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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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三府办〔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5〕10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2日(联系人:侯瑞琴;联系电话:88246864)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5〕36号)要求,我市决定自2015年4月起至2015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顺利开展并取得工作实效,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摸底,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全方位夯实环境保护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三亚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韦迪伟(市政府副秘书长)程春满(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成员:李建军(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黎觉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秀标(市水务局副局长)徐冰(市公安局副局长)凌秀东(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杜先文(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王家洪(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途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邵长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黎达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朱光泽(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施小兵(市卫生局副调研员)傅琼(市商务局副调研员)陈伟(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蒲慧芳(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海滨(天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绍云(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彭伟然(海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柯雯君(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调研员李建军担任,副主任由市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支队支队长陈武卫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三府办[2011]286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1〕286号)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三亚市环境噪声达标区扩建工作实施方案2002年,三亚市第一次实施二类噪声达标区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使三亚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有明显好转,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近几年,随着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大幅增加,噪声污染现象有所增加,原有的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较小,已不能满足三亚市环境噪声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成区噪声污染的管理,为三亚市广大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现在巩固原噪声达标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管理规范》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区为主线,以坚持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的规范和要求,加大环境噪声治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成环境噪声控制示范区,为市民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群众健康,推进三亚市生态城市建设。

二、建设范围2002年,三亚市建成区面积为17.7㎞²,其中三亚市第一次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面积为11.04㎞²,现在三亚市建成区面积已达到32㎞²。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三府[2011]154号•【施行日期】2011.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11〕15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和《海南省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符合《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辨识》(GB18218)规定的单元。

重大危险源单位是指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生产经营单位。

高风险点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引发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营单位。

第三条三亚市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三亚市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辨识分级和申报登记建档第五条三亚市重大危险源按可能产生的最严重事故后果及危害程度,划分为三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200m以上;(二)二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100m-200m;(三)三级重大危险源:死亡半径在100m以下。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确认,由安全评价机构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后得出结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确定等级进行公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我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琼发〔2021〕1号)、《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2021〕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25•【字号】三府办〔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月25日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建安办函〔2020〕4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实施〈海南省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函》(琼建质函〔2021〕4号)及我市“两违”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源头防范、属地管理、全面清查、依法整治”的原则,并与我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查清城市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基本信息和审批情况,落实建设、使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有序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

通过三年努力,建立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和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有效解决清查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特成立三亚市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维护三亚城乡规划管理有序实施,确保省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查处和打击当前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相关职能部门、区工委和管委会及镇委镇政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开展违法抢建行为的防控工作。

对在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抢建的违法建筑,要从快、从严、从重打击,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对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对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且满足质量安全要求的,经市政府批准,可以没收实物或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二、查处和打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及小产权房工作,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工作。

根据《三亚市拟拆除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及成片小产权房群工作职责分工责任表》所确定的30个项目,均由属地区镇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执法分局(大队)、公安派出所、国土所、规划建设所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相关的查处和打击违法建筑工作。

在今年7月20日前,每个项目均要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并将情况上报给市政府督查议案室。

联合工作组主要任务是在今年8月10日前查清违法建筑的抢建时间、建筑面积、业主姓名及户籍地址,并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对违法建筑的立案查处和登记造册工作。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老楼危楼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排查目标与范围、组织架构与责任、排查方法与标准、隐患识别与分类、整改措施与计划、监督与考核机制、宣传教育与培训以及应急预案与演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排查目标与范围本次安全排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面识别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评估安全风险,并提出整改措施。

排查范围包括所有老旧建筑和危楼,特别是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年限、结构存在明显损伤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建筑。

二、组织架构与责任成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协调安全排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责任到人。

三、排查方法与标准采用专业的建筑安全检测技术和手段,对老楼危楼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

排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排查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隐患识别与分类根据排查结果,对老楼危楼的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和分类。

隐患分类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划分,为后续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五、整改措施与计划针对识别出的安全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计划。

整改措施应根据隐患的具体情况和分类,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措施。

同时,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监督与考核机制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机制。

通过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将排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七、宣传教育与培训加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普及建筑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老楼危楼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同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八、应急预案与演练制定老楼危楼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救援力量和资源保障等措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2017〕64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七届市委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七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0日三亚市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建筑攻坚行动,推进城市“双修”,提高城市治理管理水平,为建设三亚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落实省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6〕12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三亚市村庄建设管理办法》、《三亚市临时建设管理办法》、《三亚市构筑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控增量、减存量、建机制、保长效”,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打控并重,扎实推进整治违法建筑工作,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一)逐步消减完违建存量。

