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户外招牌设置审批登记表申请表
三、字体设置规范:
招牌内容原则上限于工商部门或主管部门登记、核准的单位商家名称、字号、商号、标识或经批准的规范化简称;招牌使用的文字、商标、图案应准确规范;
承 诺 书
我单位对所设置招牌,承诺如下:
1、按照批准的相关要求设置招牌,做到安全、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
2、不影响建筑采光、通风、消防和交通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3、做到对招牌面板、载体、照明设施以及所有招牌相关结构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安全使用,及时更换老化、损坏、残缺的字体、光源及用电设施,确保安全使用;并承担所有关于招牌及相关设施设置后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
4、保持招牌的清洁、美观、完好,用字规范;招牌残缺破损、污渍明显、缺笔少划的,做到及时更换、修复;
二、审核资料:
1、与店招地址相符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A4复印件2份; 持预先核名通知书办理的需提供:设置载体房东的产权证A4复印件2份
2、申请地址店面的全景A4彩色照片2张和在全景A4彩色照片基础上的店招PS效果图2张不得对原来的建筑立面进行PS:所申请的招牌规格原则上宽高不得超过米,厚不得超过米,单个招牌不得超过50平方米;如需在二楼及二楼以上设置招牌,须先将楼宇店招设置整体方案报青羊区城市管理局审核,待整体方案通过后方可进行办理;
5、按法规配置店招的照明光源;招牌的光源光照不影响居民的夜间休息;
6、保证不将店名或单位名字直接书于墙壁或以纸张、布幅悬挂、粘贴于墙面;
7、不得利用招牌推介产品、发布经营服务信息;
8、因歇业、解散或被注销的,应当停止使用招牌,并无条件自己拆除;
9、因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或整改时,无条件服从;
承诺人签字盖章:
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设置)设置审批表
镇城[ ]号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设置地点
规格
高米宽米
厚米
申请日期
申请人
身份证号
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使用材质
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块数
设置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设置彩色效果图
效果图粘贴处
审
批
意
见
现场勘察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业务科室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审批表设定的规格进行设置;
2、设置过程中,申请人要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城管部门检查、监督;
3、申请人应做好广告(牌匾)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出现残缺、污秽及影响市容环境等情况;
4、广告(牌匾)设置期间,遇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规划、建设等要求需要拆除时,申请人必须无条件拆除。
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项目名称设 置号设置地点使用性质
设置单位
使用期限
联系人
电话
规 格
设
置
技
术
要
求
经办人勘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领导审批
审批人: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表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广告牌、宣传牌和霓虹灯等设置;
2、本表由设置单位填写,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附带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向项目所在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3、设置项目有特殊情况,或栏目不足填写的,可以另纸填写,附表一同报批
4、本表一式三份。
永春县规划建设局 制
XX市XX区户外招牌设置审批表
材料
*设置说明
规格(单位:米)
米长× 米宽× 米厚
夜景光源配置说明 □无光源 □有光源,光源为:
申请资料要求 (一式两份)
办理提示 填表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1.与户外招牌地址相符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有关机关批准的名称证明复印件(A4 规格)
两份
2.持预先核名通知书办理本许可事项需提供:设置载体产权证复印件(A4 规格)两份 3.申请地址店面的全景 A4 彩色照片两张(含该店面的左右店面及相邻楼层均应拍摄进去、
分辨率不低于 800×600dpi、不得对原来的建筑立面进行 PS)
4.在全景彩色照片基础上的店招 PS 效果图(A4 规格)两张(分辨率不低于 800×600dpi、
只能 PS 店招部分、不得对原来的建筑立面进行 PS)
5.招牌近景图(A4 规格)(仅该店面招牌内容、分辨率不低于 800×600dpi)
6.同一建筑物内多个单位共用招牌设置位的,需提供该幢建筑物全景图两张(分辨率不低于 800×600dpi、不得进行 PS) 1.招牌应做到安全、美观、规范,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且符合设置技术规范要求。 招牌规格原则上宽(高)不得超过 1.3 米,厚不得超过 0.25 米,单个招牌不得超过 50 平方米。 2.招牌内容原则上限于营业执照审批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的主体名称、字号、商号、标识或 经批准的规范化简称,不得利用招牌推介产品或者发布经营服务信息;招牌使用的文字、商 标、图案等应准确规范且权属清晰合法。 3.招牌内容涉及非汉语、“清真”等内容的,需提供翻译证明、“清真”食品许可等手续。 4.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多个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且需设置招牌的,应当由该建筑物的 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建筑用地范围内的场地上,统一规划、规范设 置(可详询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城管科)。 5.招牌申请人不得擅自更改已审批的招牌设计方案,招牌实物应与审批通过方案一致。
户外广告审批表
3、审核:综合中队受理申请后,由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现场勘察,有无相关批准文件,影不影响城市观瞻和公共场所安全;
4、审批:申请人将审批表递交城管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履行审批程序。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置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不许设置意见;
户外广告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表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
广告牌匾
设置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告牌匾
