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制度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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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

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

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ZRHR-00X-2008(V1.0)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2008-07-01发布 2008-07-01实施目录第一章总纲 (1)第二章干部奖励 (3)第三章干部惩罚 (4)第四章其它奖惩 (6)第五章奖惩程序 (7)第六章其它 (8)第一章总纲一、目的为规范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和总部各职能部门干部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领导干部的使命感、责任心,共建“树正气、讲和谐、干实事”的工作氛围,保证集团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规范有序,以及干部奖惩作业有所依循,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所属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层干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级(含)以上干部。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其它层级管理干部和总部各部门其它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定义(一)本奖惩条例中所指干部是指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经营管理层干部(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岗位管理人员)和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级(含)以上干部(包括总监、总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等岗位管理人员)。

(二)本条例以下条款中所指情节轻微或利益轻微受损情况是指未对集团/项目公司造成利益/形象损失或集团/项目公司及时发现纠正,挽回利益/形象损失的行为。

(三)本条例以下条款中所指情节严重或严重利益受损情况是指对集团/项目公司造成利益/形象损失或经集团/项目公司及时发现,但无法挽回造成的利益/形象损失的行为。

(四)本条例以下奖惩条款中所指有其它情节,集团领导认为可以奖励或处罚的行为是指参照同一条款层级中已列举的奖励或惩罚标准,有类似情节或行为,但同一条款层级中无法界定或没有界定的情形,经集团领导提议,认为可以进行奖励或惩罚的行为。

四、奖惩原则(一)及时、公平、公正、公开;(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三)防微杜渐,赏罚分明,惩前毖后。

五、管理权责(一)各项目公司第一负责人、总部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动议奖惩建议权。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干部奖惩事实的调查审查,奖惩事项的汇总提报及实施。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奖励措施1、奖励目标:根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以激励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燃气安全生产管理。

2、奖励对象:对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安全责任单位、班组、个人等。

3、奖励方式:奖励可以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表扬信、奖金、奖品、先进个人、先进单位等。

4、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将根据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率、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等。

5、奖励程序: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由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评定,并将评定结果通知到相关单位和个人。

6、奖励资金:对于物质奖励,将由企业统一拨付奖金或发放奖品,对于精神奖励,将通过颁发表彰证书等形式进行表彰。

二、惩罚措施1、惩罚目标:对于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罚,以倒逼企业和个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惩罚对象:对于严重违规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等。

3、惩罚方式:惩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处罚等手段,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予以停工整顿、降级或解聘等处理。

4、惩罚标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

5、惩罚程序:对于符合惩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燃气安全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惩罚资金:对于罚款类的惩罚,将由企业统一收取罚款,对于人员处罚类的惩罚,将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处理。

三、奖惩结合的管理1、奖励和惩罚是两个不可分割的环节,奖惩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运用。

2、对于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奖励,对于发现在燃气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惩罚,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

燃气场站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燃气场站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燃气场站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员、维修人员、安全监督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场站,给予场站团队一次性奖励。

-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提出有效建议,被采纳并实施,显著提高安全性的,给予个人奖励。

2. 效率提升奖励- 对于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能耗、节约成本的创新行为,给予奖励。

3. 服务质量奖励- 客户满意度高的场站,或在服务中获得客户表扬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励- 在紧急情况下,团队协作出色,有效处理突发事件的,给予团队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惩罚-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安全隐患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2. 效率低下惩罚- 因个人原因导致生产效率低下,造成公司损失的,给予绩效扣分或经济处罚。

3. 服务质量惩罚- 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投诉的员工,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 团队协作惩罚- 在团队协作中推诿责任、不积极配合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屡次不改的,给予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场站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员工,可通过正当渠道提出,公司将及时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它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是指针对燃气行业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的奖励和惩罚措施,通过激励和约束的方式,推动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提高奖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下是对燃气安全管理奖惩办法的1200字说明。

一、奖励措施:1.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燃气企业在燃气生产经营过程中,有效遵守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有表彰、荣誉证书、奖金等;奖励级别可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金额也可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确定。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定期评选和表彰在燃气安全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证书和奖金等奖励,同时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树立榜样,推动全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提升。

3.燃气安全技术研究项目资助:对于从事燃气安全技术研究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资金资助和技术支持,鼓励开展燃气安全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提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4.燃气安全培训奖励:对参加燃气安全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和奖金等奖励,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

二、惩罚措施:1.违规处罚:对违反燃气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惩罚性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制裁。

