解我国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转衔政策的发展情况,采用政策文本分析的方法,对我国台湾地区近40年身心障碍者转衔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与分析。
结果发现: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转衔政策体现了“以人为本、融合导向、全生涯转衔的关注、跨部门及跨专业合作”的特点;其政策提供了转衔服务发展的五大驱动力,包括经费保障、转介系统及资源平台建设、跨教育阶段的入学转衔通道、转衔效能的评估与监督以及家长参与;此外,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转衔政策通过明确转衔服务类型、转衔服务实践方式以及转介程序推动转衔服务的规范化发展。
基于此,为我国大陆地区身心障碍者的转衔服务,提供法律政策有关细化规定上的建议。
关键词:台湾地区;身心障碍者;转衔中图分类号:G76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438(2024)04-0125-06(1.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重庆市特殊儿童心理诊断与教育技术重点实验室重庆401331;3.澳门圣约瑟大学教育学院澳门999078)转衔,意指转换与衔接,是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过渡,面临着角色、任务和生活形态的转变,发生在人的各个阶段[1]。
身心障碍者的转衔指个体生活中各种事件与历程的转换和过渡阶段所衍生出的种种变化形式,包含由出生至老死阶段一系列提升身障者生活品质、教育权益、职业康复、医疗康复、社会福利等的规划与安排[2]。
县域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模式的调研报告
县域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模式的调研报告作者:蒋华琴来源:《陕西教育·综合版》2024年第05期送教上门是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的民心工程。
2022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显示,2022年,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314所,特殊教育专任教师7.3万人,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14.6万人。
目前,县域送教上门仍没能打破送教质量不高、家长教辅能力不足、相关教材开发不充分等困境,面对送教对象个体差异大、发展程度不均等难题,如何开展好这一“移动课堂”须持续探索。
本期刊发县域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模式的调研报告,观“宁强模式”,探索残疾儿童少年的成长之路。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健全送教上门制度,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旨在2025年,初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
送教上门,给了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机会,也使其家长受到鼓舞,看到希望。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汉中市宁强县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山区县域培智学校,在上级发出送教上门指示后,宁强县教育体育局明确提出,县特教学校要积极探索为宁强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的方法与途径,要以“高起点办学、高质量发展”为定位,全面推进送教上门工作,助力教育脱贫攻坚。
送教上门是一项全新的教育工作,没有成型的经验与做法可借鉴。
经县局分管领导把脉开方,学校校委会成员集思广益,反复研究,针对送教上门工作提出“五问”:给谁送?谁去送?怎么送?送什么?送得怎样?学校紧密围绕解决这五个问题,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学校主要分以下三个阶段做了大量探讨性工作:(一)尝试阶段(2014年至2016年)为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学校组织教师团队开展调研,于2015年下半年尝试性地为8名孩子开展送教。
2014年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
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
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8•【字号】甘政办发[2014]137号•【施行日期】201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3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8日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全省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全省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一)特教特办,优先发展原则。
坚持把特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把残疾儿童少年放在优先保障的中心位置,把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作为根本任务,特教特办,优先规划和发展特殊教育。
(二)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
健全保障措施,完善政策制度,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建立起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与社会各方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保障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三)学段衔接,规模扩大原则。
坚持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大量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规模,建立幼儿园、大中小学相衔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特殊教育指的是为患有智力、心理、肢体或多重障碍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量身定做的教育计划,以便能够帮助他们发挥潜力,融入社会。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旨在为特殊需求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本文将通过以下几点回顾和探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1.计划的历史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许多国家相继制定了特殊教育的政策和法规。
我国的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主要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逐步兴起。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对残疾儿童实行教育免费和优先受教育等政策,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宪法保障。
2.计划的目标根据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4-2020),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普及率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促进残疾人参与和融入社会,为特殊需求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持。
具体目标如下:1)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为特殊需求儿童提供权益保障;2)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素质和专业能力,支持他们开展创新教学;3)加强特殊教育机构条件建设,并适当增加资源投入;4)提升特殊教育普及率,确保特殊需求学生均等接受教育;5)建立覆盖全国的特殊教育服务网络,便利特殊需求学生的家庭和社区。
3.计划中的主要举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包含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行动,以确保计划的目标得以实现。
以下是计划中的主要举措:1)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特殊教育的良性循环;2)专业培训和学科建设,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素质;3)资源配置和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特殊需求学生的需求;4)教育评估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成果得以量化和认可;5)公益和慈善事业的开展,为特殊需求学生和家庭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4.计划的影响和展望自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支持特殊需求学生的教育和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3•【字号】陕政办发〔2015〕7号•【施行日期】2015.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等部门制订的《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月23日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近年来,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规模和随班就读规模不断扩大,义务教育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逐年提高,残疾人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同步发展,残疾学生学习条件在各级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
但是,我省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仍然不高、发展尚不平衡,还存在教学康复设备严重不足、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短缺、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精神,全面推动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从今年起经过3年努力,通过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服务等形式,实现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覆盖。
建立义务和非义务学段相衔接、普职融通、教育与康复并重、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建立财政投入为主,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支持,公办与民办共享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X—2020年)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特殊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要持续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要持续推进融合教育,保障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适合的教育;要持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残疾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教师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统筹推进。
