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精选5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精选5篇】
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一
即将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正值年末岁尾、双节临近,需要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一正一反两项清单、两大法规顺势应时,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学习好方能贯彻好落实好。通过对两部党内法规的研读学习、反复思考,就能发现新《准则》和新《条例》与原法规相比,更加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是更具科学性。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内容过繁,记忆不便,践行不易,且许多条文与廉洁从政无关。新《准则》言简意赅,浓缩精炼,紧扣主题,只有“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是全体党员干部的道德宣示和行为标准。约束的对象覆盖全党,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原《条例》中有16类违纪行为,许多条文与国家法律重复。新《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负面清单”,覆盖党员干部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并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文,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党、纪法分开、纪挺法前、纪严于法的纪律本质,真正让纪律成为
铁律。党员干部不论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二是更具针对性。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纪律分类与条文款项均按照重要程度依次排列,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排在前面,更能体现纪律的导向引领作用,在给全体党员为人处事划定了底线的同时,更加彰显了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重要性,昭示了共产党人忠诚担当干净的品质和为民务实的情怀。
新《准则》寥寥数语,把共产党员的先锋性质升华为行为规。“公”与“私”、“廉”与“腐”、“奢”与“俭”、“苦”与“乐”和执政、用权、修身、齐家的道德高标准,直击社会上理想信念缺失、根本宗旨弱化、道德品质下滑、优良作风不继的问题要害,抓住了社风、政风、党风的病变与病根,给全党开出了一剂袪病强身的良药。
三是更具操作性。《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干部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上的偏差。
新《准则》更加接地气,既克服了“高大上”的空洞,又不失党的性质、宗旨义务的要求。既直击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又传承了中华民族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优良传统,看得见、摸得着,把
高标准、严要求融入到党员干部日常行为24个小时的方方面面,更能使大家细照笃行。
年末岁尾,两部新法规即将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在学习贯彻方面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
一要学深悟透,率先知纪。这是遵纪执纪的前提。法规是依据,是武器,面对反映一个事实的对与错、是与非,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率先知纪。不但要知道什么是违纪,还要知道违反了什么纪律,哪条纪律,如何处分。尤其是《条例》中许多违纪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必须逐条查找,学深悟透。因此,学习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条例》元月一日就实施,到时候还弄不懂,一知半解就是失职失责,就是对党严重的不忠诚,对工作不负责,更是对责任的不担当!
二是要认真履责,推动守纪。《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方面负有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绝不开口子留口子,绝不放松要求,做到在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坚决维护两部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规成为自觉。
三是要落实要求,严格执纪。每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具体要求,切实提升执纪理念,转变执纪方式,强化执纪担当,从“查违法”转向“盯违纪”,做到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在
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案件通报等各方面都要体现《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和精神。要深刻理解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准则和条例对照材料二
通过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廉
洁自律准则》),我结合纪检监察实际工作,谈三点学习体会。
一、《廉洁自律准则》是规范党员及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础性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不断深化,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情况下新修订颁布了《廉洁自律准则》。《廉洁自律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领导干部要自觉做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的表率和模范
贯彻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最关键和最重要。
一要坚定信念,坚守思想道德防线。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有严于律己的品格,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观念,弘扬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利益上淡泊而知足,生活上积极而健康,不因名利而浮躁,不因金钱而徇私,不因美色而沉沦。
二要防微杜渐,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廉洁自律准则》所确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范,都是党员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是廉洁自律的底线。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始终坚持慎微、慎初,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抓起,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要从我做起,坚守党纪国法底线。“木受绳则直,人守规则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准则》,要有接受监督的坦荡,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做《廉洁自律准则》的践行者、维护者和推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