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由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所形成的用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独特资产。
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下面将介绍十个典型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例,旨在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手段。
案例一:苹果 vs. 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上,苹果和三星一直是竞争对手。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权,包括手机外观和触控技术等方面。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最终苹果获得了赔偿,并且三星被禁止销售涉案产品。
案例二:迪士尼 vs. 滴答屋山姆·伯顿执导的电影《奇幻森林》中的角色“圣杯兔”和日本品牌滴答屋的吉祥物“码头兔”外貌相似,引起了迪士尼的注意。
迪士尼起诉滴答屋侵犯其版权,最终法院判决滴答屋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迪士尼损失。
案例三:特斯拉 vs. 本田特斯拉汽车公司拥有多项电动汽车技术专利,保护了其技术优势。
然而,本田公司在推出其电动汽车时,涉嫌侵犯了特斯拉的专利。
特斯拉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了案件,本田被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四:著名大师的艺术作品著名画家梵高、毕加索和达芬奇等大师的艺术作品被广泛破解和复制,盗版问题严重。
艺术品保护机构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版权保护,维护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药物专利保护制药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药物研发,一旦成功研制出新药,为了保护其独特性和商业利益,需要申请专利。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Viagra (伟哥)的专利保护,有效维护了辉瑞公司的市场垄断地位。
案例六:音乐版权问题音乐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音乐作曲家、演唱家和音乐公司在保护其音乐版权上进行了大量努力。
例如,泰勒·斯威夫特的唱片公司和音乐版权公司起诉在视频分享网站上上传未经授权的音乐视频的侵权行为。
案例七:软件和互联网公司的专利保护软件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例如,谷歌和微软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购买和申请专利,以保护其独特的创新技术,加强了合法竞争。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新成果和促进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内外法律实践中,不乏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知识产权案例。
本文将就其中的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学习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可谓备受瞩目,两家科技巨头之间长期存在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多个外观和软件方面的专利,而三星则以反击起诉苹果同样侵犯其专利权。
经过多次诉讼和调解,双方最终在全球达成和解,终止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专利战。
二、微软与国内山寨软件生产商纠纷山寨软件生产商生产和销售盗版软件,严重侵犯了微软的知识产权。
微软通过长期的调查和取证,成功起诉了多家山寨软件生产商,并取得了赔偿。
这起案件不仅保护了微软的知识产权,也起到了对侵权者的震慑作用。
三、华为与美国高通专利纠纷华为与美国高通之间的专利纠纷也备受关注。
美国高通起诉华为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要求华为支付高额赔偿。
华为则进行了专利无效宣告,并提出反诉指控高通垄断市场。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阿里巴巴与淘宝卖家侵权纠纷在电商领域,阿里巴巴作为中国知名企业,一直倡导知识产权保护。
阿里巴巴将淘宝注册商标保护为自有知识产权,并通过举报、取证等方式打击侵权行为。
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淘宝卖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也促进了整个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百事公司与可口可乐公司商标争议百事公司发起了一场商标争议诉讼,指控可口可乐公司侵犯了其商标权。
这起官司引发了广泛的舆论关注,成为近年来商标诉讼中的典型案例之一。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维护了各自的商标权益。
六、华为与海思半导体专利保护案华为内部子公司海思半导体通过自主创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专利,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华为采取了严格的专利保护措施,以确保这些专利的合法权益。
这一案例体现了企业内部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七、日本富士胶片公司与苹果专利争议日本富士胶片公司起诉苹果侵犯其相机专利,要求苹果停售涉案产品并支付巨额赔偿。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一、专利权纠纷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专利为共同发明,双方均享有专利权。
案例2: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二、商标权纠纷案例案例1:戊公司与己公司就某商标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商标为共同所有,双方均享有商标权。
案例2:庚公司侵犯辛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纠纷案例案例1:壬公司与癸公司就某作品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作品为共同创作,双方均享有著作权。
案例2:甲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转载乙公司的文章,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四、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1:丁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与戊公司相似的包装装潢,法院认定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己公司在其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于竞争性的商业活动进行营销推广,法院认定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案例1:庚公司在与辛公司的商业竞争中,非法获取了辛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乙公司的员工跳槽至甲公司并泄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案例1: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赔偿丁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例2:戊公司侵犯己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戊公司赔偿己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例案例1: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2: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问题,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
八、知识产权综合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全面判决。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doc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哇塞,今天咱就来聊聊那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先来说说苹果和三星的那场大战,就好比两个武林高手过招,为了争夺手机江湖的霸主地位!还记得当年苹果告三星侵权,说三星抄袭了他们手机的外观设计,这可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啊!三星能咽下这口气?当然不能!双方展开了一场场激烈的较量,这不就是现实版的江湖争霸嘛!
