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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基本原理 讲义

合同法基本原理 讲义

合同法基本原理第一节合同法与合同概述一、合同法的概念与基本原则(一)合同法的概念: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确定合同的一般原则,规定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违约责任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义务。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第三条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平等、适用规则平等2、自愿原则(自由):第四条P9“追求幸福与取得财产是个人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3、公平原则:第五条4、诚实信用原则:第六条5、合法原则、公序良俗:6、法律约束力原则:二、合同的概念与分类(一)合同的概念、特征1、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所谓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所谓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

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

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赠予合同。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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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合同的订立程序(一)
要约邀请, 如: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 拍卖公告、商 业广告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 要约的意思表示,例 如工程建设中的中标 涵
承诺(生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 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表示应内容 具体,且表明经受 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约束。如工程建设 中的投标报价
标准
范围
•履行抗辩规则适用不同;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之 事由致履行不能的风险负 担不同; •合同解除的后果不同。
区分意义
当事人履行给 付义务是否以 对方支付对价 为标准
•有偿合同:买卖、互易、租赁、承揽、 仓储、雇用、居间、行纪等;
•无偿合同:赠与、使用借贷等;
•既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委托、消费 借贷、保管、运输等。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属于民法的一部分,是调整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转让、权利义务的 终止、违约责任等事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的特征:
1
合同法多为任意规范,贯彻 合同自由原则
2
合同法的强制性
合同法的作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
3.1.2 合同法概述(二)
格式条款。
3.2 相关案例解析
格式条款的效力: 2013年3月,陈某购买了电信公司一张30元的手机充值卡。 卡背面有相关说明条款,其中有两条是“请在截止日期2014 年6月30日之前充值,逾期将被视为放弃卡上金额”;“中 国电信保留对本卡使用的最终解释权”。陈某认为该条款属 于霸王条款,请求法院确认无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 求。 分析:1、该条款属于格式条款;2、充值期限的条款设置的 期间合情合理,并不具有合同法52条、54条无效或可撤销情 形,也不属于无效格式条款;3、最终解释权条款无明确指 向,并未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且电信公司对于技术不明处的 解释权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第3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3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狭义的合同法概念:专指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合同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 《经济合同法》(1981.12) • 《涉外经济合同法》(1985.3)
• 《技术合同法》(1987.6)
• 《合同法》1992.9
《合同法》的内容简介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合同法规定了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 一方采用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法律责任
• 返还财产
• 赔偿损失
• 追邀财产
第4节
Hale Waihona Puke 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合同履行中约定不明情况的处理
合同的类别及形式
类别:
(1) 书面、口头、默示合同 (2) 转移财产合同、完成工作合同和提供服务合同 (3)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4)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5) 诺成与实践合同 (6) 总合同与分合同 (7) 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8) 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形式 • 书面形式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 可变更合同 是指合同部分内容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
人可以要求对该部分内容的效力予以撤销的合同。
• 可撤销合同 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因非对方的过错而导致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思, 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法概述
•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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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fǎlǜ)赋予民事法律(fǎlǜ) 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 力一律平等,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 亡。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法律(fǎlǜ)关系主体能够 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能力或资格。它既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 也包括民事主体对其行为应承担责任的能力, 如民事生体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等。
合同相对人自由、确定合同内容(nèiróng)自 由、选择合同形式自由、变更和解除合同自 由。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6)合同严守原则。 (7) 鼓励交易原则。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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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法律(fǎlǜ)关系
1)合同法律(fǎlǜ)关系的概念 法律(fǎlǜ)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为法律(fǎlǜ)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即法律(fǎlǜ)上的社会关系。 合同法律(fǎlǜ)关系又称为合同关系,指当 事人相互之间在合同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律(fǎlǜ)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3个 基本要素构成。
xì)中,合同法律关系(guān xì)主体的权利义 务关系(guān xì)所指向的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guān xì)客体的种类 行为 物 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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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法律关系的内容
(1)合同债权: 是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 约定而享有的要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
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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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能够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法行为。 (2)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yì sī)表示一致的协议。 (3)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第四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四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客观原因!
缔约过错责任
• 1、概念:缔约过错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过程中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承担的民 事责任。它包括合同不成立缔约过错责任和合 同无效的缔约过错责任。 • 缔约过错责任是合同前义务、法定义务、附随 义务! • 2、产生原因:缔约过错责任的主要形式是 赔偿损失。《合同法》规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缔约过错责任: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也即对要约的无条件的接受。
• 3)承诺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
• (2)承诺的方式、期限和生效 : • 承诺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 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承诺期限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 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要约
承诺
招 标 公 告
资 格 预 审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截 止 日
开 标
评 定 标 标
中 标
签 订 合 同
开 工
竣 工
保 修 结 束
投标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阶段
合同履行阶段
合同保修期 合同工期
第三节 合同生效
• 生效的一般要件:
(1)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自愿、真实)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 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符合 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 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1.要约 •
• (1)要约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2)要约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 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未生效之前,要约人是可以撤 回要约的 ) • (3)要约撤销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 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 人” 。(要约撤销,是指要约在发生法律效力之后,在 不损害受要约人的前提下,要约是应该被允许撤销的 ) • 注意撤回与撤销的异同!生效前撤回;生效后撤 销!