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追究等;对事故责任人员,可以限制其从事相关从业活动,并监控其日常行为。

3.燃气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对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让社会公众知晓,并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的燃气企业。

同时,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可以限期整改并进行再次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

4.安全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对燃气企业的安全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如果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引起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实习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奖惩结合的方式,激发员工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第五条以下情形可给予奖励: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2.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勇于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3. 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中,提供重要线索,有助于事故原因分析及责任追究的;4. 在安全生产培训、演练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的;5. 在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

第六条奖励分为以下等级:1.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1000元;2.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500元;3.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300元;4. 优秀奖:奖励金额为100元。

第七条奖励对象为个人或集体,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公司设立安全惩罚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九条以下情形可给予处罚:1.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2. 不按时报到、擅自离岗,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造成事故隐患的;4. 故意破坏、损坏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5.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惩罚分为以下等级:1. 警告:扣除当月奖金,并进行安全教育;2. 记过:扣除当月奖金,降级或降职,并延长试用期;3. 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一条奖励程序:1. 奖励对象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2. 公司领导审批;3.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燃气公司的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直接从事燃气生产、供应、维护、管理等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种类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标兵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4.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改进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5. 安全生产季度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条件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对事故救援有突出贡献的。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无违章行为,安全生产业绩突出的。

3. 安全生产标兵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

4. 安全生产创新奖:在安全生产技术创新、改进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

5. 安全生产季度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三个月无违章行为,且工作表现良好的。

第六条奖励标准1. 安全生产突出贡献奖:根据事故避免的价值、贡献程度等因素,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奖:根据安全生产业绩,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安全生产标兵奖:根据安全生产贡献,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安全生产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价值和推广效果,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5. 安全生产季度奖:根据员工无违章行为的时间长短和工作表现,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旨在明确燃气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奖惩标准,以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客服人员、维修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对于工作表现突出,连续三个月以上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金。

2.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有效预防或处理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对于被采纳并实施的意见,给予奖励。

4. 客户服务奖:对于在客户服务中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工作失误: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2. 严重违规: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3. 安全事故: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 服务质量:对于因服务态度不佳或服务质量低下,被客户投诉并经查实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四、奖罚程序1. 奖励和惩罚的提议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应的事实依据。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奖惩提议,确保奖惩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奖惩决定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并通知到全体员工。

4. 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规定每两年至少修订一次,以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规定,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定制。

在实施任何奖罚制度之前,建议咨询法律专家,确保所有规定都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燃气公司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

燃气公司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

考核奖励与惩罚制度第一条公司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隐患整改实行逐级考核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各单位管道保护管理实行考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运行机制,修订和完善管道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考核、奖惩“办法”,要做到有法可依,奖罚分明,制度逗硬考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管理机构建设、人员配置情况。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能人员、巡线工奖惩管理措施。

2、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管道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理解认识、落实和执行情况。

3、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4、向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汇报燃气管道隐患并及时协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管道安全隐患情况。

5、定期维护管道安全隐患数据库,建立管道隐患个体档案,制定消除现有管道安全隐患的方案,使辖区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逐年递减。

6、公司协同各部门,制止管道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以及人口密集型违章建筑物产生、避免管道事故、挽回经济损失的工作情况。

7、配合上级单位和各部门进行管道保护及设施运行管理的相关工作。

8、对本单位职能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情况。

第三条管道的安全保护及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纳入年终相关各单位或各部门的考核范畴;对维护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凡违反管道及其设施保护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造成管道事故等损失的,对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扣发工资、奖金、撤销职务、待岗、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1、签订违反天然气管道及其设施保护的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细则的规定的文书或合同。

2、管道及其设施保护工作不到位,造成管道安全隐患,甚至管道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的。

3、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工作推诿,不积极履行职责,处理不及时,造成管道重大安全隐患,给企业造成重大整改费用的。

4、发现管道及其设施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只作简单处理和汇报,未积极履行职责,加强监控,积极协调避免隐患的产生。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严明公司纪律,奖励先进、惩戒后进,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和公司绩效,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服务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惩原则1、奖惩有据:奖惩规定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工作说明书等。

奖惩的实施以客观事实为依据.2、奖惩及时: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及时纠正员工的不良行为,奖惩应及时。