还有那个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故事,就好像是两个兄弟为了争夺家族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
本来大家都和和气气一起赚钱多好,非得争个你死我活!这争来争去,不也是伤了和气嘛。
迪士尼的维权可是出了名的厉害呀!那简直就像一个守护宝藏的巨龙,谁敢侵犯它的版权,它就会喷出怒火!你看那些未经授权就用了迪士尼形象的商家,不就被狠狠教训了嘛。
哇,那金庸先生的作品版权之争也是让人津津乐道啊!他的武侠世界那可是多少人的梦想之地呀,怎能允许别人随意践踏?这就好比有人要抢走你心爱的宝贝,你能答应?
这一个个经典案例,不就像是一面面镜子,照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它们告诉我们,别人的劳动成果可不是能随便拿去用的呀!就像你辛苦种的菜,能让人随便来摘吗?我觉得呀,我们都得尊重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创新,让更多优秀的作品和发明涌现出来!你说呢?。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纠纷日益受到关注。
以下为您呈现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并进行详细解析。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大战苹果和三星之间的专利纠纷堪称科技界的一场“世纪之战”。
苹果指控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
这场纠纷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持续多年。
解析:此案例反映了在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
苹果通过专利诉讼试图维护其在设计和技术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而三星则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法律风险。
二、高通与苹果的专利纷争高通指控苹果侵犯了其多项技术专利,并要求苹果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
苹果则认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不合理,并拒绝支付。
解析:这一纠纷不仅影响了两家公司的利益,也对全球智能手机产业链产生了冲击。
它凸显了专利授权模式和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复杂问题。
三、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加多宝曾租用王老吉商标进行凉茶生产和销售,但在合作结束后,双方就商标的归属和使用产生了激烈争议。
解析:这场商标之争反映了品牌价值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同时也提醒企业在商标使用和合作中要明确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四、谷歌与甲骨文的 Java 版权纠纷甲骨文指控谷歌在其安卓系统中未经授权使用了 Java 的相关技术,引发了一场关于软件版权的激烈辩论。
解析:此案例涉及软件行业中开源与版权之间的边界问题,对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微软与谷歌的专利互诉微软和谷歌在多个领域展开了专利诉讼,涉及操作系统、搜索引擎等技术。
解析:这显示了科技巨头在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时,知识产权成为了重要的武器。
六、中国药企与国际药企的药品专利纠纷一些中国药企在仿制国外药品的过程中,与国际药企产生了专利纠纷。
解析:这反映了在医药领域,专利保护对于研发创新的激励作用,以及发展中国家药企在面对国际专利壁垒时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引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保护创作权益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各国政府、企业和个人关注的重点。
本文将通过介绍几个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在实践中的意义和挑战。
案例一:苹果与三星的专利权之争苹果和三星是全球最著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之一,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持续斗争者。
此案例中,苹果指控三星侵犯其设计专利权,包括产品外观和界面设计。
苹果声称三星的部分产品模仿了iPhone和iPad的外观和操作方式。
这场官司历经多年,并在各个国家的法庭上进行了多次审理。
最终,苹果在某些国家赢得了专利侵权诉讼,并获得了巨额赔偿。
该案例凸显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的关键作用。
案例二:腾讯对抗网络侵权行为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腾讯一直致力于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尤其是在音乐和游戏领域。
腾讯运营的音乐平台QQ音乐和游戏平台微信互娱持续遭受盗版、侵权等网络侵犯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腾讯通过技术手段改进版权保护系统,与版权持有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参与相关立法和法律诉讼,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
这一系列行动表明了腾讯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并为其他互联网公司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案例三:荷兰对盗版网站的打击荷兰是欧洲知识产权保护的先驱之一,该国政府致力于打击盗版行为,保护电影、音乐和文学作品的版权。
荷兰采取多种措施,包括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封锁盗版网站的访问;设立专门的机构,处理版权纠纷;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执行力度。
这些措施对于减少盗版侵权行为,保护艺术家权益,促进创新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案例四:阿里巴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阿里巴巴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公司,在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阿里巴巴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对侵权行为进行监测和打击。
阿里巴巴还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反假货运动,与品牌方合作,加强供应链管理,并投入大量资源建立技术防伪措施。
2024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4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案例一:超级网红表情包侵权案。
你知道那些超级火的网红表情包不?有个小公司未经网红本人同意,就把人家的搞怪表情做成了一整套表情包,还在各种付费聊天软件里售卖。
这网红可就不干了,毕竟那是自己的独特形象啊。