第1章第1讲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1章第1讲合同法基本原理
新)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3)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03-0214)
关于考试
考试形式:闭卷 综合成绩=30%平时成绩+70%卷面成绩
本课程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 合同管理贯穿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工程合同是工作的指南,起总控制和总保证
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国际劳务合同
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 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如果合同缺乏主要条款,则当事人无据可依,合同自身也就无效 力可言,勘察、设计合同不仅要条款齐备,还要明确双方各自责 任,以避免合同履行中的互相推倭,保障合同的顺利执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有关规定,设计合同中应明确 约定由委托方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提供时间、进度和可靠性负责。 本案因缺乏该约定,虽工作量增加,设计时间延长,乙方却无向 甲方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依据,其责任应自行承担。增加设计 费的要求违背国家有关规定不能成立,故法院判决乙按规定收取 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三家中标的一级建筑单位签 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该三家建筑单位共同为车站主体 工程承包商,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18亿元。
合同签订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 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15亿元。因此,该计划下达 后,委托方(项目法人)要求建筑单位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建 筑单位不同意,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2、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行为:人们在主观意志支配下所实施的具体活动。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财:指货币资金,也包括有价证券。 物:指可为人们控制,具有实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即合同中的标的。 智力成果:也称非物质财富,指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商标权和 著作权等。
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必然结果。 区别:
① 合同成立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 ② 效力不同:要约与承诺的撤回,违约 ③ 责任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④ 国家行政干预:涉及(违法导致的无效合同)与不涉及三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订立和成立
1、订立条件
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
缔约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二、要约
1、概念: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按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义务: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按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按合同的成立与否以递交标的物为必要条件:诺成合同,要物合同 按相互之间的从属关系:主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从合同(担保 合同) 按法律对合同形式是否有特别要求: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按合同法有无明确规定: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第三章 合同法基本原理
3、合同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一、合同的概念、特征与种类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称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根据合同法的定义,合同就是协议,协议就是合同。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合资各方就共同投资举办合资企业的要点和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是协议,就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合同。

合同与协议的主要区别是:协议涉及合资各方的在举办合资企业中的原则和要点,合同涉及合资各方的权利义务。

如果协议中包含了权利义务的内容,亦具有合同的性质。

区分协议和合同的主要标志,就是权利义务的规定。

备忘录、意向书因不具备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合同,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的特征①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合同法律行为的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②合同是双方、多方或共同的法律行为合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成为合同当事人,一般合同中当事人为二人,但也有三方当事人的情况。

三方以上当事人共同订立合同的,称共同合同行为。

例如: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劳动合同。

③合同是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3.合同的种类(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规定了一定名称和调整规范的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为其确定一定名称和特定规范的合同。

合同法不断规范,就将越来越多的合同纳入有名合同范围;但实践中,会不断出现新类型的合同,尚属无名合同。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不同。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是双务合同。

多数合同为双务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为单务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02 03
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

一、合同的概念以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合同的概念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注:合同就是契约、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合法(公序良俗)、约束力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伤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合同的形式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4、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1)主体:当事人(2) 客体:标的(3) 内容:权利和义务二、工程合同的概念目前工程合同与合同文件概念的混乱和统一。

参见第五章和07 年七部委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三、合同的订立和招标投标的关系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1 、邀约,邀约撤回,邀约撤销;第十四条要约是希翼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 内容具体确定;(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第2章合同法基本原理

第2章合同法基本原理

甲方
(要约人)
要约 承诺
乙方
(受要约人)
(新受要约人)
再要约、新要约 (新要约人)
承诺
12
1、要约
要约 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
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要约构成要件 : *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又:要约引诱)——是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广告、商品价目表、商店标价 陈列商品、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
16
2.2.4 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 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法 律效力的合同不仅表现为对当事人的约束, 同时,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 过法院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独立的概念,区别在于:
1、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
此类合同文本中的合同条款有些内容 是拟定好的,有些内容是没有拟定需要当 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填写的。
9
2、格式条款合同 格式条款 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 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 商的条款。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为格式合 同又被称为定式合向、标准合同、附和合 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 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
《合同法》特点: 1、统一性; 2、任意性; 3、强制性。
《合同法》内容: 总则、分则、附则。
《合同法》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鼓励交易原则。
5
2.1.2 合同的形式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

合同法基本原理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某项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1 本合同的签订目的是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1.2 本合同的签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业务范围及内容2.1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的业务范围为:(在此列出具体业务范围,如设计、施工、运营等)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

2.3 甲方应提供乙方履行合同所需的必要条件和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此列出甲方应提供的条件和支持,如场地、设备、资料等)第三章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3.2 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章费用及支付4.1 乙方完成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后,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方式支付乙方费用。

4.2 甲方支付乙方费用的具体金额、期限和方式如下:(在此列出具体支付条款,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4.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的,应按照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5.2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5.3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下同理,按照合同实际情况,逐一编写后续章节,如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第七章保密条款、第八章争议解决等)第六章知识产权保护6.1 甲方保证对其委托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并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这些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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