3、奖惩公开:为使奖惩公平、公正,达到奖励先进,处罚落后的目的,奖惩结果应公开。

4、奖惩公平: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制度面前人人平等.5、奖惩方式: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惩罚上,坚持教育培训为主,其它惩罚手段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一)奖励的目的使员工的劳动贡献得到肯定和认同,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勤恳工作、奋发向上,努力争取更好业绩.(二)奖励的种类1、委屈奖:向全公司通报表扬,并颁发奖金100—400元。

2、嘉奖:嘉奖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日均工资的3倍计发)。

3、记功:记功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日均工资的10倍计发).4、记大功:记大功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通报,并颁发奖金(按受奖员工上月度工资的1倍计发).5、特别贡献奖: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并在公司全体员工大会上通报表彰。

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三)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获得委屈奖:在接待客户、办理客户业务过程中,按公司规定程序和要求办事,礼貌待人,遭到客户谩骂、侮辱、恶意攻击等时,不与客户发生争执,继续耐心解释、文明办事。

(四)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的,予以嘉奖:1、执行临时紧急交办的重大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2、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3、遇有灾害或意外事故,奋不顾身,不避危难,维护公司利益,积极投入抢救者;4、预防机械设备故障发生或抢修工程中有显著成绩者;5、励行节约,节省物资材料,有显著成绩者;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范本最新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范本最新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范本最新### 燃气员工奖罚制度范本最新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燃气安全运营水平,确保服务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2.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安全运营奖:员工在安全运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如发现并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奖励500-2000元。

2. 创新改进奖: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奖励1000-5000元。

3. 优秀服务奖:在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奖励500-1000元。

4. 团队协作奖:团队协作出色,共同完成重大项目或任务,团队成员每人奖励300-500元。

5. 特殊贡献奖: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救援、重大活动保障等,表现突出者,奖励1000-3000元。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视情节轻重,处罚500-5000元,并视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解聘等处分。

2. 工作失误处罚: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服务质量,根据损失大小,处罚200-2000元。

3. 服务态度处罚: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投诉,经调查属实,处罚200-1000元,并给予警告。

4. 违反纪律处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500元,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 贪污舞弊处罚:贪污、挪用公款或进行其他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聘,并追回损失,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罚程序1. 奖罚事项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 奖罚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 当事人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奖罚制度同时废止。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六、修订记录- 2024年4月1日:首次发布- 2024年4月15日:增加特殊贡献奖条款- 2024年5月10日:调整安全违规处罚标准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本范本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三、奖惩原则1. 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2. 奖惩与安全事故、违规行为、安全贡献等因素相结合。

3. 奖惩制度公开、公平、公正。

四、奖励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3. 对积极参与安全培训、考核,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4. 对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抢救事故、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3. 对隐瞒事故、谎报事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

4. 对拒绝执行安全指令、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的员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六、奖惩程序1. 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奖励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2. 惩罚: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违规行为和事故情况,提出处罚建议,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实施。

3. 对奖惩决定不服的员工,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

4.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燃气公司奖惩规章制度

燃气公司奖惩规章制度

燃气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奖惩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燃气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本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以维护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公司奖惩应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进行。

第五条公司设立奖惩委员会,对员工进行奖惩管理。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设立各类奖励。

第七条奖励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优秀员工奖、先进个人奖、优秀团队奖等。

第八条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利润,奖励金额由奖励委员会评定。

第九条奖励具体名额、标准、条件等详细规定公司会定期进行通知。

第十条奖励的实施由奖励委员会统一决定,并进行公示。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公司将对员工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第十二条惩罚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奖金、停职、解雇等。

第十三条惩罚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后果进行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惩罚的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奖惩委员会进行决定,并制定具体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公司会对员工的惩罚行为进行记录并进行公示,以警示其他员工。

第四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奖惩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行为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并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公司将严格执行奖惩规章制度,依法依规进行奖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员工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公司的奖惩规章制度,积极工作,遵守规则,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燃气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的内容,公司将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奖惩,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工作秩序。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执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燃气公司奖罚制度

燃气公司奖罚制度

燃气公司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无事故记录,给予年度安全奖金。

- 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服务质量奖励- 客户满意度高,服务零投诉的员工,给予服务奖金。

- 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客户体验的员工,给予创新奖励。

3. 业绩贡献奖励- 完成或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业绩奖金。

- 为公司开拓新市场、新业务的员工,给予开拓奖金。

4. 节能减排奖励- 推广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公司能耗的员工,给予节能减排奖金。

5. 团队协作奖励- 团队协作出色,共同完成重大项目的团队,给予团队协作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惩罚-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 故意隐瞒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严厉处罚。