最后法院判定小公司侵犯了网红的肖像权和知识产权,要求小公司不仅得把所有售卖的钱赔给网红,还得公开道歉呢。
这就告诉咱,别以为表情包就可以随便乱用,人家的脸可不是你能乱卖钱的。
案例二:AI画作版权归属之争。
现在AI画画可厉害了,有个画家输入自己的风格元素让AI创作了一幅画,然后这幅画被一家大画廊看中了,要展出。
这时候问题来了,画家觉得这画是基于自己的创意,AI只是工具,版权归自己。
但开发AI的公司却说,是他们的算法和程序生成的画,版权该归他们。
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最后法院根据画家提供的创意构思过程等证据,判定画家拥有主要版权,但也得给AI公司一定的报酬,毕竟人家的算法也出了力。
这就好比厨师用高级厨具做菜,菜做得好主要是厨师的本事,但也得给厨具厂家点表示不是?案例三:山寨游戏引发的国际风波。
有个国外超火的冒险游戏,玩法独特,画面精美。
结果国内有个小团队就山寨了这个游戏,改了个名字就上线了。
这可把国外的游戏公司气坏了,人家跨国来打官司。
这小团队还狡辩说自己只是借鉴玩法,画面不一样。
但法院可不吃这套,游戏的核心玩法也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啊。
最后小团队不仅得下架游戏,还得赔上一大笔钱,而且在游戏行业里名声也臭了。
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想抄别人的东西发家致富,门儿都没有。
案例四:老字号商标被恶意抢注反转案。
有个百年老字号的点心铺子,一直没太在意商标注册这事儿。
结果被个不良商人给恶意抢注了商标。
这点心铺子可就急了,他们拿出了一堆历史证据,像什么百年前的招牌照片啊,老顾客的证词啊,证明这个商标一直是他们在用。
法院一看,这明显是恶意抢注啊,就把商标重新判给了点心铺子,还罚了那个不良商人一笔钱。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共5篇)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共5篇)第一篇: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领域,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收集固定证据、政策把握等方面较一般案件难度偏大。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为此类案件竖立标尺。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10起案件中有3起通过淘宝销售,利用网络售假犯罪多发。
典型案例一:段新苗侵犯商业秘密案事实:被告人段新苗在江苏南京三超金刚石工具公司任职期间,获取该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
2011年,段新苗以技术入股的形式,与他人成立南京万牙索材料科技公司,获取该公司40%的股份,违法获利1092万余元。
评析:2013年6月,检察院以段新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听取权利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通过到权利单位现场走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对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形成了直观认识,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典型案例二:周志全等7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2008年3月,被告人周志全注册成立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思路高清网站。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会员制的方式将3万余个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电视、音乐等作品以种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论坛,并通过淘宝网店予以销售。
评析:2014年2月,检察院对周志全等7人提起公诉。
将种子文件上传至互联网供注册会员下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内尚属首例。
办案之初,为准确适用法律,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版权执法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从刑事司法角度提出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使用。
典型案例三:同伟图文公司、何爱伟等3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被告人何爱伟是上海惠生图文设计制作室经营人,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电子版书籍或购书拆装,并通过他人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惠生图文”、“上海复旦网上书店”淘宝网店,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进行销售。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重要。
以下为您呈现十个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多个领域,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维护创新成果、促进市场竞争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
案例一:“_____”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_____”作为知名品牌,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_____”商标相似的标识,企图混淆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
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自身的商标权益。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承载着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
对于知名商标,应给予充分的保护,防止他人恶意仿冒和侵权。
案例二:“_____”专利侵权纠纷案“_____”专利技术在所属领域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
但有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使用该专利技术的产品,给专利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专利权人依法提起诉讼,经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和技术比对,最终获得了胜诉和相应的赔偿。
此案例凸显了专利保护对于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
只有确保专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投入,推动行业的发展。
案例三:“_____”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部热门的“_____”作品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多个平台擅自提供下载和在线观看服务。