施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设置地点
广告牌数量、尺寸
施工时限
设置时限
设置地点效果图
设置户外广告地点及效果图
综合执法
中队长
意见
城管综合
办公室
意见
城管执法局
局长
审批意见
设置安装
施工要求
办
理
流
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递交户外广告设置申报材料并填写审批表;
5、颁证:通知申请人到城管执法局综合办公室领取广告设置审批表;
6、设置广告:按照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的要求联系施工单位安装户外广告。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下载文档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意事项
一、申请设置广告单位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设置广告申请报告书正本。
3、广告内容(或样稿)一式二份。
二、一律用钢笔填写清楚。
三、填写此表一式二份。
四、此表审批后即领取《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五、必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的内容设置。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单位名称
地址
浦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申
请
单
位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经济性质
营业执照
广告
媒介
广告面积
广告
设置
地段
有
关
部
门
意
见
市规划
年月日
市政管理处
年月日
交警支队
年月日
广告设置位置及建筑平城
管
局
审
批
意
见
盖章
年月日
广告内容(成样稿粘贴):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意见: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
申请人
(申请人是个人的,同时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是企业法人或组织的,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企业法人或组织填写)
电话
住所地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设置地址
××××
设置时间
××××
设置位置
××××
设置规格
××××
申请内容(原因、材料、设计方案、简介发布内容等)[可另加附页]:
申请人(签章):×××材料请阅申请表背面。
申
请
材
料
(一)设置地点示意图一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组织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
(三)提交广告设置前的现状环境的彩照(整体及局部照片各一张);提供对现状环境的设计效果彩图(照)一份(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四)场地使用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等);
(五)申请报告;
(六)涉及市住建委、路灯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公安交通、规划部门的,该部门的意见。
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核验后退还,收复印件。另有注明的除外。
相关
部门
审批
意见
市容局
审批科
意见
市容局
分管领导意见
市容局
主管领导意见
注
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以隐瞒、欺骗等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所取得的许可一律无效,所导致的一切法律由申请人负责。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8、设置施工及使用期间,应服从监察支队的监督和管理,违反规定者,按照城建管理法规给予处罚。
9、本表一式三份(,A4纸下载),市建设局、申请人和相关单位各持一份。
窗口电话:2529145 2529147龙岩市行政执法局制
审批科长
意见
市户外
广告联
审办审
查意见
交警:年月日
维护处:年月日
园林处:年月日
城监支队:年月日
其他单位:年月日
收费
金额
备注
1、广告形式分为:广告牌、广告栏、店面招牌、灯箱、电子显示牌(屏)、霓虹灯、路牌、公益广告、宣传栏、阅报栏、宣传标语牌、站牌、指示牌、实物造型、建筑工地围墙(栏)广告等。
2、设置期限满,应自行拆除;若需继续使用,请提前十天办理延期使用审批手续。
编号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长久性)
申请人
(单位加盖公章)
地址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制作单位
(加盖公章)
联系人
电话
广告性质内容摘要
(附实地效果图)
申请设置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共天
设
计
方
案
广告形式
版面下沿离地高度
米
版面规格
(长×宽×高)
版块数量
结构及装饰
用料、照明设计ຫໍສະໝຸດ 位广告设置地点及朝向
审批科
意见
经办人:主办人:
3、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维护,确保广告牌牌面整洁和安全牢固,
否则申请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申请人必须如实按表中要素填写,提供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填表说明1.申请人拟设置户外广告,须遵守《三台县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
2.本表适用于户外广告设置的申请(一式二份)3.表中“申请单位”是指申请设置广告设施的单位,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
表中“制作单位”是指发布广告设施的制作施工单位,如是自建,应在此栏中注明。
“场地单位”是指广告设施所占用载体的产权单位。
表中“设置地点”请准确填写路名、街名和建筑名称,如在其它设施上设置广告应准确描述具体位置,并写明参照物。
表中“设置形式”是指喷绘广告牌、灯箱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表中“广告实景效果图”请用实景图片资料绘制。
4. 申请单位在填写此表时, 应提交以下文件:(1) 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式二份);(2) 申请设置单位及制作单位,应提营业执照复印件 (续批要提交原批准文件);(3) 提供广告载体产权单位同意使用证明;(4) 广告位原实景图、设置后效果图、设置平面示意图及文字说明;(5) 大型户外广告安装在建构筑物上的,需建构筑物设计单位出具意见书;(6) 大型钢结构户外广告,需钢结构施工资质复印件;并报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以上文件均应交原件用于审核,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存档;5.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内容准确,不能随意涂改。
6.本表按程序审批后,申请单位留存原件一份,作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依据。
