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卷阅卷管理规定及试卷模式(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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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卷阅卷管理规定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材料之一,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试卷的批改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为了规范试卷管理,统一试卷批改标准,特制定此规定。
一、出卷要求
1、要使用学院统一模板(见附件1);
2、难易程度要适中,题量要适度,题型要多样化;
3、试题无错误;设计了答题卡的试卷,答题卡应与试题卷相符,并应有试卷装订线内的栏目;题号无重编和漏编。
二、阅卷要求
1、教师在批改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评分标准批改,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累加总分应准确无误;
2、在批改试卷时,笔的颜色必须使用红色,不得使用其他颜色;
3、批改试卷时对评判标记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道小题的批改:试题完全正确的标对号(√),完全错的标叉号(×),否则标半对号;对错误的和不完整的小题,在小题右侧记负分;
(2)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方框内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4、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线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署改判教师的全名;
5、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6、试卷批改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60分的试卷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7、阅卷人必须在评卷人栏内签名。签名要签全名,易于辨认。
三、试卷分析及存档要求
1、在考试结束的一周之内,教师应该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登录,并将考试成绩送达学生所在院系、部;
2、教师在阅卷结束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工作,对卷面成绩进行分组统计,总结学生在答题中存在的问题;
3、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批改结束后,应对试卷的批改质量进行审核;
4、试卷经教研室审核签名后装订成册。试卷装订按学生学号排序,再连同试卷样卷、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一起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1)试卷封面;(2)成绩登记表(针对期评成绩进行分析);(3)试卷分析表(针对卷面成绩进行分析);(4)试卷样卷;(5)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求详细);(6)学生考试签名表(此签名表可以不要求,但必须准确无误掌握参考学生情况);(7)学生答卷(或答题卡)。
四、此规定自2009年12月开始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