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尝试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以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 kN/m2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1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一)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二)改扩建工程中承重结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2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七)包含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通常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和危险的工程项目,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 高处作业分部分项工程:这涉及到在高处进行施工和维护,如在建筑物外墙、屋顶、大型设备等高处进行工作。
这种工作风险较高,需要加强安全措施,如戴安全帽、操作安全带等。
2. 电气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电气工程通常涉及到高电压和大电流,存在电击和火灾等危险,需要加强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如保持工作场所干燥、戴绝缘手套等。
3. 焊接和切割分部分项工程:这种工程涉及到高温和火焰,操作人员需要非常小心,避免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需要使用防火材料、特制焊接面罩等防护设备。
4. 建筑起重分部分项工程:这种工程物资很重,在安装和卸载过程中需要使用吊机和起重机等设备,需要加强安全操作、防护和维护。
5. 深基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这种工程需要在地下进行施工,涉及到挖掘和支撑土壤等工作,存在坍塌和地面塌陷等危险,需要加强现场安全控制和监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加强安全措施和监管,避免事故发生。
建筑相关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人员和物资安全。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模板参考(页眉可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槽)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方案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支撑系统高度5m及以上;(2)支撑系统跨度10m及以上;(3)板厚达到18cm及以上;(4)梁截面达到0.35㎡及以上;(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六、新老管线拆封碰接堵头工程七、其他(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土方开挖、降水工程。
二、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米(含3米)或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基楝、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lO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l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宅(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口比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l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土石方开挖工程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工程。
二、滑坡处理及边坡防护工程(一)滑坡体处治工程。
(二)高度超过6米(含6米)的边坡处理工程。
(三)高度超过3米(含3米)的支挡工程。
(四)大型或复杂的边坡防护工程(预应力锚索、抗滑桩等)。
三、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一)人工挖孔桩工程、岩溶段桩基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地质条件不良或周围环境及地下光缆、管线复杂的基础开挖工程。
(四)水深超过5米(含5米)的桩基础、挡墙基础、地下连续墙、沉井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五)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高度超过5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二)跨度超过10米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三)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四)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工程。
(五)工具式模板工程(滑模、爬模、大型模板等)。
(六)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七)用于钢结构安装的满堂模板支撑工程。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塔吊、大型门吊、架桥机等)。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
(四)特殊环境下的吊装工程。
(五)打桩机械、钻孔机械等大型机械装拆工程。
(六)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装拆工程。
六、水上及水下工程(一)外海作业工程。
(二)码头、水工结构物、边通航边施工航道作业工程。
(三)内河深水超过2米作业工程。
(四)内河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水上平台作业工程。
(五)水下混凝土浇筑工程。
(六)水下打捞、拆除、焊接、设置设施等工程。
七、架设、拆除与爆破工程(一)拆除拱、梁等较易坠落、坍塌的工程。
(二)拆除高度5米(含5米)以上的墙、立柱等易坍塌的工程。
《细则》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包括:采用自制起重设备、设施进行起重作业;2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地牛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人力起重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哪些?答:我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面工程有如下方面的内容: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控制措施如下:1、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性特点制订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公司领导进行审批,必要时,申请外部专家进行可行性技术论证审批。
2、针对每个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公司四标一体化体系的要求,制订相应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执行。
3、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制度的要求,对进场员工实行三级教育、签订安全责任状、实行安全技术交底、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施工机械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安装管理等措施4、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
5、加强施工过程中班组、项目部和公司等不同级别部门开展的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跟踪和落实实施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之欧侯瑞魂创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或虽未超出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出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装置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装置装配工程(一)采取非惯例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取起重机械进行装置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装置、装配。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纵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裁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裁撤工程。
(二)采取爆破裁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装置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装置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尺度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出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出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出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平安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含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完整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索引号:000013338/2018-00134 主题信息:工程质量安全发文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成日期:2018年05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文件名称:有效期: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号:建办质〔2018〕31号主题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附件2。
二、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工程概况:危大工程概况和特点、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操作要求、检查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措施、技术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六)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作业人员等;(七)验收要求: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内容、验收人员等;(八)应急处置措施;(九)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三、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一)专家;(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三)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四)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五)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槽)(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一、二级判断标准)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包括:采用自制起重设备、设施进行起重作业;2台(或以上)起重设备联合作业;流动式起重机带载行走;采用滑排、滑轨、滚杠、地牛等措施进行水平位移;采用绞磨、卷扬机、葫芦或者液压千斤顶等方式进行提升;人力起重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施工现场2台(或以上)起重机械存在相互干扰的多台多机种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构件吊装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工程。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或箱涵顶进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4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高大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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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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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的施工。
五、主要包括隧道进出洞、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重点针对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它
(一)距离天然气管道5-50米范围内施工。
(二)混凝土预制工程、预应力工程。
(三)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五)其他工程结构复杂、实施过程危险性较大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应该编制专项方案的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土石方开挖)
(一)开挖深度≥5m,需进行支护的狭窄基坑(槽)。
(二)开挖深度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道路通行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滑坡及高边坡工程
(一)滑坡量大于103m3的中型以上滑坡体。
(二)边坡高度≥20m的土质边坡、或高度≥30m的岩质边坡施工工程。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一)人工挖孔桩工程。
(二)深度≥5m的挡墙基础。
(三)水深≥20m深水基础;水深≥10m的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
(一)长度≥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钢箱梁吊装。
(二)长度≥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三)高度≥40m的墩柱,高度≥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四)桥梁现浇混凝土梁模板支撑工程。
其中,现浇梁模板严禁使用门式支架现浇方案,桥梁底面标高与地面相对高差大于
12m,不宜采用满堂支架现浇方案,宜采用贝雷片(或型钢)加大钢管支撑等受力结构比较清晰的方案进行施工。
(集团文件要求)
五、隧道、地下工程
主要包括隧道进出洞、洞身开挖、支护及衬砌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重点针对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一)隧道穿越高地应力区、岩溶发育区、区域地质构造、煤系地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
(二)浅埋、偏压、连拱、小净距、大跨度、变化断面等结构受力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VI、V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50m以上。
(四)高瓦斯隧道。
(五)水底海底隧道。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一)离岸无掩护条件下的桩基施工。
(二)开敞式水域大型预制构件的运输与吊装作业。
(三)沉箱的浮运与安装作业。
(四)深水防波堤施工。
(五)在三级及以上通航等级的航道上进行的水上水下施工。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
(一)水下爆破工程。
(二)30m水深以上的潜水作业(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等)。
八、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进行施工的工程。
(二)桥梁、高架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一)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二)混凝土支撑工程高度≥8m。
距度≥18m,施工总荷载
≥15kN/m2;集中线荷载≥20kN/m。
(三)桥梁挂篮施工、移动模架施工工程。
(四)便桥搭设、中型桥梁、中型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它
(一)跨(占)道路、铁路或主要航道施工工程。
(二)上跨下穿或临近既有线路(含距离天然气管道5-50米范围)施工工程。
(三)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 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五)其他工程结构复杂、实施过程危险性较大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认为应该召开专家论证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