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水电工程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总则

1.1为规范高边坡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高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本措施。

1.2在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全面分析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能满足高边坡施工安全生产

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对高边坡施

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价,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3在高边坡的部位进行施工作业,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执行有关的规范和规程。

1.4本措施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系统所进行的高边坡开挖、支护等作业。

2、一般规定

2.1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2.2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本工种之外的工作。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2.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4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

留。

2.5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2.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

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2.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2.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

3、施工准备阶段

3.1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

3.2施工布置

3.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3.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

石等威胁。

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

干线交叉。

3、生产车间,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

防火安全要求。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3.2.3 施工区内起重设施、施工机械、移动式电焊机及工具房、水泵房、空压机房、电工值班房等布置应符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

3.2.4 大型施工机械与车辆停放场的布置应与施工生产相适应,要求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基础稳固,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3.2.5 弃渣场布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3施工道路布置

3.3.1 永久性机动车辆道路、桥梁、隧道,应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801)的有关规定,并考虑施工运输的安全要求进行设计修建。

3.3.2 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2、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4、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5、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6、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7、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1、宽度应不小于施工车辆最大宽度的1.5倍。

2、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

3.3.4 施工现场架设临时边坡栈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2、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

3、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

4、临边、临空处应按规定设有挡脚板、防护栏杆等。

4、开挖

4.1覆盖层开挖

4.2边坡石方开挖

4.3钻孔作业:

4.4爆破作业。

1、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作业人员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补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

2、应从炸药运入施工现场开始,划定装药警戒区,

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

3、夜间装药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不得用明火照明。装药用电灯照明时,在距爆破器材20m外可用220v电压照明灯,在

作业现场使用电压不高于36v的照明灯。

4、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

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5、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6、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7、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8、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9、当采用机械化装药时应按《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有关机械化装药规定执行。

1、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作业领导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2、爆破警戒范围由设计确定。在危险区边界,应设有明显标志,并派出警戒哨。

3、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