2. 服务质量惩罚- 服务不达标,造成客户投诉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 服务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给予纪律处分。

3. 工作纪律惩罚- 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员工,根据次数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影响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警告。

4. 经济责任惩罚- 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赔偿或处罚。

- 贪污、挪用公司资金的员工,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

5. 职业道德惩罚- 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

-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员工,给予纪律处分。

三、奖罚制度的执行1. 奖罚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需经过公司高层讨论,并公示全体员工。

2. 奖罚的实施需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3. 员工对奖罚有异议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由公司高层进行复审。

四、奖罚制度的监督1. 建立奖罚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确保奖罚制度的执行不偏离既定目标。

2. 定期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

燃气公司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的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奖惩分明,进一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方式:1. 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

2.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提成等。

3. 晋升提级: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给予晋升提级的机会。

第五条奖励条件:1. 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事迹突出。

2.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岗位技能熟练,为公司创造良好效益。

3.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对公司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4. 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省资金。

5. 在安全生产、服务质量、技能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回事故与经济损失。

7. 领导有方,带领团队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8. 自学能力强,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取得相关证书。

9. 其他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行为。

第六条奖励程序: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相关部门审核。

3. 公司领导会议会审。

4. 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处罚第七条处罚方式: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罚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4. 降级: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员工,给予降级处理。

5. 辞退: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予以辞退。

第八条处罚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2. 工作消极,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重复劳动。

3. 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

4. 侵占公司财产,索要、收受贿赂。

5. 发生安全事故,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导致事故扩大。

6. 恶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

燃气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燃气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燃气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燃气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公司秩序。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2. 在公司内部刊物、网站等媒体上刊登先进事迹;3. 提升职务或岗位等级;4. 优先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提供奖金、奖品;2. 加班费、误餐费等补贴;3. 调整工资、晋升等。

第七条奖励条件:1. 工作表现突出,为燃气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3. 团队协作,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4. 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2.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或岗位等级。

第十条记过: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记过;2. 记过期限为三个月,期间不得晋升职务或岗位等级。

第十一条降职: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降职;2. 降职后,员工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相应降低。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行为,给予辞退;2. 辞退员工,公司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三条奖励程序:1. 员工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经部门负责人提名,报公司领导审批;2. 经审批通过的,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奖励。

第十四条惩罚程序:1. 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2. 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3. 经审批通过的,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执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燃气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燃气安全使用奖罚制度

燃气安全使用奖罚制度

燃气安全使用奖罚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燃气的部门及个人。

三、奖励措施1. 对于在燃气安全使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及时发现并上报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

3. 对于积极参与燃气安全培训,并在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惩罚措施1. 对于违反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燃气泄漏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公司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对于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燃气安全事故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

五、奖罚程序1. 奖励和惩罚的决定由安全管理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后执行。

2. 所有奖罚决定应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明确奖罚原因及依据。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燃气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燃气安全使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监督检查1. 安全部门负责定期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效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九、修订本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以适应公司安全管理的需要。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燃气行业安全奖惩制度

燃气行业安全奖惩制度

燃气行业安全奖惩制度燃气行业安全奖惩制度一、背景和意义燃气是一种常见的能源形式,广泛应用于生活和工业生产中。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爆炸等危险性,对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奖惩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奖励制度1.技能培训奖对参加燃气安全培训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可考虑给予一定的培训津贴或者发放技能提升证书。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出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有创新意识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3.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的燃气企业,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给予奖项和宣传报道,以鼓励企业更加注重安全生产。

4.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奖对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在安全生产领域做出有益的探索和突破。

三、惩罚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该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包括对企业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对于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应该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等严厉处罚。

2.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的企业和个人,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暂停从事相关业务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处罚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及时进行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处罚对于故意破坏燃气设施、擅自改建或使用燃气设施、私拉乱接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四、完善奖惩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燃气行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燃气行业的奖惩制度。

制定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标准,确保奖惩公平、公正。

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燃气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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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制度)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ZRHR-00X-2008(V1.0)中燃集团干部奖惩条例2008-07-01发布2008-07-01实施目录第壹章总纲1第二章干部奖励3第三章干部惩罚4第四章其它奖惩7第五章奖惩程序8第六章其它8第壹章总纲壹、目的为规范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和总部各职能部门干部的运营管理行为,提高领导干部的使命感、责任心,共建“树正气、讲和谐、干实事”的工作氛围,保证集团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规范有序,以及干部奖惩作业有所依循,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集团所属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层干部和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级(含)之上干部。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其它层级管理干部和总部各部门其它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定义(壹)本奖惩条例中所指干部是指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层干部(包括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助理等岗位管理人员)和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级(含)之上干部(包括总监、总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等岗位管理人员)。