著作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反映了在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
网络平台应加强自律,尊重著作权,同时,法律也应不断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案例四:商业秘密侵权案某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被其离职员工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通过法律调查和证据收集,最终查明了侵权事实,侵权方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第一章:商标案例1. 北京奥运会五环商标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中国第一次引起全球关注的商标案件之一,涉及到北京奥运会的五环商标。
国际奥委会认为该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引发了一场长时间的法律纠纷。
案件结果:最终,国际奥委会撤回了对中国北京奥组委商标的复审请求,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2. 百事可乐商标纠纷案案情介绍:该案涉及到百事可乐与一家中国饮料公司之间的商标纠纷。
百事可乐声称该公司的商标侵犯了其知名商标权。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百事可乐的主张,并责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商标。
第二章:专利案例3. 高铁技术专利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中国高铁技术的一起专利纠纷案件。
一家中国企业声称另一家企业侵犯了其高铁技术的专利权。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并责令被告支付巨额赔偿。
4. 智能手机专利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一起涉及智能手机技术的专利侵权案件,原告主张被告侵犯了其智能手机相关专利权。
案件结果:案件仍在审理中,尚未有最终结果。
第三章:著作权案例5. 网络小说侵权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一起网络小说作者起诉盗版网站侵犯其著作权的案件。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主张,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6. 影视作品侵权案案情介绍:该案涉及到一部电影的侵权问题,原告声称被告未经授权在其电影中使用了原告的作品。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主张,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第四章:专有技术案例7. 机械设备保密技术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一起涉及机械设备保密技术的侵权案件。
原告声称被告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了原告的保密技术。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主张,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8. IT公司商业机密案案情介绍:该案涉及到一家IT公司的商业机密问题,原告声称被告窃取了其商业机密并利用其进行竞争。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主张,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第五章:反垄断案例9. 高科技行业反垄断案案情介绍:该案是中国高科技行业一起涉及反垄断问题的案件。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哎呀,要说这知识产权,那可真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咱今儿就来唠唠十大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
先来说说“王老吉”和“加多宝”的那档子事儿。
这俩在凉茶市场上那可是打得火热。
加多宝曾经用了王老吉的红罐包装,这可就涉及到知识产权啦!王老吉不干啊,凭啥你用我的包装啊?这包装可是咱的知识产权,是咱独特的标识。
就为这,两边是争得不可开交。
还有那个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大战,也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苹果说三星侵犯了它的专利,三星说没有,两边各执一词。
你想啊,这两大科技巨头在法庭上唇枪舌剑,那场面,啧啧啧,真是激烈得很!再说说迪士尼,那对版权的保护简直是出了名的严格。
有个商家随便用了迪士尼的卡通形象,结果被迪士尼告得那叫一个惨。
这就告诉咱,人家辛苦创造出来的东西,可不能随便乱用。
还有一个经典案例,是关于一家小公司研发了一种独特的技术,结果被大公司抄袭了。
小公司那叫一个委屈啊,自己辛辛苦苦搞出来的成果,就这么被别人拿走了。
好在最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创业讲座。
有个创业者就分享了他的经历,他的公司因为没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刚有点起色,就被竞争对手模仿了,损失惨重。
从那以后,他可是痛定思痛,把知识产权保护当成了头等大事。
还有个案例,是关于一家作家的作品被未经授权改编成了电影。
作家气坏了,这是对他创作成果的不尊重啊!最后通过打官司,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比如说有个品牌的服装款式特别新颖,结果被其他厂家抄袭,质量还不咋地,把人家品牌的名声都搞坏了。
这就是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后果!另外,有个软件公司开发的一款热门游戏,被别的公司山寨了,玩家体验极差,正版游戏的口碑也受到了影响。
还有个例子,一家小工厂仿造了知名品牌的家具设计,结果被发现,不仅要赔偿,还砸了自己的招牌。
最后一个案例,是关于一家餐厅的独特菜谱被竞争对手偷走,导致顾客流失。
这十大经典案例啊,给咱们提了个醒,知识产权保护可太重要啦!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创业者,都得重视起来,不然辛苦付出的成果可能就会被别人窃取,那得多冤呐!咱们得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这样才能有一个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大家才能更好地创新、发展。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这玩意儿,听起来好像挺高大上,挺神秘的,但其实在咱们日常生活里到处都是。
今儿个,我就给您唠唠十大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让您瞅瞅这其中的门道。
先来说说那个“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这两家在凉茶市场上那可是打得火热。
王老吉这个牌子,本来是广药集团的,后来授权给了加多宝使用。
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两边闹掰了,为了这商标的归属权争得是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两兄弟一起做生意,做大了之后开始为了家产吵架。
加多宝那边花了好多钱、好多精力把王老吉这个牌子给打响了,结果到头来不让用了,能不着急嘛!广药集团呢,觉得这是自家的宝贝,当然得要回来。