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要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逐步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教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二)促进多元发展。
要以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宗旨,尊重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强化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强特殊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保障力度。
要加大对残疾学生扶助和优先保障力度,坚持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优先发展,全面保障。
(四)全面落实责任。
要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统筹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重点任务(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紧紧围绕残疾学生成长需要,因地制宜,加快完善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
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拓展残疾学生成才路径。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
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解读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是指中国政府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期间(2024年-2025年)针对特殊教育领域的发展制定的一项具体举措。
该计划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特殊教育的质
量和水平,为特殊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平等、优质、多元化的教育服务。
该计划围绕优化特殊教育各个环节展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特殊教育的政策支持:加强特殊教育法规制定和政策引导,完
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在教育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方面为特殊教育
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加强特殊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和资源中心建设
力度,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提升特殊教育服务的覆
盖面和质量。
3.提升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引进和培养
更多的特殊教育专业人才,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培训能力,确
保特殊教育师资的供给和质量。
4.推进特殊教育课程:完善特殊教育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提高
课程适配度和灵活性,为特殊儿童和青少年提供个性化、综合性的教育服务。
5.加强特殊教育的家庭支持和社会参与:建立特殊教育家长服务体系,提供家长培训和支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特殊教育工作,为特殊儿童
和青少年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
以上是关于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简要解读。
通过该计划,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领域的投入和关注,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特殊儿童和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这将有助于实现特殊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平等,推动社会的包容和共享,促进国家人力资源的全面发展。
融合教育在特需儿童中的应用
一、课题提出融合教育的起源可追溯至北欧特殊教育领域提出的“正常化”原则。
自20世纪70年代起,该理念在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特殊教育界得到广泛推广,并逐步成为特殊教育体制的同义词。
2008年,第48届国际教育大会(ICE)将“全纳教育:未来之路”作为会议主题,标志着融合教育在全球教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融合教育已成为全球广泛关注的教育议题,并成为多数发达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之一。
在中国,融合教育主要通过随班就读的形式得以体现。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布明确保障了特殊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权利,开始重视融合教育师资的培养。
2004年,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国民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融合教育的目标与指导原则。
2014年,《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并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入学。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进一步强调了普教与特教相结合的重要性,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的发展。
本园位于资源丰富的大佳何镇,该处依山傍水、资源丰富。
随着疫情的消散,大佳何这个企业乡镇正在蓬勃发展,所面对的群体也更加庞大和复杂。
面对的群体也日益庞大和复杂。
父母的年轻化、教育理念的消极化、家庭氛围等因素,导致出现了一群没有医学定义的特殊儿童,但实际上存在问题行为的特需儿童。
调查显示,许多家长选择让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但更多家长不愿对这些特需儿童进行医学干预,而是选择相信“孩子还小,长大了就好”,任由孩子自由发展。
特殊教育的本质并非特殊化特殊儿童,而是通过更多的耐心和智慧,使他们的学习生活趋向正常化,将“特殊”转变为“一般”。
在幼儿时期,若未进行有效干预,其智力和行为可能退化至婴儿时期,成人后将难以适应集体和社会生活。
我们尝试通过关键事件的反思,让特需儿童从小认识社会的多元化,通过有针对性地交往,学会尊重、包容、理解和共情。
自2019年本园开放资源教室以来,在实践中我们面对的是面向个体、面向分层、面向全体的教育模式,同时依托特需学生进行个性化调整,融合班级课程,构建资源教室课程。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第一、工作目标1.1 提高特殊教育质量本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升特殊教育的质量,使之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
我们将通过采用更加个性化的教学方法,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教学,以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教师的培训,使他们更加专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1.2 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我们将完善特殊教育体系,使之更加完善。
这包括完善课程设置,使之更加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以及完善评估体系,使之更加公正、合理。
1.3 加强特殊教育研究我们将加强特殊教育研究,通过研究特殊教育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改进我们的教学方法,使之更加科学、有效。
第二、工作任务2.1 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为了提高特殊教育的质量,我们将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我们将对每个学生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特点,然后根据他们的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2.2 加强教师培训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我们将加强教师的培训。
我们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使他们更加了解特殊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2.3 完善课程设置和评估体系为了使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我们将完善课程设置和评估体系。
我们将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调整课程设置,使之更加符合他们的需求。
我们还将完善评估体系,使之更加公正、合理,能够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
第三、任务措施3.1 实施个性化教学方案为了落实个性化教学方案,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社交能力等方面。
2.根据评估结果,为每个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内容和方法符合他们的需求。
3.定期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展,根据需要调整教学计划,确保教学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3.2 加强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为了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供最新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教学方法。
2.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提升他们的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3.建立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合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特殊教育两期提升计划比较
20170912 郑涛
比较的方面:
背景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 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 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 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 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 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 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 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但 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 高,发展不平衡。农村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 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 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 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 平有待提高。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
• • • •
(一)加强统筹规划。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 验收。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 (三)营造关心和支持特 殊教育的氛围。 • (四)加强督导检查。
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 年)
• •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 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三年努力, 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 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 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 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 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 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 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 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 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 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 1.提高普及水平。 2.加强条件保障。 3.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7•【字号】衢政办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月27日衢州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2014-2016年)为加快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社会氛围,全面构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省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
一、重要意义重视与发展特殊教育是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2008年就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2013年市、县两级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相继成立,形成了市、县两级随班就读业务指导网络,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快速提高。
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残疾人的教育需求相比,全市特殊教育还存在体系不够完善、保障不够充分、质量亟需提高等问题,尤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培智教育的发展水平明显偏低,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特殊教育发展远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与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
《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的法规和政策
第 27 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 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 动,补偿其生理和心理缺陷。
第 14 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重要法规与政策解读
教育安置方式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 育学校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 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师资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师资培养与培训
国家举办各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专业,在普通师 范院校附设特殊教育班(部),培养、培训特殊教育师资。
普通师范院校应当有计划地设置残疾人特殊教育必 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残疾人 教育师资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并采取设立培训基地等形 式,组织在职的残疾人教育教师的进修提高。
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 必须持医院证明,并报学校教务 部备案。
第8页 竢实扬华,自强不息
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特殊教育的相关法规
部门规章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对特殊教育学 校的学制、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等作了阐述, 共分九个部分,包括总则,入学及学籍管理, 教育教学工作,校长、教师和其他人员,机构与 日常管理,卫生保健及安全工作,校园、校舍、 设备及经费,学校、社会与家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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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特殊教育的法规与相关政策 重要法规与政策解读
师资
师资待遇
特殊教育教师和职工享受特 殊教育津贴。要求全面落实国 家规定的特殊教育津贴等特殊 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
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与重要法规
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 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 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是指为了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计划。
特殊教育是指为满足身体或智力方面残障者的教育和康复需求而开展的教育活动,是一项人权和社会公正的事业。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
为了解决特殊教育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从各个方面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生活水平。
一、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关键之一。
特殊教育师资队伍是特殊教育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为特殊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和个性化支持的关键人员。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和提升特殊教育师资需要接受系统的特殊教育培训和专业知识提升,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和服务能力。
需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提升,如提供培训班、研讨会、授课、个人自我学习和交流等,来提升特殊教育师资的水平。
2.引进和培养优秀的特殊教育师资需要引进和培养一批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特殊教育师资,以提高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
可以通过设立特殊教育专业的大学本科及研究生专业、优先招收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到特殊学校和教育机构、参照高校优先发展学科的做法,在特殊教育领域设置一些优秀的学科,并设立奖项和资助计划,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特殊教育领域从事教育和康复工作。
二、提高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生活水平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生活水平是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目标。
特殊学生需要得到特别的关注和支持,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和发展需求得到保障。
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特殊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生活水平。
1.提供实施个性化教育的支持和服务需要根据特殊学生的个性、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支持和服务,制定针对个体学生的教育计划和方案,确保他们得到最好的教育和服务。
可以通过开展特殊教育辅助技术研究和实践、建设特殊教育辅助设施和资源中心等措施,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5•【字号】晋政办发[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5日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发展特殊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为贯彻落实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发展,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委《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国家提升计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集中力量新建、改扩建一批标准化特教学校,到2016年,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其他县(市、区)建起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班)为骨干的县域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网络,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作者:来源:《基础教育参考》2014年第07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各级政府投入明显增加,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的县独立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残疾学生在国家助学体系中得到优先保障。