集中拆除重点项目用地、棚改区、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范围、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山体、农用地、林地、河道、海岸带、水源保护区等重点领域内的典型违建,全面排查并依法拆除非法买卖土地或变相买卖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以及严重违反规划、存在安全隐患、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城市景观的违建,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土地来源合法、建筑层数和面积均符合规划的村民自建房补办手续,2018年底前基本消减完全市违建存量。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0•【字号】三府办[2007]276号•【施行日期】200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276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确保我市冬季和“两节”、“两会”的消防安全,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三亚市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12月12日,浙江省温州市和广东省东莞市相继发生两起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教训深刻。

近期,我市也相继发生一些仓库火灾和居民火灾,甚至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冬季防火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更加重视改善民生”的要求,从“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高度出发,全面加强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督导、检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三府办[2008]111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8〕11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54号)要求,为确保我市北京奥运会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5月至12月开展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市政府开展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场所、重点行业的火灾隐患,使排查治理范围内的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全部销案;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努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领导小组成立三亚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

组长:王诚安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张可三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少山三亚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农垦三亚办事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水务局、市空管站、市发改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广电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河东区管委、河西区管委、田独镇、崖城镇、海棠湾镇、凤凰镇、育才镇、天涯镇各1名分管领导。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18•【字号】三府办〔2015〕208号•【施行日期】2015.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单位:《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8日三亚市整治违法建筑两年攻坚行动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加大拆违控违力度,构建打击违法建筑长效机制,达到“严查存量,严禁增量”的总体目标,维护城乡规划有序实施,保障土地开发良好秩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三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和《三亚市违法建筑管控办法》,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源头治理”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拆除损害生态环境、破坏城乡规划、影响土地开发、阻碍项目建设、妨碍旧城改造、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高三亚城市品位,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和三亚国际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建设。

二、组织领导组长:吴岩峻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岳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向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周雄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瑜市财政局局长周乃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黄海雄市规划局局长王铁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孙宁市林业局局长蓝文全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局长何世刚市水务局局长王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王光才市卫生局局长陈铁兵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高富宅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申小平市应急办主任关平市法制办主任陈潇市政府督查议案室主任林潮光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局局长陈向奋天涯区区长周俊吉阳区区长陈明海棠区区长蒲慧芳崖州区区长周月霞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袁文革海南天涯水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侯继荣三亚市长丰海洋天然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打违办,办公室主任由周乃武兼任。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8日(联系人:莫森备,联系电话:88266746)(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为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海南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实行)》等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坚持“业主自愿、居民自主、费用共担、因地制宜、公平合理、方便群众、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和使用功能”和“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扶持”的原则。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一)为落实各部门责任,保证全市既有小区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三亚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

组长:贾文涛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三亚市人民政府协调住建工作的副秘书长常成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组员:江雄标市财政局局长林芳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李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王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聂光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黎必传三亚供电局副局长陈铁兵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倪少良天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明勇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小亮崖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翁裕育海棠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博阳育才生态管委会副主任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亚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社区居委会。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相关单位:《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三亚市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规划委员会《关于开展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琼建稽函〔2018〕299号)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清查整治我市“小产权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三亚市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构成如下。

组长:阿东(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张兆腾(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铁明(副市长)成员:孙耿(海棠区人民政府区长)XXX文(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江雄标(天涯区人民政府区长)冯强(崖州区人民政府区长)符儒敬(育才生态区管委会主任)王宏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高富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海雄(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徐冰(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王宏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精神,通过开展“小产权房”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小产权房”违法案件,坚决遏制住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蔓延势头,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证国家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有效规范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确实保护广大群众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发文字号】三府办[2013]133号【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12【实施日期】2013.05.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3〕133号)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12日三亚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琼建质〔2013〕87号)要求,我市将对三亚市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开展全面督查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一)成立三亚市督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抓负责,市监察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督查协调组指导督查的工作机制。

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朱允山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陈国诚市政府副秘书长颜业鹏市监察局局长、市纠风办主任***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马育红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冯建东市水务局副局长杜先文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祝相红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督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副主任吴天直任办公室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孙器斌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各单位分工安排。

202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4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中的老楼危楼安全问题愈发凸显。

为了确保老楼危楼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安全排查工作。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各地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保障居民的居住安全。

一、排查范围与重点排查范围:针对城市中老旧住宅楼、危房、棚户区等建筑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重点:重点关注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方面。

二、排查方法与流程数据收集:通过实地勘察、居民反映等方式收集老楼危楼的基本信息,建立台账。

现场排查:根据数据收集的结果,逐一排查楼栋的安全隐患。

隐患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整改通知:根据隐患评估结果,向业主或使用单位发出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整改跟踪: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排查团队组建与培训团队组建:组建专业的排查团队,包括建筑结构、消防、燃气等方面的专家。

