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测量》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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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测量》课程考核方案

适用班级:项目A131、监理A131

一、《建筑工程测量》的教学内容和目标

《建筑工程测量》是建筑专业的专业基本技能课程之一,主要培养学生在测绘、建筑、水利、交通工程作业与管理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测量的能力,为学生从事民用建筑施工、工业建筑施工等工作岗位奠定理论与技能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要学会测量仪器的基本操作,掌握测量的基本工作内容,会进行基本的测量计算,掌握施工测量的基本方法,即具备基本的“测、算、用”的能力。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

二、《建筑工程测量》课程的考核方式

根据《建筑工程测量》课程教学目标定位,课程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测、算、用”能力,突出学生的技能考核,注重教学的过程和学生的职业素养。因此课程考核应综合考虑学生的技能掌握情况、学习的过程、学习效果及职业道德培养等方面,总体分为技能考核和教学过程考核两部分,两者各占50%,总评成绩依然采用百分制,具体为:

总成绩=技能考核50%+教学过程考核50%(包括教学考勤、作业、课堂表现、职业道德等)

三、技能考核实施方法

1.考核内容:全站仪点位放样

(1)根据测站点的三维坐标及测站点至后视点的坐标方位角,放样一个给定三维坐标的空间点,并在实地标定该点的平面位置。

(2)对中误差≤±3mm,水准管气泡偏差﹤1格。

2.考核要求

(1)操作仪器严格按全站仪的观测程序作业。

(2)实地标定的点位清晰。

(3)具备一定放样精度。

3.考核标准

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如下表:

4.考核说明

(1)考核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示,各人应独立完成仪器操作、记录、计算及校核工作;

(2)主考人有权随时检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但应相应折减所影响的时间;

(3)若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零分处理,不得参加补考;

(4)考核前考生自备铅笔等工具,两人配合完成放样工作;

(5)考核时间自仪器对中开始,至点位放样结束为终止,检核不计时;

(6)考核仪器为全站仪;

(7)必须放样指定的数据。

(8)样题——考核时,现场任意标定两点为O 、B ,在O 点设站后视B 点,放样出P 点平面位置。已知点O (5678.231,2451.392),OB 边的坐标方位角54732210'''=OB α,点P (5691.416,2453.664),放样时要输入以上已知量及仪器高和棱镜高。

四、教学过程考核方法

教学过程注重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创新能力等多方面。学习态度主要从学生的课堂考勤、课堂表现、完成作业、完成任务情况等方面考虑;职业道德主要考虑学生的团结协作、实事求是、严谨认真、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质;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样的考核方式,不再是单纯的死记硬背,而是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通过查询资料、讨论、分析,学生学会了如何利用平差理论、方法解决测量实际问题,巩固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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