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安全知识学习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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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安全知识

1、自主管理:指员工把个人目标与团队目标融为一体,形成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机制,到达自己管理自己的一种管理模式。

2、隐患:指对存在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本质安全:设备、设施或生产技术工艺含有的、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事故发生的功能。一般包括两种安全功能:(1)失误一安全功能: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误,也不会受到伤害或发生其他事故。(2)故障一安全功能:设备、设施或生产技术工艺发生故障时,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转变为安全状态。

4、.水泥企业作业环境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1)原煤。可燃固体,遇明火可导致火灾;堆积时间过长可自燃;被油类污染,在进入煤粉制备装置中后,可增大煤粉爆炸的危险性。(2)煤粉。可燃固体颗粒,分散度高,大部分粒径为20—30μm,着火温度520℃,自燃温度120~150℃,60℃以下较安全。煤粉在煤粉仓等处积存时间过长可自燃。在悬浮状态下与空气的混合物具有爆炸性,遇激发能源(明火、高温、静电火花等)可发生爆炸。(3)一氧化碳。比空气略轻,即是一种窒息性有毒气体,又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经呼吸道进入体破坏血液的携氧功能使机体组织缺氧,导致急性中毒或死亡。与空气的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时,遇火源发生爆炸。工作场所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或24PPM。爆炸极限围为:12.5~74%。煤粉仓等处积存自然氧化或自燃时可产生一氧化碳。如果没有很好地控制进入窑尾废气处理电除尘器的一氧化碳浓度,有发生一氧化碳爆炸的危险。(4)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刺、割等伤害。水泥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机械设备较多,特别是以下部位,更容易造成机械伤害:①带式输送机、链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链斗输送机、螺运机等物料输送设备的易挤夹部位,传动件、运动件等如果缺乏有效的防护装置或生产过程中违反规程操作,均可能对值班人员造成夹击、卷入、绞、剪切等机械伤害。②物料破碎机的下料口和出料口如果缺乏防护装置可能造成绞、割、卷入等机械伤害和物体打击伤害。③高速旋转而又突出于轴外的法兰盘、键、销及连接螺栓等常会绞带衣服对人造成伤害。④少数裸露于机器外部的齿轮会对人体造成伤害。⑤如果设施布置不合理,场地缺陷狭小等均有可能发生挤、碰、压、擦、刮等伤害。另外,由于场地、通道和作业面的异物、不平整引起作业人员的滑动、摔倒引发的人员伤害事故。(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水泥厂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人身触及漏电的导线、电缆和绝缘破坏或接地安装不合理的设备。②误触带电体或在小于安全距离下接近高压,如携带过长工具碰触电线、架线、靠近高压线路等;③违反操作规程,如带电作业。④停电检修时未停电、停错电或与邻近的带电体间未加防护遮栏;⑤检修工作未完提前送电,或停电后未挂停电检修标志牌,未加闭锁或闭锁不可靠,未设专人看管,其他人员误以为掉闸而误送电等;⑥配电设备未设避雷针(带)或避雷器(柜)引起直接雷击或感应雷击。(6)高处坠落: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在高处作业或行走,可能因以下因素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窑尾烟囱高处作业缺乏安全措施存在坠落危险;工作平台临空边缘存在高处坠落危险;生料储存库、熟料储存库、熟料均化库等高大建筑物上作业时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危险。应设置护栏、扶手而未设置;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高空支撑体不牢固;使用梯子不当。(7)火灾。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有:①电动机的绕组绝缘不合格或严重老化,造成一点接地。进而发展成短路,产生电弧,引起绝缘材料燃烧;②电焊的高温引燃电缆等可燃物;③电气设备短路、静电火花引起火灾;④变压器高压套管部长期存在隐患;⑤变压器部故障时未能及时切断电源,油箱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导致变压器起火;⑥控制室、通信室等未按规程要求接地或接地不良,当过电压时,引起室电气设备绝缘击穿,产生电弧或火花,引起火灾。⑦电线、电缆绝缘破损、老化或容量过小造成短路或发热,可能导致电气火灾。(8)灼烫伤害.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体烫伤等。①水泥厂使用的电焊、氧焊及球磨机、破磨机、电机、空压机、风机、提升机、皮带运输机等传动,转动部分经过长时间工作未及冷却,人体无意或有意触及,都有可能引起人体被高温体烫伤伤害。②生料预热分解及煅烧、煤烘干等均采用的高温工艺,在排除堵料

故障、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高温气流及炽热粉料的灼烫伤害。③看火工操作时,从窑冲出的火球能烧伤皮肤。④发生窑喷时,会将高温热气流和炽热的物料喷出窑外,一旦操作人员躲避不及就会被灼烧,造成严重烧伤事故,甚至死亡。危险作业必须穿戴劳保用品,隔热服、帽,人员监护到位、预防措施到位。(9)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本厂手动葫芦,在吊运物料、设备时,如起吊物的重量超过吊具、吊索的允许负荷围断裂等,有发生伤害的可能。(10)车辆伤害。车辆伤害是指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导致车辆伤害的原因有:车辆故障,路面坍塌,无安全标志,视距障碍,驾驶员操作失误,路面狭窄等。(11)粉尘危害.水泥生产过程中一系列的生产工艺都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在主要产尘点如果不选用合适的收尘设备来防治粉尘,既污染环境,又严重危害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人体吸入生产性粉尘后,可刺激呼吸道,引起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等上呼吸道炎症,严重的可发展成为尘肺病;同时,生产性粉尘又可刺激皮肤,引起皮肤干燥、毛囊炎、脓皮病等疾病。特别是粉尘中含有游离的二氧化硅,人体吸入过量会导致矽肺。矽肺是职业病学中最严重的病种之一,临床一般表现为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和咯痰等呼吸功能障碍症状,最终可因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12)噪声危害.水泥厂产生较高的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破磨机、提升机、球磨机、空压机、通风机和电动机等。噪声会对现场作业人员带来健康危害,长期在高噪声环境中作业会对人听觉系统造成损伤。在噪声环境下工作,人们的注意力不容易集中,工作易出差错,不仅影响工作进度,而且容易引起工伤事故。(13)高温.水泥厂产生高温设备主要有窑炉、锅炉等。高温会影响到体温调节、水盐代及物质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轻者影响劳动能力,重者可引起血液浓缩、尿液浓缩、尿量减少,这样就增加了心脏和肾脏负担,严重时引起循环衰竭和热痉挛。高温还可以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使工人在操作过程中注意力分散,肌肉工作能力降低。危险有害因素可对人员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综上所述,控制住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控制作业环境的变化,弥补管理上的漏洞,基本就可以确保一个安全生产的作业环境。

5、哪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1)操作错误、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加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拆除了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堵塞,作用失效;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用手代替手动工具,用手清除切屑;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5)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冒险进入涵洞;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超速上下车;易燃易爆场合使用明火;私自搭乘矿车;在绞车道行走,未及时观望。(6)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调整、焊接、清扫等和做其它能分散注意力的行为。(7)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作用;未戴护目镜或面罩;未戴防护手套;未穿安全鞋;未戴安全帽;未戴呼吸护具;未佩戴安全带。(8)不安全装束:在有旋转零件的设备旁作业时穿太肥大的服装;操作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6、哪些状态属于不安全状态:(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①无防护: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无消声系统,噪声大,危房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②防护不当: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场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陷,安全间距不够,拦车网有缺陷,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棱。(3)强度不够: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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