但总体上看,我国特殊教育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
农村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不高,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水平偏低,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帮助残疾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进程中实现幸福人生。
二、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一)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二)重点任务1.提高普及水平。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府发〔2015〕11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徐府发〔2015〕1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6月3日徐汇区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一、行动背景2014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教委等制订的《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沪府办发〔2014〕19号文)。
徐汇区始终坚持贯彻执行市颁文件精神,落实市教委对特殊教育的工作要求。
为实现徐汇教育适度超前的战略目标,保持特殊教育上海领先水平,形成有利于残疾学生可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教育公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文)、《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发展与徐汇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特殊教育事业,大力加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满足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发展需求,办人民满意的特殊教育。
三、总目标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健全医教结合管理运行制度体系及专业服务机制,深化个性化教育为特征的课程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段特殊教育质量,大力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拓宽残疾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的渠道,营造接纳、尊重和帮助残疾学生的区域融合氛围,满足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需求,保障每个残疾学生享有优质、充分、适切的教育和服务,使徐汇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指的是针对身心特殊需求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一系列教育服务。
这些孩子需要特殊的教育方法和支持措施,以便更好地适应学习和生活环境。
特殊教育包括智力残疾、言语障碍、听力障碍、视觉障碍、肢体障碍、自闭症等多种类型,以及多重障碍的儿童。
特殊教育面临的挑战尽管特殊教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是它依然面临着很多挑战。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挑战:1. 资金不足特殊教育需要大量的资金,但是这个领域的预算往往不足。
这使得学校系统无法提供足够的人手和设施,让特殊教育教师和学生受到削减。
2. 资源不平衡在某些地区,特殊教育资源可能很少,这可能导致较差的教学质量和学生满意度下降。
学校在资金分配方面也可能不公正,导致某些学生无法获得他们需要的支持。
3. 意识不足一些家长、学生和教育机构可能没有意识到特殊教育的重要性。
这可能导致这些人没有得到符合他们需求的教育。
特殊教育也有可能被看作是一种不必要的负担,给政策制定者带来了压力。
4. 知识不足特殊教育的教师和工作者需要接受专业的培训,以提供最好的支持和服务。
然而,很多国家的培训机构面临的挑战是,没有人能够提供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因为缺少符合标准的师资资源。
针对特殊教育面临的挑战,需要一个全面的提升计划,来解决特殊教育方面所遇到的各种问题。
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旨在提高全球特殊教育教育机构的质量和水平,包括政策和实践。
它需要政府、学校、教育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实现特殊需求学生的最佳教育体验。
以下是提升计划的主要内容:1. 提高意识提高公众关于特殊教育的意识是提升计划的第一步。
政府可以通过广告和活动来提高人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学校和教育者也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重点关注特殊需求学生,并鼓励同学们更多地了解特殊教育。
2. 加强政策和法规政府需要制定并实施全面的特殊教育政策和法规,确保特殊需求学生可以获得恰当的支持。
这些政策和法规可以包括预算支付问题、教师与设施资源的分配问题、学校对特殊教育的普及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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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解
读
转载自政策百科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
高等学校要依法积极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多种形式安排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
《实施意见》提到,在总体目标上,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
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到2016年,全省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中民族地区达到8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其中,我省将以多种形式安排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
此外,落实视力、听力、智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方案。
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深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2016年底前人口30万以上县(市、区)建成特教学校并招生
实施意见》提出,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
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做到全覆盖、零拒绝,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人口30万以上尚无特殊教育学校且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成特殊教育学校并开始招生。
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学校(班)。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创造条件依法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加强普通学校内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校本教材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同时,研究制定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实施办法,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开展合适的个别化教育,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高校不得因残疾而拒绝招收残疾考生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普通幼儿园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
示范性幼儿园要积极开设残疾儿童学前班,开展
随班就读的实验和探索。
所有特殊教育学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残疾儿童附属幼儿园(班)。
特殊教育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开设高中教育部(班),逐步扩大招收高中阶段学生规模,努力使接受完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能够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招收残疾学生。
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教育应坚持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为残疾学生从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鼓励各高等院校增设特殊教育专业,或在相关专业中设置不同类别残疾人的特殊教育方向,努力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高等学校要依法积极招收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
特教教师津贴标准按基本工资15%执行
在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特教津贴标准统一按照基本工资的15%执行。
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承担残疾学生教育、生活和管理,且取得教师资格的工作人员应按照此标准执行。
对在普通学校承担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各地要为送教上门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和交通补贴,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建立健全体现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特点,重师德、重教学实绩的职称评价机制。
在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中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到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师全员培训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