(二)本条例以下条款中所指情节轻微或利益轻微受损情况是指未对集团/项目公司造成利益/形象损失或集团/项目公司及时发现纠正,挽回利益/形象损失的行为。

(三)本条例以下条款中所指情节严重或严重利益受损情况是指对集团/项目公司造成利益/形象损失或经集团/项目公司及时发现,但无法挽回造成的利益/形象损失的行为。

(四)本条例以下奖惩条款中所指有其它情节,集团领导认为能够奖励或处罚的行为是指参照同壹条款层级中已列举的奖励或惩罚标准,有类似情节或行为,但同壹条款层级中无法界定或没有界定的情形,经集团领导提议,认为能够进行奖励或惩罚的行为。

四、奖惩原则(壹)及时、公平、公正、公开;(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三)防微杜渐,赏罚分明,惩前毖后。

五、管理权责(壹)各项目公司第壹负责人、总部各职能部门第壹负责人动议奖惩建议权。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干部奖惩事实的调查审查,奖惩事项的汇总提报及实施。

(三)集团其它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调查审查结果。

(四)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干部奖惩事项的审核和主导合议。

(五)集团总部副总裁、执行总裁、总裁:干部奖惩事项的批准。

第二章干部奖励壹、奖励分类(壹)干部的奖励分为:经济奖励和行政奖励俩种。

1、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加薪。

2、行政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特等功。

(二)之上二种奖励可分别执行,也可合且执行。

(三)对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绩效干部可予以表彰奖励。

(四)记功、特等功干部可由集团决策层提出予以职务晋升。

(五)记特等功干部当年可由集团决策层提出于财年年会精英风云榜上予以表彰奖励。

二、奖励条款和标准:(壹)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可予以通报表扬(于公司内网公告,可且处经济奖励,具体标准视成绩大小由动议领导提出):1、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进步明显;2、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表现优秀,为公司争得荣誉;3、公司运营管理出色,制度、团队建设卓有成效,获得政府或集团认可;4、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二次优秀;5、有其它显著功绩,集团领导认为能够通报表扬的行为。

(二)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可予以记功奖励(奖励500~5000元,具体标准视成绩大小由动议领导提出):1、于市场开发、项目建设方面有重大突破,对集团战略布局有重大贡献;2、于输差整治,成本管控,获得政府关联税收、资金、价格支持,对集团赢利水平有重大贡献;3、遇有意外事故灾害或重大变故,能奋不顾身,以身做则,勇于冒险抢救,使集团或项目公司人员及财产免于重大损失;4、于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上,获得地市级(含)之上人民政府公开表彰;5、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二次之上;6、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三次优秀;7、有其它显著功绩,集团决策层认为可记功行为。

(三)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可予以记特等功奖励(晋级加薪,具体标准视贡献大小由动议领导提出建议,经集团总裁批准实施):1、对集团市场开发、项目拓展、战略布局有特别重大贡献;2、对集团或项目公司业务改善有重大提案,其贡献度足以树立为全集团同事典型榜样;3、全年累计获记功奖励二次之上;4、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四次优秀;5、对集团有其它重大贡献,集团领导认为能够奖励行为。

第三章干部惩罚壹、干部惩罚分类(壹)干部的惩罚分为:经济惩罚和行政处罚俩种。

1、经济惩罚包括罚款、罚薪、降薪。

2、行政处罚包括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撤职、开除等。

(二)之上二种惩罚可分别执行,也可合且执行。

(三)罚薪是指于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取消或降低薪资标准,约定时间范围过后,仍恢复原有的薪资标准的壹种经济惩罚行为。

(四)所有记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降职处分干部壹律取消当年公司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五)记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撤职、开除处分的干部由集团发文就地执行。