最后这事儿啊,法院也是经过了一番仔细的考量和判决。
还有那个“腾讯与奇虎 360 的不正当竞争案”。
您想想,咱们电脑上一边装着 QQ,一边装着 360 安全卫士,这两家突然掐起来了,那可真是让咱用户头疼。
当时360 说腾讯的QQ 软件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呢,则说 360 不正当竞争。
这就像是两个班上的尖子生,互相指责对方作弊,谁也不让谁。
最后也是法律来给他们评评理。
再讲讲“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
这俩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为了手机的那些个专利争得面红耳赤。
苹果说三星抄袭了它的设计,三星可不认。
这就好比两个大厨,都说对方偷了自己的菜谱,谁也不服谁。
这场大战牵扯到了好多技术细节,什么外观设计、软件功能啥的,普通人看着都晕乎,但对于这两家公司来说,那可是关乎重大利益的事儿。
还有一个挺有意思的案例,就是“琼瑶诉于正抄袭案”。
您看过琼瑶阿姨的那些电视剧吧,什么《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那都是经典。
结果于正弄的那个剧,被琼瑶阿姨指出来抄袭了。
这就好比您辛辛苦苦写了一篇作文,结果被别人抄了去,还拿了奖,您能不生气嘛!最后法律也是站在了琼瑶阿姨这边,给了她一个公道。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也值得一提。
《非诚勿扰》这个相亲节目大家都熟悉吧,可就因为商标的事儿,还惹上了官司。
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案例
知识产权创造价值案例一、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可口可乐这个品牌那可太有名啦。
它的配方是个超级大秘密,这就是一种知识产权呢。
就靠着这个神秘配方,还有可口可乐这个响当当的品牌名字,它在全世界都特别受欢迎。
好多人想喝饮料的时候,第一个就想到可口可乐。
它在各种广告里也特别会营销自己的品牌,那个红色的标志,独特的瓶子形状,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可口可乐。
可口可乐公司靠着这些知识产权相关的东西,在全球饮料市场占据了超级大的份额,创造了超多的价值,赚得盆满钵满。
二、苹果公司的专利保护苹果公司的产品大家都爱用,像iPhone、iPad这些。
苹果在研发这些产品的时候,可是申请了好多好多的专利呢。
比如说iPhone 的外观设计专利,那个简洁大方的造型,还有独特的操作界面。
这些专利就像是苹果的保护罩,别人要是想抄袭,那可不行。
因为有这些专利,苹果的产品在市场上独一无二,大家都愿意花大价钱去买。
而且苹果还不断地在技术上创新,再把新的技术用专利保护起来,这样就一直保持着它在科技产品市场的领先地位,赚了超多的钱,也给用户带来了特别好的体验。
三、迪士尼的动画角色版权迪士尼的动画角色那可是家喻户晓啊,像米老鼠、唐老鸭这些。
迪士尼对这些动画角色的版权保护得特别好。
这些动画角色不仅仅出现在动画电影里,还出现在各种各样的周边产品上,像玩具、衣服、文具等等。
因为迪士尼拥有这些角色的版权,所以只有迪士尼能合法地利用这些角色来赚钱。
迪士尼靠着这些可爱的动画角色版权,在全球建立了好多主题公园,吸引了无数的游客。
这些游客去主题公园玩的时候,又会购买更多的迪士尼周边产品,就这样,迪士尼靠着动画角色版权创造了一个超级庞大的商业帝国,价值不可估量。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案例。
本文将介绍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10大经典案例,旨在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一大案例:《乐视案》乐视案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该案件涉及乐视网在视频版权方面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乐视网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了巨额赔偿。
这一判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打下了重要的先例。
第二大案例:《新宝拉案》新宝拉案是中国奢侈品行业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知名奢侈品牌新宝拉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法院判决新宝拉在中国注册商标的行为合法,并对一系列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奢侈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大案例:《华为诉三星案》华为诉三星案是中国在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对抗外国竞争对手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华为对三星在智能手机技术相关专利的侵权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并要求赔偿数额庞大,这一判决对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大案例:《优衣库案》优衣库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里程碑。
该案件涉及优衣库在中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院判决优衣库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权利人巨额损失。
这一案件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大案例:《QQ战士案》QQ战士案是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涉及知名网络游戏QQ战士的版权侵权问题。
法院判决侵权行为,并做出了重大赔偿。
这一案件加大了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中国游戏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六大案例:《海瑞景观案》海瑞景观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案例。
该案涉及海瑞景观公司使用他人设计方案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海瑞景观公司需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这一判决对中国建筑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七大案例:《茅台商标案》茅台商标案是中国酒类行业的重要案件之一。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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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双方当事人信息上诉人(原审被告):市公牛电器住所地:省市龙湾区天河镇工业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慈溪市公牛电器住所地: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古窑村委托代理人: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亚洲、陆蕾原审被告:曦,市崇文区东革新里42号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D2-33号业主二、案件背景慈溪公牛为国知名的生产“插座、开关器”的企业,1997年慈溪公牛注册了“公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插座”等,由于慈溪公牛的迅速发展,“公牛电器”品牌家喻户晓。
