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会计行业十大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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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行业十大关键词

1.会计准则大修

国际会计准则的新一轮改革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在这一轮的改革过程中,我国在准则修订过程中已经逐渐开始掌握了话语权,并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过程中逐步与国际趋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持续趋同,深度参与国际准则的制定,相应完善我国准则体系,2014年对会计准则进行大规模修订,相继修订6项会计准则,并发布3项新准则及1项补充规定。并于2014年7

月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此次借鉴修订后的有关国际准则,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是继2012年会计准则修订后的又一次大规模修订。

修订6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3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相关专题:2014会计准则大规模修订

2.管理会计

1月29日,财政部网站首次刊登了《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勾画了管理会计发展的蓝图,提出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会计体系,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的管理会计理论体系,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基本建成,管理会计人才队伍显著加强,管理会计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管理会计咨询服务

市场显著繁荣,使我国管理会计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月20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指出,打造中国会计工作“升级版”的重点就在于大力培育和发展管理会计。5月6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在全国会计处长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明确强调了财政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七项重点工作,其中,“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位列财政部2014年七项重点工作之首。8月,财政部公布了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名单,经公开选聘,聘任丁淑英等68人为第一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任期为两年。11月14日,财政部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作为我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开启了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篇章。

相关专题:管理会计

3.政府会计改革

事实上,政府资产负债表的试编工作早已于2011年启动。2012年从12个扩大到23个省级政府,到2014年要求全部省级政府启动试编政府资产负债表。今年全国各地已经启动省级政府资产负债表的试编工作,包括上海、北京、安徽、湖南在内的多个省份已经开始试编多个市本级和县区本级的政府资产负债表。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5月10日在厦门出席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第五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讲话指出政府会

计改革的目标是:第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采用系统合理的会计原则和方法,核算政府所拥有的资产、承担的债务、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以及财政资金运行等情况;第二,要编制出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财务状况、运行成本和预算执行等有关会计信息,反映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政报告使用者做出决策。

在6月召开的全国会计处长座谈会上,杨敏表示,财政部将把政府会计改革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政府会计改革总体方案、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组建方案、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方案以及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

9月,财政部成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政府会计准则》也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相关专家对表示,政府会计是一个包含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审计准则、内控规范、会计信息化等在内的体系,体系的完善和良好的应用还需要很长的过程。

12月26日,财政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31日,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对全面推进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指出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相关专题:政府会计改革

4.注税、注评等职业资格取消

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11类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结合此会议决定,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的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包括注册税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11月24日,国务院再次发布《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在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保荐代表人资格。

12月12日,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了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保荐代表人资格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被正式取消。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分别发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根据国务院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取消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财政部正式取消注册评估师资格许可和认定。

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涉及领域多、受益面大,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创业主体的积极性。

相关专题:国务院取消注税注评职业资格许可

5.注册会计师法修正案草案

2014年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8月25日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务院起草了保险法等5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其中,草案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权限修改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同时删去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规定。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表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将第四十四条修改为:“外国人申请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和注册,按照互惠原则办理。“外国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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