二、处罚条款和标准:(壹)有下列情况之壹,予以通报批评处分(于公司内网公告,可且处经济惩罚,具体标准视程度由动议领导提出):1、工作不负责任,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集团或项目公司形象或利益轻微受损;2、对同事人身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3、因下属员工错误负连带处罚责任;4、不服从集团领导合理的工作指导和安排,延误工作,情节轻微;5、未按集团关联部门工作要求提交文件、表单、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造成集团利益损失,情节轻微;6、不按集团正常程序做工作移交、工作交接不清或有意致工作交接不清;7、延误工程进度,工程组织管理不到位,综合组织协调不力;8、对集团审计或各项检查出现的问题未按期有效整改;9、违反集团或项目公司组织管理原则和人事管控要求,造成公司管理混乱,管理成本长期居高不下;10、未按集团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且多次发现未整改;11、总部各部门或项目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疏于管理监督,情节轻微;12、连续二次个人绩效考核不及格且长期不改善;13、有其它问题,集团决策层认为能够处罚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壹,予以严重警告处分(于公司内网公告,可且处经济处罚,具体标准视问题程度由动议领导提出):1、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的任务,造成集团或项目公司利益损失;2、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遇事推诿,造成重大影响后果;3、严重延误工程进度,使集团或项目公司造成损失;4、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不及时上报,使集团或项目公司利益受到损害;5、年度内通报批评二次之上;6、有其它问题,集团领导认为可严重警告的行为。

(三)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予以行政记过处分(于公司内网公告,可且处经济处罚,具体标准视问题程度由动议领导提出):1、虚报业绩,节留公司资金,瞒报事故查有实据;2、违反集团资金预算制度,未经审批违规开支或私自改变资金用途,有意隐瞒;3、违反集团要求的印章管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使集团或项目公司利益遭受损失;4、严重延误工程进度,组织管理失职,综合组织协调差;5、对集团审计或各项检查出现的问题,不有效整改或不整改;6、未按集团关联部门工作要求提交文件、表单、统计数据或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造成集团利益损失,情节严重;7、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8、未经集团许可对外提供担保和抵押,关联部门及时发现纠正,未造成集团或项目公司利益损失;9、年度内通报批评和严重警告处分二次之上;10、有其它问题,集团决策层认为可记过行为。

(四)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予以降职处分(于公司内网公告,可且处经济处罚具体标准视问题程度由动议领导提出):1、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集团或项目公司严重损失;2、运营考核期内完不成运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及综合管理等指标;3、总部各部门或项目公司内部管理混乱,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4、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或包庇隐瞒部属违纪事实不予上报处理;5、不服从集团领导合理的工作指导和安排,延误工作情节严重;6、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严重违反集团采购、工程、预决算审批制度,使集团或项目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视情况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7、严重违反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使集团或项目公司利益遭受损失(视情况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8、年度内通报批评或严重警告处分二次之上;9、连续三次个人绩效考核不及格且长期不改善;10、有其它问题,集团决策层认为可降职的行为。

(五)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予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处分(于公司内网公告):1、发生生产运营重大事故(含施工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用户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2、重大管理失职、渎职行为;3、严重违反集团材料采购、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制度,违规操作,使公司或项目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处罚同时,集团保留进壹步追究的权利);4、故意泄露集团或项目公司运营管理、商业机密,致使集团或项目公司蒙受重大损害(处罚同时,集团保留进壹步追究的权利);5、利用工作关系谋取私利,行贿索贿,贪污腐化,查有实据,数额较大(处罚同时,集团保留进壹步追究的权利);6、于公司内有伤风化及有违公德之行为,造成不良后果;7、连续四次个人绩效考核不及格;8、年内各类处罚累计达三次及之上;9、有其它问题,集团决策层认为可引咎、责令辞职的行为。

(六)干部有下列情况之壹者,予以撤职处分直至开除处分:1、发生重特大的安全、消防事故(含生产运营安全事故、施工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用户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等)(处罚同时,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2、泄露公司机密,给集团、项目公司造成严重损害,或工作中谋取私利,行贿索贿,数额巨大(处罚同时,集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3、未经集团许可兼任集团外其他职务;4、未经集团许可对外提供担保和抵押,使集团或项目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处罚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5、因作业不当,办事疏忽,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集团或项目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处罚同时,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6、瞒报重大安全、消防责任事故(超过壹个月之上未上报集团总部的);7、假借或利用职权,于工程、采购等方面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8、年内各类处罚累计达三次及之上;9、集团决策层认为管理不当、运营混乱,可撤职或开除之行为。

第四章其它奖惩壹、集团对各项目公司实行“安全壹票否决制”,于对其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之上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同时依集团安全监察部《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取消安全事故单位当年所有的先进评比资格,且取消事故项目公司年终考核分红或考核年薪奖励。

二、集团依据《项目公司目标责任书》和关联规章制度予以的其他专项考核奖惩。

第五章奖惩程序壹、所有干部奖惩的动议、审查、审批、合议、批准由之上管理权责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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