公牛登记成立于2001年9月,2002年3月公牛注册“会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插座”等。
2004年10月,公牛生产的“会牛”插座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中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随后《中国质量报》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其他各地媒体纷纷。
但在报道时,各媒体均使用“公牛电器”不合格等字样,从而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和经销商对慈溪公牛的产品产生了怀疑,进而给慈溪公牛商誉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面对这种情况,慈溪公牛就公牛上述侵权行为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审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公牛侵犯了慈溪公牛“公牛”注册商标专用权;公牛登记并使用“公牛”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公牛赔偿慈溪公牛20万元。
市公牛电器(简称公牛公司)不服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二中民初字第05550号民事判决,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过审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三、原审法院判决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和第(二)项、第五十六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十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项之规定,判决:1、公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含有“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2、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侵权产品;3、公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赔偿慈溪公牛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4、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赔偿慈溪公牛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5、驳回慈溪公牛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上诉人公牛二审诉称第一,本案中的被控侵权产品并非公牛生产,不排除他人假冒该公司名义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可能;第二,公牛含有“公牛”字号的企业名称系合法取得,一审判决限制该公司使用企业名称缺乏法律依据;第三,一审法院判决公牛赔偿20万元数额过高,有失公正,慈溪公牛和曦服从原审判决。
五、二审法院审理查明慈溪公牛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5日,经营围包括漏电保护插头和插座等。
1997年2月7日慈溪公牛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942664号“公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器插头(触点)、插头、插座等。
公牛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8日,经营围为制造、加工、销售电器配件。
2002年9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公牛公司注册了第1738296号“会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9类电开关、插头、插座及其他接触器等。
2004年11月18日《中国质量报》刊载了《“公牛”的呼吁》一文,表明慈溪公牛公司澄清插座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会牛”插座并非该公司生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为公牛公司。
六、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七、案情分析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案件的实质就是某些企业以所谓的“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该类案件所体现的共性在于后登记字号的企业均注册一个与在先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号,从而登记字号的企业在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进而无正当理由地分享知名商标积累的良好商誉。
如上述案例中,公牛登记的“公牛”字号与在先并知名的“公牛”商标近似,就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集佳律师事务所亚洲律师认为处理字号和注册商标冲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早于字号登记日期;2、在先的注册商标经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3、在后登记的字号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在后登记字号的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4、在后登记的字号未逾5年,并字号所指示的商品或服务与在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
•近日,备受媒体关注“奥普”系列诉讼案件之一,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集佳代理的奥普电器诉凌普电器、阿林斯普能源科技、鸿景装饰材料、王文华、林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审结。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凌普电器、鸿景装饰材料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金属扣板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停止指导其经销商在店招、店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cnaupu.”域名;判令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奥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案件审判的亮点: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之一为:凌普公司在金属扣板产品包装上、广告宣传中、经销店店招、店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首先对“集成吊顶”这一特殊商品的商标保护问题做出了认定,即被告凌普公司的“集成吊顶”并非通用商品类别,从产品特性和市场销售状况看,其为室建筑用顶面装修装饰产品,系由金属扣板和若干功能性电器共同组成。