7.注意事项:(1)户外广告到期后若需继续使用,需提前壹月提出申请;(2)申请单位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3)因城市建设、街景规划等城市建设美化的需要,随时无条件拆除;(4)本表自审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按规定安装,逾期本表自行失效;8.本表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固定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固定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银城管广告审字[ ] 第号申请单位承办人电话申请设置地点广告发布形式设置规格长: m宽: m面数: 面面积: ㎡数量设置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提供的材料□申请书□效果图□场地证明□设置安全保证书□施工平面图□经营资质证书□其他现场勘察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大厅审批意见首席代表签字:年月日市城管局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广告设置注意事项1、在制作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形式、规格、数量及位置进行设置,并遵守有关部门管理法规,接受城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2、凡在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后,三个月内未设置的,其审批手续自行失效。
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设置。
3、在批准设置期满后,设置者应当自行拆除。
需要延长的,应在设置期满前30日内向原审批部门办理延期手续。
4、广告媒体的安全问题由广告公司和设施单位共同负责,设置期间应定期对广告牌进行安全检查。
保证所设置的广告及与之关联的设施要牢固、安全,不能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如有客观上不可消除的安全隐患,必须有完备的相应措施预防发生,并自愿全部承担因设置此户外广告而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赔偿责任。
5、其日常容貌管理由设置者负责。
设置期间保证画面完好、整洁,如画面陈旧、空置、破损,应及时进行更换。
6、户外广告设有夜景灯光设施,每日必须与路灯同步开启,关闭时间不得早于22时30分。
7、公益广告比例不得少于15%。
8、到的本部门审批后,持本表到工商、建设、园林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9、户外广告设置期间,遇城市规划、建设及市容管理要求等需要拆除时,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备注。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表
沁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表
沁阳市城市管理局 监制
一、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按照机构代码证审核的单位名称或营业执照申请的单位名称填写;
2、设置位置:填写广告设施设置的具体位置:如××路××楼××号;
3、载体形式:如墙体、楼体、楼顶、地面、汽车、热气球等;
4、离地高度:填写广告牌下边缘距地面的距离具体数字;
5、亮化设施:将广告设施的配备的照明设施以及技术参数逐一填写。
二、申请单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书》;
2、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全景效果图(A4),包括户外广告在内的建筑物立面效果图和广告
彩色平面效果图,并注明规格、设置申请地址;
3、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证等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4、设置申请单位与户外广告用地的所有权一方签订的用地协议、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5、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纸及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广告设施设置完毕后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1、《户外广告设置工程竣工报告书》;
2、由具有安监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安全监察报告书》。
四、其他
1、以上所有资料均为2套。
户外广告审批表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广告牌匾 设置单位
பைடு நூலகம்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广告牌匾 施工单位
名称
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设置地点
广告牌数量、尺寸
施工时限
设置时限
设置地点效果图
设置户外广告地点及效果图
参考医学
综合执法 中队长 意见
城管综合 办公室 意见
城管执法局 局长 审批意见
设置安装 施工要求
办 理 流 程
1申请:申请人向城管综合执法中队递交户外广告设置申报材料并填写 审批表;
2、受理: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受理的作出受理 意见,不同意的向申请人作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核:综合中队受理申请后,由城管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现场勘察,有无相关批准文件,影不影响城市观瞻和公共场所安 全;
参考医学
(注:表格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只是收取少量整理收集费用,请预览后才下载, 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4、审批:申请人将审批表递交城管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履行审批程 序。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设置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 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不许设置意见;
5、颁证:通知申请人到城管执法局综合办公室领取广告设置审批表;
6设置广告:按照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的要求联系施工单位安装户外广 告。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
户外广告、招牌审批表
3、户外广告招牌设置使用期为一年,使用期满后,审批件自行失效,确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不含店堂牌匾、门楣)设置、广告场地或设施使用权出让规划审核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项目名称
设置地点
产权单位
施工单位
规格尺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示意图
广告设置地段及
经办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大队意见
城管监察
