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_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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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2015]65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6.24
【实施日期】2015.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5〕65号)
各相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要丰富以“三山两洞”为主体、“两江四湖”为纽带的桂林山水景观,同时将两江四湖景区提档升级。为落实《纲要》精神,根据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和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桂林旅发展和桂林旅股份)联合申报,决定将两江四湖景区和象山景区、叠彩山景区、伏波山景区组成“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向国家旅游局申报5A级旅游景区。为加快推进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步伐,根据国家旅游局5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结合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5A级旅游景区为载体,严格标准和要求,落实任务与责任,分工合作,统筹协调,全面整治,不断强化景区资源环境保护,完善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高景区服务管理质量,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齐备、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安全文明的桂林两江四湖·象山景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两江四湖·象山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丽华市委常委、副市长、宣传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余昌国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副司长、市长助理
副组长:时曦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业江市旅发委主任
陆斌桂林旅发展董事长
刘涛桂林旅股份董事长
成员:李济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舒忠常市环保局副局长
谭永源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明道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陈运春市旅发委副主任
农锦市旅发委副调研员
张海市规划局副局长
余捷市城管委副主任
石明市漓管委副主任
费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经翠艳象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王海燕秀峰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黄晖叠彩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谢静七星区委常委、副区长、宣传部部长
张源涛桂林旅发展总经理
李飞影桂林旅股份总裁
韦名华桂林旅发展副总经理
訚林桂林旅股份董事、两江四湖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办公室主任由由林业江兼任,副主任由农锦、韦名华、訚林兼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有关工作;
2.组织景区开展创建相关工作,根据评分细则对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及时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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