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_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5]65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24

【实施日期】2015.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5〕65号)

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要丰富以“三山两洞”为主体、“两江四湖”为纽带的桂林山水景观,同时将两江四湖景区提档升级。为落实《纲要》精神,根据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桂林旅发展和桂林旅股份)联合申报,决定将两江四湖景区和象山景区、叠彩山景区、伏波山景区组成“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向国家旅游局申报5A级旅游景区。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步伐,根据国家旅游局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结合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5A级旅游景区为载体,严格标准和要求,落实任务与责任,分工合作,统筹协调,全面整治,不断强化景区资源环境保护,完善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服务管理质量,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齐备、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安全文明的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两江四湖·象山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丽华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余昌国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市长助理

副组长:时曦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业江市旅发委主任

陆斌桂林旅发展董事长

刘涛桂林旅股份董事长

成员:李济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舒忠常市环保局副局长

谭永源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道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陈运春市旅发委副主任

农锦市旅发委副调研员

张海市规划局副局长

余捷市城管委副主任

石明市漓管委副主任

费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经翠艳象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王海燕秀峰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黄晖叠彩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谢静七星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张源涛桂林旅发展总经理

李飞影桂林旅股份总裁

韦名华桂林旅发展副总经理

訚林桂林旅股份董事、两江四湖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办公室主任由由林业江兼任,副主任由农锦、韦名华、訚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有关工作;

2.组织景区开展创建相关工作,根据评分细则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补充完善;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