培训内容:对排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培训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四、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预案制定: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人。

预案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评估: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五、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向居民普及老楼危楼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查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长效机制建设建立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

定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

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排查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不断提高排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3•【字号】三府办〔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3日三亚市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1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72号)要求,严格落实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政策的持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我省“全域限购”和本地居民限购等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依据,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交易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服务好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

二、工作目标通过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批先售、捆绑销售及以各类名义加价销售、诱导或协助无资格购房人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协助无资格人员挂靠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或个税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等;打击个人规避限购政策、骗购住房等行为,解决近期房地产交易中投诉多、信访集中的突出问题,遏制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稳定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1•【字号】三办发[2009]60号•【施行日期】2009.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三办发〔2009〕60号)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近日,我市连续遭受热带风暴危险天气影响,全市持续出现长时间大范围强降雨,由此引发的各类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天气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危险天气造成的损失,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危险天气的严重危害性,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和放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员组织到位。

市四套班子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全天候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灾害的准备,遇有重大险情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妥善处理。

二、严密关注,及时预警。

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气象、农业、水务、民政、规建、安监、林业、国土、交通、海洋与渔业等重点部门要密切关注危险天气的发展动态,实时掌握各类灾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共同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同时,要认真做好灾情统计,及时将情况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分管领导。

三、制定预案,落实措施。

要提前做好防灾救灾应急预案的准备,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避难场所安排等工作,确保遇有突发灾害时救灾工作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

要加强对堤防、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确保防洪安全。

要严密防范泥石流、山洪、滑坡、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切实做好城乡低洼地段防涝、排涝等工作,确保道路畅通。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危险房屋【发文字号】三府办[2013]168号【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6.08【实施日期】2013.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3〕16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6月8日三亚市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委、省政府2013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的通知》(琼办发〔2013〕5号)和《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3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三办发〔2013〕11号)精神,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琼建村函〔2013〕88号)要求,结合《三亚市2010-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

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并与农村扶贫工作相结合,科学组织实施。

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住房存在危险程度高,最需要协助解决危房问题的农户进行改造,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农户自愿、自主和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通过扩大农户的努力和政府的扶持,将农村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政府补贴改造,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安排2013年,我市决定完成农村D级危房改造1500户,其中民政扶持对象350户,残疾人家庭180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以赴完成违建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三府办〔2018〕146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以赴完成违建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三府办〔2018〕146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以赴完成违建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以赴完成违建图斑核查工作的通知三府办〔2018〕146号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根据5月20日省联合指挥部督查会议上阿东市长的讲话要求,以及5月21日上午和5月23日下午王铁明副市长主持召开的违建图斑核查工作部署会的工作要求,为全力以赴、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省联合指挥部安排的违建图斑核查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一)省里下发的16167个图斑。

需要在平板电脑上核实图斑,并在电脑上登陆“两违”台账管理系统上报。

(二)4月30日前排查统计并上报省联合指挥部的违建底数表格中的存量和新增量违法建筑。

若不在省里下发的16167个图斑中,需使用平板电脑生成图斑,并在电脑上登陆“两违”台账管理系统上报。

二、任务目标6月1日前,完成违建图斑核查上报工作。

其中,省联合指挥部下发的16167个图斑,根据各区的图斑总数及现有的平板电脑数量,确定各区每天至少完成外业核查并上传的图斑数量为:吉阳区350个,天涯区400个,崖州区300个,海棠区350个,育才生态区300个。

4月30日前排查统计并报省联合指挥部的违建底数表格中的存量和新增量违法建筑,根据各区排查出的违建栋数(吉阳区167栋,天涯区151栋,崖州区157栋,海棠区148栋,育才生态区62栋),确定各区每天至少新增并上传的图斑数量为:吉阳区17个,天涯区15个,崖州区16个,海棠区15个,育才生态区6个。

三、核查程序(一)外业核查1.查找图斑各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图斑核查工作,各区分片成立相应的核查小组,每个小组配备6到10人,人员从区综合执法、国土、规划、农林、海水、环保、社区(行政村)抽调组成,每组分配一台平板电脑,安排至少两名熟悉平板电脑操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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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危险房屋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4]169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27
【实施日期】2014.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4〕1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
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住建部和海南省住建厅的指示精神,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排查有针对、出实效,成立三亚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小亚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韦迪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明市河东区管委会主任
蔡世强市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孙器斌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市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科杨帆、市住建局物业科刘清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文国雄、华煜、洪宇,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郑毅、市河东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科符喆、市河西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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