(盖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年 月 日
局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且与街景相协调。
金华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综合审批表
我单位已阅知有关备注说明,并承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行协商和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保证施工安全,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施工、管理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复印件
1
□房产证或土地证
(如是租赁房产,附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所在广告涉及他人产权,须附所属产权人同意设置的书面材料)
复印件
1
□立面彩色效果图(含原图)及设置地段地理位置图
原件
1
□其它视项目具体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备
注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以虚报、瞒报、造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证的,将依法予以撤销。
年月日
受理日期:
勘察人员意见
审批处
领导意见
局领导意见
平面尺寸面积
(长m*宽m=面积m2)
设置地址
XXX路XXX号
招牌设置施工占道申请(符合当场办结程序)
占道示意图
占道面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占道时间
许
可
申
请
相
关
资
料
以下材料视情况提供
文件类型
份数
□户外广告书面申请书
(内容包括设置位置、尺寸、广告内容、安全承诺、相邻关系等)
原件
1
□营业执照
(执照法人与房产证户主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名字相同)
金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综合审批表
建
设
单
位
名称
(盖章)
金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审批表
1
□其他涉及周围地区环境、公共安全、公共权益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须提供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原件
1
□其它视项目具体情况须提供的材料
承
诺
我单位承诺承担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责任,做好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及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假等不正当手段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勘察人员意见
审批处领导意见
局领导意见
(联审会议意见)
复印件
1
□房产证或土地证
(如是租赁房产,附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所在广告涉及他人产权,须附所属产权人同意设置的书面材料)
复印件
1
□立面彩色效果图(含原图)及设置地段地理位置图
原件
1
□大型广告建设项目附拟选址地形图、施工图、平面布置图等(比例1:500或1:1000)
原件
1
□以公开拍卖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的,提供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金华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审批表
建
设
单
位
名称
(盖章)
制
作
单
位
名称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广告类型
制作材料
项目位置
广告尺寸
(长m*宽m*高m)
广告内容
受理日期
许
可
申
请
相
关
资
料
以下材料视情况提供
文件类型
份数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审批表、申请书
(内容包括设置位置、尺寸、广告内容、安全承诺、相邻关系等)
原件
1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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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制
填表说明
1. 申请人拟设置户外广告,须遵守《三台县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办法》。
2. 本表适用于户外广告设置的申请(一式二份)
3. 表中“申请单位”是指申请设置广告设施的单位,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
表中“制作单位”是指发布广告设施的制作施工单位,如是自建,应在此栏中注明。
“场地单位”是指广告设施所占用载体的产权单位。
表中“设置地点”请准确填写路名、街名和建筑名称,如在其它设施上设置广告应准确描述具体位置,并写明参照物。
表中“设置形式”是指喷绘广告牌、灯箱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电子显示屏、钢结构平面广告、单立柱钢结构广告等; 表中“广告实景效果图”请用实景图片资料绘制。
4. 申请单位在填写此表时, 应提交以下文件:
(1) 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式二份);
(2) 申请设置单位及制作单位,应提供盖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 (续批要提交原批准文件);
(3) 提供广告载体产权单位同意使用场地证明;
(4) 广告位原实景图、设置后效果图、设置平面示意图及文字说明; (5) 大型户外广告安装在建构筑物上的,需建构筑物设计单位出具意见书;并报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6) 设置大型钢结构户外广告,需由钢结构施工资质三级以上企业的施工。
(7)户外广告安全管理承诺书一份。
5.本表按程序审批后,申请单位留存原件一份,作为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依据。
6. 注意事项:
(1)户外广告到期后若需继续使用,需提前壹月提出申请;
(2)申请单位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3)因城市建设、街景规划等城市建设美化的需要,随时无条件拆除; (4)本表自审批之日起,须在两个月内按规定安装,逾期本表自行失效; 7.本表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 潼川镇新西街8号附8号邮政编码:621100 联系电话:5239116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名称 (公章) 申
通讯地址邮编请
单法人代表电话位
经办人电话
名称 (公章) 制
通讯地址邮编作
单法人代表电话位
经办人电话
设置地点
场地单位意见同意设置签字并盖章
设置形式
设置规格
现
场
勘
查
意
见
附件共件:
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县城市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审批意见:
审批时间年月日审批证号三城行广许[ ]第号批准设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