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塔煤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柳塔煤矿五小电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柳塔煤矿的五小电器管理工作,切实管好、用好五小电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内部专业化服务单位、承包商。

第三条五小电器包括:井下皮带保护、照明灯、红绿灯、控制按钮、电铃、声光报警装置、高低压电缆接线盒、瓦斯断电仪、通讯、安全、监测监控所用的电器设备。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机电信息中心为全矿五小电器业务管理部门。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五小电器完好、使用维护、回收工作。

第六条机修车间负责五小电器的维修。

第七条周转库负责五小电器储存、发放。

第八条各单位所需要的五小电器需求计划,必须按照要求从系统上提报,机电信息中心业务主管审核,分管矿领导审批。

第三章领用、发放使用与回收

第九条各单位领用五小电器,必须到周转库办理手续,并由机电信息中心业务主管签字。

第十条五小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按规定格式建立五小电器电

子版台帐。要求每月向机电信息中心上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单位使用的五小电器,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第十二条井下每一台五小电器必须有责任牌、机电设备完好排查卡。

第十三条五小电器设备入井前必须进行完好检查,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设备合格证”。

第十四条闲置的五小电器应及时回收,损坏的五小电器严格执行领新交旧。

第四章考核与奖罚

第十五条未按规定建立五小电器电子版台帐的,未及时更新的,处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六条井下五小电器完好管理按照《柳塔煤矿机电运行考核奖罚细则》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柳塔煤矿机电信息中心。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