目前,《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将集成吊顶作为单独产品予以归类,但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则均可归入相应类别,故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以其核定使用的围为限获得法律保护。
法院认为:由于集成吊顶产品销售的特点为金属扣板与配套电器同店销售,为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尤其注意对商品对应商标的规使用,但实际上,凌普公司已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成“奥普”文字或“”标识,突出使用了其商标中的“奥普”二字,系对其商标的不规使用。
考虑到原告“奥普”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且原告的卫浴空间电器、被告的金属扣板均是目前室装修必定涉及到的商品,同属于家具装修领域的消费品,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上述两产品往往在同店销售。
凌普公司变换标识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原告“奥普”商标所产生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奥普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2、另外本案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实施侵权主观恶意明显等综合因素,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突破《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赔偿额限制,确定本案损害赔偿为100万元。
•奥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胜诉近日,备受媒体关注“奥普”系列诉讼案件之一,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集佳代理的奥普电器诉凌普电器、阿林斯普能源科技、鸿景装饰材料、王文华、林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审结。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凌普电器、鸿景装饰材料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金属扣板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停止指导其经销商在店招、店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cnaupu.”域名;判令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奥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案件审判的亮点: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之一为:凌普公司在金属扣板产品包装上、广告宣传中、经销店店招、店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首先对“集成吊顶”这一特殊商品的商标保护问题做出了认定,即被告凌普公司的“集成吊顶”并非通用商品类别,从产品特性和市场销售状况看,其为室建筑用顶面装修装饰产品,系由金属扣板和若干功能性电器共同组成。
目前,《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将集成吊顶作为单独产品予以归类,但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则均可归入相应类别,故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以其核定使用的围为限获得法律保护。
法院认为:由于集成吊顶产品销售的特点为金属扣板与配套电器同店销售,为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尤其注意对商品对应商标的规使用,但实际上,凌普公司已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成“奥普”文字或“”标识,突出使用了其商标中的“奥普”二字,系对其商标的不规使用。
考虑到原告“奥普”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且原告的卫浴空间电器、被告的金属扣板均是目前室装修必定涉及到的商品,同属于家具装修领域的消费品,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上述两产品往往在同店销售。
凌普公司变换标识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原告“奥普”商标所产生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奥普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2、另外本案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实施侵权主观恶意明显等综合因素,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突破《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赔偿额限制,确定本案损害赔偿为100万元。
日前,备受茶叶行业众多茶商关注的“兰贵人”商标撤销案二审由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
2009年5月8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中认为“兰贵人”系添香加味拼配茶的通用名称,因此判决驳回“兰贵人”注册人澄迈万昌苦丁茶场的上诉,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兰贵人”商标的裁定和判决。
至此,由市集佳律师事务所亚洲、桂庆凯律师代理的第三人省茶叶协会的所有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情回顾:“兰贵人”为一种在、、、、广西等省所流通的“添香加味乌龙茶”,如同“铁观音”、“乌龙茶”一样属于众多茶商使用的通用名称。
2002年4月9日,位于的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将“兰贵人”作为商标提出申请,2003年5月28日该商标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茶、茶饮料”等。
随后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委托律师在等地以“打假维权”为名,向行业众多的茶商发难,仅在省就提出365万元的索赔额。
为了维护广大“兰贵人”茶叶生产商、经销商的利益,省茶叶协会于2003年7月15日对“兰贵人”该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起撤销申请,历经多次调查取证以及审慎地审查,2008年8月,商评委裁定撤销“兰贵人”商标。
澄迈万昌苦丁茶场遂以商评委为被告、省茶叶协会为第三人向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维持“兰贵人”注册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